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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夜港 她听见隔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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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卡罗曼史
第二章夜港
那只纸飞机后来去了哪里,艾莉丝没有问。
日子像维多利亚港的海水一样,日复一日地涨落。中文课照常进行,叶清秋依旧每晚九点准时出现在她的书房,依旧面无表情,依旧只教字,不教句子。他教了“水”,教了“火”,教了“东”和“西”,教了“来”和“去”,唯独跳过那个字,像跳过一道永远不会愈合的伤疤。
艾莉丝也没有再提。
她把那张写了“爱”字的纸飞机从记忆里删除了,就像删除一个不该存在的错误。只是每个周六的深夜,她还是会醒来,还是会经过那扇门。门缝里有时有光,有时没有。
有光的夜晚,她会站在门外听一会儿。
没有声音。
再也没有纸飞机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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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的香港开始热了。
半岛酒店的空调开得很足,但艾莉丝依然觉得闷。那种闷不是来自天气,而是来自这座城市的密度——人和人挨得太近,楼和楼挤在一起,连呼吸都要侧身才能通过。她开始想念伦敦的雾,至少雾是空旷的,是可以走进去然后消失的。
这天下午,叶清秋难得在晚饭前回来。他站在玄关换鞋,西装外套搭在手臂上,衬衫袖口卷到小臂,露出一截精瘦的手腕。艾莉丝注意到他手腕上多了一条红绳,很细,末端缀着一颗小小的金珠。
“这是什么?”她问。
叶清秋低头看了一眼,像是才意识到自己戴着它。“妈祖庙求的。”他说,然后把外套挂在衣架上,径直走向书房。
艾莉丝站在原地,看着他关上的门。
妈祖庙。
她不知道香港有妈祖庙。她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去的。她不知道他替谁求的。
她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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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是各自吃的。艾莉丝在房间里叫了一份 room service,云吞面,这是她最近学会点的中文菜。面条很细,汤头很鲜,但她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不是因为不好吃,是因为对面的椅子是空的。
以前在伦敦,叶清秋不管多晚都会和她一起吃饭。两个人坐在餐桌的两端,中间隔着三支蜡烛和一只永远插着白玫瑰的水晶瓶。他不说话,她也不说话,但至少他在。
到了香港以后,他越来越忙。航运公司的船队在马六甲海峡出了事,地产项目的对家在新加坡截胡,叶家的老对头趁他新婚之际蠢蠢欲动。这些都是艾莉丝从江娇娇的只言片语里拼凑出来的——那个女人每周来三次,每次来都直接进叶清秋的书房,门一关就是一两个小时。
艾莉丝从来不问他们在里面谈什么。
她只是发现,每次江娇娇走后,叶清秋的脸色都会更白一些,眼底的青色更深一些。
像一棵被慢慢抽走汁水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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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的晚上,艾莉丝在浅水湾的沙滩上散步。
这是她为数不多的、不需要翻译陪同就能独自完成的消遣。半岛酒店到浅水湾,出租车十五分钟,司机会说简单的英语,她学会了说“浅水湾”三个字,发音标准到叶清秋都点了头。
沙滩上的游客不多,有几个小孩在堆沙堡,一对情侣在远处接吻。艾莉丝脱了鞋,赤脚踩在沙子里,海浪一波一波地涌上来,没过脚踝,又退下去。海水是温的,像洗澡水。
她走了很久,久到天完全黑了。
路灯亮起来的时候,她看见沙滩上坐着一个人。
是叶清秋。
他穿着白天的衬衫,领带松了一半,西装裤的裤脚卷到小腿,脚边放着一罐啤酒。他没有看她,只是望着海面,目光像一条拉直了的线,延伸到看不见的远方。
艾莉丝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
两个人沉默了很久。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她问。
“你的出租车司机是我的人。”他说,语气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艾莉丝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不是礼貌的微笑,是真的觉得好笑。她嫁给这个男人三个月了,第一次觉得他说的笑话很好笑——虽然这好像不是一个笑话。
“你监视我?”
