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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十七块钱 范祺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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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祺祺死了。
这个消息是王亦俨告诉我的。
他在微信上发了四个字:“范祺祺没了。”我当时正在工位上啃一个冷掉的饭团,盯着那四个字看了半分钟,脑子里第一个念头居然是——她还欠我三十七块钱。高二那年校门口奶茶店搞活动,第二杯半价,她非要拉我一起买。两杯波霸奶茶,一共四十九,我付了全款,她说过会儿还我。后来她忘了,我也忘了。再后来,这件事被我从记忆的犄角旮旯里翻出来,反复咀嚼,直到变成一种仪式。三十七块钱,我记了整整十二年。
葬礼在后天。王亦俨说要开车去,问我坐不坐他的车。
我说好。
挂了电话我才意识到,我甚至不知道范祺祺得了什么病。朋友圈里没有人发过水滴筹,没有人转发过她的近况。她就是那种人,消失在人群里就像一滴水消失在水中,安静得不像话。高中毕业以后,我们这帮人各奔东西,偶尔在同学群里冒个泡,但她几乎从来不出现。我以为她过得很好,或者在过一种不需要向任何人交代的生活。现在看来,她只是不想让我们知道她在生病。
我想起她的脸。不是那种被岁月磨砂过的、模糊的轮廓,而是非常具体的、毫发毕现的一张脸。她笑起来的时候右边有一颗虎牙,不算明显,但我知道。她生气的时候喜欢咬下嘴唇,从左咬到右,像一个固执的小孩。她跑步的姿势很难看,手臂外甩,像一只企鹅。这些细节像钉子一样扎在我脑子里,拔不出来,也不舍得拔。
从北京到老家的高铁四个半小时。我坐在靠窗的位置,窗外华北平原的麦田一片一片地铺过去,绿得不像深秋。我在想一件事——我暗恋范祺祺这件事,到底有没有人知道。
欧尚肯定知道。那个混蛋不可能不知道。
我在微信上问他:“你去吗?”
他回得很快:“去。”
没有多余的话。欧尚说话一直这样,高中时候就是这样。他坐在我前面,上课喜欢趴着睡觉,后脑勺对着我,头发又硬又黑,像一把倒立的刷子。范祺祺坐在我左边隔一个过道的位置上。那是我们三个人距离最近的一段时间,近到我可以闻到她洗发水的味道,一种很淡的、说不清楚是什么牌子的果香。
欧尚是我们三个里面最先认识范祺祺的。
高一开学第一天,分班表贴在教学楼大厅的公告栏上,所有人挤着看自己在哪个班。我个子不高,被挤在后面,踮着脚尖也看不到。这时候欧尚从人堆里挤出来,手里拿着一张撕下来的分班名单,低头看了一眼,说了一句我到现在都记得的话:“完了,跟范祺祺一个班。”
我当时不认识范祺祺。“谁?”
“就那个,初中部的大姐大。”欧尚把名单递给我,表情像是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你可千万别惹她,她在初中部打过架,把一个男生的门牙打掉了。”
我听着这话,心里对“范祺祺”这三个字产生了第一个印象——暴力、不好惹、最好敬而远之。
然而开学第三天,这个印象就碎得渣都不剩。
那天下大雨,我忘带伞,站在教学楼门廊下等雨停。范祺祺从后面走过来,手里撑着一把碎花伞,看了我一眼,说:“你去食堂吗?一起走。”
我说好。那把伞不大,我们俩的肩膀都湿了一半。走到半路,她忽然停下来,蹲下身子,把一只爬在积水里的蚯蚓小心翼翼地捡起来,放到旁边的花坛里。动作自然得像呼吸,做完以后站起来继续走,没有看我,也没有解释。
我心跳漏了一拍。
不是因为什么惊天动地的浪漫,而是那种毫无表演性质的、本能的温柔。一个会在雨天蹲下来捡蚯蚓的女孩,怎么可能把男生的门牙打掉?后来我才知道,那个被打掉门牙的男生是个惯犯,专门在走廊上伸脚绊人,绊倒了范祺祺最好的朋友,磕破了膝盖,流了很多血。范祺祺去找他理论,他说了句“不就是磕了一下吗,又没死”,范祺祺一拳上去,门牙就飞了。
这件事在初中部传了很久,传到最后变成一个女霸王见谁打谁的恐怖故事。而真实的范祺祺,只是不能忍受别人欺负她的朋友。
这些细节是我后来一点一点拼凑出来的,像拼一幅没有参照图的拼图。高一整整一年,我和范祺祺说的话加起来可能不超过两百句,但我记住了每一个字。我记得她问我借过橡皮,记得她在英语课上被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紧张到把“beautiful”念成“beauti-fool”,记得她冬天穿一件墨绿色的棉袄,袖口总是脏的。
而欧尚跟她混得越来越熟,熟到让我嫉妒得牙痒痒。
他们下课一起趴在走廊栏杆上聊天,中午一起去食堂打饭,体育课自由活动时坐在操场边的梧桐树下,一人一只耳机听同一首歌。我远远地看着,心想欧尚这个人凭什么?他又不爱说话,又不会哄人开心,范祺祺到底看上他哪一点了?
