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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婚礼 沈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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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玉是在一个很普通的周三下午收到燕婉的的消息的。“戒指做好了。你什么时候来拿?”她看着那行字,觉得自己的心跳快了半拍。不是紧张,是那种“终于”的感叹。她等了这么久,从冬天等到春天,从求婚等到婚礼,从“你愿意吗”等到“我愿意”。戒指其实早就做好了——在求婚之前,燕婉就完成了它。那枚铂金的戒圈,很细,很轻,像凌玥画里的线条,内侧刻着那行字——“雪花交错时,是独属于我们的答案。”沈玉拿到它的那天,一个人在车里坐了很久。她把戒指从盒子里拿出来,戴在自己的小拇指上,看着它。戒圈有点大,在她的手指上晃来晃去,但她觉得那是她见过的最美的东西。不是因为设计,不是因为工艺,是因为它要戴在凌玥的手指上。凌玥的手指比她细,戴上去刚好。她想象凌玥戴上它的样子——会哭吗?会笑吗?会说“我愿意”吗?她不知道。但她知道她会问。在那个下雪的傍晚,在滨江的长椅上,她会跪下来,拿出这枚戒指,问凌玥“你愿意嫁给我吗”。她问了,凌玥说了“我愿意”。戒指戴在了凌玥的手指上,从那一刻起,再也没有摘下来。
现在,她们要去荷兰了。不是求婚,是婚礼。戒指已经从凌玥的手指上取下来,放在丝绒盒子里,等着在教堂里再次戴上去。不是因为它被取下来了,是因为它要在上帝面前,再戴一次。一次给她们自己,一次给全世界。沈玉不需要全世界见证她的爱,但她想让全世界知道——凌玥是她的,她是凌玥的。从十六岁开始,到现在,到以后,到永远。
她放下手机,走到窗前,看着窗外。法租界的梧桐树开始发芽了,嫩绿色的,小小的,像刚出生的婴儿的手。它们在风里轻轻摇晃着,像是在跟她说——“去吧。去荷兰。去结婚。”她转过身,凌玥还在画画。年年趴在画纸旁边,尾巴一甩一甩的,眼睛半睁半闭,像是快睡着了,又像是在看凌玥画画。沈玉看着那个画面,觉得那是她见过的最美的画面——凌玥在画画,年年在她旁边打瞌睡,阳光从窗户涌进来,落在她们身上,把她们的轮廓镀上一层淡金色的光。她要记住这个画面,把它带到荷兰去,带到婚礼上去,带到她们从此不再分离的生命里。
“凌玥。”
“嗯。”凌玥没有抬头,笔还在纸上移动。
“戒指准备好了。”
凌玥的笔停了一下。她抬起头,看着沈玉。沈玉的眼睛里有光,不是那种“我好了”的光,是那种“我们可以去结婚了”的光。凌玥看着那束光,觉得自己的眼眶在发烫。她等了这么久,从十六岁到二十七岁,从“我喜欢你”到“我愿意”,从上海到荷兰。戒指早就戴在她手上了,求婚那天沈玉亲手戴上去的,再也没有摘下来。但她们要再去一次荷兰,在教堂里,在上帝面前,再戴一次。不是因为它会掉,是因为它要被打上更深的印记。
“那我们什么时候去?”
沈玉笑了。“下周。”
机票是沈玉订的,从上海浦东到阿姆斯特丹史基浦,直飞,十一个半小时。凌玥从来没有坐过这么久的飞机,她靠在沈玉的肩膀上,看着窗外。云层很厚,白茫茫的,像一片没有边际的雪原。她看着那些云,觉得自己也在云里,轻飘飘的,没有重量,没有方向。但沈玉在她旁边,沈玉有重量,有方向。沈玉的方向就是她的方向。
“沈玉。”
“嗯。”
“你紧张吗?”
