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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帝王花—你是我雇来的 雇主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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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帝王花语— 热烈的胜利,激情与自信。
林琳一边给小朋友上课,一边在心里咬牙切齿。叶如锦,我讨厌你。
他就坐在离她两米远的地方,目不转睛的盯着她。他不要脸的说谎,告诉门口的小老师说是孩子家长,过来试课的。人家要登记信息,他说是林老师接他过来的,小老师求证之后,他就进来了。
她来做兼职,是可以赚点小钱,但这是她喜欢的啊,何况顺路又不累。结果他还嫌弃上了,怕她不好好伺候他。她真是不想给他打工了,可是他又涨工资,看在钱的份上,还有她和闺蜜打赌说肯定能在一年之内评上金牌家政员。
他心里美滋滋的看着林琳给小朋友教字母。怎么下笔,怎么书写。他也要了张纸,写写画画。他才发现,原来有些字母的笔顺他写的完全不对。还有林琳会写那种花体字,他不会,他写出来的英语字母就是火柴棍一样。
老外写字都很丑,他觉得他的还算好看的。他盯着她,就这么盯着她的一举一动。他也不知道,好像是从什么时候就有点喜欢她了。
她不出众,不娇气,话不多,很神秘,又有个性。好像先是喜欢上她做的饭,后来又发现她做什么都很有能力。
她能把花养的很好。他问过如玉,蝴蝶兰搬过来之后如玉就完全没时间管,等再注意到已经开花了。
她能把所有的衣服都洗的干干净净,不是那种只扔进洗衣机的洗,她打理过的衣服,穿在身上总是有种清香。
她给他晒被子,没有太阳的时候,她会把床品洗了烘干,每天被子都是软的,浴室里的毛巾也是软的,床头摆的香薰,藤椅上的垫子,书房里心经的镇纸,都是她配的。
他什么都没要求过,她却把他养的很好,回来之后他就没有胃疼过,每天吃各种好东西。
他曾经自嘲自己,自作多情。什么喜欢,她是他花钱雇来的,钱花到位了,服务就来了。可是上回老白说完之后,他专门去网上搜了一下。高端家政员就是很贵,房子越大活越多,要价越高。做饭是四菜一汤还是一茶一饭,几个人吃,几顿,价格也不一样。
精明的家政员会把加班记在表上,不会早来晚走,还会悄悄占些便宜。相比之下,她从没有这些算计。这半个多月,她天天都在忙,从不偷懒。
他看过她拿来的账目,买东西很会算,他一个人吃饭,她就在线上买小份量的蔬菜,当天刚好吃完,从不剩菜。有亲朋来,她会计划好几人份。她不乱买东西,只买精品,但是又货比三家。她买的水果总是很甜,明明同样的水果他以前都吃过,没她买的甜。
鲜花她会在固定的云南电商买,次日达。运费高,但是花材好,算下来比花店便宜一半还要多。还有她给家里日常搭配的那些小东西,只要不是他要求买的,她也从没写在账目里。
所以这样,她还要贴补家用出来兼职,就是他太抠门了。
其实他并没有把钱花到位。
他好想了解她,想贴近她。
林琳不想。
看着他装模作样的写字,心里烦。要是下个月,这课能调到五点半,她就还来,不让他知道,他不能干涉她的下班之后的生活。
可能有钱人都是那样的,强势的,占有的。何况,他又已经很出色了。
林琳不想去那种关系复杂的人家干活,之前面试几家,雇主想用她,她不愿意去。
有那种家里猫狗成群的,有那种小三上位的,还有那种戒备着你,怕你偷懒偷人的。好不容易找到这种家庭关系和睦,没有是非的,不容易。遇到什么样的雇主,都是命。小雪和如玉很好,他们从不盯着她,小雪把她当姐姐,她也全心对他们 。
所以如锦回来之前,她做了好多准备。她怕这个四十多没结婚的男人会脾气怪,邋遢,是个大胖子。还好都不是,但是不让她兼职,她没想到。
好容易下课了,叶如锦先出去了,她简单跟机构说了一下情况,下个月要是不能改时间她只能辞职了,她心里也打算,要是如锦还为难她,她就辞职。
而他就在旁边花店等她,等她出来,看到他买了两枝帝王花。
如锦一伸手说“给你的,拿着。” 她有点气恼的看着他,并不接过来,甚至有点挑衅的说:“我下班了,我不干活,我不拿,我拿着就要加班费。”