后来我想明白了,问题不出在欧尚身上,出在我身上。我渴望靠近范祺祺,但我的渴望全部转化成了沉默和距离。我像一个坐在电影院里的观众,眼睁睁看着银幕上的故事发生,始终没有勇气走上台去。
高二分科,我选了理科,范祺祺选了理科,欧尚选了文科。
分科那天欧尚回头看了我一眼,说:“操,以后不是一个班了。”他看起来真的很难过,但我在那百分之九十的难过里,偷偷窃喜着剩下的百分之十——以后范祺祺身边没有欧尚了。
这个窃喜只维持了一个星期。
王亦俨在高二上学期转学到我们学校,被安排坐在范祺祺后面。说实话,我对王亦俨的第一印象不太好。他穿一件深蓝色的卫衣,领口立着,头发用发胶抓过,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我来自大城市”的气息。后来知道他是从省城转过来的,父母离婚,跟着妈妈回了老家。
但范祺祺好像很喜欢他。
不是因为什么狗血的原因,就是很自然地、慢慢地、不可阻挡地,他们变得要好起来。王亦俨会讲笑话,能接住范祺祺所有莫名其妙的脑洞,而且他画画很好,上课在课本空白处画小人,被范祺祺看到以后,范祺祺就把自己的课本也塞过来让他画。两个人头凑在一起,嘀嘀咕咕地笑,声音不大,但每一声都像针尖戳在我心上。
我坐在范祺祺前面。
是的,高二分班以后我坐在第四排,范祺祺坐在第五排,我的后脑勺对着她的正脸。这个距离比高一更近,近到我能感觉到她的视线偶尔落在我的背上,但我不敢回头。我怕我回头的时候她刚好在看我,怕她看出来我在期盼她的视线。
有一天上物理课,老师在讲动量守恒,我在草稿纸上写了一整页的“范祺祺”,写完以后慌慌张张地翻过去,心跳快得像要炸开。就在这时候,有人从后面戳了一下我的后背。
是范祺祺的手。她的手指碰到我脊椎骨的那一瞬间,我整个人像触电一样僵住了。
“欧尚,转过来一下。”她说。
她叫我欧尚。
那一刻我的感受很难形容,就像你期待了很久很久的东西终于来了,但它来的方式完全不对。她叫错名字了,叫成了我高中三年最好的朋友的名字。我慢慢转过头,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种犯错以后不好意思的笑,右边那颗虎牙微微露出来。
“啊对不起对不起,王亦俨,我是想说王亦俨。”她说。
我看着她,张了张嘴,最后只说了一句:“他不在,去办公室了。”
“哦。”她点点头,缩回去了。
我转回头,盯着物理课本上那些看不懂的公式,觉得整个世界的荒谬都浓缩在刚才那十秒钟里。她叫错我的名字,叫成了欧尚。她想找的是王亦俨。而我,一直在等她叫的是——我自己。
我不知道自己在她眼里到底算什么。一个坐在前面的同学?一个名字经常和另一个人搞混的背景板?我的整个青春期都在试图回答这个问题,但始终没有找到答案。
高三那年发生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欧尚写了一封情书给范祺祺。第二件事,范祺祺没有答应。
欧尚写情书这件事,他是亲口告诉我的。那天晚自习结束,他骑着自行车在校门口等我,说:“走,请你吃烧烤。”我们坐在学校后门那个烟熏火燎的烧烤摊上,他喝了两口汽水,忽然说:“我给范祺祺写了封信。”
我手里的烤串差点掉了。“什么信?”
