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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越 本故事纯属 ...

  •   我是一名某平台的写文作者,我平常最大的爱好就是写一些乱七八糟的小说,这样当我看到我的读者,因为我的文情绪上下跌幅开怀大笑或者是难过落泪的时候,我觉得我心里会特别特别的满足。
      我最擅长写的就是狗血文,所以导致我被骂上了平台热搜榜的第一名。
      经常有粉丝要人肉出我的信息,说要找我聊聊天,喝喝茶,聊一聊剧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还说我就是想写《活着》的下册,我不在乎。
      因为我觉得书里的角色只是书中的一个名字而已,我就是创造他们的神,所以他们的命运由我而定。
      今天我开心了,这个角色也许他就能复活,今天我不高兴了,我可以把男女主变成失散多年的亲兄妹。
      当然了,我也确实这么干过。
      对我来说流量就是第一,只要有人能愿意看我的书角色怎么样我不在乎,三观,五官什么的我都不在乎。
      我要的,是米。
      可能,也许真的是老天都看不下去了吧。
      在某一天我突然灵感爆棚的时候,我正嚼着口香糖写的我自己都觉得难过的情节的时候,不自禁落下了眼泪。
      但一想到读者因为我写的情节为角色痛哭感同身受的时候,我又忍不住笑出了声。
      于是正在嚼口香糖的我,口香糖被我咽进了气管里。
      于是,我就噶了。
      是的,我噶的非常草率,就像我书中的角色一样。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在一棵枫叶树下,而我身上却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我的身上有好几处刀伤,所以让我刚清醒过来的时候,整个人疼的都不能动,血液滑落到了地上,吸引来了很多虫子,当我还没有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时候,我就觉得面前的这一场景似曾相识。
      我甚至都怀疑自己在做梦,用手轻轻碰了一下伤口身上的疼痛让我不得不相信眼前的是事实。
      作为一篇写文的作者,我非常快速的接受了这个设定,根据穿越的尿性,我只有活下来完成任务才能够真正通关,回到自己原来的世界。
      眼前这一幕像极了我自己写的书,我记得我是这么写的。
      「她倒在一棵枫树下,叶子一片片散落在她的身上,黄昏的余光让他清醒过来,一阵阵微风让他觉得浑身冰凉血液流动的速度越来越快,让她不得已强行起身去寻找着能解救自己的东西」
      为什么我会突然想起来呢?因为在我面前呈现的是,方圆5里之内,除了这一棵树,没有其他的树。
      一片空旷明明是快黄昏的时候,整个天空却灰蒙蒙的,除了一个太阳带来的光,什么都没有,而且身上除了疼痛,我想不出其他的形容词。
      这一切显得过于诡异且潦草。
      我不禁难以想象我的读者是如何在一大堆好看的且细致的文里面挑中了我这么粗糙而狗血的小说,现在的读者都这么无聊吗?
      伤口的刺痛让我顾不上其他,只能想办法往前走,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够活下来的道具。
      这本书的设定我是这么写的,女主是一名楚国的间谍,来到秦国窃取情报,更重要的任务是找机会杀了嬴政,也就是男主。
      这本书是我新开的,我甚至还没来得及把它写完,我就穿越了。一切都是这么草率,就像我的文笔和我的人生……
      不走不知道,我才知道,不仅仅胳膊上有伤,手上有伤,腿上有伤,我甚至背后都有伤,这一切不用想我都知道,应该就是前天我的女主角,现在也就是我自己,在前天准备刺杀嬴政的时候,被嬴政发现因为武功不如他高所以反被打伤,三天不之内,不医治好就会死。
      现在嬴政的人到处在找我,要不了三天他们就会发现我的踪迹,然后想办法杀了我。
      但作为一名穿越者,更作为这本书的作者,我太知道怎么样躲过他们,但现在要紧的是我怎么能够活下来。
      我的伤口现在正在以每分钟10ml的速度流出,我感觉我现在眼前越来越黑,越来越晕,但是不行,因为根据我写的内容,如果我不走到秦国的襄阳逆旅门口,就不会有人救我。
      于是我拖着这副快残废的身体,一步步的走过去,我甚至可以闭着眼睛,因为我是这么写的。
      而我为什么写“逆旅”不写“客栈”呢?
      因为显得我有文化。
      「她昏昏沉沉的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走进了城内,却走回了秦国,因为她知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在她即将倒下的前一刻,刚好摔倒在了襄阳逆旅门口。」
      于是我撑着最后一口气,看了一眼旁边的客栈名,放心大胆的倒在了地上。
      就这样,我和写内容的一样,获救了。
      但我知道,这是一家黑店。
      我被店内的老板娘救了回来,她救我不是
      因为别的,她看上了我身上的剑。
      这把青岩剑,是楚国最好的造剑师傅用时七七四十三天打造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别人也是这样写的,显得此剑不仅难做,而且贵。
      这把剑的剑鞘上面有一颗价值不菲的红宝石,老板娘救我就是为了上面的宝石。
      在我昏迷的时候,他们就这样在我旁边大声密谋着。
      店仆:瑶娘,你说,她醒了会不会不给我们付钱啊?她都昏过去五天了,不会是死了吧?
      老板娘:别胡说,咱这要是死了人,这生意还怎么做啊?这方圆百里,谁还敢来咱这啊?
      店仆:那她这还要多久才醒啊,她都欠了咱店里七十钱了。
      老板娘:管她呢,不醒,这颗宝石就是我的了,醒了就让她把宝石用来抵债。
      店仆:人家都这样了,咱这样,是不是不太好啊?
      老板娘:我们不这样,现在生意那么难做,不这样哪来的钱,你吃什么?住哪里?
      店仆挠了挠脑袋,好像也是这么个理,但又感觉哪里不太对,却又说不上来。
      就在这时,我的意识逐渐清醒过来,眼睛虽然还没睁开,但他们的话我其实已经听到了一半,还有一半我不需要听,因为他们的话就是我被拖欠稿费时的想法,巴不得把别人的钱全部都揣在自己兜里……
      未完待续,敬请期待!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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