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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堂入室 见面就打, ...

  •   白瑞雨第一反应是小偷——他继承这栋房子之后遣散了所有佣人,换了门锁密码,除他之外这里不该有任何人。

      他想报警,却发现手机不在床头,多半是被他落在了楼下餐厅。怀孕之后忘性真是大,这下情况实在被动,报警无门不说,如果小偷发现了手机,便会知道这房里有人,明知有人还敢上楼行窃,是亡命之徒的可能性陡然上升。

      腹中传来不安的动静,孩子受他的紧张影响,惴惴不安地踢动着。他安抚地摸了摸肚子,吃力地拖着身子下了床。

      坐以待毙是自寻死路,他环顾四周,想找件趁手的东西做武器,奈何房里连把剪刀都没有,最后只好拎了个长颈花瓶,杀伤力暂且不论,至少砸下去动静够大。

      他无声地贴近门边,低头看着门把手上的黄铜门锁,犹豫着要不要抢先一步把门反锁,不过对方连大门都能进来,这薄薄一道室内门怕是拦不住他。

      犹豫不决间,那脚步声骤然停在门口。下一秒,房门被推开,白瑞雨一个激灵,闪身躲在门后。

      他贴墙屏息,寄希望于对方察觉不到自己,也许可以神不知鬼不觉下楼逃离。

      来者身形挺拔,比他高出不少,他没发现门后的白瑞雨,径自与他擦身而过。白瑞雨不敢抬头,待那人走过眼前,无声深呼吸,慢慢向外挪了一步。

      脚底忽然传来木地板的吱嘎声。

      电光石火,那人正要回头,白瑞雨不假思索,抄起花瓶冲着他的后脑便砸。

      这一下竭尽全力,对方吃痛闷哼,声线似乎有点熟悉,白瑞雨略一恍神,手腕便被攥住,整个人被对方扯过去,向后一推压到墙上。

      花瓶脱手落地,响声震耳欲聋。

      白瑞雨身形纤细,除了肚子身上就没几两肉,那强盗却健硕魁梧,大手有如铁钳,易如反掌地制住了他,轻松得如同摆弄一具提线木偶。

      实力悬殊,他被对方压得动弹不得,手腕处传来骨头碎裂般的痛。孩子受了惊,剧烈地蹬踹起来,痛得他眼前发黑,连声音都发不出。

      他近乎绝望,垂死挣扎,混乱里对方似乎说了句什么,钳住他的力道一松,他趁机想逃,却又被对方揪住衣领,撕扯之间只闻一声裂帛。

      白瑞雨猝然一惊,真丝睡衣的领口被对方扯坏了,锁骨到胸口的风光一览无余,出了汗泛了红,又被微凉的雨气激出了一层细小的鸡皮疙瘩,与对方灼热的气息相拂,滋味难以言喻,又似曾相识。

      他瞪大眼睛,瞳眸微微颤抖,对方也猝不及防,动作僵住,片刻之后才反应过来,笨手笨脚地帮他把针织开衫往上拉了拉:“——这,我不是故意的……”

      这下听清楚,也看清楚了。

      白瑞雨偏头躲过他的手,自己扯过针织衫掩好领口,忍着手腕和腹中的钝痛,摸着肚子安抚着惊魂未定的孩子,抬起头来,冷冷地看着眼前相貌优越却神情窘迫的年轻男人。

      “明琛。”他嗓音平静,眸底却藏着隐约的波澜,万千情绪被掩在望向对方的一眼里,如岳峙渊停,“你怎么进来的?”

      莫名其妙的武斗暂且收场,刚才打得不可开交的俩人偃旗息鼓,一个倚在床上,一个坐在桌边,心思一如门口散落一地的花瓶碎片,满目狼藉,乱七八糟。

      无人说话,两人之间横亘着一条隐形的楚河汉界,尴尬至极的气氛里,只有雨声毫无忌惮地越来越大。

      白瑞雨勉强理了理衣服,好歹摆脱了衣冠不整的窘境,但毕竟被人结结实实摔在了墙上,到现在肚子都一阵阵地疼,他皱着眉,不想让明琛发觉,但一直压在肚子上的手和时轻时重的呼吸,还是暴露了他此刻有多难受。

      明琛曲着一双长腿,十分憋屈地窝在书桌前的椅子里。他挨的那一下也着实结实,手一直摸着后脑勺,把一头微湿的乌发揉得乱七八糟,像只在雨里淋得湿漉漉的,还莫名其妙被人踹了两脚的大狗。

      两败俱伤,但还是白瑞雨看起来更严重些。明琛不时看向白瑞雨,终于忍不住先开口:“你没事吧?要不要送你去医院啊?”

