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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世 “你要吃柠 ...

  •   林茉放下画笔,看向窗外灰蒙蒙的天。

      她记不清雨下了多久,可能是下了一整日吧,不过现在稍微小了点。

      家里冰箱已经空了,泡面也一袋不剩,为了避免自己饿死在出租屋,林茉决定趁着雨小出去采买点口粮。

      楼下商店的菜太贵,还不新鲜,林茉打算去远一些的超市。

      她身体一直不好,最近熬夜赶稿更是没精打采的,撑伞走了这一路,四肢已经有些发软,每步都像踩在棉花上,又仿佛下一秒就要飘起来。空气潮湿,糊住呼吸,林茉有些喘不上气,心也跳得很快。

      终于走到超市,林茉买了些食物和日用品,付完钱心情忐忑地看一眼余额——幸好幸好,还剩五千块钱,付完房租还能剩点饭钱。等下个月她去方隅视觉实习,领到工资手头就能宽裕些了。

      想什么来什么,刚出超市,林茉就接到房东的电话。

      房东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奶奶,待人很是慈祥和善,偶尔林茉手头紧张交不上房租也愿意宽限她一段时间,因此林茉心里对她很是感激。

      可这次电话对面却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林茉记得他是房东的儿子。她对这人印象很差,成日喝酒鬼混不说,还连嫖带赌,就跟她那混蛋老爹一样,房东奶奶为这不孝子操碎了心,却也无可奈何。

      男人粗着嗓子,听声音大概是喝醉了:“喂?林茉是吧,赶紧把下个月房租交了,六千块钱啊。”

      林茉简直怀疑自己耳朵出了毛病,往常温和的声音拔高了几个度:“六千?之前不一直都是四千五吗,怎么突然涨价了?”

      男人不耐烦地朝她吼道:“那他妈是之前便宜你了,跟我这地段一样好的房子一个月租金都是六千多块!现在收你六千都是看你可怜!”

      他咳咳嗓子,吐了口痰,醉醺醺地嚷道:“呸,乡下来的野丫头,你妈搞破鞋跟别的男人跑了,你爸也不稀罕要你这个丫头片子。不过你这妞长得是真带劲,身材也够辣,要不你陪我一晚上,一次给你减五百房租怎么样?哈哈哈哈哈……”

      林茉几乎气晕,奈何她性子软,还不会骂人,话到嘴边打了个转儿,最后只脆生生地骂道:“你是不是有病?!”

      男人闻言大怒:“你他妈爱租不租,不识抬举的臭*,不租赶紧收拾东西滚蛋!”

      不等林茉说话他就把电话挂断了,林茉盯着发光的屏幕,鼻子发酸,想哭又哭不出来,大概是从小到大受的委屈实在太多了,这点事还不至于让她在街头哭。

      房子是租不下去了,并不是因为地段好所以涨价,肯定是有别人出高价租金,房东儿子心动才坐地起价逼她走。

      可是她现在又能去哪找别的房子呢?

      先回去收拾东西吧,林茉心想。她拎着购物袋往回走,耳边男人粗俗的话却像恶鬼一般阴魂不散。

      走着走着,林茉脚步越发虚浮,她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眼前的景象渐渐模糊,终于“扑通”一下摔倒在地。

      *

      “……令千金病很复杂,需要好好休养。这次是营养不良加上情绪激动导致病发,问题不大,再观察两天就能出院。”

      林茉睁开眼,脑子里像灌了浆糊,她盯着上面陌生的天花板,莫名其妙地想:什么千金?她吗?

      她茫然看着前方,她旁边站着一对夫妇在和医生交谈,后面还有两个警察拿着文件袋。

      一旁衣着低调但气质雍容的妇人见林茉睁眼,刚刚还微笑的面容瞬间便泫然欲泣。

      她抚摸着林茉苍白美艳的面颊,温热的翡翠玉镯划过林茉的脸,哭道:“我的女儿啊,妈妈终于找到你了。你这些年吃了多少苦,怎么瘦成这个样子,都是我的错啊……”

      林茉微微后仰,迷茫地看着她,扯着干燥的嗓子问:“什么?”

