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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Chapter 16 “你是我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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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不走?
倪宵有一点困惑。
如果韩夙是个正常小孩,他可能随口就答应了,拍拍对方肩膀,很人情世故地说“常联系”“常来往”。
这并不是敷衍,倪宵心里就是这么打算的,韩夙对他而言,是人生里难以忘怀的一抹记忆,这些年他不仅时常惦记,偶尔也会幻想两人重逢的样子。
甚至来苏港市打工,也存了些某年某月某日可能跟韩夙偶遇的念头。
重逢之后,当然是朋友,只差两岁,又没什么代沟,一定会经常在一起玩。
但是现在,知道韩夙的心结,明白他肯定会对承诺非常敏感,倪宵反而不敢胡说了。
况且不太明白,他说的这个“永远不走”是什么意思?
万一自己做不到,岂不是又伤了他一次?
“凤儿,我在这里打工,暂时哪儿都不会去,你放心,就算我打算离开,也会告诉你我要去哪儿,我们现在重逢了,就再也不会失去联系。”倪宵认真地说,“你是我最珍贵的小兄弟。”
韩夙却好像完全没有被安抚到,他面色凝重,眼神坚决,大声重复:“永远,不走!永远不走!永远不走!”
一次比一次流畅,声音嘶哑又响亮,带着明显的破音。
倪宵无奈地看着他,不知道说什么好。
韩夙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手指飞快地打字,把屏幕给他看。
“留下来,住在我家,和我一起生活,我们再也不分开。”
倪宵笑了笑:“那怎么行,我还得工作,得赚钱。”
韩夙又打字:“住在我家也能工作。”
“别闹,我住在这么好的地方,还怎么说服自己起床去送外卖?”倪宵做了个鬼脸,“别考验我的意志。”
韩夙想了想,打字说:“不对,你应该上学,你高中毕业了的话,应该读大学。”
说到这个,倪宵就有些尴尬了:“我读书这块不灵,不像你,我不管怎么读都读不进去,真的,不是我不用功,我好好念了,可是哪些知识,我不认识它们,它们也总不认识我。”
韩夙又问:“你还踢足球吗?”
“这个……”倪宵无奈地说,“我后来上学的地方没有体校,没有教练训练我,所以就算了。”
韩夙定定地看着他,眼神中全是失落。
不该这样的。
倪宵知道他并没有嘲讽自己的意思,只是受不住他这样的眼神,搭住人的肩膀:“好了好了,我们刚见面,不要说这种让人伤感的话题,我现在过得也挺好的,不是吗?你看我,长得也是高大威猛帅气,活泼又开朗,这不是一表人才吗?”
韩夙打量着他,反复看着这个第一眼就已经把面容刻进心里的人,还退后一步,从头到脚地端详。
现在的宵哥哥比自己略高一个头皮,大概有178左右的样子,还是那样瘦,被晒得有点黑,看起来还是那样生机勃勃;
头发很黑,很茂盛,扎着小揪揪很好看,当然,不再是自己给他扎的那种冲天辫,而是更像公主头;
比起小时候,五官有变化,但变化不算大——薄薄的双眼皮,眼睛有点圆,很有神;窄鼻梁,薄嘴唇,嘴唇弯弯曲曲的,偶尔听过班上女孩讨论,说这叫“丘比特之弓”;面部轮廓偏圆润流畅,配上这样的眼睛和嘴唇丝毫不违和。
倪宵被他看得有点发毛,赶紧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了凤儿,你这小眼神儿怎么跟刀子似的,刮得我直刺挠。”
“帅!”韩夙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简单地吐出一个字。
“那必须帅!初中就有女生给我写情书呢!你这样多才多艺长得又帅的,肯定不少女生追吧?谈恋爱了吗?”倪宵促狭地冲他眨眨眼,“跟哥说,哥不告诉阿姨。”
年轻小孩儿还是聊这样的话题更能拉近距离,他一时不知道要跟韩夙聊什么,也不想过多叙旧引发对方不美好的回忆,那就不如多说说现在。
韩夙摇摇头:“我,专注,学习。你呢?有,女朋友?”
“我也没有啊!”倪宵耸耸肩,“老早出来打工了,挣得不多,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没想着找女朋友的事,自己能轻松点。”
韩夙微微皱起眉:“一个人?”
“在这里可不就是一个人嘛!哈哈!别说我,说你。”听着他说话费劲的样子,倪宵不忍心再让他多说,“对了,你弹钢琴很厉害是吧,弹给我听听怎么样?”
韩夙使劲儿一点头,拉着他的手腕下楼,去了琴房。
琴房在大宅一楼东翼,是一个宽敞得可以称之为“厅”的房间,一面是巨大的落地窗,窗外便是后花园优美的风景,能看见夏日里五颜六色的花争奇斗艳。
厅的正中间,摆放着一架黑色的三角钢琴,被保养得一尘不染,走近了都能倒映出人影儿,倪宵碰都不敢碰,生怕给人弄坏了,印上指纹也不好看。
韩夙拉着他在琴凳上坐下,打开琴盖,偏头看着他。
“怎么,要我点歌吗?我不知道什么钢琴曲,流行歌会弹吗?来首周杰伦的《告白气球》!”倪宵挑挑眉,发出挑战。
韩夙只是淡淡笑了笑,双手优雅地在黑白琴键上落下,优美的旋律就从他的指间倾泻而出。
不跟人交流的日常生活中,音乐是他长久相伴的朋友,他到底也是个年轻的高中生,怎么可能总弹古典乐,其他学生会听的歌,他一样会听,并且会弹。
倪宵日常循环周杰伦的歌,最近尤其喜欢《告白气球》,突然听到钢琴版,觉得世界一下子安静下来,完全不忍打断,憋着没出声夸奖。
他偏着头看韩夙,越看越觉得眼前的一切很不真实。
这么完美的少年,就是当年那个吱哇乱叫的小屁孩儿?
