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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诺尔斯先生,谢谢你刚刚替我解围。”
      沈怜之脱下身上的外套递给诺尔斯,低着头,还是一副乖兔子模样。
      “我还以为您会留下来。”
      按照她这个态度,在沈家父母说出那几句话后会真的妥协。
      不过那张图纸也恰巧证实了她内心想要逃离沈家的想法,她希望用这张图纸换取的还有离开沈家的机会。
      这也许是她自己也没想到的。
      “我不能把您也给拉扯进去,不管怎么说我也是该承蒙您的恩情。”
      这份工作让她有能力展现自己,尽管她只是从沈家暂时转移到了庄园。
      但是诺尔斯先生说过只要她能把原型的实验数据让他满意就可以进研发团队。
      诺尔斯重新穿上西装,没有说话,给了她冷静的空间。
      沈怜之侧着头看着飞驰而过的风景,却发现路越开越不对:“诺尔斯先生,我们不是要去机场吗?”
      “叫我斯坦先生就可以了。”诺尔斯听着沈怜之喊自己名字加先生实在有些长,目光顺着她的方向看去:“我想比起现在去工作,你需要去一个更重要的地方。”
      “什么地方?”沈怜之疑惑歪头,倒像一只会歪头疑惑的猫了,以至于没让她疑惑为什么诺尔斯先生让她喊斯坦先生。
      “嘘。”诺尔斯食指抵在唇边,眼里带着笑,沈怜之莫名跟着压低声音,眼睛看向四周:“斯坦先生,怎么了?”
      “等到了,小姐您自然会知道。”
      沈怜之抿唇,怎么感觉老板像是要把她给卖了,只是她思考了一下:“斯坦先生,您不用喊我小姐,叫我怜之就行了。”
      一直喊着小姐怪别扭的,而且她也不算是什么千金大小姐,需要这么高贵的名称,对方还是自己的老板。
      车子停在兰呈银行,她双手放在膝盖上,透过玻璃窗看见银行时愣住,司机已经打开门。
      “斯坦先生,这是?”
      沈怜之看着打开的车门,还是不确定的询问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带自己来银行。
      “我觉得您需要一张可以打入工资的银行卡。”诺尔斯走下车,手理了理西装,做了个请的手势。
      沈怜之这才想到自己连一张银行卡都没有,沈家人为了保护她没有给过她银行卡,只有一部老年机。
      她能被发现,只是因为沈如清缺一个丫鬟,索性就带着她走了。
      “可是,斯坦先生,我忘记带身份证了。”她想起来自己走时竟然忘记带身份证,不禁有些懊恼。
      诺尔斯从口袋里拿出身份证,用食指和中指夹着,随后递给她,沈怜之接过,可在欣喜过后却是失落。
      她真的要摆脱沈家了吗,他们至少没有让自己饿过肚子,没有不让她上学。
      沈怜之小心翼翼地用余光看他的脸,诺尔斯依旧温和,让诺尔斯投资沈家她已经很愧疚了。
      她至少不能让沈家人吸诺尔斯的血。
      银行的工作人员在门外看见诺尔斯,立即打电话告诉行长,保安拉开门,一个中年男人盯着半大的啤酒肚搓着手笑嘻嘻的走过来。
      “诺尔斯先生,您怎么有空来这儿。”
      诺尔斯行踪向来不定,都是杨秘书来银行进行交涉,没想到今天竟然会屈尊降贵的来到这儿。
      “这是我的员工沈小姐,还需要劳烦林行长帮她办一张银行卡。”诺尔斯说着,林行长才看见他旁边站着的女人,“哪里哪里,诺尔斯先生客气。”
      一个员工能让诺尔斯亲自带过来,就为了办一张银行卡,他自然不信。
      “沈小姐,这边请。”林安长做出请的动作,沈怜之看了眼诺尔斯,手里拿着银行卡跟着林安长走进去。
      不到一个小时,沈怜之双手拿着自己的银行卡走出银行,连她自己都感到有些不真切。
      不过想到那个行长看自己的眼神,沈怜之心里清楚,林安长似乎误解了她和诺尔斯的关系。
      “斯坦先生。”她放在膝盖上的手微微攥紧,坐在车里闷了半天,鼓足勇气开口。
      “嗯?”诺尔斯坐在副驾驶,翻着还没有看的书,不曾抬头,却让坐在后面的沈怜之感受到了漫不经心下的压迫。
      “其实,我可以自己去办理这些。”她刚说出口,意识到这句话会不会让诺尔斯觉得自己是在嫌弃他:“我没有嫌弃您的意思,只是不想让别人误会。”
      她刚刚没有跟那个行长解释,就是因为有时候越解释越会被别人误会。
      何况像诺尔斯这种长得好看又有权势的应该早就有了家室匹配的恋人,她可不想闹出什么误会。
      “没事,只是离开沈家刚好有些顺路而已。”诺尔斯说着,司机才从不远处赶回来,把刚刚买的手机递给沈怜之,而后坐到主驾驶。
      “这是每个新入职都会派发的员工手机,里面有杨秘书的电话和微信,你有事可以让她传达给我。”