      久别重逢以来的头两句话,两句里就有一句白瑞雨不想听。他把手从肚子上放下来,嘴硬道:“不必了,我还没那么虚。倒是你的头看起来挺严重,用不用我给你叫救护车?”

      明琛立刻把手从后脑勺上放了下来,还装模作样地耸了耸肩:“我没事!你现在能有多大力气,砸我一下也就是挠痒痒罢了。”

      白瑞雨瞥他一眼,唇角扬着,眼神却是冷的,那笑便像带刺的玫瑰,美丽里藏着锋。他说:“也是,明小少爷从小皮糙肉厚,打起架来也是一个德行,一动手就要撕人衣服。”

      青梅竹马就是这点不好,十几年前的旧账都能成为现在吵架的弹药,明琛气得眼睛一瞪,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顺着对方那白皙的脖颈下移,脸颊滚上热来,怒道:“那不是你要跑吗,我怕你这么大肚子再磕着碰着,再说你这老弱病残孕还拿花瓶砸人,得亏砸的是我,还是真碰上什么坏人,早就给你掐死了!”

      他声色俱厉,下意识用怒意掩饰住自己的后怕和担心。白瑞雨长睫闪了闪,似笑非笑道:“我以为是有小偷登堂入室,没想到是明小少爷掌握了溜门撬锁这门技能。”

      明琛一拍桌子:“你阴阳谁呢?我堂堂正正走门进来的!”

      白瑞雨冷静道:“我换锁了。”

      明琛振振有词,揭穿白瑞雨的同时,把自己的老底抖搂个干净:“你厨房侧门锁没换,我拿钥匙开门进来的!”

      白瑞雨心里咯噔一声,厨房的确有个小侧门,能不经过前院的大门直通别墅外。明爷爷觉得不太安全,便常年锁着,门前还堆了不少置物架之类的杂物,明琛跟他交接时也没提起,导致他完全忘了那里还有扇门。

      明琛居然有那扇门的钥匙,看来当年没少从明爷爷的眼皮子底下溜出去鬼混。

      明琛说时中气十足,说完暗自心虚。那门的确不好开,门锁都锈住了,他好不容易把钥匙怼进去,虎口都快拧破了才拧开,推门又费了半天劲,最后大力出奇迹,但把门里那堆东西弄得一团糟。

      于是他进来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恢复现场,这么一想还真有点像在做贼。

      白瑞雨自认百密一疏,暂且不再纠缠明琛如何进门:“你来干什么?”

      明琛眼神明显一窒,随即理直气壮:“我家我不能来吗?”

      白瑞雨纠正:“你自己想想,这儿还是你家吗?”

      嗓音不高,句句却像是闪着银光的细针,专往明琛死穴上扎,明琛被扎得再次吃瘪,悻悻道:“我来拿我的那些老东西。”

      白瑞雨微微挑眉。当年明琛说要去国外定居,老房子里的零七碎八一概没要,出个国搞得像要剃度出家,忘却前尘的架势摆得十足,现在居然挂念起这些身外之物了?

      明琛半天不见他反应,狐疑地看向他的脸:“你该不会都给我扔了吧?”

      白瑞雨一股气直冲天灵盖,连带着肚子都抖了一下,他扶住肚子咬住下唇,咬牙忍过这阵被气出来的剧烈胎动。

      明琛这句话诚然有够气人,更因他意识到自己居然在失望。

      可笑,经历那么多之后,他对明琛还有什么好失望的?难道还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觉得明琛是专门来看他的?

