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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我隔过他面对着一片大玻璃,它嵌在复古的红砖墙里,玻璃的另一面,可以说是杂乱无章亦可说是错落有致的种着很多植物。火鹤,君子兰,发财树,还有像凤梨一样形状的红色花朵……它们舒坦的伸展着,被暖暖的灯光照着,就像是商场橱窗里的假人模特,正观察在端详它们的人,它们阅人无数,但却一句也讲不出来。此时,我像这些植物一样,一言不发的在心里自我对话。
我微笑的端着高脚杯,假装欣赏着这间私家台湾菜馆别致的装潢,然后没有喝一口红酒就将杯子放下,小动作地整理餐巾的位置,淑女地交叉双臂支在桌子上,逐个去望这张桌子旁的每一个人的表情。我的老板叫詹琦,正在夸夸其谈,我已经习惯了他的腔调,饭桌上他的声音像是出租车里广播,尽管绘声绘色热烈精彩,我却从未注意过其中的内容;销售组的刘小姐坐在我的另外边,她竟然和我的动作一样,表情认真而僵硬的正在听我的老板说话,我打赌她是参照了我的动作,猜想此时的自己可能看上去和她一样不自然,于是我急忙换了个姿势;刘小姐的另外一边是M公司的采购,她是个让我喜欢不起来的人,就像是韩式炸酱面,经历不成功的国外深造后,味道变得怪怪的;目光再移动一个位置,是刘小姐的上司——采购部门的方经理,他在我和玻璃墙之间,我盯着他手腕上的袖扣,估计着这一对大概要上千块。
“美诗,你还不和方经理喝一杯?”老板一句话把我从真空中喊了回来。
我端起酒杯,先朝着“韩式杂酱面”举起来:“Tracy姐,这些天辛苦你了,这次中标,我们最感谢的人就是你。呵呵,还有我一开始见你,因为觉得太漂亮了,都不敢和你讲话呢!”
刘小姐和我老板捧场地笑了。
“不过,后来就慢慢的发现你好平易近人,像你这样有气质又亲切的美女真的太难找啦!为这个敬你一杯!”
Tracy那只没有端酒杯的手捧着自己的脸,自我陶醉的笑着说:“哪有你说的那样……哈哈。”
“方经理,我不多说了,就算是为了陪Tracy姐,也要喝了这一杯。”我并没有直视这位坐在我正对面的带着袖扣的他,我的目光从酒杯到Tracy,又从Tracy到酒杯,也许途中经过了他的脸,我没有看,但是我却知道:
他的头发前面不夸张的翘着,皮肤不白皙但感觉是干净的;他的右耳曾扎过耳洞,但是已经好久没有戴过耳钉了;他呆滞思考时的表情总是略显幼稚,严肃的时候会突然老去好几岁;他是足球迷,也是篮球迷,为了一场球赛会通宵不睡并且第二天照常上班。
我的老板眯着眼睛,满意的看着我们三人将杯子里的剩余一饮而尽。他知道我是善于劝酒的,而且举止和玩笑又是得体的,所以这种有些小情调的场合,他喜欢带着我。
“方经理,投标之前没有和你见见面,当时我心里很没有底啊,不过还好,现在见到了。”詹琦喝了几杯红酒,姿态渐渐懒散,他已经不年轻了,所以很喜欢借见客户的机会出来玩。
“不用叫我方经理,呵……太见外了,叫我Tim。”我的神经被他的声音震动了一下,我熟悉他的很多事,但却已经有五年没有听他讲话了。
五年,比抗日战争少三年。看来我是真的老了,而且比衰老更加可怕的是,已经二十七岁的我还在单身。至于五年后的他,我不敢看过去,他留给我的印象,像是从五年前我和他初遇的那个夜晚扑面而来,同时结合着我脑海中无数张他的照片。
“呵……好,Tim,你这次打算在这里待多久?”詹琦继续闲聊。
他的声音也很放松:“暂时没有离开的打算,已经从酒店搬出来了,另找了房子住。”
“哦?租的房子么?”
