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部真正意义上完结的小说,也是我写给苏倾玫和他们的,一份迟到的“记住”。
不仅是给我自己,更是给我笔下的角色一个交代。
虽然它只有六万字。
说起来,它的源头其实很离谱。大概是24还是25年,我刷到营销号在讲这个题材的某部作品,当时只是看完就划走了,但种子就是在那个时候埋下的。后来上课老是发呆,脑子里突然冒出个画面——梅雨天,男孩差点被车撞飞,被人一把拽回来。他抬头,看见一个穿风衣、波浪卷的女人。
说实话,我也心动了。
姐姐实在是美味啊~
可恶,又被姐姐美到了~
然后脑子就自动开始拆台:一个卧底混成二当家的毒枭,怎么可能会光明正大出现在大街上?
就为了填这个我自己挖出来的坑,今年,我写了六万字。
这大概是我创作生涯里最诚实的一个起点。不是因为“我要写一个伟大的故事”,而是因为“我馋一个姐姐,然后我得把她合理化了”。
好了,说正经的。
我很清楚这本书的问题出在哪。
名称是跟风起的,但是开头并没有成功,但是我也懒得改了。
前期节奏慢,慢到我自己回头看都想快进。换作是我,在一个无聊的下午打开一本开头就让人犯困的小说,我也不用再看下去了——我直接就是划走。这也不是谦虚,这是换位思考。我作为读者的时候,耐心并不比别人多。
但人总会下意识偏爱自己喜欢并创造出来的人和事物,我也不例外。
开头的那些句子,有些我现在回头再看真的会想删。中后期才慢慢找到手感,文笔和剧情一起燃起来,但前面欠的债是实打实的。
还有个毛病是我后来自己发现的:我喜欢让剧情先跑,人物在后面追。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某个角色做了一件事,读者问“他为什么会这么做”,我的真实答案是“因为剧情需要他这么做”。这不是一个好答案。人物应该比剧情先做出选择,而不是被剧情推着完成动作。
如果你们问为什么有些角色没有名字?说实话,我就是没想。不是有什么深意,就是没想到。新人写东西,有时候空白就是空白,过度解读都不好意思。
阿鱼这个角色,她也是个坑。她的设定是孤儿,被卖到赌场,每天干的活是打扫卫生。她的齿轮是被女主拨动的。没有苏倾玫,阿鱼可能一辈子都在赌场擦地。有了苏倾玫,她后来去建希望小学。
我在正文没有写,也就只在番外才带上她,说她作为工具人出现这个我认。
念念这个角色,我在最早的大纲里,给她安排的结局比现在残忍得多。
她原本是真的死了。
文中有一处细节非常值得注意,泽维尔给苏倾玫喝的那杯从A市带来的酒,里面有一股淡淡的腥味。那个腥味,在最初的设定里,是念念的味道。不是隐喻,是字面意思。
一个落在无恶不作的毒枭手里的小女孩,还能身体健康、完好无损地被救出来?说实话,放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事。我知道这不现实,但写着写着手就软了。
我写不下去了。
简直就是恶魔呀,再写下去。
所以轨道自己变了味,成了现在这个结局。
和最初设定的相比,它温柔了太多。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遗憾。可能算。也可能不算。毕竟那个版本,我到现在也不确定自己真的有勇气把它写完。
然后,说声抱歉。
是给那些从头到尾看完的人。
我接受所有看完全文的读者给出的批评与建议。真的接受。不是因为我有胸怀,是因为你们付出了时间,而时间是一个人能给另一个素未谋面的人,最贵重的东西。
但我也要说一句不那么客气的话:我不会为半路弃文的声音辩解,也不会刻意博取同情。
我的歉意有限,只够分给那些愿意耐心看完、愿意理解这份少年初心的你们。
这本书是我的初心作。不完美,但每个字都是我当时的全部力气。那些青涩的句子、节奏失控的章节、用标签代替名字的配角,都是那段时间里我最真实的水平。我没有藏拙,因为那时候的我还没有拙可以藏。
未来的故事还会继续。我还有一个从初中捏到现在的世界观,经过了三四年还在慢慢完善。
这要是写不好也不用再写了,这三四年也算是白费了,直接就是一记北琅头。
下一本,我会带着这本书攒下的所有教训和手感,继续写下一个晶簇山。
写那些温柔而有力量的东西。
写那些“不是因为爽,而是因为对”的东西。
感谢相遇。感谢包容。感谢你陪一个愣头青走完这段初心之路。
这次是真的说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