沈玉握紧了她的手。“有一点。”
凌玥转过头看着她。沈玉的侧脸在机舱的灯光里显得很柔和,没有平时那种锋利的感觉。她的嘴角有一个很淡的弧度,不是笑,是一种“终于要到了”的期待。凌玥看着那个弧度,觉得那是她见过的最美的线条。不是画里的线条,是沈玉脸上的线条。那条线从她的嘴角出发,延伸到她的脸颊,延伸到她的眼睛,延伸到她的心里。那条线叫“我要和你结婚了”。
阿姆斯特丹的春天很美。郁金香开了,红的、黄的、紫的、白的,一片一片的,像上帝打翻的调色盘。风车在远处缓缓转动,运河的水在阳光下闪着碎金般的光。沈玉和凌玥走在运河边,手牵着手,谁都没有说话。她们不需要说话了。所有该说的话,都在那些“我愿意”和“我也是”里,在那些“你愿意嫁给我吗”和“好”里。语言是多余的。语言太慢了,太轻了,太容易误解了。手不会说谎,手握在一起就是在一起。
她们租了一座乡村小教堂。很小,很旧,墙上的白漆有些剥落,彩绘玻璃窗上画着圣经故事。阳光从那些窗户涌进来,把地面染成了五彩斑斓的颜色。沈玉站在教堂中间,看着那些光,觉得它们在替她庆祝。庆祝她终于等到了,庆祝她终于要结婚了,庆祝她和凌玥终于可以在上帝面前说“我愿意”。
婚礼在第二天。前一天晚上,她们分房而睡。不是吵架,是习俗。许半夏说“婚礼前夜新人不能见面,不然会不吉利”。沈玉不信这些,但她不想冒任何风险。她等了这么久,不能因为一个“不吉利”毁了这一切。她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房间很小,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柜、一盏台灯。台灯的光是暖黄色的,照在白色的床单上,像一个小小的、发光的湖。她看着那个湖,觉得凌玥在湖里。不是真的在,是她在想她。
手机亮了。凌玥的消息:“你睡了吗?”沈玉回复:“没有。你呢?”凌玥回了一个“也没有”。沈玉看着那两个字,觉得它们在替凌玥说话。它们说“我想你”,说“我睡不着”,说“你也是吗”。沈玉回复:“我也是。”然后她们同时发了“晚安”。两个字,同时出现在屏幕上,像两个人同时说出了同一句话。那句话是——“明天见。”
第二天,天还没亮,沈玉就醒了。她洗漱、化妆。她没有穿西装,她穿婚纱。白色的,很轻,裙摆拖在地上,像一片正在流动的云。她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觉得那个人很陌生。不是因为她不好看,是因为她在笑。不是嘴角微微弯起的那种笑,是眼睛也跟着弯了的那种笑。那个笑容让她的整张脸都在发光。她不知道那束光从哪里来,但她知道它不会灭。她想起凌玥第一次看到她的样子——十六岁,开学典礼,她坐在角落里,穿越整个礼堂看着凌玥。凌玥低着头看书,没有抬头。但她知道凌玥看到了她,因为凌玥的耳朵红了。她从那个时候就在等,等凌玥抬头看她。等了十一年,等到今天。今天她要穿着婚纱,走到凌玥面前,说“我愿意”。
凌玥在另一个房间里化妆。许半夏帮她穿的婚纱,也是白色的,款式和沈玉的不一样,但面料是一样的,都是很轻的、像云一样的纱。凌玥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觉得那个人不是她。她不穿婚纱的。她穿沾满颜料的T恤,穿破洞牛仔裤,穿沈玉的大衣。但今天她穿婚纱了,因为今天她要嫁给沈玉。她要做沈玉的妻子,不是画画的凌玥,不是被冤枉抄袭的凌玥,不是一个人在上海活了那么多年的凌玥。是沈玉的凌玥。是那个从十六岁就开始爱沈玉、爱了十一年、终于可以嫁给她的凌玥。
“好看吗?”凌玥问。
许半夏站在她身后,眼眶红红的。“好看。沈玉会哭的。”
凌玥的眼泪掉了下来。她不想哭的,今天是好日子,她应该笑。但她忍不住。她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了这一天。这一天,她要穿着婚纱,走过教堂的过道,走到沈玉面前,说“我愿意”。她不是在做梦。梦不会这么真实。
教堂的门开了。管风琴的声音响了起来,很庄严,很温柔,像一条流了很多年、终于流到了大海的河。凌玥站在门口,看着过道的尽头。沈玉站在那里,穿着白色的婚纱,手里拿着一束洋甘菊。她的头发散着,垂在肩膀两侧,妆容很淡,嘴唇上涂了一层淡淡的粉色。她看着凌玥,眼泪已经流下来了。她没有擦,让它们流。
凌玥走过去。一步一步的,很慢,很稳。她走过那些彩绘玻璃窗,阳光落在她的婚纱上,把白色的布料染成了五彩斑斓的颜色。她走过那些空着的木椅,椅背上绑着白色的丝带,丝带在风里轻轻飘着。她走到沈玉面前,停下来。沈玉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沈玉的手在发抖,不是冷,是激动。
“凌玥,你今天好美。”
凌玥的眼泪掉了下来。“你也是。你也好美。”
沈玉笑了。那个笑容里有眼泪,有阳光,有一种她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不是温柔,不是深情,是一种更本质的、更原始的东西。是“我们终于都穿婚纱了”。她们没有穿西装,没有穿裤装,没有穿任何“应该”穿的东西。她们穿了自己想穿的——两件白色的婚纱,两片正在流动的云,两个从十六岁就开始爱对方、爱了十一年、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在一起、穿着婚纱、手牵着手、在上帝面前说“我愿意”的女人。
牧师站在她们面前,翻开圣经,开始念那些古老的、被无数人念过的誓词。凌玥没有听进去,她的全部注意力都在沈玉的眼睛里。那双眼睛里有泪,有光,有一种她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不是温柔,不是深情,是一种更本质的、更原始的东西。是“我等到了”。沈玉等到了这一天,等到了这一刻,等到了凌玥穿着婚纱、走过教堂过道、站在她面前的这个瞬间。她等到了,因为凌玥来了。凌玥没有走,没有躲,没有说“嗯”。她来了,穿着白色的婚纱,手里拿着洋甘菊,眼泪流了满脸,看着她。
“沈玉女士,你愿意嫁给凌玥女士吗?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顺境还是逆境,你都爱她、珍惜她、忠于她,直到死亡将你们分开?”