如锦笑了,“那我付你钱,你是我雇来的人。”
“我又不是24小时随时在线的。”
“要不从明天起你24小时,晚上你住我家, 我晚上可能也需要你。”
“你……”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
“你别说了。” 林琳有点生气了,眼睛有点红。“我要回家。”
“你别走,好不容易你下班了,我想和你去平江路,我们吃点东西,这么近,咱们走着去好不好。我付你加班费”。
她着着他,他真的很好看,很帅,又很诚恳。没法拒绝。
“我把花和你的包放到车上好不好,背着太累。然后晚上我送你回去,不过先去买双鞋,你今天这鞋走多了会脚疼。”
她又心软了,她不想拒绝他。
她和如锦一起去楼上买了一双Sam的鞋,如锦说:“侏罗纪女主穿的就是这个,行走的广告。” 她笑了。
交了钱出来如锦说:“这是我给你的加班费,虽然不多。”
他们把东西放到车里。电梯里人很多,如锦好像碰了她的手,她装作不知道。
傍晚的平江路,人更多了。他俩去吃松鼠鱼,听评弹。如锦把自己喜欢的小吃推荐给她,原来她也喜欢那家桂花糯米糕。
有人摇橹,有人拍汉服写真,还有人在那家宠物咖撸猫狗。如锦问她有没有汉服照片,林琳撇撇嘴,“我不喜欢拍照。”
夜幕降临,他们一起往回走,如锦忽然问她:“林琳,每天晚上下班你都做什么,无聊吗?”
“还好吧,我回家做饭,洗澡,会练字,不过很多时候累的不想动了,我睡的早。”说完,她觉得不妥,“你家的工作其实没那么累。那你晚上都干什么?”
“我,我写字,看电影。”
“你看什么电影了?”
“我昨天重刷哈利波特来着。”
“你也是哈迷!你猜我最喜欢谁?”
“斯内普。”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上课的时候就像斯内普!”
林琳狠狠瞪了他一眼,好好的聊天,聊死了。
“你的小破车什么时候修好?”
“怎么破了?”
“你送我那天,我下车之后发现你车的雾灯和大灯不是一个颜色,大灯后改的。为什么不一起改?车开那么久,总出问题,就应该换了。”
“你观察的还挺细。”
林琳想起当时想换车灯的时候,前夫说没钱,而且,她记得很清楚,那人一听说要花钱,脸上就像蒙了一层灰,一脸死气。她并没让他花钱,那人从不给她和孩子钱,还限制她花自己的钱。生日那天她买了个蛋糕,他说:“买这么大的蛋糕干什么?”……
他甚至没给她庆祝过任何纪念日,从没有一件结婚纪念日礼物,更不要说平时的关心。她就这么忍了十八年,直到小乐上大学。
她受的伤,她再不相信爱情了,她也不能把这些说给如锦。小破车她很喜欢,开着它出去,那是她唯一觉得自由的时候。她刚刚从逆境中走出来,她只想做自己。
看她一直不说话,如锦说:“不过,你开着小破车的时候,像个赛车手,大女主。” 她笑了笑。
路过一个酒肆,林琳买了两瓶桂花酒。“一人一瓶。”
两人坐在熙熙攘攘的路边,林琳说渴,如锦去买饮料,那家网红店人很多,等他买回来的时候,看到林琳居然喝了大半瓶酒。他要开车不能喝酒,就拿过剩下的一瓶,说:“这瓶回去喝吧。”
他们慢慢的走,从人声鼎沸的老街走到寂静的小巷,他们聊电影,聊他们各自喜欢的桥段,发现很多重合的印记,原来两人有很多共同点。
感觉走了好久才回到车上。
林琳系上安全带。如锦问她“还想去哪吗?”
“如锦”,她叫他名字的时候,声音软软的,“你送我回去好吗,我困了,我明天还要上班。”
“你可以不上班,我代表你的老板给你放假。”
“不,我得上班,我要当上金牌家政员。”
“那我送你回去。你给我地址。”
她不理他了,因为她睡着了,呼吸均匀。如锦不想打扰她。
等她醒来,已经又回到叶家的一楼了,那点桂花酒应该不会醉的,她只是好困好累。
“走吧,上去。”
“怎么又回来了?”她语速很慢。
如锦拿了所有的东西,她空着两手,像个木头人跟在后面。
“你又不说自己住在哪,你没有车,明天怎么来?还不如回来”
开了她的房门,放下东西。他说“ 你的床有点窄,要不要睡客房?”她摇摇头,“不用,我这里很好了,很有安全感。”
安全感?
下一秒,他一伸手,把她的手拉过来,另一只手揽上她的腰,低下头轻轻的说 “我好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