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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苏晚晚在他 ...

  •   第九章开张

      萧景琰回来的第三天,京城下了一场小雨。

      雨丝细密,落在正妃院的桂花树叶上,发出沙沙的轻响。新发的叶片被雨水洗得翠绿油亮,廊下的石阶被润成深灰色,空气里弥漫着泥土和嫩叶混合的清新气息。

      苏晚晚坐在廊下,手里拿着一个小瓷瓶,正在给萧景琰左肩的伤口换药。

      绷带解开之后,一道暗红色的箭伤露了出来。伤口已经愈合了大半,但边缘还泛着淡淡的粉色,看得出当时伤得不轻。箭尖入肉至少有半寸深,再偏两寸就是心脏。苏晚晚看着那道疤,手指微微收紧,然后蘸了药膏,均匀地涂在伤口上。她的力道很轻,像是怕碰坏什么易碎品,手指在触到他皮肤的时候微微发凉。

      萧景琰光着上半身坐在廊下的竹椅上,背脊挺得笔直。四个月的北境风雪把他的皮肤磨得更粗糙了,肩膀和后背多了好几道深浅不一的伤痕——有刀伤、有箭伤、还有冻伤的痕迹。但肌肉线条依然分明,像一座被风沙打磨过的石碑。他闭着眼睛,任由苏晚晚的手指在肩上涂抹药膏,表情平静,只是喉结偶尔动一下。

      “疼吗?”苏晚晚问。

      “不疼。”

      “撒谎。”她的指尖轻轻按了一下伤口旁边的淤青,“这里还肿着。”

      萧景琰睁开眼,侧头看了她一眼:“你手在抖。你疼?”

      苏晚晚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涂药,语气故作轻松:“我抖什么,又不是我受伤。”

      “上次我受伤,”萧景琰说,“你写的信。字比平时重,纸都快被你戳破了。”

      苏晚晚沉默了。她以为自己把担忧掩饰得很好,以为那些“管够”、“检查伤疤”之类的俏皮话能掩盖她心里的惊涛骇浪。可他看出来了,从她的字迹里看出来了。这个男人对自己的事粗枝大叶,对她的事却比任何人都敏感。

      她把药膏涂完,拿过干净的绷带,一圈一圈地缠在他的肩上。缠到最后一圈的时候,萧景琰忽然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腕。他的手掌干燥而温热,虎口的茧子磨着她腕内侧细嫩的皮肤,力道很轻却让人无法挣脱。

      “以后不会了。”

      苏晚晚抬头看他。他的脸逆着光,廊外的雨丝将天光滤成一片柔和的灰白,落在他棱角分明的侧脸上,将那道常年紧绷的下颌线也柔化了几分。

      “不会什么?”

      “不会再受伤。”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平淡,像是在陈述一个已经决定好的事实,“以前打仗只管往前冲,伤了也无所谓。现在不行。”

      “为什么不行?”

      “有人在等。”他松开了她的手腕,转过头继续看着院子里的雨。

      苏晚晚低头系好绷带的最后一个结,手指却不自觉地在那道伤疤上轻轻划过,像在描摹一段她不曾参与的记忆。然后她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干净衣裳,展开,从他身后披上。衣裳是她新做的,深蓝色的家常袍子,布料柔软,针脚细密,肩宽和袖长都刚刚好。萧景琰伸手穿袖子的时候低头看了看袖口的针脚——均匀而细密,每一针的长度都几乎相同。他想起她说过,这件衣裳是她冬天里亲手缝的。那时候他在北境,她在京城,两个人之间隔着千山万水,她就在灯下拿着针线一针一针地缝,不知道他能不能回来穿。

      他穿好衣裳,系上腰带,然后站起身,面对着她。

      “今天有什么事?”他问。

      “今天?”苏晚晚歪了歪头,故意做出思索的样子,“今天倒真有一件事。墨香阁今天开张。”

      萧景琰的眉梢微微动了一下,点了点头:“走。”