      旁边两个警察上前,亮出警官证:“你好,林茉女士,我们是青芜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打拐专案组的民警。根据前期侦查和DNA比对结果,我们确认你是姜家夫妇失踪多年的亲生女儿姜婳。请你配合我们完成后续的身份核实与案件调查工作,后续我们会全程跟进,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旁边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拉起林茉的手,红了眼眶:“孩子,你被拐走那年还小,不记得也正常。这些年爸爸妈妈一直在找你,好不容易有了消息,就得知你居然在街上晕倒了,我和你妈都急坏了,连忙赶过来……跟爸爸妈妈回家,你再也不用受苦了。”

      什么意思,我是从小被拐走的富家千金?

      林茉心里一团乱麻,似乎一切都解释得通了。怪不得自己完全没有小时候的记忆,父亲对她动辄打骂,母亲也丢下她远走他乡,原来自己根本不是他们亲生的,而是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

      可是怎么会这么巧?她刚在街头晕倒就被亲生父母找到,简直就像是做梦一样。

      记忆中父亲铁一般的巴掌无比清晰,母亲留在她衣上的泪痕永不会干,房东儿子污秽不堪的叫骂犹在耳畔。林茉翻着警官递来的DNA比对结果,抬头看着面前眼含热泪的夫妇,心中逐渐相信这一切。

      警官告诉林茉,她的父亲是青芜市姜氏集团的董事长姜继庭,母亲是董事长夫人宋玉慈。

      倒霉了这么多年,现在她也算是时来运转了?亲生父母居然是大富豪。

      公司事多,姜继庭抽不开身,得先回去。临走时他抱了林茉一下,发现女儿身子单薄,叹了口气,嘱咐林茉好好休息,便离开了。

      宋玉慈坐在床边削苹果,动作优雅仿佛在雕刻玉器一般,问林茉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林茉无言。能怎么样呢?大概就是父亲酗酒成性,每次喝醉了都殴打母亲。母亲不堪忍受,和情人私奔。之后林茉就成了父亲的出气筒,动辄打骂。他还经常把女友带回家里,林茉每次都只能偷偷出去住。

      她对儿时的苦难只字未提,只说:“我两年前考进青芜美院了。”

      那可是全国最好的美院,这是林茉最开心骄傲的事,是她苍白人生中的唯一色彩。

      “还有,我下个月就能去方隅视觉实习了。”林茉漂亮的凤眼里微微闪着光。

      “方隅?沈氏集团旗下的方隅视觉?”宋玉慈有些惊讶。

      林茉点点头,疑惑地看着她。后者笑了笑,没再说话。

      过了一会儿,宋玉慈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和林茉说家里有事,她得先回去,晚上再来看她。林茉笑着说“好”,宋玉慈走了之后,病房里空荡荡就剩林茉一下人。她仰头看着天花板,心中难免失落。

      睡也睡不着,林茉起身打算出去透透气,她在病房里简直憋得慌。

      坐电梯来到天台,雨早就停了,空气清爽。天台很空旷,只有边上摆着几盆茉莉,散发着淡淡幽香。

      过了一会儿,太阳渐渐落下,火烧云侵透了半边天际,自由热烈地燃烧着。林茉吹着风,心想这应该是她见过的最美的日落,于是掏出手机想把这一幕拍下来。按下快门的那一刻,身后突然传来脚步声。

      林茉回头,只见一个穿着白色风衣的少年走了上来,似乎有些眼熟。对方显然也没料到天台有人,微微一怔。

      林茉想起来,之前生科院的一支队伍要出版一本医学书籍,队里的祝妤和她认识,就找她来帮忙绘制插图和封面。

      而队伍的主要负责人就是这个少年,只不过林茉忘记他叫什么了,毕竟只在出版成功后的庆功宴上见过一面。

      对方倒是对她印象挺深,看见她后稍微有些惊讶:“林茉?”

