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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搭伙过日子 李花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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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花瑰弯腰捡起地上散落的枇杷,放回竹筐里,又把躺椅搬回了屋檐下,关掉了院子里的灯。
整个院子瞬间陷入了黑暗,只有屋里的一盏小夜灯,透过窗户,漏出一点微弱的光。
她翻了个身,看着窗外的月光,心里一片平静。
门外,伯候秋依旧站在那里,像一尊被遗弃的雕塑,一动不动。
第二天一早,李花瑰是被院子里的鸟叫声吵醒的。
她起床推开门,院子里的枇杷树在晨光里舒展着枝叶,竹筐里的枇杷还带着昨夜的露水,颗颗饱满。她伸了个懒腰,深吸了一口山里的空气,清新的草木气息,瞬间驱散了昨晚的疲惫。
她起身洗漱,换上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背着包出门。推开院门时,她下意识地扫了一眼门外的石板路,空荡荡的,只有晨雾里湿漉漉的草叶,沾着晶莹的露珠。
伯候秋不在。
她心里没有丝毫波澜,只轻轻带上了门,往学校的方向走去。
到了学校,孩子们已经早早来了,正坐在教室里晨读,稚嫩的声音朗朗上口,像山间的清泉,干净又纯粹。李花瑰走进教室,看着一双双亮晶晶的眼睛,心里瞬间安定下来。她走上讲台,拿起粉笔,写下今天要教的课文,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落在她的发梢上,温暖又明亮。
一整天的课,她上得格外认真。教孩子们认字、读书,带他们朗读课文,回答他们千奇百怪的问题,看着他们眼里的好奇与崇拜。
傍晚放学,夕阳把天边染成温柔的橘红色,孩子们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地往家走,清脆的笑声洒满山路。李花瑰锁好教室门,慢悠悠地往家走,路过院门口的小菜园,看着架子上挂着的绿油油的青菜,想起晚上还没做饭,便弯腰摘了几把新鲜的青菜,准备晚上清炒。
刚直起身,就听见身后传来熟悉的脚步声。她回头,看见李文提着一个竹篮子,正笑着朝她走来,额角的纱布已经拆了,只留下一道浅浅的淡粉色痕迹,看着比昨天精神了不少。
“刚下班?”他走到她面前,把竹篮子递了过来,语气熟稔又自然,“我家菜地里刚摘的黄瓜,脆生生的,给你送点过来。”
竹篮子里装着几根带着晨露的黄瓜,绿油油的,看着就让人欢喜。李花瑰笑着接过:“谢谢你,又麻烦你了。”
“跟我客气什么。”李文看着她手里的青菜,随口问道,“晚上打算吃什么?”
“就炒个青菜,再煮点面条。”李花瑰晃了晃手里的菜,“一个人,随便吃点就行。”
“那我也蹭个饭?”他笑着问,语气里带着几分少年时的调皮,“我买了点猪肉,刚好可以一起做个肉丝面,比你一个人吃的香。”
李花瑰愣了一下,看着他眼里的笑意,心里暖暖的,点了点头:“好啊,那你进来吧。”
两人一起进了院子,李花瑰洗菜,李文则熟练地拿出猪肉,切好腌上。厨房里的灯光亮起来,锅碗瓢盆碰撞出清脆的声响,水汽氤氲着,把整个屋子都烘得暖洋洋的。
“对了,”李文一边切肉,一边随口提起,“昨天去镇上开会,碰到了隔壁山的阿梅,你还记得吗?咱们小学同学,坐在你后桌的那个。”
李花瑰想了想,点点头:“记得,就是那个扎着羊角辫,总跟我们一起去摘野果的阿梅?”
“就是她。”李文笑着说,“她去年结婚了,现在怀的孩子刚生下来,是个女儿,白白胖胖的,下个月办满月酒,让我到时候叫上你一起去。”
李花瑰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时间过得真快啊,一转眼,她都当妈妈了。”
可不是嘛,小时候一起爬树摘果的小姑娘,转眼就嫁了人,当了妈妈。而她,兜兜转转,绕了一大圈,才回到这里。
“可不是嘛。”李文把腌好的肉丝倒进锅里,翻炒出香味,语气里带着几分感慨,“村里好多同学都结婚生子了,就剩下我们几个还单着。”
李花瑰看着他熟练的动作,笑着打趣:“你条件这么好,又是镇上的干部,怎么还没找对象?”
李文的动作顿了一下,随即抬眼看向她,眼底带着几分她从未见过的认真,语气轻描淡写,却字字清晰:“没遇到合适的。”
他顿了顿,看着她,忽然问:“那你呢?以后打算怎么办?”
