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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重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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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男没有回家的日子里,几乎都在程伯男那里混过。
知道自己的弟弟讨厌女人,程伯男也很自觉的不将那些花花草草的往家带。只是每次他要向自己的兄弟表示亲热之情的时候,总换回一个毫不留情的拳头。
下人们看着这个从来都被女人们围着的风流大少爷,一边挨拳头,一边笑嘻嘻的往一个房间里钻,都觉得生命果然无常,世间什么样的奇珍异兽都有。
简常廷,一个人在家的日子,也过得很是清闲。有足够的钱,每一天上街去买菜,回来后自己吃一顿,再稍微打扫一下房间,世间倒也过得飞快。只是当他一个人躺在那张巨大无比的床上时,他才有些怀念那种烤人的温度。
一个人住在这样的大房子,还是有些寂寞的。
可就是这样,原本就已经很瘦的他,越发的皮包骨头起来,以至于他重新出现在办公室里时,前台的小妹,都认不出他来了。
“简?天!你是简先生?”她诧异的表情,不是装出来的,简常廷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现在是一副什么鬼模样。
他尴尬的笑了一笑,躲进了茶水间。
听同事们议论,自己这个程总身边的小情人,算是失宠了。而程子男,也好几天没有在办公室里露过面。
他不是很忙吗?怎么会没有露面?简常廷终于忍不住拉住了程子男的秘书之一询问的时候,才知道程子男就在自己上班前的一天,坐上了飞往国外的飞机。
就这么不想看到自己吗?简常廷有些闷闷不乐。不过就是自己……大概见到了他,也是无言以对吧?
开了春,天气暖和了许多。办公室里的丫头们,纷纷换上了自己最花枝招展的衣服。只有简常廷一人,还围巾大衣,裹成一个球。
近来咳嗽增多,每咳一次,胸口也闷闷的疼。简常廷有些自暴自弃的想:这副臭皮囊,大概也离被扔掉,不远了吧?
人,对于死亡,总是嗅觉敏锐的可怕。就连简常廷这样迟钝的人,也总是隐隐看见死神在向自己招手。他身体的情况,自己只能隐隐觉察,但他希望程子男不要知道。
可是他会不知道吗?上一次晕倒在地,那个医生应该将他全身上下,都彻底检查了一遍吧?
尖锐的鸣笛声,猛的响起,简常廷抬起头,才发现眼前苍白的一片,那明亮的一片白光中,似乎有一辆卡车急急的停在了自己的面前。车头歪向一边,是出车祸了吗?
身边也有无数张模糊的面孔看向这里。那不远处一直亮着的红灯提醒着他,要快些走过。然而他的腿,却软的厉害,每一步都那么虚浮。
太阳有些大,春日里的阳光,总是明媚的过头,洒在地上,都让人睁不开眼睛。他听见公园里孩童欢笑的声音,还有一片彩色的气球飞上天空。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好轻,轻到他也追随着那五彩的片段不断向上飘,向上飘。就在快要伸出手抓住的时候,却被人猛地一拽,掉了下来。
睁开眼,是一张熟悉的面孔。
使劲眨了眨酸涩的眼睛,直到那片模糊消失,直到那一瞬间涌上来的泪水消失,简常廷才失望的发现,眼前人并不是程子男。
是与他七分相似的程伯男。
程伯男冲他吹了一个口哨:“你终于醒了,再不醒,我就打算把你用麻袋装好,扔了!”
真是和封耀威一个德行,简常廷闭眼不答,心中却有一个小小的想法,在不受抑制的无限扩大:既然他在这里,那程子男……程子男也应该在吧?
“真是抱歉,我的弟弟,现在在德国。”程伯男像是看透了他薄薄的眼皮,看透了他那小小的心思,口气极其自然的说着,“他还有事要办,所以只好我来看你了。”
简常廷依旧闭着眼睛,连看都不想看他。因为只要看见那张脸,他就会想起另一个人。
“啧啧,对救了你命的人,都不会说声谢谢吗?”