“就那种信。”欧尚的脸红了,不知道是火烤的还是真的不好意思,“你喜欢她,对吧?”
这句话把我钉在原地。我看着欧尚,他看着我,他的眼神里没有恶意,也没有挑衅,只有一种很平静的了然。那一刻我才知道,他什么都知道。他知道我喜欢范祺祺,知道我从高一开始就喜欢她,知道每一次下课我假装在看书其实耳朵竖得老高在听她说话,知道每一次体育课我故意在操场边绕一圈只是为了经过她坐的那棵梧桐树。
他知道一切,但他还是写了那封情书。
“你不介意吧?”他问。
我说不介意。因为我没资格介意。暗恋是一个人的事,你没有告白,就没有立场。你藏在心里的那些翻江倒海,在别人看来等于不存在。我没有资格要求欧尚不去喜欢范祺祺,就像我没有资格要求范祺祺知道我所有的秘密。
欧尚的情书送出去了,石沉大海。范祺祺没有回复,没有拒绝,甚至没有提起过这件事。就好像那封信根本没有存在过。欧尚消沉了一个星期,然后像一个打了败仗的士兵一样,默默收拾好残局,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道上。
我们谁也没有再提那封信。
第二件事,是王亦俨要走了。
高考前两个月,王亦俨的妈妈要再婚,嫁去深圳。王亦俨跟我们说这个消息的时候,表面上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嘴里说着“终于可以离开这个破地方了”,但我注意到他的手一直在抖,手指反复揉搓校服的衣角,搓出了一个洞。
那个洞是范祺祺帮他补的。
我不知道范祺祺什么时候学会的针线活,但她真的坐在走廊的台阶上,低着头,一针一线地把王亦俨校服袖口搓破的那个洞缝好。王亦俨站在一旁,手插在裤兜里,假装在看远处的篮球场,但脖子根都是红的。
那天放学,我在车棚碰到范祺祺。她推着那辆破旧的自行车,链条哗啦哗啦地响,我犹豫了很久,叫住了她。
“范祺祺。”
她转过头看着我,眼睛亮亮的,像两颗刚洗过的黑葡萄。我说:“王亦俨走了,你是不是挺难过的?”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得很好看但也很好看穿。她说:“谁跟你说他走了?他又不是死了。”
这句话在今天想起,像一把钝刀慢慢割着我的喉咙。十二年后,她死了,王亦俨没有,欧尚没有,我也没有。她的青春停在了某一个地方,而我们这些还活着的人,被时间推着往前走,走得越来越远,远到几乎忘了她笑起来虎牙露出来的样子。
王亦俨走后,范祺祺安静了很多。
不是那种悲伤的安静,而是那种把很多东西收起来了的安静。她不再上课跟人传纸条,不再在走廊上笑出很大的声音。她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学习上,成绩从班级中游一路冲到了前十。所有人都觉得她在爆发,但我觉得她只是在躲。她躲进课本里,躲进题目里,躲进每一个不需要想起谁的瞬间里。
高考结束后,我们仨——我、欧尚、范祺祺,去学校后门的烧烤摊吃了一顿散伙饭。那是我们三个第一次单独坐在一起吃饭,也是最后一次。欧尚喝了两瓶啤酒,脸红得像煮熟的虾;范祺祺喝了一瓶,没脸红,但话变多了,一直在说高一刚认识的时候那些事,说欧尚第一次跟她说话的时候紧张得语无伦次,说她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觉得我很像她小学同桌。