      小雨在他们出门前停了。云层裂开一道缝,阳光从缝隙里倾泻下来,将整条街的青石板路面照得亮闪闪的。朱雀大街上的积水映着蓝天和白云,偶尔被车轮碾过,溅起一片碎银。

      苏晚晚没有坐马车,而是和萧景琰并辔而行。她骑的是那匹青骓,他骑的是玄云。两人穿着同色系的深蓝色骑装——她的是新做的春装,袖口和领口绣着银线的缠枝纹;他的是早上刚换上的那件她亲手缝的家常袍子。两匹马不紧不慢地穿过朱雀大街,马蹄踏在潮湿的青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嗒嗒声。路过的行人纷纷侧目,有几个认出他们的商贩连忙躬身行礼,低声议论着“翊王和翊王妃又一起骑马出门了”。

      苏晚晚发现,比起四个月前两人并辔去围场时路人们那种震惊和好奇的反应,今天的围观明显少了几分诧异,多了几分习以为常。这对夫妻并辔而行的画面,京城的人似乎已经看惯了。这是一件好事。

      墨香阁的铺面在朱雀大街中段的一条侧巷里,位置不在正街上,但紧挨着一家生意兴隆的茶楼。苏晚晚当初选这个位置就是看中了茶楼的人流——喝茶的人总会顺脚走进旁边的书铺逛逛。铺面不大,分上下两层。楼下是书架和陈列区,楼上是一间小小的会客室和一间编辑作坊。门面重新装修过,门楣上挂着一块新做的匾额,上面写着三个大字——墨香阁。字是苏晚晚自己题的,用的是她最拿手的行楷,清秀而不失风骨。

      门口已经围了不少人。苏晚晚在扬州招聘的掌柜姓程,是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之前在扬州一家书坊做了十年伙计,对刻印和发行都了如指掌。此刻程掌柜正站在门口招呼客人,看到苏晚晚和萧景琰策马而来,连忙迎上来行礼:“王爷,王妃,里面都准备好了。”

      苏晚晚翻身下马,抬头看了看那块匾额,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她转过身,对萧景琰伸出手:“王爷,进来看看。”

      萧景琰握住她的手,跨进了墨香阁的门槛。

      店内窗明几净,书架上的书还没有完全摆满,但已经按照品类分好了区域——话本区、杂学区、医书区、地理游记区,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儿童读物区,里面摆着几本带插图的三字经和千字文。靠窗的位置放着几张桌椅,供客人坐下来翻阅。桌上还摆了一碟免费的桂花糖,旁边立着一块小木牌,上面写着:“读书饿了,吃块糖。”

      萧景琰看着那块木牌,又看了看那碟桂花糖,嘴角几不可察地动了一下。他认出了糖的来路——是苏姑母从扬州托人带回来的,上次她塞了满满一大包。

      苏晚晚拉着他走到最显眼的展示台前。台上整齐地码着一摞新书,封面是淡雅的浅青色,上面印着四个字——《风月奇谭》。旁边立着一块更大的木牌,上面用工整的楷书写着简介:“本书收录短篇故事十二则,或仙或妖,或人或鬼,皆有所得,皆有可归。无凄风苦雨之悲,有春暖花开之喜。”

      “这是我的第一本书,”苏晚晚拿起一本放在他手里,“用的是苏州纸坊的新纸,比市面上的纸张厚一倍,不容易泛黄。刻印是请扬州最好的刻工做的,字体用的是宋体,比楷体更好读。这本是你的。”

      萧景琰低头看着手里的书。封面上的纸张触感细腻光滑,墨色均匀饱满,装帧工整牢固。翻开扉页,上面印着一行小字——“谨以此书献给所有等待过的人。”他知道这句话是写给谁的。不是泛指。就是写给他。