“是啊,就在尚花小区。”
“Tim已经正式升职了,以后就负责北区这边。”Tracy插话进来。
“咦?”詹琦转个方向看我,“美诗,你家是不是离那里不远。”
“是啊。”我放下手中的筷子,对着詹琦的脸回答:“尚花小区是酒店式公寓,装潢高级,连门口的保安都很帅气,不过租金不便宜哦。”这些话应该是说给Tim听的,但是我却看着詹琦。
“太好了,今天你和美诗谁喝倒了,另一个可以送对方回家嘛!”詹琦说完自顾自的放声笑了。
我也笑了,然后填了几口菜进嘴巴,不吃东西会醉倒的,醉倒也许他真的会送我回家?曾经幻想过和他住在一个城市,然后某天就会巧遇在一起,之后会发现彼此是这样的相像,按照剧情的发展,现在我和他都已经结婚了吧?曾经暗恋他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但是我仍然不能泰然自若的和他同桌吃饭。那时候,我总是觉得他像是风雨飘摇中的路灯,朦朦胧胧看似温暖却没有温度,而现实中两个人之间遥远的距离更像是那瓢泼大雨,浇的我一身狼狈。
我没有听见他们刚刚说的笑话,但是跟着他们笑了起来。我不经意的抬眼,看到了他左手小指的戒指,亮晶晶的配着他的肤色很好看。我没有仔细看过他的手,因为他的博客里面没有手部特写的照片。呵……如果有的话,我肯定不会喜欢他了,那太变态了。同时,因为已经结束了对他的迷恋,所以很久没有去看过他的博客,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变成了单身。
他在W网站上有博客,同时我也有,他在上面的名字就是Tim,而我为自己取了一个低调的网名。我认为他是个自信的人,活得坦荡荡的,博客里面的照片、文字都大方的给认识或者不认识的人看。Tim的博客点击量是稳定的,因为他并不张扬,那些阅读者更多的是随机过来看看。而我的博客,细心的布置了背景,添上了温暖的音乐,文字也写的用心,期盼某一天他会误打误撞到我这里来看。但让我自己都觉得矛盾的是,我每天都会写完日志之后退出登陆,匿名的去看他的博客。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对他的关注,即使他都已经将我遗忘了,我却仍然保持矜持和害羞。
“美诗,你要不要去洗手间?”身边的刘小姐推了推我。
“好啊。”我把餐巾翻上来用盘子压住,站起来和刘小姐上了二楼。
洗手间里,我站在镜子前面看着自己:还不错!虽然称不上国色天香,但我觉得自己还算漂亮。我这样对自己评价,让我忽然想起某位名人讲:暗恋别人的人,往往都有很自恋的一面。我自嘲的笑了笑,看到刘小姐过来洗手了。
“你之前见过Tim么?”她对着镜子里面的我问。
“没有。”我撒谎。
“我之前也没有,没想到Tim这么年轻,还蛮帅的。”
帅?我承认自己喜欢看他博客相册中和朋友的合照,和风景在一起的照片等等,但是我似乎没有察觉他的样貌是否英俊。他的魅力,不在于脸蛋,而在于气质。记得五年前毕业聚会上,他第一次对我说Hi。他穿着随意,也并不帅气逼人,但是一双眼睛认真的看着我问好,认真的像是问了我什么问题,正在等待答案。我没有心脏砰砰乱跳,但是整晚都忍不住在人群中搜索他的身影。
我和刘小姐再次回到座位,又上了一道新菜。实话讲,这里的菜不好吃,虽然每一道都没有听说过,也没有吃过,但味道太一般了。
“我看你的胃口很好啊!”刘小姐一直沉默,现在终于鼓起勇气说话了。她是对Tim说的,但是他开始没有反应到这声音是朝自己来的,他迟到的回答让刘小姐不好意思的又陷入了沉默。
“我胃口一直不错,很喜欢吃东西。”
是的,我最喜欢看他博客里面的风景照和吃东西的照片。那些对于我来说,都是新奇而充满吸引力的东西。他到过的城市,我都梦想自己也游历一番,但事实上,我从未走出过我的城市。
“真的?”詹琦又找到了话题,“我们这里有名的小吃太多了,这回你有口福了。抽空我或者美诗都可以给你当向导,带你到好吃的地方尝尝。”
“呵,其实我大学就是在这里读的,对这边一点也不觉得陌生。”
“啊,原来是第二故乡。”詹琦说完举起杯子,和他干了一杯酒。
“听说Bob已经移民加拿大了?” Bob是Tim公司的总监,詹琦开始刺探军情同时又叫人开了一瓶红酒,。
但Tim也很谨慎,回答说:“他不喜欢大家讲他的私事,我们很少关注的。”
“哦,我是想他是不是对国外的几家公司比较中意,会不会不太满意这次招标的结果?”