沈玉看着凌玥,笑了。那个笑容很淡,但很真。是凌玥见过的、沈玉最好看的笑容。不是因为嘴角的弧度,是因为眼睛里的光。那束光从很深的地方来,从十六岁的开学典礼来,从她穿越整个礼堂、看着角落里看书的凌玥的那个下午来。它走了很远的路,穿过了十年的沉默、十年的等待、十年的“我没事”,穿过了凌玥的逃婚、家人的决裂、一个人的上海,穿过了东京的涩谷、山丘的日落、酒店的单人床,穿过了抄袭的危机、崩溃的夜晚、十指相扣的承诺,穿过了天台的告白、日常的温馨、新房的签约、年年的领养,穿过了那场雪、那枚戒指、那句“你愿意嫁给我吗”,终于到达了这里。到达了沈玉的脸上,到达了凌玥的心里,到达了这个荷兰的、春天的、阳光从彩绘玻璃窗涌进来的小教堂里。
“我愿意。”沈玉说。
牧师的眼泪也掉了下来。他主持了那么多场婚礼,从来没有哭过。但今天他哭了,因为他看到了真正的爱。不是那些“条件合适”“门当户对”“该结婚了”的爱,是那种等了十一年、跨过了大半个地球、经历了那么多磨难、终于站在彼此面前的、真正的、纯粹的、没有任何杂质的爱。
“凌玥女士,你愿意嫁给沈玉女士吗?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顺境还是逆境,你都爱她、珍惜她、忠于她,直到死亡将你们分开?”
凌玥看着沈玉,眼泪流了满脸。她张了张嘴,声音有些哑,但她没有停下来。
“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
她说了三遍。一遍给十六岁的沈玉,一遍给二十七岁的沈玉,一遍给以后所有岁数的沈玉。十六岁的沈玉在礼堂角落里看她,她低头看书,没有抬头。二十七岁的沈玉在滨江的雪里跪下来,拿着戒指,问她“你愿意吗”。以后所有岁数的沈玉会在她旁边,在她手里,在她心里,在她每一张画里。她要让沈玉知道——她愿意。从十六岁开始就愿意。只是花了十一年,才说出口。
她们交换了戒指。铂金的戒圈,很细,很轻,像凌玥画里的线条。戒圈的内侧刻着一行字——“雪花交错时,是独属于我们的答案。”凌玥摸着那行字,觉得那是她写过的最美的字。不是用笔写的,是用心写的。她的心写了十一年,写到了今天,写到了这一刻。
牧师合上圣经,笑了。“你们可以接吻了。”
沈玉凑近,吻了凌玥。不是亲额头,不是亲脸颊,是亲嘴唇。很轻,很短,像一片雪花落在花瓣上,停了一秒,然后融化了。但那一秒里,整个世界都安静了。管风琴停了,风停了,运河的水不流了。只有她们的心跳,两颗心脏在不同的胸腔里跳着,但频率越来越近,近到几乎分不清是谁的心跳。
凌玥回应了她。不是被动的接受,是主动的回应。她的嘴唇贴着沈玉的嘴唇,很轻,很温柔,像在吻一朵怕碎的花。她吻了很久,久到沈玉的嘴唇从凉变暖,从暖变烫。她松开的时候,沈玉的眼眶红了,但没有哭。
“沈玉。”
“嗯。”
“我们结婚了。”
沈玉看着她,笑了。“嗯。结婚了。”
教堂外面,郁金香开了。红的、黄的、紫的、白的,一片一片的,像上帝打翻的调色盘。风车在远处缓缓转动,运河的水在阳光下闪着碎金般的光。许半夏在哭,姜晚在给她递纸巾。顾念在拍照,周然在擦眼泪,顾衍之在拍周然的背。年年不在,年年在上海,在她们的新家里,在阳台上晒太阳。它不知道它的主人们结婚了,但它会知道的。她们会在回去的时候告诉它——“年年,我们结婚了。以后我们是一家人了。你是我们的猫,我们是你的两脚兽。”
沈玉和凌玥走出教堂,阳光落在她们身上,把她们照得通透而明亮。两件白色的婚纱在发光,两枚铂金的戒指在发光,她们的脸在发光。一切都是亮的,暖的,活着的。她们终于结婚了,在这个荷兰的、春天的、郁金香盛开的、风车缓缓转动的小村庄里。
“沈玉。”
“嗯。”
“你等了多久?”