      他合上书,抬头看着苏晚晚。她站在展示台旁,眼睛里有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光芒——不是算计、不是从容、不是温柔,而是一种纯粹的、像孩子一样期待夸奖的亮光。这本书她写了整整一个冬天。从扬州开始写,写到京城下雪,写到他出征,写到他受伤,写到他回来。八万多字,每一笔都是在思念和担忧中写成的。

      “写得很好,”他说,“扉页上的那句话也写得好。”

      苏晚晚的眼睛弯成了月牙。

      开张仪式很简单。苏晚晚没有请舞狮队,没有放鞭炮,只是在门口挂了一串红灯笼,然后亲手揭下了匾额上的红绸。程掌柜搬出一摞新书放在门口的桌子上,开始向来往的行人介绍。不一会儿就有几个好奇的路人围了过来,拿起《风月奇谭》翻了翻。最先翻开书的是一对年轻姑娘,看打扮是附近商贾家的女眷,她们翻到的是《花妖》那一篇。

      “这个故事写的是什么?”一个姑娘问。

      程掌柜正要开口介绍,苏晚晚亲自走了过去:“讲的是一个花妖花了五十年时间报答一瓢水的恩情。不长,只有三千字。你们可以坐在这里看,不用买,觉得好看再买。”

      两个姑娘对视一眼,拿着书在靠窗的椅子上坐下,头碰着头一起看。看着看着,其中一个忽然抽了一下鼻子,从袖子里摸出手帕擦眼角。另一个看完最后一页,合上书,眼眶也红了。

      “太好看了,”擦眼泪的姑娘吸着鼻子说,“花妖等了他五十年,最后书生说了句‘我知道你是谁了’——就那么一句话,她就觉得值了。为什么我觉得又甜又酸……”

      “就是这个感觉。”另一个姑娘翻到扉页又看了看,然后抬头问苏晚晚,“您是作者?”

      “是我。”

      “您怎么想到写这样一个故事的?市面上的话本都是才子佳人、恩怨情仇,像这种讲‘报恩’的小故事,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跟您以往的风格大不一样——我是说,跟市面上那些话本比起来。”

      苏晚晚在她旁边坐下,语气随意而亲切:“因为我觉得,一个人做了好事,就应该被记住。哪怕只是一瓢水。”

      两个姑娘对视一眼,然后异口同声地说:“我们要买。买两本。”

      程掌柜连忙上前收银子,脸上笑得褶子都堆了起来。接下来一个时辰里,陆陆续续有客人进来——有被门口的红灯笼吸引来的,有从茶楼出来顺路拐进来的,还有几个是专程赶来的贵妇人。贵妇们大多是冲着翊王妃的面子来的,但翻开书之后也都真心实意地掏了银子。宁王妃派人送来了一盆兰花作为贺礼,花盆上贴着一张红纸条,写着“开张大吉”。苏晚晚把兰花摆在展示台正中央,端端正正地放好。

      苏晚晚注意到一个细节——有几个年轻女客看完《女掌柜》那篇之后,眼眶都红红的。其中一个是穿着素色衣裙的年轻寡妇,她看完之后在书铺里坐了很久,最后走到苏晚晚面前,低声问了一句:“这个故事的作者……真的是您吗?”

      “是我写的。”

      “您怎么知道……”她咬了咬嘴唇,没有说下去。但苏晚晚懂了。她想说——您怎么知道一个寡妇站在自己亲手撑起的铺子门口是什么感觉。那种骄傲,那种孤独,那种一个人在深夜里算账算到眼睛发酸却不肯放弃的倔强。

      “因为我也在学着自己撑起一些东西。”苏晚晚的声音很轻很柔,“这个故事里有一半是我的亲身经历,另一半是我希望所有像我们这样的女人都能拥有的人生。不一定需要依靠任何人,也可以做自己的光。”

      那个女人沉默了很久,然后买了一本,走了。走到门口又回头看了一眼苏晚晚,嘴唇动了动,最终什么都没说,只是深深福了一礼。苏晚晚对她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有些话不需要说出口。