      在诺尔斯的解释下,沈怜之收下了手机,车子驶离回到了庄园。
      昨天她太在乎让诺尔斯投资沈家的事,只匆匆看了庄园一眼,现在慢下步子,才看清这个庄园有多大。
      石头路从铁门延伸至庄园大屋门口,两旁种满各种花草,还分出四条小径。
      诺尔斯刚打开门,沈怜之穿过他肩膀就看见一位只比她大个两岁的姐姐,穿着得体的衣服。
      “您好,沈小姐,我是诺尔斯先生派来给您做助理的。”曼宁很是热络,伸出手介绍自己。
      “那我就不打扰两位小姐了,您的实验室明天才能造好,后续曼小姐会带您参观。”
      诺尔斯颔首示意,老管家跟在诺尔斯身后一同上了三楼,沈怜之回握住曼宁的手:“你好。”
      见诺尔斯离开,曼宁才呼出一口气,凑到沈怜之耳边压低声音:“别看诺尔斯表面这么温和,实际上手段比说的都狠,我可是亲眼见过他在自己国家对待那些叛徒。”
      曼宁装模作样眼神狠戾的看她,如同在看一个死人。
      沈怜之身体一抖,恐惧的看着曼宁如同看猎物般的眼神,好像是在看即将死亡的蝼蚁。
      “好了,开玩笑。”曼宁似乎对沈怜之的反应很满意,安抚性拍了拍沈怜之的背:“这个法治社会的国家,都是交给警方,我们只是协助而已。”
      “不过说真的,在这个庄园只有四个人才能进。”曼宁故作神秘,沈怜之成功被唤起了好奇心:“哪四个?”
      “诺尔斯先生,老管家,诺尔斯先生的弟弟诺里基还有诺尔斯的未婚妻华尔曼小姐。”
      曼宁说完等着沈怜之的反应,她以为在听到诺尔斯有未婚妻时沈怜之应该是会伤心,没想到沈怜之只是眨了眨眼。
      “不过诺尔斯只把华尔曼小姐当作妹妹来看。没想到诺尔斯先生竟然会破例让你也进来,还把我也给调进来。”
      曼宁觉得有些没意思,不过也不想让别人误会,毕竟诺尔斯对华尔曼是他未婚妻这件事没有任何表明,但熟悉的人都知道,诺尔斯向来不喜欢有人对他的事指手画脚。
       “走吧,你难道不想去看看你的实验室?”
      曼宁牵着她手走在小径上,沈怜之回头看着敞开的门,觉得诺尔斯先生忘了件很重要的事:“不是说要去洛尔海吗?”
      “放心,那是明天的飞机,而且诺尔斯先生已经把洛尔海买下来了,成了他的私人海域。”
      沈怜之愣住:“买,买下来了?”
      她下意识看向楼上,却发现诺尔斯正背靠着落地窗,而后迈步走远。
      三楼书房内。
      “先生,分公司那批最新研发的护鹰75的货被人抢了,那是给罗威先生的,他说要您回国亲自与他解释。”
      诺尔斯静静站在窗前,看着曼宁拉着那只兔子要去实验室的方向,在听到手机里杨秘书的声音后,转身。
      “告诉罗威先生,我明天会亲自向他道歉,让技术部门和保安部协助维瑟兰斯警方,到那里我会去开启最高权限。”
      挂断电话,身后的老管家才开口:“先生,如果让华尔曼小姐知道。”
      “亨德先生,您是个称职的管家,我想您是最了解我处事风格的人。”诺尔斯湛蓝色的眼睛看向老管家,亨德立即低头:“抱歉先生,是我多嘴了。”
      亨德是看着自家少爷长大的,作为诺尔斯家族的长子,德斯坦在一个严厉却温暖的家庭中长大,这让他学会了绅士风度、谦逊品格,以及在谈判桌上对对手该有的狠戾和压迫。
      诺尔斯家族的人不缺自由和爱,但在与华尔曼订婚这件事上,德斯坦第一次尝到了被困住的感觉。
      他也倒不是故意想把那只兔子困在庄园,只是她还没有长出足够的刺去应付沈家人,还有他的弟弟。
      很难想象一只柔弱的白兔拿着图纸、穿成那样,结果开门迎客的是诺里基,然后哄骗那只兔子心甘情愿地被吃光抹净。
      “还有诺里基。”
      “先生放心,我已经跟曼宁小姐说过了,我也会看好诺里基先生。”
      诺尔斯坐回椅子上,亨德识趣转身离开,诺尔斯最后补充:“不用看的太紧。”
      “是。”
      地面上是一道机械门,门体上隐约可见红外感应装置,上面盖着木板作为掩饰。
      “这个是华英最新的灵鹰安保系统,需要同时验证瞳孔和指纹才能开启,它的精确度以及识别能力比市面上的同类型高出百分之三十。”
      曼宁介绍着,敲了敲,很快机械门自动打开,她拍了拍残留在手上的土:“只是还没通电,所以跟普通的自动门一样。”
      “宁姐,您怎么在这儿。”穿着技术服的男人露出半个身子,看见曼宁有些意外。
      曼宁是研发团队的队长,也是仅次于诺尔斯的核心成员,但是她对待员工张弛有度,所以她的名字一直在各个部门流传。
      “我带沈小姐来参观一下,没打扰到你们吧?”曼宁低头看了看,男人戴着手套的手挠了挠脑袋,回答道:“没有,只是地面有很多线和设备,我们正在调试电源。”
      “曼小姐,等明天我再来看吧。”沈怜之扯了扯曼宁的衣服:“我想我该去做饭了。”
      曼宁瞪大了杏眼:“什么?”