      扪心自问,他与明琛少年时代的那些旧物有何区别?之前被明琛遗弃,尘封在这故国的旧居,哪怕一时心血来潮想起,也不过是从一个不见天日的蒙尘之地,换到另一个地方束之高阁罢了。

      旧爱尚且能琵琶别抱,秋扇见捐,何况在明琛心里,他白瑞雨大概从未值过多少分量。

      “我倒真想扔,但收拾起来太麻烦。”白瑞雨五指掐进掌心,像是要掐灭自己剪不断理还乱的那些念头,精致的面孔如同一尊漂亮却冷硬的汉白玉雕塑,“这是我房间,你去你自己房间找吧。”

      明琛当然听懂了他“别在这儿烦我”的潜台词,气呼呼地站起身来就往外走,大长腿迈到门口又顿了一下,回头道:“那个啥,这一会儿我收拾,你那拖鞋底子薄,回头再把脚划破了,说不定会得破伤风。”

      白瑞雨一怔,被这突如其来的细心搞得有点无所适从,难得露出迷茫的表情,声音也不由自主地生硬起来:“……知道了。你房间很久没人进了,估计积了不少灰,你进去先开个窗。”

      俩人呛起声来行云流水驾轻就熟,表达起关心来却笨拙得连自己都别扭,从表情到声音都十分不对劲,像两只不知道该怎么拥抱的刺猬,也像两个第一次上台的蹩脚演员,起着鸡皮疙瘩,把原本温情脉脉的台词,说得像打一巴掌后给的两个甜枣。

      明琛还想说什么,白瑞雨身前高高隆起的肚子却让他回过了神,转过身闷闷道:“知道了。”

      明琛的房间就在隔壁,房门经久不开,明琛推门进去,木地板在脚底吱嘎作响,桌椅床柜在阴雨天的昏暗里现出沉默的轮廓,一股隔世经年的气息扑面而来。

      明琛自有记忆起便住在这里,从稚龄顽童到挺拔少年,一直到他离开江海上大学。白瑞雨走得晚一点,是跟他结婚后才搬走的,再再之后爷爷去世,他和白瑞雨离婚、交接房子,什么东西都没拿,这房间也再没进来过。

      不知是懒得收拾还是有意为之,这房间没被整理过,用具摆件一律维持着原状,是明琛一贯的略显杂乱的状态,如果不是床上罩了罩子,桌面上一层浮灰,几乎像是他从未搬走一般。

      明琛掀起床罩,把自己往床上一扔,仰头望着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天花板,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数年远隔重洋,他曾以为很多事他都忘了,却还是能无比清晰地想起来,譬如他曾经以同样的姿势躺在这里,因白瑞雨耿耿于怀,对白瑞雨咬牙切齿,如何为了压他一头绞尽脑汁,又如何在结婚前夜忐忑不安辗转反侧,盯着一旁的墙面发呆,不想承认自己激动到失眠,却又忍不住心乱如麻,想着隔壁的白瑞雨睡了没有,如果没睡的话在想些什么。

      大抵无论感情伊始是何模样,历经几轮岁月辗转,爱恨轮回,新伤叠上旧伤,最终都会如同雕花篱笆上的锈迹,灰瓦粉墙上的水痕,化作谁也辨不明的模样,唯一能看清的,只有那份岁月沉淀出的刻骨铭心。

      明琛抬手覆在自己眉间,思绪和着雨声,兜兜转转,又飘到了隔壁的人身上。

      白瑞雨呢?在这座老宅里,在一墙之隔外,他会想起什么?会想起他们那段紧紧相连、密不可分的青春岁月吗?

      他又想起白瑞雨抚着肚子,靠在床上微微蹙眉的模样。不,白瑞雨还是忘了比较好,他应该也已经忘了,毕竟都怀上了别人的孩子。从小到大,白瑞雨都是更聪明的那个,即便一起犯傻闯祸,他也能比自己更早看清,知道该及时止损,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反观明琛自己,生来一身反骨,叛逆嚣张了小半辈子,嚷嚷了几年的热爱自由独立清醒,到头来却发现失去得比得到的更多。

      拿东西只是借口,这房间里的东西,对他而言的确不值一提。他最想带走的东西有手有脚,哪里都可以去,就是不会跟他走。

      但他不想离开,目光漫无目的地在房间里逡巡,发现床头柜上摆着个相框。照片上两老两少,背景是比如今要新上数倍的洋房,尚是少年的白瑞雨站在他身边,比他略矮一头,手肘挨着他的手肘,近得似乎能闻得见对方身上那股干净清新的香气。

      窗外的雨声幻化为汹涌的蝉鸣,明琛凝望着照片里的少年白瑞雨和自己,回到他们初遇时那个明亮炽烈的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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