      萧景琰站在角落里,静静看着这一幕。他注意到苏晚晚跟那位年轻寡妇说话时的表情——那种理解和尊重,不是装出来的。她在对方身上看到了自己,也许是从前的那个苏婉,也许是某个被他忽略过的、独自在深夜里咽下所有委屈的苏婉。

      想到这里,他的手指不自觉地收紧了。过去的三年里,苏婉也是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等他,从早等到晚,从春等到冬。她学会撑起一切的时候,他不在她身边。她学会做红烧肉、学会对账本、学会射箭、学会撑起翊王府的时候,他全都不在。他唯一做的,只是在门口等了半个月的肘子。

      可她还是站在这里,把一本写满“美好结局”的书放在他手里,扉页上写的是——“献给所有等待过的人”。

      萧景琰把手里那本《风月奇谭》小心地收进怀里,然后走到苏晚晚身边,低头在她耳边说了一句:“你忙你的,我在这里。”

      苏晚晚抬头看了他一眼,对他笑了笑,继续去招呼客人。

      她在店里忙了整整一个上午。跟客人聊天、签名、推荐书籍,跟程掌柜讨论下一步的进货计划,跟刻印师傅确认下一批书的印刷质量。她穿梭在书架之间,裙摆翻飞如蝶,时而停下来跟看书的客人聊几句,时而蹲下身把被翻乱的书重新摆整齐。那种专注、那种热忱、那种做起事来浑然忘我的劲儿,让在场所有的贵妇人们都看呆了。她们认识的翊王妃,从来都是端庄、温婉、话不多的。但今天这个翊王妃,像一团被点燃的火,烧得明亮而温暖。

      一个上午下来,《风月奇谭》卖出了五十三本。对于一间刚开张的书铺来说,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数字。程掌柜高兴得合不拢嘴,一边打算盘一边念叨着要再印多少册、要不要加印精装版。但苏晚晚比任何人都清楚——今天卖出去的这些书里,多少是因为书好,多少是因为她是翊王妃,她心里有一本明白账。真正的考验在接下来的一周——当第一批读者读完,当口碑开始在京城流传,那时候的销量才能说明这本书真正的价值。

      午后,客人渐渐散去,铺子里安静了下来。苏晚晚坐在靠窗的椅子上,揉了揉酸胀的小腿。忙了一上午没顾上喝口水,这会儿才觉得嗓子有点哑。萧景琰端了一杯茶过来放在她面前,茶是刚从隔壁茶楼买来的龙井,温度刚好,不烫不凉。苏晚晚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整个人像一根被松开弓弦的弦子。

      “累了?”萧景琰在她对面坐下。

      “有点。”苏晚晚诚实地点了点头,“不过很开心。你知道吗,刚才有人跟我说,她看完《花妖》之后哭了一场,然后又笑了。我问她为什么笑了,她说因为花妖最后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不是得到了书生,而是得到了一个答案。”她顿了顿,转动着手里的茶杯,“我等了三年,也等到了我的答案。”

      萧景琰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不是三年。”

      苏晚晚抬眼看他。

      “是三年四个月零十二天。”他端起自己面前的茶盏,目光落在茶汤里浮沉的叶片上,“你上次说,你等了三年。我算过。从你嫁进翊王府的第一天,到我带你去围场的前一天。三年四个月零十二天。”

      苏晚晚端茶杯的手微微一顿。她没想到他会算这个。她只是随口一说,用的是原主的记忆和原主的时间线。可他真的去算了,精确到每一天。这个男人——他从不出言表白,从不说那些甜腻的话,却把她随口的一句话放在心里反复掂量,算出精确到日的数字。

      她放下茶杯,站起身,对他伸出手:“王爷,陪我去逛逛。”

      “逛什么?”

