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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2 我第一次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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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他就是在公交车上。
当时我刚进入新的学习阶段,成天忙的团团转。像被上了发条,不敢懈怠,又装出开朗乐观的样子,以至于晕头转向,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
最喜欢说的就是:
1.我不行了
2.我想死
3.这种灰头土脸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说到后来连自己都觉得烦,但不说又憋得慌,就那么在嘴里咀嚼,像是嚼一块没什么味道的口香糖,已经没了味道却舍不得吐。
有的时候会莫名其妙的精神恍惚,于是那段时间我渐渐喜欢上了发呆。
喜欢站在饮水机前,看着水泡从底面浮起又在水面破裂,水位线一点点升高;喜欢坐在公交车上,看窗外的树向后倒退,形形色色的人群匆忙而过。似乎只有在这种放空的时候,我才不用去想任何事情,我才属于我自己。
可是啊——
上课时会被老师点名回答问题;站在饮水机前会被身后的人一次次催促;在公交车会被到站的提示声毫不留情地不断拉回现实。
或许不确定性才是生活的魅力吧。
就像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刻被打破的沉寂的是发呆,还是自己平静如水的内心。
人们都说,中学时代是一个人的一生中最美妙的青春。
可身处这份“美妙”中的我是丝毫感受不到。
工作日的生活对于我来说是三点一线:学校—路上—回家。频率极高的考试,速度飞起的进度,难度高到离谱的主科……以及永远的卷王同学。
我是那种很懒散的人,喜欢拖延,喜欢抱怨,我不够努力也不够上进,却总想要更好的成绩,更靠前的排名——真搞笑啊。
我看不到未来,看不到前路,更没有任何去上学的欲望。每天早上醒来想到要去上学胸口就闷的慌。于是我的朋友给我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去找个人喜欢。
我理解这个逻辑,在黑暗的日子里,人总是要找点寄托才能支撑自己继续走下去——但这并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
我所在的中学并不是什么青春校园小说里那种俊男美女云集的地方,它只是一个小小的,普通的区重点,学生的颜值……只能说能看,甚至说能看都有点勉强。偶尔在走廊上看到一两个长得还行的,那么就只有以下几种可能了:第一名花有主,第二脑子空空,第三不喜欢异性。
别的可能性少之又少。
少年少女的喜欢大多是无厘头的一见钟情,没有原因,不渴求结果,只是那一刻心中漫延的奇特感受在胸腔中震荡,而后决定——我喜欢他/她。
像众多青春期的少女一样,我曾无数次幻想自己会在怎样的时间、怎样的地点、以怎样的方式遇到那个人。是擦肩而过的抬眼对视吗?那太偶像剧了;是一时冲动的蓦然回首吗?可谁会在人群里回头看你啊;是日久生的情吗?这种剧本在我们学校基本不成立(不学无术的除外),因为大家都是夺命三郎,谁有空慢慢喜欢一个人啊……
所以我不知道。
所以我也没想到会是这种情况。
遇见他之前,我是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这东西的。
每次看小说、听推文到这种情节的时候,总是会不屑地嗤笑一声。一见钟情?得了吧,这种无脑情节看看就得了,根本不可能存在。现实世界里的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是荷尔蒙短暂上头,是大脑在那一瞬间分泌的多巴胺欺骗了你,让你误以为那就是喜欢。
我自诩理性,自诩清醒,自诩能看透所有粉红泡泡背后的现实逻辑。
