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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Day 4 男妖精 我很喜欢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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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大猩猩真舍得花钱,至少我看到门口顺丰的快递时是这么认为的。
      这才刚吃完早饭就到了。
      “这是什么?”
      “朋友寄的快递。”
      我把包裹拿回卧室找了把小刀,费劲吧啦拆开包裹。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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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羞愤地拨了浦星彦的电话。
      “喂?包裹收到了吗?”
      “浦!星!彦!你他妈为什么会有这些东西!”
      我咬牙切齿地叫她的大名。
      “诶,什么?你哥怀孕了?我马上就去,不好意思失陪了哈大兄弟。”
      房门还开着,沈林溪边擦杯子边靠在门框上:“What happened?”
      我把包裹合上:“没什么。”
      “可是你的脸到这里,“他比了下脸颊到脖子的距离,“都是红的。”
      我瞬间哑火。
      “你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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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推着他的腰,把他推了出去,然后关上门,把头埋在手心。
      啊啊啊啊啊啊!
      妈妈我的眼睛不干净了!
      我开始盘算我该怎么在保全我名誉的情况下把这些东西丢掉。
      我慎重地倒出盒子里的东西,然后就发现盒子里还有一张贺卡。
      【Congratulations on you!】
      【祝你天天□□!】
      【by 浦】
      【P.S.所有物品均为全新未拆】
      我真的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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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就导致我这个上午都没敢直视沈。
      太丢脸了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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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手吃午饭了。”
      沈林溪坐在餐桌前,没拿筷子,只是直勾勾看着我。
      这不对劲。
      我第一次感受到他身上传来的别样的气息,没由得感到紧张,撇开眼神:“快吃饭。”
      “你为什么躲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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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躲着你!”
      说完我就感觉自己刚刚语气有些太激动了,显得有些做贼心虚。
      确实是我冷淡他在先。
      “你有。”
      一个将近一米九的男人委屈起来不输幼儿园小朋友。
      “我没有。”我戳了戳米饭,底气没有很足。
      “你是不是不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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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脸凑得很近,我能感受到他呼出的热气喷在我的皮肤上。当然也有可能只是错觉。
      我整个人浑身僵硬,一动不敢动,正面承受美颜暴击。
      脸好热。
      我的脸肯定红了,我想,甚至比他上午看见我拆快递时更红。
      都怪浦星彦,破坏了我和他之间纯洁的友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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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不喜欢你......”
      我讪讪地回答,眼神飘忽。
      不对,这话好像有些歧义。
      我连忙给自己找补了几句:“......我觉得你长得很好看,我很喜欢你的脸。”
      他眨了眨眼睛,长而浓密的睫毛都快戳到了我的脸上:“那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如果你不喜欢我,我可以改的,如果那样你能更喜欢我一点的话。”
      救命!!!
      我头往后仰了一点,拉开一丢丢安全距离。
      虽然没什么太大区别,但这至少让我觉得不至于快要亲上。
      “没有,你这样很好。我很喜欢......”
      我的声音像一个渐弱符号一样小下去。
      “为什么没有宾语,”他又贴近了我一些,“你很喜欢什么?”
      距离变得更加不安全,我感觉我的气息有些不足。
      他的手臂把我整个人箍在怀里,让我还是有种莫名的心慌。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压力,我感觉他没有在凶我,但为什么我会心跳加速。
      我,我这是怎么了——?
      真的很奇怪,我从未觉得我会抗拒他的怀抱。
      我咬咬牙,闭上眼,声音很小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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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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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亲口承认我不讨厌他而且我喜欢他,似乎是他的唯一目的。
      因为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他就起身坐回椅子上拿起筷子吃饭。
      他的态度转变让我有点怀疑刚刚的一切是否发生过。
      若不是我的脸还在发热,我一定会疯狂唾弃自己,做这种春天的梦。
      至少我现在并不认为这个发展是我的过错。
      看着他端着盘子去洗碗的背影,我突然同意了大猩猩的那句“他是为了勾引你啊!”。
      我想她说得没错。
      男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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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这里我又有些吃味。
      我和他才见面四天,他就这样。
      而我昨晚问他有没有谈过恋爱,他又说没有。
      鬼——都——不——信——!