“什么同桌?”我问。
“就一个,不爱说话的,戴眼镜的。”她比划了一下,“特别像。”
我张了张嘴,想问更多,但她已经转过头去跟欧尚说话了。那句话像一颗种子,落在我心里的缝隙里,慢慢长成一棵树。她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觉得我像她的同桌。那到底是好印象还是坏印象?她提起这件事的时候语气是怀念还是随口一说?我想知道答案,但散伙饭结束了,我们各自回家,这个问题再也没有机会问出口。
大学我去了北京,欧尚去了南京,范祺祺留在了本省。我们三个人像三颗被不同方向的风吹散的蒲公英,各自落在了各自的地面上,生根,发芽,然后长成了彼此不太认识的模样。
大学四年,我和范祺祺的联系少得可怜。偶尔在微信上聊几句,内容无非是“最近怎么样”“还好”“你呢”“也还好”。这种对话就像两个陌生人在电梯里的寒暄,说完了就完了,不会有后续,也不会有人在深夜翻来覆去地回味。
但我还是会想她。
想她的时候,我会翻她的朋友圈。她不爱发,一年也就三四条,无非是旅游的照片、食堂的饭菜、图书馆门口的流浪猫。每一张照片我都放大看过,每一个字我都读过不止一遍。有一次她发了一个字:“累。”配图是一张路灯下空荡荡的街道。我盯着那个“累”字看了很久,打了很长一段话想发过去,最后全部删掉,发了一个“抱抱”的表情包。
她也回了我一个表情包。
我们之间隔着一千公里的距离和一千零一种说不出口的话。
大三那年寒假,同学聚会。欧尚组织的,在一个火锅店。我去了,范祺祺也去了,王亦俨从深圳飞回来,迟到了一个小时,进门的时候一桌人站起来跟他拥抱,好像他不是去了深圳,而是从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王亦俨变了很多,瘦了,下巴尖了,戴了一副黑框眼镜,说话的声音也比高中低沉了一些。但他在看到范祺祺的那一瞬间,眼睛亮了。
那种亮,是装不出来的。
席间大家喝了不少酒,气氛很热络。欧尚喝多了开始唱歌,唱得很难听,所有人都笑得前仰后合。王亦俨坐在范祺祺旁边,两个人不知道在说什么,头靠得很近,笑得很小声。我在桌子的另一端看着这一幕,喝了一口啤酒,苦的。
聚会结束的时候,王亦俨帮范祺祺穿外套。很自然的一个动作,帮她扯好袖子,拉好拉链。范祺祺低着头,耳根红红的。欧尚揽着我的肩膀,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我的耳朵里。
“你是不是还在想她?”
我没说话。
“都这么多年了。”欧尚叹了口气,拍了拍我的肩膀,“兄弟,你得往前走。”
我点点头。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像一个比赛还没结束就被裁判判了死刑的运动员,欧尚说的每一个字都没有错,但他判定我输掉的那场比赛,我甚至还没有开始打。
我没有向范祺祺告白过。
一次都没有。
我有很多次机会。高一那个雨天同撑一把伞的时候,高二她叫错我名字的时候,高三她帮我捡起掉在地上的笔的时候,毕业散伙饭她喝多了靠在我肩膀上眯了一小会儿的时候。每一次我都感觉到了那种即将脱口而出的冲动,那种在喉咙口翻滚的名字,但每一次,我都在最后一秒吞了回去。
