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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沈棠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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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棠回北平后的第二个周三,第一次看到了那个穿灰色大衣的男人。
那天下午三点,她坐在琴房的窗户后面。这是她回国后养成的习惯——每天下午三点到五点,坐在琴房里,弹琴,看书,或者什么都不做,就坐着。
顾明珠说她这是老年人的习惯。“你才二十二岁,怎么活得跟我爸似的?我爸六十了,下午三点也是坐着,坐在太师椅上打盹。你倒好,不打盹,就坐着,眼睛看着窗外,跟等人似的。”
“我没等谁。”沈棠说。
“那你每天下午三点坐在窗户后面干什么?”
“晒太阳。”
“你的窗户朝北,晒不到太阳。”
沈棠没说话了。
顾明珠也没再问。她知道沈棠不会骗她,但沈棠也没说真话。沈棠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她只是觉得,每天下午三点坐到窗户后面,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就像太阳每天从东边升起、从西边落下一样自然。不需要理由。
今天她穿了一件月白色的旗袍,外面罩了一件藏蓝色绒线开衫。旗袍是上个月在瑞蚨祥做的,月白色的真丝面料,没有任何花纹,只在领口镶了一圈细窄的白色绲边。开衫是在英国买的,羊绒的,软得像婴儿的皮肤。她穿着这一身坐在窗户后面,阳光从云缝里漏下来,落在她身上,她像一幅工笔画。
窗户开了一条缝,冷风灌进来,吹得乐谱哗哗作响。
她伸手去压乐谱的时候,余光扫到胡同口有一个人影。
那个人从胡同口走进来,穿一件深灰色呢子大衣,领子竖起来,遮住了半张脸。他走路微微低着头,步子不快不慢,像这条路他走过一千遍,不用看也知道哪里有个坑、哪里有个坎。
沈棠的手指压在乐谱上,没有动。
她看着那个人从胡同口走到胡同中间,从胡同中间走到胡同尾。二十步。
他走过去之后,她才发现自己一直屏着呼吸。她松开手指,乐谱被风吹起来,翻了好几页,哗啦哗啦的,像有人在鼓掌。
她把手放在膝盖上,看着窗外空荡荡的胡同。
那个人已经走远了。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盯着一个陌生人看了那么久。她没有看清他的脸,只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高高的,瘦瘦的,大衣的颜色是深灰,和北平冬天的天空一个颜色。
她把窗户关上,坐回钢琴前。手指放在琴键上,弹了一首《月光》。弹到一半,她停了下来。不是弹错了,是忽然不想弹了。
她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月白色的旗袍,藏蓝色的开衫,白色绲边。她忽然有点想笑——她穿成这样坐在窗户后面,给谁看?
给一个连脸都没看清的人?
荒谬。
她把琴盖合上,站起来,走到窗前往外看。胡同里还是空荡荡的,只有那棵槐树站在风里,树枝光秃秃的,像一把倒插在地上的扫帚。
她在窗边站了一会儿,转身走了。
她不知道的是,那个人走过胡同口的时候,停下了脚步。他回头看了一眼——不是看那扇窗户,是看胡同口那棵槐树。槐树的叶子快落光了,剩下几片枯叶挂在枝头,在风里晃来晃去,像几个不肯死的人吊在树上。
他看了几秒钟,转身走了。
他的副官程砚白在胡同口等他,手里拿着一份文件,冻得直跺脚。程砚白穿着一件灰布棉袄,棉袄的袖子短了一截,露出一截冻得发紫的手腕。他的脸被风吹得通红,鼻子尖上挂着一滴清鼻涕,他用手背一抹,手上的冻疮裂了,渗出一丝血。
“少帅,看什么呢?”
“没什么。”
“没什么你看那么久?”
那个人没回答,弯腰钻进了汽车。他的呢子大衣衣摆被车门夹了一下,他用力一拽,撕了一声,没回头。
程砚白发动车子,从后视镜里看到少帅又回头看了一眼那条胡同。他心里犯嘀咕:这条破胡同有什么好看的?连个像样的铺子都没有。胡同口的槐树都快死了,枝干上长满了木瘤,像老人的关节。胡同里的石板路坑坑洼洼的,下雨天积水,晴天积灰。胡同两边的墙皮剥落了,露出里面的青砖,砖缝里长着枯草。
少帅从来没在这条胡同停过。他走了无数遍这条路,从没停过。今天停了。
程砚白从后视镜里看到少帅的脸。那张脸没有表情,和平时一样,沉沉的。但他的手放在膝盖上,手指在轻轻地敲,像在打拍子。
程砚白跟他十几年了,知道他只有在紧张的时候才会敲手指。少帅上战场的时候不敲手指,跟总司令吵架的时候不敲手指,跟蒋那边的人谈判的时候不敲手指。现在,在一条破胡同的出口,他敲手指了。
程砚白没问为什么。
但他在心里记下了这条胡同。这条胡同在北平东城,叫槐荫胡同,不长,两百多米,两边住着十几户人家。胡同的尽头是一扇黑漆木门,门楣上挂着一块木牌——“沈宅”。
程砚白后来知道,那扇黑漆木门的后面,有一间花厅,花厅里有一架钢琴,钢琴前坐着一个穿旗袍的女人。
那个女人带着一双眼睛。
深棕色的。像冬天的河水。
他后来也看到了那双眼睛。只看了一眼,他就知道少帅为什么在那条胡同口停下来了。
有些人,只需要看一眼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