      “逛街。今天书坊开张,我要给自己买件礼物庆祝一下。”她歪了歪头,“你陪我去。我们就像普通人那样——逛街,买东西,在小摊上吃碗馄饨。”

      萧景琰看着那只伸到自己面前的手,又看了看她脸上那个带着几分促狭的笑容,沉默了两秒,然后握住她的手站起来。

      “走吧。”

      两个人没有骑马,也没有带护卫,就这么肩并肩地走出了墨香阁的巷子。街上的人流已经稀疏了许多,午后的阳光温暖而慵懒,将整条朱雀大街都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苏晚晚像一只出了笼的鸟,在街上走走停停。她在卖首饰的小摊前停下,拿起一支银簪子对着阳光看;在卖糕点的铺子里买了两个刚出炉的桂花糕,自己一个,塞给萧景琰一个;在卖布的店里翻了翻新到的江南春纱,跟掌柜的讨价还价了半天,最后也没买。

      萧景琰跟在她身后,看着她像个小女孩一样在街上撒欢,嘴角始终挂着一丝自己都没察觉的笑意。他穿着那件她亲手缝的深蓝色袍子,走在人群里并不显眼——如果不看他的脸的话。但路人还是认出了他们,有人在窃窃私语,有人远远地躬身行礼,他都没有在意。他的目光始终跟着那个海棠红的身影。

      最后苏晚晚停在了一个卖馄饨的小摊前。摊子是露天的,支着两口大锅,锅里翻滚着乳白色的骨汤。案板上摆着几排刚包好的馄饨,面皮薄得透光,隐约能看到里面粉色的肉馅。几张矮桌旁坐了几个吃馄饨的客人,有挑担的小贩,也有穿着粗布衣裳的普通百姓。空气中弥漫着葱花和猪油的香气。

      “两碗馄饨。”苏晚晚在矮桌旁坐下,拍了拍旁边的空位,“王爷,坐。这家的馄饨是京城出了名的,汤底用大骨熬了整整一夜,鲜得很。”

      萧景琰看了看那张矮桌,又看了看坐在旁边呼噜呼噜吃馄饨的挑夫,面无表情地在她旁边坐了下来。馄饨很快端上来了,热气腾腾,汤面上飘着翠绿的葱花和几滴亮晶晶的油花。苏晚晚拿起筷子,夹了一个馄饨吹了吹凉,塞进嘴里,鲜得眯起了眼睛。

      “好吃吗?”她问。

      萧景琰夹了一个放进嘴里,嚼了嚼,然后说:“不如你做的。”

      “王爷什么时候学会拍马屁了?”

      “实话。这馄饨馅偏瘦,你的肉馅里会加一点肥肉,咬开来有汤汁。”

      苏晚晚愣住了。他说得没错,她做馄饨的时候确实会在瘦肉里掺一小块肥肉,这样口感更嫩滑。但这个方法她只在厨房里跟碧桃说过一次,而且她来翊王府之后只做过一次馄饨——是出征前第三天,她给他包了一顿荠菜馄饨。就那么一次。

      “你记得?”她问。

      “记得。”萧景琰又夹了一个馄饨,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你做的每道菜,我都记得味道。”

      苏晚晚低下头,把脸埋进馄饨碗的热气里,假装在吹汤,实际是在掩饰自己发热的眼眶。他记得红烧肉的味道,记得馄饨馅里放了肥肉,记得肘子的酱汁是咸甜口的。三年里那些她(原主)送去的汤,也许他一次都没喝过。但现在她做的每道菜,他都记在心里。

      这个男人,从不宣之于口,却把关于她的每一个细节都刻在了脑子里。

      吃完馄饨,两个人继续沿着朱雀大街往回走。夕阳已经开始西斜,将远处的屋脊染成了一片温柔的橘红色。朱雀大街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都是赶着回家的。

      萧景琰忽然停下脚步。苏晚晚回头看他:“怎么了?”