“保护。”他纠正,终于转过头来看她。月光下,他的脸比白天柔和了很多,轮廓不再像刀,更像一幅褪色的水墨画,墨迹洇开了边缘,显出几分说不清的温柔。
“香港不安全。”他说。
“香港很安全。”她说。
“你不安全。”
他的声音很轻,轻到差点被海浪声吞没。但艾莉丝听见了,每一个字都听见了。
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风吹过来,带着海水咸腥的味道,还有他身上淡淡的烟草气。他们之间的距离不到一尺,但她觉得隔着一整片太平洋。
“叶清秋。”她叫他的名字。
“嗯。”
“你为什么娶我?”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海浪涨了三次,退了三回。久到她以为他不会回答了。
然后他拿起啤酒罐,喝了一口,说:“因为你便宜。”
艾莉丝盯着他。
他面无表情地补充:“奥斯卡家的债务,对叶家来说,是笔划算的买卖。你长得漂亮,拿得出手,社交场上好用。三年后离婚,没有后患。所有的条件都指向同一个结论——”
他转过头,看着她的眼睛。
“娶你,是最优解。”
艾莉丝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她胸口裂开了。不是心,是某种她以为自己没有的东西。某种在三个月的中文课里、在那些无声的晚餐里、在那些深夜门缝的灯光里、在她写下那个“爱”字的瞬间——悄悄生长出来的东西。
原来他什么都不知道。
原来她写的那个“爱”字,他从来没有看见。
“好。”她说,声音平稳得像一潭死水,“谢谢你告诉我。”
她站起来,拍了拍裙子上的沙子,赤脚走回了沙滩边的马路。出租车还等在那里,司机替她开了门。
她上车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
叶清秋还坐在沙滩上,背对着她,一个人,一罐啤酒,一整片海。
她不知道,她转身的那一刻,他终于把攥了很久的东西扔进了海里。
那是一条红绳。
末端缀着一颗小小的金珠。
妈祖庙求的。
替她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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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刀】
他说娶她是因为她便宜。
他没说的是——他求了整座庙的神,只为让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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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还是要过。
周六的商会晚宴、周日的游艇会、周一的慈善拍卖、周二的银行业酒会。艾莉丝穿着不同的旗袍,挽着同一个沉默的男人,在不同的场合里对着不同的人微笑。她的中文进步很快,已经能听懂大部分粤语对话,也能用磕磕绊绊的普通话应付几句寒暄。
香港上流社会对这个“鬼妹叶太”的态度很微妙。一方面,她的美貌和教养无可挑剔,奥斯卡家的姓氏在香港殖民地的语境里依然有分量;另一方面,她不会说中文这件事,始终是一根刺,扎在每个人的舌头上。
“叶太真漂亮,像画里走出来的一样。”某位太太笑着说,然后转头用粤语对身边的人说,“可惜是个鬼佬,连阿妈都唔识叫。”
艾莉丝听懂了。
她的笑容没有变,但挽着叶清秋手臂的手指收紧了一瞬。
叶清秋感觉到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在接下来的二十分钟里,用英语和每一个人交谈。不是因为他不会说粤语——他的粤语比在场任何人都流利。他故意说英语,让每一个刚才用粤语议论艾莉丝的人都不得不切换到他们并不那么擅长的语言。
这是一种沉默的报复。
艾莉丝后来才想明白。
她想明白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她站在书房的窗前,手里拿着那本学了一半的中文课本,翻到最后一页。
她写的那张纸不见了。
那张写了“爱”字的纸,她明明夹在最后一页的夹层里。
她翻遍了整本书,没有。
她蹲下来,把课本一页一页地抖开,没有。
她跪在地上,翻开书房的每一层抽屉,没有。
她趴在床底下找,没有。
她找了一个小时。
没有。
那张纸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消失了。
艾莉丝坐在地板上,抱着那本空了的课本,终于哭了。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为一张纸?为一个字?为一个可能永远不知道是谁拿走了它的人?