“谢谢。”
“好冷淡啊……”程伯男还想啰嗦,却见简常廷别过脸去,一副逐客的意思,只好摸摸鼻子,悻悻然的离开了。
这么冰冷别扭的小东西,也不知道自己那个弟弟,怎么搞定的。
不过一想起程子男,程伯男的脸上又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睡眠,总在昏暗中进行,偶尔五光十色的斑点,也总是从身边一闪而过。简常廷不知道自己会飘去哪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尽头。
直到突然一阵心悸,从梦中愕然醒来的时候,才发现又是一个新的白天。
蓝色的百叶窗,遮去了大部分刺眼的日光,略显清冷的屋子里,那种熟悉的感觉立刻让简常廷敏锐的感觉到,屋子里还有一人。
应该不是程伯男,自从那天碰一鼻子灰的他离开之后,便一直知趣的没有再来,现在这个人,会是谁?
终于被肆无忌惮的目光,给弄得不得安宁,简常廷有些微愠的调过头来,却在下一秒,睁大了眼睛。
到底有多久没有见到了?那张熟悉的脸,乌沉沉的瞳孔,还有紧盯住不放的视线,这一切都昭示着,眼前人正是消失了快半个月的程子男!
可是当他出现在简常廷面前的时候,简常廷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我回来了。”带着尘土气息的怀抱,却是那么温暖,那么的令人留恋。这样的触感,让简常廷感到心里一阵踏实。他没有说话,只是任他静静的抱着自己,几天昏沉的睡眠再一次袭来,这一次,甚至没有多想,便沉入了梦乡。
没有无尽的黑暗,也没有那些一闪而逝的五光十色。这一次梦的尽头,是一颗巨大无比的星星。他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星星,伸出手去,那冰凉的感觉,却让他微微翘起了嘴角。
人说,死后,就会化成星星,那他简常廷死后,会不会也化成这么大的一颗星星?
程子男沉默的看着床上的人,慢慢收紧了自己的胳膊。半个月的分别,却像是过了十年。简常廷消瘦的模样,让他几乎不敢相认。若不是那一双黑亮的眼睛,他简直怀疑被人偷换了一个。
方容告诉他,简常廷的情况实在不容乐观,这种遗传病不发则已,一发,则如洪水一般,不可收拾。
他也曾亲眼看见,那个叫做方音榕的漂亮男孩,如何在半年之间,掉光了所有的毛发,如同一具干尸般的躺在床上,奄奄一息。
这种病真是残忍,霸道到连最后的美丽也不会给。
“如果好好治疗,并且心情开阔的话,应该还有一年以上。”方容也上了岁数,每一道皱纹里,写满了对逝子的怀念,“但我也不敢保证。简常廷从前身体底子好,活上个三年也说不定,只是……”他顿了顿,看向程子男,“以他目前的精神状况,一年都活不了。”
一年,十二个月,三百六十五天。
简常廷的生命,只有这么多了吗?
程子男回来以后,他每一天都在病房里陪伴着简常廷,甚至将办公室里的公文,都搬来了这里。
而简常廷,也一如既往的安静,这是这一次,他没有再要求回家。
在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地方,他们一齐选择了淡忘。他们谁也对那场争吵选择闭口不谈。他们一起吃饭,一起读报,高兴起来的时候,程子男就扶着简常廷出去溜达,晚上,他们也是同床而眠。
简常廷不止一次的询问起自己的病情,自己的身体状况,程子男都以沉默带过。然后他们再转移话题,比如今天吃什么,明天的球赛,是几点钟。
可简常廷知道,这一次程子男的隐瞒,已经不再像从前那样,让人可以忽略了。
“告诉我吧。”再一次来到洒满阳光的花园,靠坐在垫子上的简常廷,又一次开口,“我究竟还有多久?”
黑瞳深沉,程子男的双唇紧紧的抿着,即使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面,他还是又一次的心口发闷,闷得透不过气来。
简常廷,你是要让我也感受一下你的痛苦吗?
程子男起身,淡淡的拂去他身上的花瓣:“明天开始回家养病,今天就回去吧,起风了。”
身上的毯子,挡住了外面呼呼的风,简常廷却觉得心上的碎片,越来越多,就像是窗户没有被堵住一般,风一个劲儿的灌了进去。
他也没说什么,让程子男抱起自己,稳稳的走着。
“明天你会来接我吧?”
“恩。”
“那就好。”简常廷将头靠在他的肩上,再一次沉沉的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