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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房 沈豫时不知 ...

  •   沈豫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直房的。

      准确地说——是被人一路搀着、拖着、半推半架着回来的。

      乾清宫随侍。

      这四个字从天而降,像一道惊雷,劈得他脑子里只剩嗡嗡声。周围所有太监看他的眼神都变了:羡慕的,嫉妒的,狐疑的——还有一种让人后背发凉的、像是在称斤两的打量。

      直房在司礼监后院的一排矮房里。门窄窗小,推门进去,一股陈年霉味混着膏药味扑面而来。

      六个人的通铺。他分在最靠墙的那个铺位,褥子薄得像纸,枕头是一截硬邦邦的圆木。

      沈豫时小心翼翼地躺下去,盯着头顶灰扑扑的房梁,终于有了片刻的喘息。

      一闭眼,脑子里就开始放画面。

      七天前。

      “老沈!你他妈快点!烤鱼要凉了!”

      火锅店里的热气糊了一玻璃。他拎着蛋糕盒子推门进去,三个室友已经占了靠窗的桌子,满桌菜冒着热气,旁边立着一箱啤酒。

      “二十了啊沈哥,”室友小胖举着筷子敲碗,“终于奔二了,有什么感言没有?”

      沈豫时把蛋糕往桌上一放,笑得张扬:“感言?我沈豫时二十是一枝花,三十照样一枝花,四十——”

      “行了行了,别花不花了,”阿飞给他倒满一杯,“赶紧的,许愿吹蜡烛,一会儿还得去考试呢。”

      蜡烛插好,火苗在空调风里摇摇晃晃。

      沈豫时闭上眼睛,双手合十。

      许什么愿呢?

      找个女朋友?上一个嫌他太忙分了。考试不挂科?太低了,他还没挂过科呢。

      他想了三秒钟,脑子里蹦出一个念头——

      要是能当皇帝就好了。

      吹灭蜡烛的时候,他没说出来。

      但酒过三巡,这事儿就兜不住了。

      “我跟你们说,”沈豫时灌了半杯啤酒,把杯子往桌上一拍,脸已经红了,“我要是当了皇帝,那当的叫一个响当当。先废了早晚自习,再砍了教务处主任,最后——把那个狗屁体测改成躺平测试。”

      小胖笑趴在桌上:“你他妈当皇帝就干这个?”

      “你不懂,”沈豫时摆摆手,一脸认真,“这叫得民心者得天下。”

      阿飞笑完了,忽然正色看着他:“说真的,玉石,你历史选修不是学得挺好吗?你要是真穿回古代,你觉得你能活多久?”

      沈豫时歪着头想了想,伸出三根手指。

      “三天?”

      “三十年,”他嘴角一翘,“起码的。我这脑子,到哪儿不是降维打击?”

      满桌哄笑。

      然后他们结账,出门,各自骑车奔赴考场。

      沈豫时到考场的时候已经有点晕了。微醺,飘忽,看什么都有点不真实。他找到座位坐下,揉了揉太阳穴,等监考老师发卷子。

      卷子发下来,他扫了一眼——明史专题,论述题占六十分,最后一道大题赫然写着:

      “如果你穿越到明朝,成为皇帝身边的太监,你会如何改变历史的走向?请结合所学知识,自选角度,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论述文。”

      沈豫时当时就笑了。

      这他妈不是为他量身定做的题吗?

      他答得行云流水。从明代宦官制度的弊端写到东厂的权力结构,从司礼监的批红权写到皇帝集权与宦权的此消彼长。笔尖在答题纸上刷刷划过,脑子转得比手快。

      他甚至还有闲心在试卷空白处画了一个小小的表情——一个戴着皇冠的简笔画小人,旁边写了两个字:牛逼。

      然后他就打了个盹。

      真的只是一个盹。可能是啤酒上头了,可能是考场暖气太足。他的眼皮越来越沉,手里的笔慢慢松开,脑袋一歪——

      再睁眼的时候,他躺在一块案板上。

      下身传来的疼痛,是他这辈子都没体验过的。

      那种痛是从身体最深处炸开的,整个人像是被生生劈成了两半。他的嘴被一块破布堵着,连叫都叫不出来,眼泪和冷汗混在一起往下淌。视线模糊中,他看到案板旁边站着一个面无表情的老太监,手里端着铜盆——

      盆里的水是红的。

      他在那块案板上躺了三天。

      三天里,他发烧,说胡话,一度觉得自己可能要死了。但年轻的身体底子好,硬是扛了过来。第四天他能坐起来了,第五天能下地走两步了。

      第六天,宫里来人了。

      是司礼监的人。

      一个姓王的掌司,带着两个小太监,到他们这批新净身的“内宦”里挑人。沈豫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挑中——可能是因为那张脸,也可能是因为他发烧时说胡话蹦出的那些之乎者也,被人报上去了。

      总之,他被选中了。

      但他不愿意。

      “我不去。”他当时就是这么说的。

      话刚出口,王掌司的脸色就变了。旁边一个小太监当场就跪下了,拉他的衣角,嘴唇哆嗦着说“不要命了”。沈豫时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王掌司一挥手,两个侍卫从门外走进来,直接拖走了他旁边另一个也说“不愿意”的阉人。

      那个人被拖到院子里,当着他的面——

      一刀砍了头。

      血溅了一地。

      沈豫时这辈子没见过那种场面。他僵在原地,脑子里嗡嗡的,胃里翻江倒海,差点吐出来。

      但他忍住了。

      他甚至没有叫。

      因为他突然意识到一件事——这不是什么过家家的游戏,不是他考卷上的论述题。

      这是真的。

      他的命,在这里,一文不值。从他被净身的那一刻起,他的命就不是自己的了。他不是沈豫时了。他是皇家的一名奴婢,一个物件,可以被随意处置、随意丢弃、随意砍头的物件。

      他跪下去。膝盖砸在青石板上,他低着头,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奴婢愿意……奴婢愿意去。”

      王掌司看了他一眼,似乎有点意外,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沈豫时躺在直房里,睁着眼睛看了一整夜的房梁。

      他没有哭,因为他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力气哭了。

      他只是在想一个问题,翻来覆去地想——

      怎么活下去?

      不是“能不能活”,而是“怎么活”。

      他知道历史。他知道明朝的太监,从王振到刘瑾到魏忠贤——权力再大,最后也不过是皇帝的一句话。他知道自己现在什么都不是,一个刚入宫的低等太监,连给大太监提鞋都不配。他更知道,在这座深宫里,沉默是死,太出头也是死,站错队是死,站对了队但皇帝哪天不高兴——

      还是死。

      但他别无选择。

      既然已经在这里了,那就只能往前走,一步都不能错。

      沈豫时翻了个身,把脸埋进那条薄得可怜的褥子里,深吸一口气。

      明天,他要去乾清宫随侍了。

      他要让那个叫萧世衍的皇帝,觉得他有用。

      这是他在这个时代,唯一能抓住的东西。

      他闭上眼睛。脑海中最后闪过的画面,是考卷上那个简笔画小人。

      戴着皇冠。旁边写着“牛逼”。

      那时候他多得意啊。

      现在他只想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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