沈玉看着她,笑了。“十一年。”
凌玥的眼泪又掉了下来。“对不起,让你等了那么久。”
沈玉摇了摇头,伸出手,擦掉凌玥脸上的眼泪。“不用对不起。你来了,就够了。”
凌玥踮起脚尖,吻了沈玉的额头。很轻,很短,像一片叶子落在水面上。沈玉的睫毛颤了一下,嘴角弯了起来。那个弧度很小,但它在。像一盏灯,很小,但它在。凌玥看着那个弧度,觉得那是她见过的最美的线条。不是画里的线条,是沈玉脸上的线条。那条线从她的嘴角出发,延伸到她的脸颊,延伸到她的眼睛,延伸到她的心里。那条线叫“我愿意”。沈玉说了“我愿意”,凌玥说了“我愿意”。她们愿意。愿意在一起,愿意不分开,愿意在荷兰的春天里、在郁金香的花海中、在风车的转动下,穿着白色的婚纱,手牵着手,走向那些细水长流的、平凡但不平淡的日子。
她们在荷兰待了七天。除了婚礼那天,她们还去了很多地方——去了风车村,看了那些古老的风车如何把风变成力量;去了羊角村,坐在小船上,看着两岸的花和草,和那些在水里游来游去的鸭子;去了梵高博物馆,站在那幅《向日葵》前,看了很久。凌玥看着那些向日葵,觉得它们也在看她。它们在说——“你也是向日葵,你也在追光。”她的光是沈玉。沈玉站在她旁边,手放在她的腰上,也在看那幅画。
“沈玉。”
“嗯。”
“你最喜欢梵高的哪幅画?”
沈玉想了想。“星夜。”
“为什么?”
“因为那幅画里有光。不是太阳的光,是星星的光。星星的光很弱,但它们很多。很多弱的光聚在一起,就变成了很强的光。那束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就变成了蓝色,变成了漩涡,变成了活着的、会动的东西。”
凌玥的眼泪掉了下来。她觉得沈玉在说她。她的光也很弱,一个人亮着,照不了多远。但沈玉来了,沈玉的光也很弱,但她们的光在一起,就变成了很强的光。那束光照在她们的黑暗里,黑暗就变成了画,变成了猫,变成了家,变成了荷兰的春天,变成了两件白色的婚纱,变成了她们从此不再分离的生命。
回上海的那天,阿姆斯特丹下着小雨。沈玉和凌玥站在机场的窗前,看着雨丝从天空飘下来,落在跑道上,落在停着的飞机上,落在那些来来往往的、拖着行李箱的人身上。凌玥看着那些雨,觉得它们在替荷兰哭。哭她们要走了,哭她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再回来,哭她们的婚礼太短了,短到她还没有好好记住每一个细节。但她会记住的。她会记住沈玉穿着婚纱的样子,记住沈玉说“我愿意”时声音里的颤抖,记住沈玉吻她时嘴唇的温度。她会记住这一切,画下来,挂在床头,每天醒来第一眼就看到。
“沈玉。”
“嗯。”
“我们还会再来的。”
沈玉看着她,笑了。“当然。每年来。看郁金香,看风车,看我们结婚的教堂。”
凌玥握紧了她的手。“好。”
飞机起飞了。阿姆斯特丹在窗下越来越小,变成了一片绿色的、黄色的、红色的、紫色的拼图。凌玥看着那片拼图,觉得那是她见过的最美的拼图。不是因为颜色,是因为那片拼图里有一座小教堂,教堂里有两件白色的婚纱,两枚铂金的戒指,两个从十六岁就开始爱对方、爱了十一年、终于结婚了的人。她们在那片拼图里,在那些郁金香和风车之间,在那些“我愿意”和“我也是”里。她们会一直在那里,在这个故事的结尾,在她们生活的开始,在那些没有被写下来的、细水长流的、平凡但不平淡的日子里。
(宝贝们时间线没有错哈,Because沈玉定制婚戒的时间是她俩跨完年几个月之后,当时她俩26岁,求婚是在冬天,结婚是在第二年的春天,所以当时他们两个已经度过十一年,已经27岁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