“呵……招标不是某一个人能够操控的,而最终的结果也要看今年合作的年终报告。我相信最后的评估是很客观的,这点你们尽管放心。”Tim的声音让人感觉很踏实,因为谈到公事时,他的语气就变得很稳重,能听得出他是经过思考才讲话的。
他也确实喜欢思考,有时候看他的博客,我便觉得他是少有懂得忧国忧民的好青年。从台湾的地震,到新公布的世界饥饿人数,从时事评论记者的最新著作,到某日在路边看到的一件小事,他都会用文字表达出自己的关切或者感叹。他语言中的情绪能够感染我,我会去买他写了读后感的书来看,有时我会忍不住匿名的在日志下面留言,但却很少得到回应,大概他自己很少回头看自己的文字。在摆脱了对他的暗恋后,我常常想:我并不是毕业晚会那一晚被他迷住的,而是在他的博客中像挖掘金矿一样,发现了他的优秀。
我想,我不能这样身心游离一个晚上,我已经不喜欢他了。为了走出暗恋的状态,我曾经为自己分析,Tim不过是我在单身时候的一个偶像,一个被自己神化了的理想形象,一个可以寄托感情的安慰。人不可能也不应该爱上一个只相处了一个晚上,不存在自己日常生活中的人物,即使他现在已经机缘巧合的出现在我的面前,他仍然与我不是同一个世界。
余下的晚餐,我积极的投入到新鲜的话题中,劝Tracy和Tim喝了很多红酒,这让我的老板很开心,作为这个项目的负责人,我认为自己已经尽职了。走出餐馆的时候,大概晚上10点左右,我站在门口望着美好的街景,捂着嘴巴偷偷的打了个酒嗝,喝的不少了,头有点沉。詹琦雇了代驾司机开车送自己还有另外两位女士,而我因为和Tim住的近,所以被詹琦嘱咐一定要坐一辆出租车回家。
现在,他们已经走了,剩下我,正在等Tim打完电话。
虽然是餐饮区,但是这里很安静,即便是酒足饭饱刚刚走出门的客人,也都斯斯文文的互相道别,三三两两的离开。我迁就着他的速度,慢悠悠的沿着草坪移动,要走出这片餐饮区才能够见到出租车。凉凉的气氛逼迫我裹了裹自己的披肩,原本就紧张的我,因为寒冷而哆嗦了几下。我知道自己这种状态很不正常,已经老大不小,经历过两次恋爱了,怎么还像情窦初开的小姑娘。
Tim还在打电话,而我的手机也响了,是一条短信息,詹琦发的:
“Tim今天吃饭的时候,一直在看你。”
我看完猛的打了个冷战。看我?为什么?难道认出了我——五年前只聊了一个晚上的李美诗?不可能,我否定了之后,又想不出别的理由,也许只是詹琦在消遣我。但我的心中却有种控制不住的力量在涌动,我捧着手机又读了一遍,鼓起勇气回头望了今晚看他的第一眼。这没有自信的目光正好碰上了他的,他愣了一下,但随即微微一笑,继续和电话那头的英文对话。
哦,看到他立体的样子让我一下子回到了毕业典礼的那晚。也是让人微微颤抖的温度,两个人从热闹的气氛里逃出来,记不清聊天的内容,但却怎么也忘不了他的目光和笑容。毕业晚会上是不应该有酒的,但之后的聚餐便是推杯换盏的专用时间,想不起是我太过主动坐在了他旁边,还是机缘巧合,那个凉爽的夜晚,我们并肩喝了很多。那时我的酒量还不及现在,他应该也是吧……所以,就那样,他自然而然地拉着我的手,两个扮着红脸蛋的傻冒坐在中央喷泉旁边的石阶上,就那样,他低头吻了过来。回忆那时的温软,我不禁又颤抖了一次。