她哭了很久。
哭到嗓子哑了,哭到眼泪干了,哭到整个人像被掏空了一样。
然后她听见门开了。
她没有抬头。
一双皮鞋出现在她的视线里,黑色的,擦得很亮,鞋带系得很整齐。那双鞋站了很久,然后脚步声远去。
再回来的时候,一双拖鞋被放在她手边。
粉色的,毛茸茸的,崭新的。
她抬起头。
门已经关上了。
走廊里的灯也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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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梳妆台上多了一双粉色的拖鞋。
旁边放着一张纸条,只有两个字——
“地上凉。”
笔迹清瘦,力透纸背。
艾莉丝把纸条翻过来,背面什么都没有。
她把纸条折成很小很小的方块,塞进了枕头套里,压在枕芯的最深处。
然后她穿上那双拖鞋,去上中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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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刀】
她从不知道,那双拖鞋是他在中环的商场里逛了整整一个下午才挑中的。
他从来没有给任何人买过东西。
他不知道女人的鞋码,就买了三双,分别是36、37、38。
最后留下的是37。
因为他记得,她结婚那天穿的鞋子,鞋底写着一个“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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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香港进入雨季。
雨下起来就没完没了,像天空漏了一个洞。空气湿得能拧出水来,半岛酒店的走廊里弥漫着一股地毯受潮的味道。艾莉丝开始失眠,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躺在床上听雨打在窗户上的声音,一滴一滴,像某种古老的计时器。
中文课还在继续,但叶清秋来得越来越晚。九点变成九点半,九点半变成十点,有时候十一点才来,来了也不怎么说话,只是坐在对面,看着她写大字。
他瘦了很多。
艾莉丝注意到他的衬衫领口松了一颗扣子,锁骨凹进去一块,像被什么东西从里面挖走了。他的手指上多了一些细小的伤口,指甲缝里有洗不掉的墨迹。
她不知道他在忙什么。
她只知道,江娇娇最近来得很勤,几乎每天来,有时候一天来两次。那个女人进门的时候总是笑眯眯的,出门的时候却总是红着眼眶。
有一次,艾莉丝在走廊里听见书房里传来争吵声。
江娇娇的声音很大,带着哭腔:“你到底要瞒她到什么时候?!”
叶清秋的声音很低,低到几乎听不见:“出去。”
“叶清秋!你疯了!”
“我说,出去。”
然后是摔门的声音。江娇娇冲出来的时候,差点撞上艾莉丝。那个女人看见她,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用力地握了一下她的手,然后松开,踩着高跟鞋噔噔噔地走了。
艾莉丝站在原地,看着那扇紧闭的书房门。
她没有敲门。
她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把枕头里那张纸条翻出来看了一遍。
“地上凉。”
她把纸条放回去,躺在床上,闭上眼睛。
雨还在下。
她听见隔壁的房门开了,又关了。脚步声经过她的门口,停顿了三秒,然后远去。
三秒。
她数过的。
每一次都是三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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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叶清秋没有来上中文课。
第三天,也没有。
第四天,艾莉丝收到了一个信封,没有署名,没有邮戳,是直接塞进门缝里的。她打开来,里面是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座山,山顶有一座庙,庙门口站着一个人。
是叶清秋。
他穿着白色的衬衫,手里捧着一炷香,低着头,看不清表情。背景里有一个匾额,上面写着三个字,她只认识一个——
“妈”。
妈祖庙。
她突然想起那条红绳。
那条他扔进海里的红绳。
艾莉丝把照片翻过来,背面有一行字,不是叶清秋的笔迹,是江娇娇的——
“他每个月十五号都会去。风雨不改。三年了。”
三年。
她和他结婚才三个月。
三年前,他还不认识她。
艾莉丝拿着那张照片,站在窗前,看着维多利亚港灰蒙蒙的海面。
三年。
他在替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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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刀】
她去查了。
妈祖庙的功德簿上,叶清秋的名字后面写着一行字——
“为亡妻艾莉丝祈福。”
日期是四年前的农历七月十五。
那时候她还在伦敦。
那时候她还活着。
她不知道,她不是他第一次失去的人。
她不知道,他娶她,是因为她长得像一个人。
一个四年前就死了的人。
一个也叫艾莉丝的人。
她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不肯教她那个字。
不是不爱。
是不敢。
因为他上一次说出口的时候,那个人就再也没有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