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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爱F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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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是最近才开始喜爱的。
好罢,我承认,其实一开始是冲着名车帅哥去的。
芬兰冰人莱库宁,总是面无表情地凝着一张俊脸,在2004年三次上演爆缸帽子戏法时,一贯冷静的眼里也闪过复杂情绪。看了让人忍不住想欺负一下这样沉冷的男孩子。(笑,似乎有同人女欺负男猪的恶劣倾向)
还有巴西人巴里切罗,这个橄榄色皮肤,浓眉大眼的男子,无数次的配合法拉利车队的战术,牺牲自己,成就了舒米。(大舒马赫的昵称。)
说到这里,不能不祭出巴西人(似乎许多一级赛车手都是巴西人呢),英年早逝的F1之神——冼拿,也有人译成赛纳。但这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在那一年(1994年),那一次疾速的转弯冲撞中,英俊的他,温朗带笑的他,永远地,化成赛道上的传说,化成永世之梦,无人可以取代。
也,因他的逝去,德国人迈克尔·舒马赫,沿着他的车痕,登上F1历史的一个颠峰,极至的、辉煌的、让F1总裁头疼的、数度更改F1积分规则的顶点。
可是,比赛一开始,帅哥们统统戴上帽子,根本分不出谁是谁时,我被速度与激情、技术与合作、体力与意志所吸引。
阿拉伯的劳伦斯曾经说过:速度是人性中第二种古老的□□。
我极其赞同。
在我们的都市里,汽车都限速行驶,超速要开罚单,扣分,累积到一定时候,对不起,停照,请去学习班学习。
我们活在这样的条条框框里,被束缚得无法挣脱。
可是F1不同,它追求的就是速度,超越前人的,超越极限的速度。无论它制定了多少规则,都是保证赛事在尽量减少危险的前提下,更快、更精彩。
F1的赛车也是吸引我的另一原因。色彩鲜艳、线条流畅、速度狂野,简直象是男子心目中的女神。(笑,也可以是女性心目中的神祗吧?)它集合了一切现代技术,充分体现了高科技与人类智慧的结合。
还有,十大车队由三国鼎立到未来隐约可见的群雄逐鹿格局;各个赛道上忙碌而有序的景象;各国的F1狂热追随者;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
而,当F1开始时,我的心神灵魂,都被那引擎转动、轮胎摩擦所发出的轰鸣声所吸引,捏紧拳头,由头到尾,注视着屏幕(我的电视只得25’,和液晶直角平面超薄环绕立体声家庭影院自然是无可比拟,不过,有得看就好。)
让我们,一起感受极速运动的刺激罢!
24/4/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