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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适应新环境 知夏是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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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是一小片菜地,种着辣椒、茄子和豆角,绿油油的,豆角的藤蔓顺着竹架子往上爬,开着一簇一簇的紫色小花。菜地的尽头是一道矮墙,墙那边是一个院子,院子里晒着一竹匾什么东西,黄褐色的,看不清楚是什么。
她正看着,一个少年从院子里走了出来。
少年穿着一件发黄的白色T恤,领口松垮垮地耷拉着,露出晒得黝黑的锁骨。下身是一条灰色的短裤,膝盖上打着补丁。他赤着脚,脚趾缝里还有没洗干净的泥巴。少年的皮肤被太阳晒成了深棕色,手臂和脖子有明显的晒痕,那是长期在户外劳作的人才会有的印记。他的个子不算太高,但肩膀已经有些宽了,瘦削而结实,像是田埂上那些被风吹雨打却依然挺立的高粱秆。
少年的身后跟着一个女孩,比他矮了差不多一个头,扎着两条麻花辫,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短袖——那件短袖明显大了,袖子挽了两道,领子也松了,露出瘦削的锁骨。女孩的手里端着一个搪瓷盆,盆里装着切碎的红薯藤,她走得很稳,盆里的东西一点都没洒。
“那是赵家的两个孩子。”周支书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林知夏身后,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大的叫萧远,今年十五,小的叫赵清荷,十二。他爸前年在工地上伤了腿,干不了重活,他妈去浙江打工了,家里就靠这两个小的撑着。”
林知夏没有说话,继续看着那对兄妹。
赵明远走到院子角落的猪圈前,接过妹妹手里的搪瓷盆,把红薯藤倒进食槽里,用一根木棍搅了搅。两头猪哼哼唧唧地拱过来,抢着吃食。赵明远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确认猪在好好吃东西,才转身走到竹匾前蹲下来,翻动里面那些黄褐色的东西。林知夏这才看清,那是一些根茎状的植物,一节一节的,像是缩小的生姜,但颜色更浅,表面有细密的皱纹。
“那些是黄精,一种中药材。”周支书解释了一句,“赵明远这孩子厉害,跟村里的老药农学会了认药采药,平时带着妹妹上山挖药材卖钱,供自己读书,还要养家。”
林知夏的心里动了一下。她说不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心里轻轻敲了一下,不重,但很清晰。
晚饭是在赵明远家吃的。这是周支书安排的,说村里没有饭馆,林教授父女俩的伙食问题要解决,赵明远家离得近,而且赵明远的奶奶做饭好吃,商量好了,一个月给三百块钱,包一天三顿饭。
林致远没有意见。他本来就是个不讲究吃穿的人,有什么吃什么。林知夏也没有意见,她对这个农村家庭充满了好奇。
第一顿饭吃的是南瓜藤、炒茄子、一碗腊肉炒干豆角和一大盆丝瓜汤。腊肉切得薄薄的,肥的部分透明发亮,瘦的部分紧实发黑,炒在干豆角里,咸香浓郁。南瓜藤是萧荷下午刚从菜园里掐的,剥了皮,切成段,用蒜末清炒,脆生生的,有一股清香。米饭是甑子蒸的,粒粒分明,带着木头和米混合的特殊香气。
林知夏坐在八仙桌的一边,对面是赵明远,旁边是赵清荷,上首是奶奶,下首是父亲。赵明远的父亲赵建国没有上桌,他坐在堂屋门口的一把竹椅上,把脚搁在矮凳上,端着碗独自吃。林知夏注意到那个男人的左腿明显地比右腿细,走路的时候脚尖拖在地上,像是提不起来。
“吃菜吃菜。”奶奶热情地招呼着,用筷子给林知夏夹了一块腊肉,“城里的娃儿吃惯了好的,不要嫌弃我们乡下的饭菜。”
“不会不会。”林知夏连忙摆手,把腊肉放进嘴里。腊肉经过烟熏,有一种特殊的香味,嚼在嘴里,肥而不腻,瘦而不柴,比她在北京任何一家湘菜馆吃到的都要好吃。她又夹了一筷子南瓜藤,清脆的口感让她想起学校食堂里那些寡淡无味的炒青菜,简直是两个世界的食物。
赵清荷一直在偷偷看她。林知夏注意到了,冲她笑了笑。赵清荷的脸一下子红了,低下头扒了两口饭,又忍不住抬起头来,正好和林知夏的目光撞在一起,两个人同时笑了。
“姐姐,你多大了?”赵清荷小声问。
“十五,过了年十六了。”林知夏说。
“跟我哥一样大。”赵清荷看了哥哥一眼,赵明远正低头吃饭,像是没听见她们的对话。
林知夏也看了赵明远一眼。少年的侧脸线条分明,鼻梁挺直,睫毛很长,垂下来的时候在颧骨上方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他吃饭的速度很快,几乎不怎么嚼就咽下去了,像是在赶时间。林知夏注意到他的碗边放着一个搪瓷杯,杯里是凉茶,深褐色的,他每隔一会儿就端起来喝一大口。
“那个是什么?”林知夏指了指竹匾里的黄精。
“黄精。”赵明远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话,声音有些低,带着这个年纪的男孩子特有的沙哑,“一?种药材,补气的。”
“可以看看吗?”