      “给你看样东西。”他从袖子里取出一个东西,放在她手心里。是一枚铜钱,很普通的铜钱,正面铸着“承平通宝”四个字,背面是一支麦穗的图案。

      “这是昨天韩锋给我的,”萧景琰说,“他说在回京路上,经过沧州驿站的时候,在驿站的柜台底下捡到的。上面刻了一个‘萧’字。”

      苏晚晚翻过铜钱,仔细看了看边缘,果然有一个歪歪扭扭的“萧”字,是用刀子刻上去的。她忽然想起来了——那是她在他出征后寄出的第一封信,附了一枚铜钱。她在信里写:“民间有个说法,出门在外的人带一枚铜钱在身上,可以辟邪。这枚铜钱我刻了你的姓,你带着,当护身符用。”

      那封信寄出的时候,他已经出征了。她不知道他能不能收到,也不知道他收到了会不会笑她迷信。她只是觉得,总要做点什么,哪怕只是一枚刻了字的铜钱,也能替她陪着他穿越北境的风雪。

      “你一直带着?”她抬起头。

      “带在身上。那天左肩中箭,箭尖正好射在这枚铜钱上。偏了半分,铜钱挡了一下,箭头才没刺穿铠甲。”萧景琰的声音依然平淡,像是在描述一场跟自己无关的战斗,“后来军医取箭的时候,在铠甲夹层里找到了这枚铜钱,上面有一道箭尖划过的痕迹。”

      他把铜钱翻过来,让她看背面——麦穗图案的中间,有一道浅浅的划痕。

      “所以你上次说,军报不能用军情来传家事。”他把铜钱重新放回她手里,“那次不是家事。这枚铜钱替你救了我一命。”

      苏晚晚握着那枚铜钱,铜钱被他的体温焐得微热,那道被箭尖划过的痕迹在夕阳下泛着幽深的光。她低下头,看着掌心里这枚小小的、不起眼的铜钱——这不是护身符,这是一枚真正的救命钱。她当初寄出去的时候只是图个心安,但它真的替他挡了一箭。

      她知道这样的事很荒唐。一枚铜钱怎么可能挡得住鞑靼的强弓?也许是箭尖在穿透铠甲时已经失去了大半力道,也许那个角度恰好是肩甲最厚的位置,也许只是纯粹的运气。但事实就是事实——它卡在铠甲夹层里,箭尖划过了它的表面,而萧景琰活着回来了。

      她没有说谢谢,没有说“太好了”,没有说任何话。她只是把那枚铜钱用袖子上的红线仔仔细细地重新串好,系在他衣襟的内侧,打了一个死结。动作跟她四个月前系红豆手串时一模一样。萧景琰低头看着她专注的神情和微微抿起的嘴角,想起了北境那些漫长的夜晚。那时候他睡在营帐里,外面是呼啸的北风和巡逻士兵的脚步声。他睡不着的时候,就会低头看手腕上的红豆。一颗一颗地数,数到最后一颗,再从头数起。他把那串红豆当成了她的眼睛,一粒一粒都是注视。

      现在她又给他系了一枚铜钱。红豆手串还在他手腕上——四个月了,红线被汗水和血水浸得发黑,但一颗都没有散。他决定这辈子都不摘下来。

      苏晚晚系好之后,忽然抬头问了一句:“韩锋这次回来,是不是对碧桃说了什么?那丫头这几天总是魂不守舍的,洗菜都能把叶子全揪光,就剩光杆。”

      萧景琰沉默了一瞬:“韩锋说他想成家。”

      苏晚晚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那个面瘫侍卫?那个跟在萧景琰身后十五年、一天说不了十句话的韩锋?他要成家?

      “他跟你说的?”

      “嗯。在回京路上。他说打完仗回来想明白了,有些话不说可能就没机会说了。他还问我,当年娶你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你怎么说?”