      大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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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洗完碗出来了,看起来兴致勃勃:“阮,今天下午有什么娱乐活动吗?”
      “有,”我抽出一张A4纸,“我们需要制定一张准则!”
      “请讲。”
      他拉开椅子,在我对面坐下。
      “比如设置半夜十点的门禁,比如禁止和室友保持不当距离,比如......”
      “等一下,”他做了个打断的手势,“我们的距离不当吗?”
      “刚刚饭前的距离还不够过分吗!”
      我使劲拍拍桌子,好让脸上的红晕看起来更像是恼怒。
      “可是我很喜欢你啊。”
      被占便宜的不是我吗!为什么他看起来这么委屈!
      “那也不行!如果你同时喜欢很多个人,你也同时和他们保持这种距离吗!”
      他看起来更委屈了:“可是我一直只喜欢你一个啊……”
      用来掩饰的恼怒大山轰然倒塌。
      我用双手捂住脸,试图遮住热透了的脸。
      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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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才认识四天吧,沈先生。”
      我过了好久才重新找到了继续下去的勇气,放开手露出脸。
      他眨眨眼,看起来又委屈上了:“你不记得我了。”
      我:?
      我不记得我认识一个ABC小孩,更何况这张脸,我相信只要看过一次,就终身难忘。
      我的记性应该没那么差。
      “等等等等,我什么时候见过你了?!”
      作为五星红旗下成长的社会主义新青年,我合法合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从未非法出境,撑死了也就拿着港澳通行证去香港嘎油一圈,或者拿着英国签证去找嫂嫂玩。
      而沈林溪作为一个非常纯正的ABC,也是除了欧洲之外没去过什么地方(因为我看过了他的护照)。
      所以我们怎么认识的?
      反正我是一脸懵逼。
      怎么认识的你不要一脸受伤地看着我,直接告诉我啊!!!
      憋着不说,我俩光看着对方能擦出什么火花啊!!!
      “说话!”
      之前嘴巴叽里呱啦,现在要跟我进入认亲环节了,又不说话了!
      他摇摇头:“我不说。”
      他说:“我等你自己想起来。”
      ?
      我气笑了。
      等你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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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就是这么个事。”
      “所以你俩真见过?我咋不知道?”
      浦大猩猩的注意点一向清奇,但总是能抓住一些重点,对此我无话可说。
      “我也不知道。照理来说我认识的人你肯定也不会陌生,所以你认识他吗?”
      小浦的脸撑满了一整个屏幕,戴个美瞳搞出了杀猪的动静。
      “靠——嘶——啊,当然没有啊,我怎么会认识他呢?”
      小浦戴好了美瞳,站了起来走得远了些:“我这身搭配怎么样?”
      “和你男朋友出去吗?”
      小浦:“嗯哼。”
      我:“那个男朋友我见过没?”
      小浦:“见过啊,就是那个戴眼镜的。”
      哦,原来是眼镜哥。
      “如果你不打算走很多路,我劝你换一双有点跟的鞋。当然,最好的话是尽快和眼镜哥分手。”
      我情真意切。
      “高跟容易崴脚。分手的话我考虑考虑,这人处起来总感觉去
      怪怪的。”
      我突然想起高考结束时,浦大猩猩刚出考场就换了一双10厘米的恨天高去和我俩另一个发小逛街。两人那天每人都走了将近三万步,穿着高跟鞋。
      幸好这位发小现在不在国内。
      “好的,”我昧着良心看着小浦穿了双平底鞋,“所以你有什么想法吗?”
      “这种事情不应该问你哥吗?”小浦满意地原地蹦了两下,“你哥可比你大一轮。”
      我去,天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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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我问你个问题。就是爸爸最近来中国的那个合作对象你认识不?”
      我日理万机的哥哥正在洗漱。
      倒也正常,天南地北相隔半天。
      “你是说Richard?”我哥开始给自己刮胡子,“当然认识。不认识的话你也可以收拾收拾滚来上班了,董事会那帮人难缠死了。”
      “哎呀,哥,我的意思是你小时候见没见过他?他说他小时候认识我!”
      我试图卖萌以唤起我哥内心的良知。
      我哥听完,皱了皱眉:“不大可能。我小时候第一次去美国时你才2岁,Richard也差不了多少。怎么,对人家有意思?”