但是,很戏剧性的,这种“不可能”在我身上发生了。而且发生的毫无预兆。
我现在还很清楚的记那是开学后两周左右的一个周五。在学校熬了一周的学生要么眼神空洞,像是被妖怪吸干了精气,无精打采的走出校门;要么像疯了一样,满脸兴奋和解脱的冲出大门,计划着周末要去哪里。
我是前者的其中之一。完全不顾形象,头发乱七八糟地支棱着,书包带斜在一边,一长一短。
那天阳光很好,又并不晒人。风里还带着一点夏末的温热余韵,吹得整个人懒洋洋的。
上车,刷卡,找位置坐下。
然后我就不知道干什么了。
手机没带,也没带书。
百无聊赖地盯着地板,大概看了几秒钟,又抬起了头——
然后我看到了一个令我再也忘不掉的画面。
我对面坐了一个男生。
比我高一届,因为他校服领口的颜色不同。校服拉链开着,姿态随意又懒散,与我的疲惫不堪产生了鲜明的对比。
作为一个手控,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他的手。
怎么说呢……
那是极好看的一双手。
白皙,修长,指节分明又不夸张。腕骨很清瘦,微微有一点突起,线条干净利落。皮肤是通透的冷白色的,指尖和关节泛着一层淡淡的红,隐约可见皮下的青色血管。他握着一部黑色的手机,更显得雪白,像冻成冰的牛奶。
那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属于少年的手。指甲略长,边线圆润。
视线往上移,我看到了他的脸。
很清淡的眉眼,不锐利,也不浓墨重彩,更不是那种一眼就让人觉得惊艳的长相。他的五官颜色很淡,肤色极白,有着很薄的单眼皮以及……琥珀色眼眸,透亮清晰。鼻梁挺直,嘴唇抿着,清爽,漂亮,柔和。
这样漂亮的长相和我后来才听到的沙哑低沉的声音有一丝……格格不入。
阳光透过玻璃窗和密密匝匝的树影碎了一地,倾洒进来。
既狂烈,又温和。
光线落在了他蓬松的栗色头发上,发丝的边缘被光线融化,变成毛茸茸的金色。
像是天然的氛围感,坐在那里什么都没有做,可就好看的让人移不开眼。像二次元里才会有的样子。却真真切切出现在我眼前。
我愣住了。
周遭的嘈杂像是在一瞬间被按下了静音键,一切喧嚣都消失了。车厢在晃动,时间在往前走,可我被困在了抬头的那个时刻之中,困在了那一片碎金似的光里。
有什么东西在破土而出。
很轻,很慢,带着细微的声响,好像是土层下面有颗种子在沉眠之后苏醒,终于攒出了点微弱的尖芽,它顶开泥土,推开碎石,小心翼翼又义无反顾摸索着向上生长。
当时我并未在意,只是觉得心像被撞了一下,不痛,但很闷。
后来我才发觉,那叫心动。
而那也是我第一次真正的、认真的,去喜欢一个人。
后来那颗种子生了根,长出了枝叶。
湿的,酸的,苦的。在隐秘的心思里拔节吐叶,在无人知晓的角落里野蛮生长。每每想起,惊惶便会漫过骨骼,浸透血液——像从未成熟的梅子气息,在舌尖上又酸又涩地涌起来。
说起来,我真的会好好感谢一下这班公交车,毕竟我和他所有的缘分都来自于此了。
过去的一年里,我几乎都是坐它——这么说不太准确,其实是那段时间车子坏了导致我被迫早起坐公交,后惊喜的发现坐公交早上可以睡觉并且最重要的——他也坐这班车,虽然在更早的时候他更喜欢背着极其沉重的书包走回去——哦,不对,他是拉杆的书包,不像我一天天被肩上的重量压弯腰。
通常来说我对此种事情的想法是,装逼吗?但因为那个人是他,所以我的想法是,可能身体素质比较强吧还能跑回去,可能想要欣赏沿途的风景吧……总之那个评价一定是正向的,而且越来越正向。
早上的时候我总会拖到公交车还有两三分钟的时候才出门,这也就导致我必须要跑过去,而通常来说他也很懒。如果你在早上六点四十五左右的时候路过那条小街,那么你就可以看到从街对面的两个小区出来两个人,然后两个穿着某校校服的人开始疯了一样拔足狂奔——
接着在站台前优雅地停下开始整理头发。
在坐公交的时候总是能遇见他的,我总会习惯性的去记住很多和他有关的时间节点。
我记得早上他会坐在靠前门的位置睡觉,记得他会在下车后开始狂奔,记得他总是会卡点赶上车——确实比我跑得快很多,记得他有时会在下车后先去买面包——我真心实意的觉得那家很难吃,但是吃法棍有品……
后来,他换了校区,不坐这班车了,我也改成了骑车。毕竟那班公交非常不靠谱,没有他的话我是真的不会在闷热暴晒的夏天等公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