倪宵一时间没办法把印象里的小孩儿跟眼前这个穿着白T恤、怎么看怎么帅气优雅的大男生联系在一起。
但看着韩夙专注的模样,他又觉得那就是同一个人,当年还没上学的六岁小孩给自己改暑假作业的时候,就是同一张认真脸。
还记得他奶声奶气但又严肃地问:“宵哥哥,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错别字?”
还有:“你爸爸妈妈不批评你吗?”
哈哈,难怪要求那么高,原来人家这么优秀。
眼前的画面太过美好,倪宵忍不住掏出手机录视频。
韩夙发现他在拍自己,扭头看了他一眼,唇角勾了勾,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
一首《告白气球》弹完,他没有再问别的,而是主动弹起了另一首歌。
作为周董资深发烧友,倪宵瞬间识别出来了这首是《晴天》,忍不住跟着旋律轻轻哼了起来。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
他没往别处想,韩夙却想到了那个令让人分离十年的雨夜,心情瞬间沉了下来。
但他并没有停止,他喜欢听倪宵低声哼唱。
哥哥的声音跟过去完全不一样了,变声之后的少年音是那样清脆动听,哪怕只是哼唱,哪怕自己学钢琴多年、对声音很挑剔,也觉得他的歌声很悦耳。
弹完这一首,他又弹了《七里香》,倪宵忍不住拍了一下他的后背:“凤儿,你怎么都会啊!真厉害!”
韩夙对着他弯了弯眼睛,轻声说:“继续唱,喜欢听。”
刚才都唱过了,倪宵这会儿也没什么好害羞的,清了清嗓子,掐着节奏跟着唱了起来:“雨下整夜,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窗台蝴蝶,像诗里纷飞的美丽章节,我接着写,把永远爱你写进诗的结尾,你是我唯一想要的了解……(注)”
韩夙弹着琴,看着他,眸光不经意地扫向窗外,意外地看见了一只漂亮的七彩蝴蝶从窗台掠过,飞向了花园那姹紫嫣红的花丛里。
雨过天晴,我的宵哥哥真的回来了。
音乐果然是最好的交流方式,俩人在琴房里开了一个多钟头演唱会,倪宵唱得十分尽兴,韩夙看着他笑了很久。
阔别十年的一点生疏感和意外造成的痛苦仿佛被一只橡皮擦轻轻抹去,那些说起来尽是血泪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被时光燃成飞灰,像蝴蝶一样飞走了。
“凤儿,我真是太高兴了!”倪宵唱得嗓子有点哑,但心情比最开始还要激动,在韩夙肩膀上狠狠一拍一捏,“我知道这些年你不好过,但好在咱们身体没有问题,从现在开始,咱们好好练习说话,很快就是个完全健康的小孩儿了,好吗?”
韩夙紧紧拉住他的手:“你陪我?”
“当然!”倪宵毫不犹豫地说,“我当然陪你!我要看着你好起来,下次咱们一起开演唱会!”
韩夙立刻艰难地问道:“你,不走,留下来。”
倪宵:“……”
“我天天来看你怎么样?”他尽可能委婉地说,“我都十八了,是大人了,不好住在别人家里。”
韩夙坚定地说:“我,不是,别人。”
“我知道,但你家是你家,我哪好意思随便住。”倪宵笑着说。
“那我,去跟,你住。”
倪宵无奈地摸了摸他的后脑勺:“我住的地方你可住不了,再说你还得上学呢,暑假快过了,你该开学了。”
像是有很多话想说却说不出来,韩夙着急地攥紧了他的手。
他越是这样急切,倪宵越不敢糊弄他,不想对他言而无信,让他先抱了希望再失望,但看着眼前这张眉毛微微蹙起、写满失望的脸,自己心里很不舒服。
“凤儿,咱们都是大人了,不能像小孩那样任性。”他轻声说。
韩夙的腮边隐隐现出咬牙的痕迹,他不再试图说什么,只是静静地看着倪宵。
刚刚那样极致友好的气氛一下子急转直下,琴房里充斥着淡淡的尴尬。
好在这个时候有人敲了敲门,一个爽朗的男声传来:“听说小哥俩一直在这儿又弹又唱,看来玩得很高兴?”
倪宵转头,看到一个堪称英俊潇洒的中年男子站在门口,和蔼地望着他们笑,这是韩夙的父亲,方才在照片上见过。
他连忙站起来,礼貌地打招呼:“韩叔叔好。”
韩睿城已经听妻子大体讲了来龙去脉,对倪宵经历的一切也很唏嘘。
两个孩子,一个身受重伤,家破人亡,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还失忆了一整年,之后跟着一对老夫妻长大,才十八岁就出来工作;
另一个原本聪明伶俐,却因意外打击患上失语症,封闭内心,自责了十年。
谁比谁更痛苦呢?又如何拿他们去比较?
不如不要再提起过去的事,这对任何人都是二次伤害。
韩睿城走到倪宵面前,男人对男人那样拍了拍他的肩膀:“倪宵,好样的,叔叔欠你一句‘谢谢’,也欠你一条命,你就听韩夙的,住下来,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以后我们都是你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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