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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见钟情 情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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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两个人的冤缘,可以追溯到高一开学。
沈知庚向来是不住校的,他初中就在一中读,早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租了房子,沈女士忙得要命,没啥假期,家里空荡荡的只有几个隔天去一趟的保姆,所以他放假也不回去。
而盛之年是在开学前的那个暑假搬来的。
沈知庚头一回见他,就是这位大少爷身高腿长站在屋檐的阴影下,曲起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敲字。
那黑色的小车掉头,经过盛之年时,里面的人对他说了句话。
沈知庚只是路过,随意瞥了一眼,隐约听见什么“先生”“住不惯”“回去”这些,心想:又来一个娇生惯养的少爷。
他上了楼梯,忽地感觉有人盯着自己。过于直白,很难让人毫无察觉。
但他回过头去,除了那位低头玩手机的少爷,没有任何人。
这件事被他抛之脑后。
直到开学前的一天晚上,有人叩响了他的门。
他以为是外卖,结果开门后,递到他手上的却是一个粉红色的信封,抬头看到的是那个因为长得还行所以有点印象的少爷的脸。
“砰”的一声,他关了门。
一定是他没睡醒。
打开门,还是那见鬼的粉红色信封。
他定了定心,问道:“有事?”
对方一本正经地说:“你好。我喜欢你。”同时把信封往前递了递。
那样子,说是给面试官递简历他都信。
怕不是大少爷和他的狐朋狗友们玩大冒险输了的惩罚。
沈知庚冷着脸,言简意赅:“滚。”
然后又是“砰”的一声。
自此以后,这人仿佛阴魂不散,学校里吃个饭要偶遇,体育课在同一节,偏偏他们又住在同一个小区,还是对门,所以上学放学还是能偶遇。
每次看到这位少爷微笑着朝他打招呼,加上一句说了八百遍的“好巧”,沈知庚就很是手痒。
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
沈知庚已经麻木了。
连带着他知道盛之年从一班跑到五班,还是他同桌的时候,内心都毫无波澜。
——个屁。
不过除了每天盯着他有点烦,持之以恒想加他泡泡,以及家门把手上一天一朵的红玫瑰外,盛之年并没有过界,让他松了口气。
周琴在讲台上伏案备课,沈知庚在下面昏昏欲睡,强撑着一丝意识,很有原则地蒙完了选择和填空,自此一觉不起。
一个合格的学渣,上课铃是他的“晚安”,下课铃是他的“早安”,同桌是他的危险警报器。
显然他的同桌并不合格。
沈知庚被戳醒,却看见周琴还坐在讲台上,遂偏头怒目而视——
一张小纸条推了过来。
沈知庚:?
他不耐烦地皱眉,低头一看。
同桌,我给你的情书你看了吗?^^
沈知庚:……
他没好气地把纸条揉成一团,扔回去,用口型送了他五个字:有病就去治。
然后趴回桌上,后脑勺对着他。
眼前彻底一片黑之前,他听后面传来一声笑。
……故意的吧。
其实他看了。
也就十几天前的事。临近开学,沈知庚宅在家里补作业,偶尔和芝士汉堡打打游戏。
那天晚上,他刚刚carry全场拿下胜利,听着芝士汉堡叽哩咕噜地说“沈哥牛逼”“膜拜膜拜”,十几岁的少年不禁心情愉悦,开门的时候,嘴角都还挂着笑。
四目相对,两个人都明显愣了一下。
沈知庚不自在地移开眼,问道:“什么事?”
盛之年“嗯”了半天,沈知庚当即打算关门,然而这回,门关一半不动了。
他低头,盛之年伸了一只脚,抵在门板。
沈知庚:……
“有屁快放。”
“我还是想你看一看它。”——那封见鬼的粉红色“情书”。
沈知庚快被他锲而不舍的精神打动了。
不愧是学霸,骚扰人都这么坚持,有这种毅力他以后干什么都会成功的。
带着信封回到房间,耳机里芝士汉堡在号丧
“沈哥哥哥哥哥哥哥啊——你——人——呢——”
“大佬求带,菜菜。”
“沈沈沈哥哥哥,我——”
“叫魂呢?有点事,开吧。”他打断他的号丧,把信封扔到桌上,坐到桌边的椅子上等待游戏开始。
“好嘞!”
一局结束,沈知庚毫不意外又是全场Mvp,他这局打得很凶,人头数几乎占了己方总人头的三分之二。
对面打野给他发了好友申请:
兄弟发育路挺6啊,加个好友吗?
芝士汉堡号得更卖力了。
可这些没有再让他十几岁的虚荣心冒头,他反而愈加烦躁。
一抬眼,扎眼的粉红色映入眼帘。
“有事,下了。”简单留下这句话,沈知庚关了手机,挪了挪凳子,伸手拿起那封情书。
指腹摩挲,犹豫一下,还是打开了。
年级第一的字固然好看,内容并不长:
亲爱的沈同学,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你的对门
盛之年
————小剧场
沈知庚:我比较信你对手机日久生情。
盛之年:发呆-ing(迟早有一天把对门改成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