已经走到了路边,却没有出租车停下,站了几分钟,Tim竟然在我身边坐下了,就坐在小树旁边的石坛上,我犹豫了一下,坐在他的身旁,我们靠的并不近,但我能感觉到他的温度。他的电话终于打完了,如释重负地,他伸了个懒腰,然后回头看着我——用我回忆了无数遍的认真目光。我笑了笑,他也笑了笑,说:“李美诗,五年前我们好像就这样并肩坐过。”
这一刻,我张口结舌,只剩下傻傻的笑。
“还不走吗?”我开始害怕了。
这么多年,他好似没有变化,我轻而易举地就陷进了他的漩涡中,情不自禁地想看他、想听他。
他若有所思的看过来,脸颊有些红。
“走……”
我站起来跟上他的脚步,低着头,却再也不想看他。他对于我来说,根本就是毒药。
“美诗……”他唤的轻柔。
我抬起脸来,没见他的微笑,却只感觉额头一片温湿。他的双手握在我的肩头,不让我离开,持续着……持续着……
“对不起,我喝多了……”
又是这句,我感觉眼睛酸涩,但能忍住。五年前,他吻了以后,也说了同样的话,只不过今天他只是亲吻了我的额头。
回家的过程,我们叙旧、聊这些年的经历和变化,我努力掩盖我所知道的关于他的事,但偶尔也会让他感到惊讶,听我评论他读过的书,听过的音乐,看过的电影。也许,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我已经平安的回到家里,没有出糗,没有发生意外,只感觉脸颊微微发热。也许,今天的相见可以为我无厘头的初吻和暗恋画上一个句号?
我带着懊恼的情绪洗完澡,擦干头发,打开电脑,写完今天的日志。忽然想起已经很久没有去看他的博客,于是我退出登录,匿名点了收藏夹里他的地址。
真的是好久都没有来看了,从回国到分手,从新的工作到同学的聚会,我全部错过了,只能现在草草地浏览。直到翻完最后一页,我发现他今天没有写日志,忍不住感觉心里空荡荡的,好像今夜的那一吻是被骗去的。
哎……那又如何,当初的那一吻计算起来岂不是更加不划算,害我惦记了那么久。也许有一些东西注定是要被尘封在岁月里,即使它那样美好,即使它又重新被提起,即使它会成为永远的遗憾,因为世上能有几个人又这样再次拾起的勇气?我叹息,叹息得心中泛凉,一时间又跌回老姑娘的境遇里。
“关上吧,再也不要打开这也页面了。”我不得不说出声音来,努力地告诫自己。
点了右上角的红叉,画面又回到了我博客的温暖页面,呆呆地望着自己刚刚记录的内容,晃神的一秒间,右边栏留言框里的一串文字忽然闯进我的视线。
这一串字足以将我与世间阻隔,让我在霎那美好的小世界里无尽的漂浮:
Tim:终于不用匿名来看你的博客了。
过节了,本人忽然忙累的写不出东西了。各种串门中,放上一片短的上来,希望还在网上游荡的能够看到~~
暗恋的心情啊,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经历过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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