赵明远看了她一眼,点了点头。
吃完饭,林知夏跟着赵清荷走到院子里。黄昏的光线变得柔和了,把整个村子镀上了一层金黄色。竹匾里的黄精在夕阳下泛着温润的光泽,林知夏蹲下来,拿起一根放在手心里端详。它的表皮已经收干了,起了一层细细的皱纹,摸起来有些粗糙,但底下能感觉到肉质的饱满。
“这个是上个月采的,已经晒了快二十天了。”赵清荷蹲在她旁边,用手比划了一下,“原来比这个大多了,晒干了就变小了。要晒到里面摸起来还是软的,外面硬硬的,就可以了。”
“你们怎么知道什么时候能采,什么时候不能采?”林知夏问。
赵清荷想了想,好像在组织语言:“我哥说,要看叶子。叶子最大的那片如果开始发黄,就可以挖了。如果叶子还是绿的,就不行,根还没长好。”
林知夏回头看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赵明远。他正拿着一个搪瓷盆在井边打水,把水倒进一个大木盆里,然后把竹匾里收下来的黄精倒进去,用手在水里轻轻地揉搓,洗掉根须上残留的泥土。他的动作很轻很慢,像是在给什么东西洗澡。
“你哥话一直这么少吗?”林知夏问赵清荷。
赵清荷笑了一下,笑容里有一种超越年龄的了然:“嗯。我妈走了以后就更少了。但是他人很好的,他什么都记得,你跟他说话他都听着的,就是不怎么回。”
林知夏看着那个少年在水井边的背影,夕阳把他的轮廓勾勒出一道金色的边线。她突然觉得,这个比她只大几个月的男孩,身上有一种她从未见过的气质——那不是农村与城市的差异,而是一种被生活过早催熟的沉默与坚硬,像一块被溪水冲刷了很多年的石头,表面光滑,底下结实。
第一周,林知夏基本是在适应中度过的。
适应什么呢?适应早上的鸡叫——在北京,她的闹钟是七点,在这里,第一遍鸡叫是四点半,第二遍是五点多,第三遍天亮了,村里人该起床了,你想睡也睡不着了。适应没有空调的日子——白天热得像蒸笼,晚上稍微凉快一些,但蚊子多得像轰炸机,蚊香点了一盘又一盘,早上起来身上还是到处是包。适应旱厕——那个建在猪圈旁边的小房子,每次进去都要屏住呼吸。适应洗澡——没有淋浴,要自己烧水,倒在木盆里,蹲在盆里用瓢舀水往身上浇。
但她适应得最快的是和赵家兄妹的相处。
每天早上,赵明远会在天还没亮的时候起床。林知夏第一次注意到这件事是因为她失眠——换了环境睡不好,凌晨五点多被鸡叫吵醒后就再也睡不着了。她听见隔壁院子里有动静,推开窗户往外看,借着微弱的晨光,她看见赵明远赤着脚走到灶屋门口,蹲在灶前生火。火光照亮了他的脸,那张脸上没有刚睡醒的迷糊和慵懒,而是清醒而专注的,像一个已经开始工作的人。
接下来的几天,林知夏养成了一个习惯。她每天都会在那个时间醒来,推开窗户,看一会儿赵明远在做什么。有时候他在煮粥,有时候在切猪草,有时候在菜园里浇水,有时候在井边洗衣服。他的每一天都从黑暗中开始,在天亮之前,他已经做了很多事情。
七月中旬的一天,林知夏跟着赵清荷去了一次山上。
她本来是想跟着赵明远的,但赵远说今天要去的地方太远,路不好走,让她跟着赵清荷在近处转转。林知夏虽然有点失望,但还是答应了。她换了一双旧运动鞋,穿了一条长裤——赵清荷叮嘱她的,说山上有一种草叫“霍麻”,叶子一碰皮肤就起泡,又疼又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