李花瑰愣了一下,没想到他会突然问这个,她想了想,轻声说:“我就留在村里教书,陪着孩子们,挺好的。”
“那你不打算找对象了?”他又问,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李花瑰笑了笑,摇了摇头:“没想过,先顾着孩子们吧。再说,我刚回来,也没心思谈这些。”
李文看着她,沉默了几秒,忽然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轻声说:“要是以后都遇不到合适的,我们就搭伙过日子吧。”
“搭伙过日子?”李花瑰猛地抬头看他,眼里满是惊讶。
他看着她,眼神坦荡又认真,没有丝毫玩笑的意味:“嗯,你看,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知根知底,脾气也合得来。你留在村里教书,我在镇上工作,以后萌萌也长大了,我们一起住,互相照应着,不比找个外人强?”
他的语气很轻,却像一颗石子,狠狠砸进了李花瑰的心湖里,瞬间漾开了圈圈涟漪。
她看着他,看着他眼底毫不掩饰的温柔和认真,忽然意识到,他不是在开玩笑。
李花瑰上了大学遇到伯候秋才情窦初开,后来四年没有回来,再回来遇到李文,她现在才看出他对她有意思。
看着李文,她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低下头,看着锅里翻滚的面条,掩饰自己的慌乱。
“搭伙过日子……”反正她已经不在乎感情了……这种互帮互助的,其实挺适合她。
可心里这样想,她还是开不了口。
两人沉默地吃着碗里的面条,只有筷子碰到瓷碗的轻响,和窗外偶尔掠过的风声。李花瑰扒拉着碗里的青菜,却没什么胃口,李文那句“搭伙过日子”在她脑子里反复打转,像被风吹得摇摇晃晃的风铃,叮铃铃响个不停。
她偷偷抬眼瞥了李文一眼,他正低着头吃面,侧脸线条被厨房的灯光烘得格外柔和。他额角的纱布已经拆了,只留下一道浅浅的淡粉色痕迹,像一道被时光轻轻抚平的疤。
他吃得很安静,动作却很自然,时不时把碗里的肉丝往她碗里拨,记得她爱吃肉,也记得她不爱吃姜,挑面时总会把碗里的姜片都捡走。想小时候一样,如同一个大哥哥。
一顿饭吃得安安静静,却又暖烘烘的。饭后,李文主动收拾了碗筷,把厨房擦得干干净净,又给她倒了一杯温水,才说:“我回去了,你早点休息。”
“嗯,路上小心点。”李花瑰送他到门口,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夜色里,才轻轻带上了院门。
院子里的枇杷树被晚风一吹,叶子簌簌地响。李花瑰搬了把小椅子坐在屋檐下,把学生的作业本摊在膝头,借着屋里透出来的灯光,开始批改作业。孩子们的字歪歪扭扭,却一笔一划,写得格外认真,她看着看着,嘴角忍不住弯了起来。
可改着改着,她的动作忽然顿住了。
李文那句“搭伙过日子”,又清晰地浮现在她的脑海里。
她放下笔,看着作业本上的字,却一个也看不进去。她想起小时候,两人一起爬树摘枇杷,一起在河边摸鱼,一起背着书包走几里路去上学;想起她离开家乡那天,他站在村口,看着她的车走远,直到再也看不见;想起她回来的第一天,他就带着她爱吃的家常菜来看她;想起她摔门而出的那个雨夜,他默默帮她收拾行李,送她离开。
她抬手,轻轻揉了揉眉心,心里乱糟糟的,像被揉成了一团乱麻。
就在这时,院门外传来了“咚、咚、咚”的敲门声。
很轻,很闷,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执拗,敲三下,停一下,再敲三下,不说话,也不停歇。
这个敲法,她再熟悉不过了。
除了伯候秋,不会有别人。
村里的人来敲门,都会隔着门喊一声“花瑰,在家吗?”,不会这样闷头敲,一声不吭。
可她没管,重新低头批作业。
敲门声还在继续,一下,一下。
不知道他不厌其烦敲了多少次,李花瑰觉得吵了,就站起身,走到院门边,没有开门,只是隔着门板,冷声道:“你走吧,我不会开门的。”
门外的敲门声,忽然停了。
空气瞬间安静下来,只有夜风穿过门缝的轻响,和她自己擂鼓般的心跳声。
过了几秒,门外传来一声低哑的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和一丝不易察觉的委屈:“花瑰……”
李花瑰的眉头瞬间皱了起来。
又是这样。
就什么都不说,只这样喊她的名字。
“少爷,回去吧,风大容易感冒。”管家的声音响起。
伯候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