      “没有没有。”我连忙摆手。
      亲哥:“真有意思的话,有点小道消息,说是孤雄生殖技术快下临床了。放开应该会很快。”
      “别搞我啊哥。就这样,你忙吧!”
      “嗯,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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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通电话打完,毫无收获。
      我有些怅然,根本不懂为什么他会认识我。
      我纠结了一下,还是给我妈妈打了个视频。
      “宝贝,什么事情啊?”
      “妈妈,”我摸摸鼻子,“最近来中国的那个Richard你认不认识啊?”
      看背景,我妈应该在欧洲的分部,跟我爸待在一起。
      妈妈:“认识的啊。他其实是你一个小时候见过的Uncle家里的小朋友,就是那个高高瘦瘦的Uncle和一个很漂亮的Auntie。你还跟他打过视频,当过一小段时间的网友啊。Richard是惹你生气了吗?”
      我:?
      “没有没有。妈咪,那会儿我几岁啊?”
      “那会儿啊,3岁啊。”
      ???
      我靠,这算早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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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根据我妈的说法用一个800年没开过机的设备登上了一个聊天账号。
      那幼稚的行文风格和疑似比我现在流畅的英语,让我有些沉默。
      这么一看,我好像记起来些东西。
      比如我每天幼儿园放学回家为什么要缠着我妈玩iPad,比如我小时候说话总提起来一个没见过的朋友。
      哦呵呵。
      我划了划聊天记录。
      他主要发中文,我主要发英文,时不时还蹦出几条语音。
      原谅我没有点开来的勇气。
      我草草浏览了一下,发现也没有什么属于小孩子的约定终生的东西,甚至我还可以感叹一下我小时候的安全意识,从未给网友发送我的照片。
      绝不是因为我那会儿觉得自己圆嘟嘟的而不喜欢拍照。
      奇了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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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在这里我必须要感叹一下,来一段非常生硬的插叙。因为自己当时问了这么多人都没问我爸,本来可以早早解决的疑惑硬是拖了好久。
      我是一个非常喜欢剧透的人,所以我在这里就直接告诉你——就是我爸这个不靠谱的天天拿我照片跟他朋友炫耀,他朋友家的小孩Richard,也就是沈林溪,在我爸潜移默化的影响下产生了见过我的错觉。
      呵呵,错觉。
      爸爸,你害得我想了好久,浪费了好多时间。
      回归正题,我去喝口水,等一会儿再来继续写这莫名其妙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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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看来是个误会,但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只是怀疑小时候是不是在香港和他有过一面之缘。
      我花了一整个小时看完了所有聊天记录,然后镇静地把设备关机,接着......
      猛地扑到床上打滚!
      我怀疑我的脸可能又红了,但我只想疯狂地在床上蠕动,来缓解一下我内心的震撼。
      我小时候这么爱撒娇的吗!!!
      救命啊!!!
      我硬是给自己折腾累了,拿着镜子理了理头发,收拾好心情才去的客厅。
      “Richard?”
      我小心翼翼叫道。
      他正在看《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卢梭的那本。
      听到我的声音,他从书里抽离出来,挑了挑眉。
      “想起来了?”
      我的头努力努力就真的能去当拨浪鼓了:“没有。我那会儿只有3岁,而根据我3岁的记忆,我唯一干的事情就是每天去幼儿园吃饼干配牛奶的早间点心。”
      我不知道他现在这个表情算什么态度,毕竟真说起来,我跟他才认识4天,并没有很熟。
      怎么感觉那么不爽呢。
      “我做饭去了,”我选择系上围裙然后先逃离这个地方,“有什么想吃的吗?”
      我语气轻松,但架不住他探究的眼神。
      就在我快要泄气时,他把头转回了书:“都可以。如果有小炒肉就更好了。”
      我暗舒一口长气。
      小炒肉可不会莫名其妙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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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我都不用写发生什么了。
      是的没错朋友们,他又在夸我的小炒肉。
      疲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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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他说他要开个会处理一些事务,问我能不能借用一下客厅的桌子当书桌。
      别的不说,我对我这套房子的隔音相当有自信。
      于是我大手一挥:“Just do it!”
      正好我可以趁今晚没什么事情多囤一些章节,不然天天半夜更新也不是很像人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Day 4 男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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