      萧景琰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说三年前我不知道。现在我知道了。”

      苏晚晚的心脏漏跳了一拍。她没有追问“现在知道什么”,因为她已经不需要问了。她现在知道了红烧肉的味道要记住,馄饨馅里有没有放肥肉要记住,一个人等了你三年四个月零十二天要记住。这些细碎的、不起眼的、被以前的萧景琰视而不见的东西,就是答案。

      她弯起嘴角,没有戳穿他,只是挽住了他的手臂,把头靠在他肩上。夕阳将朱雀大街染成了一片金红,两个人的影子在地面上拉得很长很长,融在一起分不出彼此。

      “王爷。”

      “嗯。”

      “以后每年的今天,我们都要来这家摊子吃馄饨。”

      “好。”

      墨香阁开张第三天,《风月奇谭》在京城彻底火了。

      起因是清雅斋的掌柜在自家的铺子里摆了几本代售,还在门口挂了一块推荐牌,上面写着——“京城今秋最暖话本,翊王妃亲笔。”清雅斋的读者群体本就庞大,加上“翊王妃亲笔”这个噱头足够吸引眼球,不到两天工夫,清雅斋代售的二十本就卖了个精光。紧接着,其他书铺也闻风而动,纷纷来墨香阁进货。程掌柜忙得脚不沾地,说话都带着喘,每天都要派人来翊王府向苏晚晚汇报销售情况和补印进度。

      到了第五天,连宫里的太监都来买了一本。据说是某位公主听说了这本书,专门让人出宫采购。太监来的时候还带了一句话——“皇后娘娘说,得空请翊王妃进宫坐坐,给娘娘讲讲这些故事是怎么写出来的。”

      苏晚晚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正妃院里浇花,水瓢停在半空中,转头对碧桃说了一句:“看来我要进宫做读书分享会了。”

      碧桃完全没听懂什么叫“读书分享会”,但她看得出来——自家王妃,这回是真真正正地出了名。不是“翊王正妃”这个身份带来的名,而是“苏婉”这两个字带来的名。从此以后,京城的人提起翊王妃,说的不再是“那个不得宠的正妃”,而是“写《风月奇谭》的那个作者”。

      当天晚上,苏晚晚在正妃院里摆了一桌庆功宴。菜色不奢侈,但每一道都是她亲手做的——红烧肘子、清蒸鲈鱼、糖醋排骨、凉拌木耳、莲藕排骨汤。萧景琰坐在饭桌前,看着满桌的菜,忽然问了一句:“今天是什么日子?”

      “庆功宴。”苏晚晚给他斟了一杯黄酒,“《风月奇谭》首印三百本,五天卖光。程掌柜已经安排了加印五百本,连扬州那边的书坊都来信问能不能代售。”

      萧景琰端起酒杯,碰了一下她的杯沿,没有说什么祝贺的话,只是把酒一饮而尽。

      苏晚晚也喝了一杯。黄酒微温,顺着喉咙滑下去,暖暖的。她放下酒杯,夹了一块糖醋排骨放在他碗里,忽然又想起一件事,语气随意得像是随口一提:“对了,碧桃和韩锋的事,你这个做主子的得表个态。碧桃是我的人,韩锋是你的人。按规矩,他们成亲之后碧桃是继续在我身边当丫鬟,还是去韩锋那边当媳妇?”

      “韩锋想让她继续在正妃院。”萧景琰说,“他说碧桃喜欢跟着你。”

      “那他自己呢?”

      “搬来正妃院旁边的偏院。”

      苏晚晚点了点头,又给他夹了一块排骨,眼里藏着一丝促狭的笑意:“那就这么定了。不过王爷,韩锋这个人话少到什么程度呢——他给碧桃送糖,送了三次,每次都是往她手里一塞转身就走,连句‘给你的’都不说。你说碧桃怎么想?人家姑娘还以为那糖是王爷赏的,吃完了都不知道是谁买的。”

      萧景琰夹排骨的动作顿了一下,似乎在思考这个问题的严重性。然后他说:“我跟他谈谈。”

