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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怪人 ...
“看我像不像甜妹?”薄眠两只手托着脸问柳青玉。今天薄眠在家里收拾了两个小时才出来,梳着公主头,穿的黄粉色裙子,脚上是一双白色皮鞋,还专门做了亮晶晶的美甲。让柳青玉苦哈哈的在大太阳下多等了半小时。
“啊?”柳青玉把脑袋从手机里拔出来,翻了个白眼,“长得像可不算。”
“切”薄眠没稀得理柳青玉,接了个外卖电话就往图书馆外走。
哗的一声,一桶水从天而降。
“啊!”
等柳青玉听见惨叫声跑出来,看见的是堪比落汤鸡的薄眠。
“没事吧,怎么湿成这样。”
薄眠辛辛苦苦做的妆造在这一刻都被毁了。
她怒不可遏的抬头看去,只看见了一个穿黑色皮衣的人在上面走,不等柳青玉反应过来,就被薄眠拉着去堵那倒水的贱人。
等跑到四楼的时候终于看见那个穿黑色皮衣的家伙,她手里还拿着个桶,这更加肯定了薄眠的猜想。
“喂!做人有点素质吧,干嘛往楼下倒水!”
等那人转过头来,薄眠和柳青玉才认出来,这是他们班的学霸—刑兰,为人很是冷淡,留着及腰的长发,常常一个人独来独往,是一个怪人,薄眠暗暗吐槽。
“有什么事吗”三人僵持了一段时间,刑兰率先发问。
柳青玉觉得虽然刑兰的性格有点古怪,但不像个没素质的人,正要出口解释。但薄眠比她抢先开口,“干嘛往楼下倒水啊?”
刑兰插着口袋看了一眼薄眠,什么都没说,直接转身而去。
薄眠长这么大,被这么无视还是第一次,以前那些人哪个不是对她点头哈腰,盼着她能大发慈悲给点投资。
这人还敢瞪她。
真是怎么想怎么不爽。
刚要抬脚追上去,就被柳青玉拉住了,“薄眠,别找她麻烦了,我看那刑兰不像倒水的人。”
但薄眠可不这么认为,这么大的一栋楼就看见刑兰一人,不是她还能是谁呢?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事是抓紧时间回去换个衣服,湿漉漉的到处走也不舒服。更何况晚上还有个饭局等着她。
刑兰是吧?最好别落我手里,不然要你好看。薄眠跺了一脚,扭头就走。
薄眠开着跑车来到饭店时,已经是晚上八点了。
饭店的名字是兰阁,也是个老饭店了,上次一家人来的时候还是薄眠外公过50岁生日。
可惜这个要强的老爷子还是没有抵过疾病的折磨,生日没过几天便离世了。
临走之际,还放不下他最小的外孙—薄眠,他拉着薄眠母亲的手,用近乎恳求似的语气告诉女儿一家别离婚,留给这个可怜孩子一个还算像样的家。
那时候的薄眠才4岁,身体弱的天天生病。父母忙于工作,她就养在了外公家,一老一少相互陪伴。
可惜人对生老病死没有丝毫的抵抗力,头一天还穿着小裙子和外公约好去游乐园的薄眠,第二天就穿上了丧服,看着高大的外公变成一个小盒子。
许是外公的恳求起了作用,薄眠父母并没有离婚,表面是夫妻,私底下两个人各玩各的,薄任林在外面包养小三,于雅领着小奶狗到处玩。
毕竟当初两人没有任何感情,只是联姻把他们捆在了一起。
薄眠对这样的家庭没有什么怨言,这样的日子已经过了20年了,再大的不满和伤心也随着时间消磨了。
现在她只求别突然蹦出个私生子分她家产,薄眠可不想看着属于自己的东西被别人分走。
“叮铃铃铃铃~”还在回忆中的薄眠被这一阵电话铃拉回现实。掏出手机一看,啊,是柳青玉打来的。
柳青玉对她的告诫早已被抛之脑后,下午发生那事后,薄眠一直处于有火发不出的状态,柳青玉了解好友的性子,为了防止她惹事,还专门去了一趟校监控室,希望能查出到底是谁倒的水,可惜的是那上面的监控早已损坏,也不知道那些人是干什么吃的,柳青玉叹口气离开。
但保险起见还是给薄眠打了这通电话,告诉她千万不要为难刑兰,不要污蔑无辜人。
谁是无辜人还不一定呢,薄眠很不开心的挂了电话往包厢走去。
薄眠回去重新编了斜低丸子头,搞了斜刘海。裙子换成蓝色的卫衣和浅色牛仔裤,皮鞋也换成了白色运动鞋。整个人看起来青春气满满。
进入包厢时,薄眠看见还有两个空座位了,得,来早了,薄眠心里翻了个大白眼,不耐烦的转头就走,也没理会薄任林的呼唤。以前都是别人等她,哪有她等人的道理。