      沈怜之瞧着曼宁一脸震惊的模样,瞳孔慢慢放大。
      【阿之,让你做饭也是为了锻炼你,你看哪个女人家不做饭。】
      【是啊,你不是一直想从沈家搬出去吗,那你一个人到了外面不会做饭,每天吃那些不健康的,爸爸妈妈会心疼的。】
      明明她已经离开了沈家,可为什么,耳边沈家人的话却如同甩不掉的膏药一直在她心底盘旋。
      黑,好黑。
      “我要去做饭,我要去做饭。”
      沈怜之眼眸里的星星逐渐暗淡,好像触发了什么指令一般,喃喃自语着离开。
      诺尔斯走到楼下时,曼宁正抱着手臂,一脸古怪地看着他,看得诺尔斯以为自己脸上有什么:“曼小姐,我脸上是有什么吗?”
      曼宁眼睛看向厨房的方向,诺尔斯明白了什么,举手表示投降:“我想曼小姐是误会了,我对心理学方面的涉足可不深。”
      曼宁看着他,想要从他表情中看到破绽,她与诺尔斯怎么也算合作伙伴,相处这些年,诺尔斯也确实不会在谈判桌以外的地方撒谎。
      那是刻在骨子里对女性的绅士风度,诺尔斯也很会把握分寸,不至于让女孩产生喜欢的错觉。
      但是能让沈怜之进入他的私人庄园,还允许她也进来,这代表着什么。
      “用这个来困住她,让她喜欢上你,诺尔斯先生,您的绅士风度呢?”
      诺尔斯那双湛蓝色的眼睛透出深海的危险,嘴角噙着笑:“曼小姐觉得我会捆住一个自由的灵魂,还是困住她的躯体?”
      “也许我只是在养育一朵还未带上荆棘的玫瑰呢?”
      曼宁不想理会这个她永远看不懂的男人,不过她也不是个服输的人:“是吗,我想等您明白爱的含义,您会后悔说出这句话。”
      如果爱能让上位者低头,不过想想像诺尔斯这样的人也会为爱低头的话。
      如果小时候的诺尔斯不懂自己的父亲呵护自己母亲时的模样。
      那么长大后的诺尔斯还不能理解的话,他就不会成为一个合格的上位者。
      诺尔斯没有计较曼宁的话,之前只是因为得知沾花惹草的弟弟要来才同意给沈怜之一个机会。
      因为情况太突然,且自己身边只有男性,所以想在去沈家之前先把实验室安排好,这点也确实是他考虑不周,所以才把曼宁安排过来。
      “我明天要回国一趟,之后沈小姐就拜托你了。”诺尔斯这句话刚说完,沈怜之正端着菜出来,听到他的话停住了脚步。
      诺尔斯眼神示意,曼宁接过她手里的红烧排骨:“我来端就好,你就好好坐着,下次做饭,我给你打下手。”
      她觉得诺尔斯是把她当成沈怜之的贴身保姆,难道他想趁机换掉她的位置?
      “谢谢。”沈怜之坐在位置上。
      老管家也端着剩下的菜出来,椅子移开,诺尔斯落座,沈怜之低着脑袋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回国处理些公式,想必一个礼拜时间,沈小姐至少会有些成果,明天,曼小姐会陪您去洛尔海。”
      诺尔斯依旧温,但沈怜之能够清楚感受到,他对于自己的些许疏离感。
      拿着筷子的手微微攥紧,指腹泛着白:“好的,斯坦先生。”
      诺尔斯自顾自吃起了饭,自由的灵魂不该依赖任何人,曼宁会教她该如何信任自己。
      “多吃点,看你瘦的。”曼宁见气氛有些不对,笑着把排骨夹到沈怜之碗里。
      翌日。
      诺尔斯做了最早一班飞机离开时,沈怜之是困惑的,因为兰呈市的飞机场只有一个。
      直到她听到轰鸣声,抬头看见那架蓝白色的直升机。
      “走吧。”曼宁拉着她的手钻进直升机:“这可是诺尔斯先生的私人飞机,也难得他下这么大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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