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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返母校 记忆跟着s ...

  •   记忆跟着slao里的烟雾一点一点弥散,模糊,留下来的还是那个忧伤的笑容,这个让我忧伤的男子。
      那个手帕我至今还保留着,洗了一遍又一遍,褪色了许多,没有之前的那样纯白洁净,随着光阴荏苒,它开始泛起了一点点的抹黄,布也已然脱落了,剩下的就只有薄薄的一层纱,可是我却无比珍惜,这个手帕还存留一点他身上淡淡的薰衣草味。我想他了,就拿它来闻一闻。记得他后来跟我说。“你真是个爱保护环境爱卫生清洁的丫头,可以去做环保小卫士了。”他说,就是因为我主动递给他手帕才渐渐注意到我,觉得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家伙,值得他去怜惜,疼爱。他这么说时,我感觉心很暖,暖了很久很久。
      “小冉,小冉。”织梦使劲碰着我的胳膊肘,我才从回忆中回过头来。“想什么呢?”她问,脸上有点单纯的笑容。话到嘴边又咽下,然而我却不敢跟她说我在想当年那个让我迷魂了好久好久的乔笙墨,直至今日他的笑容依然清晰印在我的脑海中,已成烙印。不想又被织梦的一顿呲,我只好三两句敷衍了事。“我只是觉得咖啡很好喝,在想以后还是喝多点加糖的咖啡。”
      “嗯?真的?”织梦的眼神里瞬间滑过淡淡的悲伤,这个悲伤好多年都未见。
      “真的…”当我承认的时候,织梦笑了。然后,她起身,转身,去了柜台结账。再走到我旁边拍拍我的肩膀,给了我个拥抱:“就算为了乔笙墨好好开心走下去。”就这样,她转眼便走出了咖啡厅。等我想抓住她的手让她暂时别走时,伸出来的手已然落空,子虚乌有,抓到的是空气。然后我傻傻地坐在棉沙发上,隔着玻璃窗看着蓝天。乔笙墨,你还好吗。
      还记得那个经常旷课爬到树上去看天空的家伙,经常一个人静静地站在窗子面前,仰望着天空的家伙,经常坐在草地上,用手比划着天空的家伙,相机里全是天空的照片的家伙。每当我看到他看天空的时候,总是调皮地问他“你是喜欢天空多一点还是我多一点?”他总是毫不犹豫地回答“天空。”当时我真想找快板砖把自己给敲死,然后永远都别见到他了。乔笙墨是一个很不会花言巧语,哄女孩子的男人。他说一就是一,数到三马上就会有所行动,而且很迅速利落。记得。“喜欢天空多一点还是喜欢我多一点。”这个问题问了他十多次,可是每次回答都是天空。
      有一天,我问他“天空上有什么,为什么你这么喜欢它。”乔笙墨摸摸我的头说“那一抹蓝蓝得让我心动,与其喜欢还不如说信仰,我只是个凡人。”我听不懂他说什么,当时抬起头看天空时总是感觉天空很神秘而捉摸不透。直到有一天,他跟我说“天空上飘着的浮云其实就像现实上的那些为zero的东西,浮云罢了,正是喜欢它的那点飘渺还有神奇,变幻莫测其实很可爱。”
      然后,我明白了。我永远也超越不了天空,更无法比拟。
      还记得那个晴朗的午后,我们躺在学校的草地上,他居然睡着了。我想看看他都照了天空的哪些照片,拿起相机一看。内存有1578张,前部分585张都是天空的,而后部分993张都是一个叫浅嫣冉的孩子的。吃午饭的时候,在草地上打滚的时候,傻乎乎地在雪地里走的时候,在游乐园坐旋转木马的时候,吃着冰激淋而满嘴都是的时候,过年穿着红大衣放炮竹的时候,戴着棉帽在KTV里唱歌的时候,给别人做鬼脸的时候,在学校僻静的地方里荡秋千的时候,被毛毛虫吓到的时候,第一次骑单车差点失足落下来的时候。好多好多,每一张都有着大大的笑容,每一张都是那么清晰从不模糊朦胧。看到最后一张的时候,是我和乔笙墨和天空的合影,我和他都笑得很开心,天空那刻也很明亮。
      当时,我马上就热泪盈眶了,看着身旁睡在草地上迷迷糊糊呼吸像婴儿般均匀的墨,我知道其实我在不知不觉中超越了他的那份最爱,天空。
      手机响了,原来响了好一会了,在桌上不停震动,我把目光从天空上移回来。
      “喂,你好。”
      “哦你好你好,请问是浅嫣冉小姐吗。”
      “嗯,我是。”
      “嗯,浅嫣冉小姐,我是诗涵高中校长的助理,明天就是我们学校的庆校50周年了,校长邀请您来做本次庆典的女嘉宾,作为学姐来给学弟学妹们讲几句话。听说您现在已经考上了重点大学?那就更要交流交流心得体会了,把您的努力还有经验都交给芸芸学子吧。”
      “明天学校50周年了?”