今晚的饭局是王家组的,薄任林替薄眠应下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是有意撮合薄眠和王家小子的。
今天来的是王家的小儿子,外国名叫什么弗洛西斯?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公元前出生的人,中文名叫王承德。
不是个有出息的种,高中的时候把人姑娘弄怀孕,他老爹老娘干脆把他扔到海外,眼不见心不烦,但去了海外也不见得消停下来,就连薄眠这个从未出国留学的人也见过王成德的pdf。
而且王家和薄家相比来说,就一暴发户,薄眠实在想不出为什么薄任林会同意这次请求。
事出反常必有妖,有热闹不看白不看。顺带尽尽孝,这样周末就不用回家看薄任林了。一举两得。秉着这样的理念,薄眠还是欣然前往。
可惜最后热闹没看成,还窝了一肚子火。唯一的好处就是这家店是她堂姐—薄雾名下的财产,所以就算不用预约,也能随意进包厢。
薄眠正在叫柳青玉k歌和去开个包厢吃饭之间来回思考,突然听到了争吵的声音,貌似有人找事。
想着这店是堂姐开的,薄眠本着为姐姐解决问题的想法,选择先往争吵的地方走去。
薄眠拨开外面围着的一圈圈人,走到最里面不禁笑了一下。
“哟,怎么了这是,咱们刑大学霸惹事了?”
原来是刑兰被一个喝醉的公子哥故意找麻烦,要她喝上一整瓶酒才能离开,可惜刑兰没给面子,那公子哥恼羞成怒砸了半柜子酒。
刑兰抬头看了薄眠一眼,谁都没理,默默的收拾地上的玻璃片。手背上还有一条鲜明的血痕,可能是被飞溅的玻璃片子划到了,说重不重,说轻不轻的。
要是别人可能就要挺身而出,英雄救美了。可薄眠今天刚和刑兰结下梁子,巴不得给她使绊子呢。
前来处理事的经理看到这一幕都要吓死了,来这里消费的人非富即贵,本来想着低调处理,没想到老板的妹妹来了,处理不好,这饭碗也要丢了。经理冷汗直流,琢磨着怎么甩锅。
砰!找刑兰麻烦的那个公子哥把手里的杯子摔到地上。好巧不巧的那酒水洒到了薄眠的裤子上。
今天和我犯冲吗?薄眠刚要发作,那个不知死活的公子哥口齿不清的向刑兰发难,“知道我是谁吗?王承德!你敢不给我面子!”
说着举起手向刑兰的脸挥去,没成想被薄眠一脚踹到在地。
“谁啊!敢打我,不打听打听我是谁!”王承德冲着薄眠大喊。一个声音大的暴发户可吓不到薄眠,她又毫不客气的赏了王承德一耳光。
对着旁边呆愣的经理说:“让刑兰跟着我去包厢,把王承德这东西给我扔出去,别在这脏我的眼。”
草包。
经理连连点头,叫了几个魁梧的保安把王承德架了出去。一个暴发户,一个关系盘根错节的富家小姐,傻子都知道该讨好谁。
“记得把那酒水单子寄到他们家。”
处理好这件事后,薄眠蹲在地上饶有兴致的看着前面低头收拾残局的刑兰,黑色长发和她的制服很配,再加上厚厚的齐刘海,给薄眠一种漫画人物出现到现实的感觉。
在图书馆的刑兰确实很有范儿。可现在的她,头发浸在酒水里都来不及擦。
前不久还嚣张不已的人,现如今在她面前没了一点气焰,真是让人心情愉悦。
“你头发这么长可以做服务员吗?”
“经理没说这样不行。”
“没关系,我和他说一下就不行了。”
从刑兰平时穿的那些衣服就能看出来:她不是个有钱人,薄眠还听说她是个孤儿,出来打工也在所难免。
可没想到是在兰阁打工,这不正好落她手上了吗。
人就是这样,越穷越烦恼,就连读书期间还要打工挣钱。受别人为难,也不敢发火,万一丢了工作呢?
婴儿脐带的另一段连接者,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孩子以后生活的便利程度。
刑兰啊刑兰,我要让你看看惹我的下场到底是什么。
求多多的评论和收藏,谢谢大家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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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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