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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第 96 章 “若您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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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庭的春天来得格外晚,这边厢才刚有了些微绿意,大隋的江南地区早已经春风拂柳、姹紫嫣红了。
金银珠一路行至江南地区,虽说身上的伤还没有大好,但她一向体格强健,并不耽搁什么。但为了避免麻烦,改做男装装扮,她的长相本就带些英气,在北庭已然属于个高的那一部分,到了江南更是“鹤立鸡群”,从未引起过怀疑。
她一个人一匹马在江南各地游走,饱览春日好风光,遇到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去试一试,有什么热闹也都去看一看,心情明朗了不少。
这日在山林间穿行时,遇到一伙山贼拦路抢劫,她一时手痒,上前教训了那群山贼一通,也救下了那两个被劫掠的赶路人。
两个赶路人是一对主仆,主人名叫崔绍渊,仆人名叫崔诚。崔绍渊很感激金银珠仗义出手相助,言谈间十分热情,没多久就发现两边是同路,遂邀请金银珠一起同行,到梅城后她所有的花销包在他身上。
金银珠不傻,看出来崔绍渊是担心再次遇到山贼被劫,才这么热情地邀请她同行。不过于她而言,也就是顺道保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公子哥而已,根本不费什么事,她也就一口应允了。没成想,这崔绍渊十分博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能随口吟诗作赋,这让她十分钦佩。崔绍渊同样也佩服金银珠的身手和洒脱,两人相谈甚欢,越发投契,没多久就结拜为异性兄弟。
早在这之前,林奚若得到消息,说已经查到近日金银珠出现在江南富阳江一带。他直接把这个消息告诉给了金智,因为这一段时间他和“许千澜”陷入了冷战的僵局。
金智知道了这个消息,明月三千也就跟着知道了,两人聚在一处商量。叶佩松和林芷若也跑来跟着一起商量,两人一致认为,金银珠离开北庭独自远走,跟他们两人脱不了干系,所以他们也想出一份力。
金智感慨:“我的家乡梅城就在富阳江一带,难道阿珠是要去梅城看看吗?过去我常常跟她讲起梅城老家的事,她总说想去看看,只是一直没有机会,想不到如今倒实现了这多年的夙愿。”
明月三千安慰他:“爹,如今江南风光正美,说不定阿珠在那边玩得很开心,伤也已经好了,您别太担心,吉人自有天相。”
金智点点头:“我也这么多年没再回去过,这回说什么也要去看看……只不知,大王会不会允我告假离开北庭一段时间。”
金智不是北庭人,北庭王当初任用他已是力排众议,要他立誓今生只能为北庭效忠。金智也没有辜负北庭王大信任,多年来兢兢业业,尽心尽力地辅佐北庭王治理北庭,从不敢有任何非分之举。
“情况特殊,大王他会理解您的。”
叶佩松道:“伯父,之前跟您提过,我的姑姑嫁去了梅城莘家,我要跟你们一起去找银珠,正好也可以顺路看望我姑姑。”
林芷若便附和也要跟着一起去。
于是众人商量好,一起去梅城寻找金银珠。林奚若无奈,他不可能放任林芷若一个人走,只好跟上一起去。
金智和明月三千只带了一点简单的行礼和几个随行的仆人,林奚若那边照旧是浩浩荡荡的一群人。
出发前,林芷若特意招呼明月三千,跟她一起去乘坐林奚若的豪华大马车。她知道两个人吵架了,却不知道什么原因,仍是无头苍蝇一样胡乱调解,当然起不到丝毫效果。
明月三千的病还没完全好利索,也不好骑马走,转头上了金智的马车。
路上,金智给明月三千讲述当年他被迫来到北庭的事,明月三千耐心听着,实则早就知道的一清二楚。
“我们金家扎根在梅城已有两百年之久,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终于成了梅城数一数二的大户。我在家中本是排行数二,按照家里的规矩,家主的位子原该是大哥的。可身为家主的父亲更喜欢我,觉得我资质出众,若是接任家主必能带着金家更上一层楼。所以,他想让我接任家主的位置。大哥一直对家主之位势在必得,却藏在心里从未表现出来。他暗里笼络几个弟弟,许以重利,一起合力对付我,在背后搞小动作。父亲刚一去世,暗地里的针对便直接摆到了明面上,为绝后患,他们甚至想要夺走我的性命。直到那时,我才知道大哥有多恨我。所幸的是,我察觉到这些还不算太晚,虽失去了家主的位置,总算保住了性命。我痛恨自己遭遇的这一切,痛恨大隋传长不传贤的风气,一气之下跑去了北庭,就有了今日的我。”
“那……当初您真的很想坐上家主的位子吗?”芸香随侍在明月三千身边,听得入神,忍不住问出了口。
金智笑了笑,温和地看芸香一眼,并不怪罪她的多嘴:“最早的时候,我只是遵从父命,父亲让我当家主,让我把金家发扬光大,我就去做。大哥也假装听从父亲的话,愿意拱手让贤,我信以为真。后来,我被几个兄弟害得那样惨,反到对家主的位置有了执念,可大隋一向有立长不立贤的传统,我被迫害至此,却无处申冤,终究是没法再回去金家。”
“如果当初您的大哥明确提出,他不愿意让出家主继承人的位置,您会怎么做呢?”