      “是啊。”冥冥之中,我竟然忘了我的母校的庆典日,原来这几年来,我忘掉了挺多事。该忘的不该忘的全都忘了,一干二净。
      “浅嫣冉小姐?嫣冉小姐?”
      “啊?嗯?”
      “那您可否有时间来参加呢。”
      “我…”
      “我们学校真的很需要您的这次出席。”
      “我…”
      “就请您挤出点时间来参加吧,万分感谢,行吗。”
      “嗯,好吧。”听着校长助理一番温柔的话语,我终于被她感动了,那个学校1年未踏,应该改变了很多很多吧。
      “那就太谢谢浅嫣冉小姐了!”
      “不必客气,这是应该的。”
      “对了,嫣冉小姐还联系乔笙墨先生吗,我们没有了他的一切联系方式,想请他来担任本次庆典男嘉宾,他现在一定很优秀更很有成就。”
      “对不起,这个我帮不了了,无能为力。我和他早已断了联系。”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几乎是痛着,咬着牙齿说的,天知道我们真的3年没有联系了,他就凭空消失了。
      “那也没事,明天早上8点半,不见不散,记得了,浅嫣冉小姐。”
      “嗯。”
      第二天早上。
      缠了很久很久的围巾,记得以前乔笙墨都会主动帮我绕围巾,把我脖子绕的紧紧地,紧到快要喘不过气来,他说他是疼爱我,我总是与他斗嘴,我说怎么可能,我都快窒息了。他便不再与我纠缠,但每次替我缠围巾依然是饶的紧紧地,我只好温顺地服从。后来他走了,我也是使劲地勒着自己的脖子,越紧越好。
      一步一步走向学校,每一个转角每一个路口我都是那么熟悉,哪里有红绿灯我闭着眼睛都可以找到。想着想着,真的要过马路了,记得我真的很害怕过马路。听到喇叭声铃铛声,我的心都鼓得紧紧地,心跳都快停止了,看到川流不息的车辆朝自己行来,感觉危在旦夕,生命好像转瞬即逝。以前,乔笙墨就是牵着我的手穿越斑马线,他的手很大,但手指很修长,把我的小手拉的紧紧的,他说我在他面前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小破孩。
      可是,这次我却要自己过马路了,我闭起眼睛深呼吸,然后笑了笑,径直朝马路走去。心还是一样绷紧,手心手背不停出汗,还是很害怕,怎么办呢,乔笙墨,你不在我都不敢过马路了,谁拉着我的手一起走下去呢。“嘟!~”一声长鸣,我吓得驻足下来,不敢动,闭起眼睛,然后就听到许多喇叭声,都在一齐响起来,吵得我的耳朵开始嗡嗡作响,我捂着耳朵,看向四周,全是密密麻麻的车辆,距离我很近,我被它们都包围在中心点。然后我大胆放下了手,脚开始移步。
      突然一架车从我身边飞过,司机的声音很暴躁“你丫的怎么过马路的!会不会走人行道啊你!”然后他说的话我全都忘了,只是冷笑,已经顺利走到了对面,原来我刚才又阻碍了交通了。幸好没被警察叔叔抓个现行,不然我少不了要去警察局蹲一次。
      过了马路的这条路,回忆是最多的。这里有面包店,大超市,CD店,玩具店,宠物店,瓷娃娃店等等,每一家店我和他都进去过,而且老板和我们都很熟悉。可是自从乔笙墨走后,这条街我再也不走,高二高三去学校也是绕道行驶,那些店自然从未踏过。3年了,估计店老板换人了,或者都不记得我了,或者这些店也不存在了。
      我走下去,没想到每一家店都还在,而且还装修过了,装修得很崭新很漂亮,店里都有很多人,只有那家瓷娃娃店人比较少,可是刚好那家是我和乔笙墨每次都会光顾的地方。现在如此冷清,真是岁月带走了不少,风化了不少。
      赶着去学校,已经7:30了。肚子快饿扁了,还没吃早餐。终于走到了学校,学校旁边有家早餐店,店名很平凡但很有趣,叫“早安”。我和乔笙墨早餐几乎都是在这里吃的,这里的东西很实惠,所以生意很好。当我跨进去的时候,不少学生都在里面吃早餐,而且跟那时候的我们一样,谈些八卦聊些明星绯闻,说些校园趣事,中学生时代真的很美好,这么想挺留恋的,可是对于我来说都已是过去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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