      林茉闻言有种莫名的感动,这同学居然还记得自己,但心里又想:这要是让对方知道自己早不记得他的名字了,岂不得罪人?

      她尴尬笑道:“你好。”

      两人毕竟不熟,一时无言,都安静地看着远方的景色。

      天色渐晚,天台的风裹挟着雨后的湿冷,只穿着单薄病号服的林茉不由得打了一哆嗦。远方灯火通明,透着冰冷的华美。少年安静地站在一旁,看着她像小猫一样缩在那里,突然问道:“你很冷吗?”

      林茉一愣,才反应过来他在和自己说话。

      她呆滞地点点头,少年随即脱下风衣递给她。

      林茉:“……啊?”

      “病人着凉不好。你穿吧,我不冷。一会下去再还我。”他声音温和清朗,却带着几分坚决。

      怎么会不冷呢?雨后夜晚的风那么刺骨。林茉站起身接过风衣,小声问他:“你真不冷?”

      少年摇摇头,没再说话。他看着远方的夜色,肩背笔直,仿佛真的对寒风毫无知觉 。

      林茉道谢,轻轻穿上风衣。少年比她高出不少,这风衣对她来说太大了,衣摆几乎垂到小腿,领口还残留着淡淡的消毒水味,林茉猜想,他大概是刚从研究中心出来。

      她裹了裹衣服,像个雕塑一样站在那发呆。

      少年依旧看着前方,冷不丁开口道:“……你不会不记得我了吧?”

      林茉:“……”记得你的帅脸,不记得你叫啥了。

      她记性不好,还非常脸盲,只见过一面的人在她脑海中就像沙滩画一样,根本留不下痕迹。但是她却记住了他的脸,因为他长得实在很好看,丰神俊秀、眉目如星,偏偏神情又带着几分冰冷,就像一杯清冽的、让人忍不住想品尝的酒。

      “我叫沈浔,生科院的,和你同级。一个月前你和我们队在烟阙吃过饭。”

      林茉偷偷看着他的脸,闻言笑道:“我记得你。”记得脸也算记得。

      沈浔低头,正好对上林茉清亮的目光。少年第一次有种心漏跳一拍的悸动,瞬间像被烫到了一般别开头。

      林茉惊讶:他生气了?因为我偷偷看他?

      少女难得来了兴致,像一只发现了毛绒团的雀跃的小猫一样走过去,歪着头问他:“你怎么啦?”

      “你生气啦?”

      沈浔耳朵有些发烫,扭过脸不看这只让人心烦意乱的笨猫。

      林茉根本没注意到,又晃悠到他另一边:“对不起嘛,我是觉得你长得很帅,所以才偷看你的。”

      “……我没生气。”

      林茉眉眼弯弯:“你人真好。”

      少女从病号服口袋里摸出几块糖,这是她在病房时从原来穿的衣服口袋里拿出来放进去的。她把这些糖递给沈浔,眨巴着那双漂亮的眼睛,说:“喏,你尝尝,我觉得柠檬味的最好吃。”

      沈浔素来不爱吃糖,此时迎着林茉期待的目光,竟鬼使神差地拿了颗柠檬糖,吃掉,酸酸甜甜的滋味瞬间在嘴里弥漫开来,钻到心底。嗯,是挺好吃。

      天色已晚,林茉笑着慢慢往回走,沈浔跟上她的脚步,在电梯外林茉把风衣还给他,语气轻快:“谢谢你。”

      两人挥手告别,林茉转身,正欲回到病房,却看见宋玉慈在不远处看着她,那张与她相似的面容眉眼弯弯,嘴角挂着意味不明的微笑。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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