      苏晚晚想象了一下萧景琰教韩锋怎么追姑娘的画面,差点笑出声来。但她忍住了。不能打击两个男人的积极性。一个冰块脸教另一个冰块脸怎么哄女孩子开心——这种场面大概比秋猎围场上射黑熊还要惊心动魄。但她相信他们能学会。毕竟萧景琰自己,也花了三年四个月零十二天才学会拉住她的手。

      饭后,两人又坐在了廊下。这是他们之间已经形成的小小仪式——无论在正妃院里吃了什么、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最后总要一起在廊下坐一会儿,喝一杯茶,看看月亮,说说这一天的琐事。

      今晚的月亮很圆,清辉洒满了整个院子。桂花树的新叶在月光下泛着柔和的银光,廊下的灯笼已经点亮了,暖黄的光将两个人的影子投在石阶上。苏晚晚靠在椅背上,手里捧着茶盏,抬头看着月亮,忽然开口。

      “王爷,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不是你以为的那个人——不是苏婉,不是苏家的女儿,甚至不是你认识的那个妻子。如果我只是一个……从很远很远地方来的,不小心闯进你生活里的陌生人。你会怎么想?”

      她问得很轻,像是怕惊碎了什么。这个问题她在心里藏了很久。从她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起,她就一直在以“苏婉”的身份活着。她用了她的身体、她的记忆、她的人际关系,她替她完成了所有未竟的心愿。但她终究不是苏婉。她是一个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写小说的女人,阴差阳错绑定了系统,来到了这个本应只存在于她笔下的世界。她之前试探性地问过他一次——问他如果发现她有秘密会怎样。那时候他只是说“更愿意跟现在这个苏婉待在一起”。但那时候她还没有对他动真心。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她在意他的答案。

      萧景琰放下茶盏,转头看着她。月光下她的眼睛认真而明亮,跟平时那个从容淡定的苏晚晚不太一样——更像是一个在等待审判的人。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苏晚晚以为他不会回答了。然后他开口了。

      “本王认识苏婉三年,不知道她会射箭,不知道她会写话本,不知道她会算账,不知道她会炖红烧肉。”他的声音低沉而缓慢,像是把每一个字都放在秤上称过才说出口,“如果她本来就是这样的人——那是我从前瞎了眼。”

      他顿了一下,然后说了一句让苏晚晚终生难忘的话。

      “如果她不是,那对我来说,认识现在的这个人,比怀念从前那个人更重要。”

      苏晚晚端着茶盏的手指微微颤抖。茶汤在杯子里荡起一圈圈细小的涟漪,就像她此刻的心湖。她活了两辈子——在现代写了十几年小说,在架空世界穿越了四个月。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这样的话。不是因为她的身份,不是因为她的容貌,不是因为她的才华,不是因为那些算计和技巧,只是因为她就是她自己。

      她放下茶盏,站起来,走到他面前。他依然坐在廊下的竹椅上,仰头看着她。月光将她海棠红的春衫镀上一层银辉,她弯腰在他额头上落下一个吻。跟四个月前他出征前落在她额头上的那个吻一样轻,一样短,一样温柔。嘴唇触到皮肤的一瞬间,她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松香——那是他书房里常年焚的香,渗透了他的每一件衣裳,也渗透了她的每一段记忆。

      “萧景琰,”她叫他的名字,声音很轻很轻,“不管我是不是苏婉——我都是你的妻子。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

      萧景琰的喉结剧烈地滚动了一下。他伸手将她拉进怀里,动作生硬笨拙,像是怕把她弄疼,又像是怕她消失。她的脸贴在他胸口,听到他胸腔里那颗心脏在疯狂地跳动,跟平时那个冷静自持的翊王判若两人。

      “记住了。”他说。就两个字。声音闷闷的,像是嗓子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苏晚晚在他怀里闭上眼睛,嘴角慢慢弯起来。幸福值此刻一定在飙升——系统面板上那个冰冷的数字大概已经突破了她预想的阈值。但她不在乎了。她在乎的是此刻。是月光,是桂花香,是他笨拙而有力的手臂,是他左肩伤疤下那颗为她在跳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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