“芸香,你最近真是越发胆大了。”明月三千对她眼神警告。
金智陷入怅惘的思绪,苦笑道:“我会尊重他的意愿,但父亲必定不会答应他。他心头的不忿会更加深重,也就更加恨我……最终还是免不了兄弟阋墙,结果都是一样的。”
“爹,现在您已经是北庭的丞相,一个小小家主又何须介怀,等到了梅城,一定得狠狠出口气才是。”
芸香忙跟着附和。
金智笑了笑,不置可否。
一行人进入大隋地界,沿路见到许多逃难的灾民,饿得面黄肌瘦,十分凄苦,一问得知是从燕地而来。
原来今年燕地的天气十分诡异,往年都是春雨贵如油,今年竟一连下了一个月的大暴雨,导致多地被淹,房屋全被泡毁了,田地也变成了盐碱地没法再种,他们这些苦命的老百姓只好背井离乡去别的地方讨生活。
客栈里,林奚若听到这个消息十分讶异,忍不住看了明月三千一眼,欲言又止。明月三千明白他这眼神是什么意思——上一世这个时间段燕地不曾有过什么洪灾,他没有记错。她心里虽然明白,却不想搭理林奚若,垂下头装作没看见。林奚若无声地叹口气。
林芷若看到两人眼波流转,惊喜地叫道:“你们两个和好啦!”
明月三千:“……”
林奚若:“……”
他大声呼喊店小二:“拿盘核桃来。”
林芷若奇道:“哥,你要核桃干什么?”
“给你补补脑子。”
林芷若气结,夹起一块红烧肉,硬塞进林奚若嘴里:“就不信堵不住你的嘴。”
林奚若一贯是个衣冠楚楚的翩翩佳公子模样,如今却落得个满嘴油污的形象,分外滑稽。旁人都不敢笑,唯独叶佩松给林芷若捧场,笑得前仰后合。
林奚若给叶佩松飞过去一记眼刀,仿佛在说:得罪了我这个大舅哥,你还想娶我妹妹?
叶佩松立马收住了笑容。
林芷若十分不忿,“哼”一声逼视叶佩松:“小叶子,你到底是娶我,还是娶我哥!他不让你去奎厌山,你就不去,他不让你笑,你也不笑?你还有没有一点骨气!”
叶佩松左右为难:“骨气和你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
林奚若心中一动,若他也没有骨气,能接受自己在“许千澜”的位置远在其他男人后面,只有小小一角,事情又会变成什么样呢?不可能的,他绝不能忍受那种情况。
明月三千察觉到林奚若在打量她,不甘示弱地看回去,没想到居然会吓到林奚若,就见他突兀地呛咳起来。明月三千心里涌起一阵奇怪的感觉,也不知道这人究竟在搞什么鬼。
店小二小跑过来,一脸无奈:“对不住几位客官,久等了。不过小店哪里会有核桃这种东西,如今燕地正闹洪水,这边离得近,各大商行囤积粮食,如今大米都难买呢。”
金智看一眼桌上的几道菜,意有所指。
店小二忙道:“不满您说,也就小店还能做出像样的几道菜来,旁的店只怕凑都凑不齐喽。”
金智点点头,表示了然。
没想到灾情这么严重,连燕地周边地区都受到了严重影响。
明月三千也觉得奇怪,心说自己没在书里写过洪灾,怎么会突发洪水呢?她暗暗问系统是怎么回事。
“宿主,您不会没有察觉到吧?您的所言所行已经严重偏离书里原本的剧情走向,当然会引起这个世界的崩塌,天灾的出现,便是崩塌的开始。若您仍是继续偏离原本的剧情走向,天灾就会更加频发。”
“我哪里有偏离原书剧情?”她心中大惊。
“叶佩松是应该爱上许千澜的,却爱上了林芷若,不过他们两人的互动倒巧妙地暗合了原书里叶佩松和许千澜的感情线,问题还不算太严重。等下一个副本开始,您务必要让下一个男配角崔绍渊爱上许千澜,否则天灾一定会继续出现。”
“如果,我是说如果,占据着女主身份的人,对男主身份以外的人动了心,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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