因为我怕。我怕的不是被拒绝,我怕的是把那层窗户纸捅破以后,连现在这种小心翼翼的关系都会碎掉。我宁愿做她生命里一个边缘的、模糊的存在,也不愿意做一个被她明确拒绝过的清清楚楚的失败者。这是一种懦弱,我知道。但暗恋就是一场懦夫的战争,你在心里已经冲锋了无数次,在现实里却连第一步都不敢迈出去。
大四那年,范祺祺的朋友圈更新了一条动态,是一张照片,两杯奶茶并排放在桌上。配文只有两个字:“谢谢。”我再迟钝也看得出来,这不是一个人在喝奶茶。我点进她的朋友圈,发现她把之前所有的内容都清空了,只剩下这一条。
我不知道那个请她喝奶茶的人是谁。我知道的是,那个人不是我。
那段时间我疯狂地做一件事:我试图从所有可能的渠道打探范祺祺的感情状况。我问过欧尚,他说不知道。我问过高中同学群里的其他人,没有人知道。范祺祺就像一堵很高很高的墙,把所有关于她的信息都挡在了里面,而我站在墙外面,什么也看不见。
后来我放弃了。
不是那种释然的放弃,而是那种精疲力竭的放弃。你用力了很久很久,发现一切都是徒劳,然后你停下来,不是因为想通了,是因为手和脚都已经没有力气了。我不再去想范祺祺了,或者说,我强迫自己不再去想她。我把她的微信备注名从“范祺祺”改成了全名,把她的朋友圈从“设为星标”取消了,把手机里所有她的照片都锁进了一个加了密码的文件夹。我像一个清理犯罪现场的人,试图抹掉所有她存在过的痕迹。
但我知道,那个文件夹的密码我可以倒背如流。
毕业后我留在北京工作,朝九晚五,加班,租房,挤地铁。日子像流水线上的产品一样,一个接一个,没有波澜,也没有意外。范祺祺这个名字渐渐变成了我记忆深处的一个符号,偶尔在深夜失眠的时候浮现一下,然后被我按回去,像把一只冒出水面的皮球重新按到水底。
我以为我会一直这样按下去,按到我老,按到我不再记得她的脸,按到那个“范祺祺”三个字对我来说和路人甲没有任何区别。
然后王亦俨的消息来了。
范祺祺没了。
高铁到站的时候是下午两点十分。王亦俨的车停在出站口外面,一辆白色的SUV,他靠在车门上抽烟,看到我出来,把烟掐了,冲我点了点头。
他老了。
这个“老”不是那种白发苍苍的老,而是那种被生活反复蹂躏之后露出的疲态。他的眼角有了皱纹,颧骨比以前更突出了,笑起来的时候嘴角的弧度也不像从前那样轻快。他穿一件黑色的夹克,站在十月底的风里,整个人像一棵被秋天提前收割的树。
路上我们没怎么说话。王亦俨开车,我坐副驾驶,车窗开着一条缝,风灌进来,带着路边烧秸秆的味道。车里放着一首很老的歌,我记不清名字,只记得旋律很平,像一条快要干涸的河流。
“你都想不到是谁告诉我的。”王亦俨忽然说。
“谁?”
“欧尚。”
我愣了一下。欧尚怎么会知道范祺祺的消息?他和范祺祺的联系比我还少,上一次听说他们说话,还是两年前范祺祺生日,欧尚在群里发了个“生日快乐”,范祺祺回了个“谢谢”,对话结束。更深的交集?没有。更近的关系?也不存在。
“他怎么知道的?”我问。
“范祺祺转院到南京的时候,她妈用她的手机群发了一条消息。”王亦俨的声音很平,像在念一份报告,“发给了通讯录里所有人。欧尚收到了,我也收到了。你应该也收到了吧?”
我想了想,摇头。我没有收到那条消息。
王亦俨沉默了一会儿,说:“可能她把你分在了另一个组。”
另一组。这三个字像一盆冰水从头顶浇下来。不是凉,是刺骨的寒。范祺祺的手机通讯录里,我被放在一个特定的分组里,一个不值得被通知的分组。也许那个分组叫“普通同学”,也许叫“不太熟的人”,也许叫“欧尚的朋友”。不管是哪个名字,都足够把我这么多年来自以为拥有的那些特殊感情全部否定掉。
你看,暗恋就是这样。你以为你在对方生命中占据了某个位置,其实你连被通知生死的资格都没有。
欧尚比我们先到。
他站在殡仪馆门口,穿一件深灰色的风衣,手里拿着一个白色的信封。看到我和王亦俨下车,他走过来,一个一个地拥抱了我们。他的拥抱很用力,用力到我能感觉到他的胸腔在微微颤抖。
“进去吧。”他说。
灵堂不大,摆着几个花圈,范祺祺的遗像放在正中间。照片里的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衣服,头发比高中时长了很多,笑着,右边那颗虎牙若隐若现。薛姨妈坐在角落的椅子上,被几个亲戚围着,脸上的表情不是那种嚎啕大哭的悲伤,而是那种被抽空了的、什么表情都没有的茫然。
我走到遗像前,鞠了三个躬。
抬起头的时候,我看到照片下面放着一本书。书页被翻到了某一页,上面用铅笔划了一道线。我弯下腰去看,那是一本很旧的诗集,封面的边角已经磨损了。不认识的书,不认识的诗人,但我认识那道铅笔线的颜色——那种淡蓝色的铅笔,是我高中时候最喜欢用的牌子,后来买不到了,我就再也没有用过。
范祺祺用了我最喜欢的铅笔,在书里划了一道线。
我直起身,手有点抖。
欧尚走到我旁边,把手里的白色信封放在了遗像前。我瞥了一眼,信封上没有写字,但封口处贴着一张贴纸,是一颗很小的、褪色的星星贴纸。那颗贴纸我见过。高一那年圣诞节,范祺祺给班上每个同学都发了一颗星星贴纸,说这是“好运星星”,贴在什么地方就可以保佑什么地方。欧尚把贴纸贴在了他课桌的抽屉内侧。我的贴纸被我贴在了铅笔盒的最里层,后来铅笔盒丢了,贴纸也没了。
欧尚居然还留着这颗贴纸,贴在一个信封上,放了十二年。
我侧过头看欧尚。他的眼眶红了,但没有哭。他站在范祺祺的遗像前,站了很久很久,久到旁边的阿姨以为他是什么远房亲戚,递了一瓶水过来。他接过水,拧开,喝了一口,然后低声说了句什么。
声音太小,我没听清。
但我看到他的嘴唇在动,三个字。
仪式结束后,我们三个人坐在殡仪馆外面的台阶上。天快黑了,风越来越大,吹得路边的银杏树哗哗作响。王亦俨又点了一根烟,欧尚抱着那本从灵堂带出来的诗集,我低着头,手插在口袋里。
“你知道吗,”欧尚忽然说,“高二分科那天,范祺祺问过我一个问题。”
我看着欧尚,没有说话。
“她问我,‘欧尚,你那个朋友,就是坐在我前面的那个,他叫什么名字?’”欧尚把那本诗集放在膝盖上,翻开那道铅笔线所在的那一页,念了出来,“‘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你从远处聆听我,我的声音却无法触及你。’——聂鲁达。”
风吹过来,翻动了书页。我伸出手,按住了那本书。
王亦俨把烟掐了,站起来,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她高中的时候跟我说过,她最讨厌喝波霸奶茶,因为珍珠太大,嚼不动。”
我看着王亦俨的背影,第一次发现他的后脑勺也像一把刷子,黑的,硬的。
但她还是买了波霸奶茶。和我一起。
我站起来,把口袋里攥了十二年的三十七块钱,叠成一个很小很小的纸鹤,放进了范祺祺的书里。夹在聂鲁达那一页的旁边,紧紧挨着那道淡蓝色的铅笔线。
天彻底黑了。
我忽然想起一个细节。高二那年冬天,有一次下大雪,范祺祺没有戴手套。她把手缩在校服袖子里,缩得短短的,只露出半截手指,哆哆嗦嗦地翻课本。我看了很久,摘下自己的手套递给她。她说不用不用我不冷,我说你拿着吧我有两双。其实我没有两双,那副手套是我唯一的。后来的整个冬天,我的手长满了冻疮,又痒又疼。但每次范祺祺戴着那副明显大一号的手套,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的时候,我都觉得值得。
我从来没有要回那副手套。
她也从来没有还过。
十二年过去了,我不知道那副手套还在不在。也许在某个抽屉的最深处,也许早就被她扔了,也许她跟那本诗集放在一起,也许她根本忘了那是谁的。
但那一年的冬天,大雪中,她缩着手指翻书的样子,我记了整整十二年。
而她记住的,是聂鲁达的诗,和一口她根本不喜欢喝的波霸奶茶。
我忽然笑了。
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