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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命第一步:找个大腿抱! 唐凤被疼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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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凤被疼醒了。
不对,他不疼。
嗯,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他感觉不到疼了。
只是他确实醒了,像被人从深水里一把拎出来,耳边嗡鸣,眼前发黑,五脏六腑都在翻涌。他猛地睁开眼,喉咙里涌上一股腥甜,翻身就吐。
唐凤盯着雪地上那滩炸开的血花,然后低头看自己的手:十指修长,骨节分明,虎口有一层薄茧,右手还握着一把挂有铃兰花吊坠的匕首。
靠!
他立刻意识到这不是他的手。
他的手应该握着手机,屏幕上还亮着知网的论文页面,《述情障碍者的共情机制研究》,他的研究生毕业论文,他写了三个月,还没写完。
他试着感受了一下:很好,没有恐惧,没有慌张,没有困惑。甚至没有疼痛,虽然他的身体正在往外吐血。
什么都没有。像一台电视被按了静音键,画面还在,声音没了。
唐凤慢慢坐起来,开始打量周围。
死一样的白,目光所及全是雪地,只有自己面前一串血迹,沿向这具身体的主人来的方向,再前面一点已经被新落下的雪覆盖了。
唐凤低头又看了一眼自己这双手,又瘦又白,指节突出,像常年没吃饱饭。手背上有一道旧疤,从指根一直延伸到腕骨,蜈蚣一样趴在那儿,手里握着一把沾满血的匕首。
他记得这把匕首:《权宦》里有个炮灰角色,善用匕首杀人,出场不到三章就死了。叫什么来着......
“阿雀。”
唐凤轻声念出这个名字。
像触发了开关一样,角色记忆像潮水一样涌回来:阿雀,孤儿,被一个退隐的杀手捡回去养大,学了一身杀人的本事。师父死后被转手卖给大反派邢国舅,从此替那位爷干脏活。书里写他“天生不会笑,脸上永远是死人一样的表情”,再然后,他的身份暴露——前朝遗孤——被追杀至死。
死的时候连名字都没留下。墓碑上只刻了两个字:阿雀。
唐凤倒吸了一口气,干脆重新倒下,把整本书的剧情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现实里的他花了整整三天三夜,把那本《权宦》从头读到尾,读到眼底充血、手腕发僵。他并不爱看权谋小说,但碍于导师的项目催得紧,他得在组会之前交出一份完整的反派角色心理分析报告。
没错,他一个心理学研究生,被导师抓去给网络小说做人物分析......
荒谬。
更荒谬的是他现在好像穿进了那本小说里。
他记得阿雀的结局,第三章,第十二节:“阿雀伏在地上,脖子被人踩着,始终没有抬头。刀落下去的时候,他连一声都没吭。”
就这些,但足够阐尽一个工具人的一生。
唐凤忽然有点想笑,我写论文写疯了吧?我真的穿进来了,穿进了一个必死的炮灰身体里?
还是一个感知尽失、没有自我的古代杀手身体里。
他试着调动了一下情绪。恐惧应该来了吧?正常人发现自己穿越了、穿成了炮灰、还快死了,应该吓得魂飞魄散才对。
但没有,他还是什么感觉都没有。
唐凤低头看着自己沾满血的手,平静得像在看别人的手。
不对,唐凤意识到这个角色本来就是这样的。
那个词叫什么来着?
述情障碍?情感隔离?不管叫什么名字,总之就是那个意思:他的大脑天生不擅长产生和识别情绪。不怕、不喜、不悲、不怒。别人看电影哭得稀里哗啦的时候他可以坐在旁边算概率题。
唐凤在三个月前还写了一篇《亲密关系中的博弈模型》拿了一等奖,研究过这类人群。
唐凤闭上眼睛,把书里的时间线又捋了一遍。
阿雀被卖给反派,是在反派府上待了三个月之后身份才暴露的。也就是说,他现在还有三个月的时间。
三个月,他必须改命。
唐凤发现这具躯体竟然强制给他加上了冷静buff,昨天的他还是一个活泼开朗,在迎新晚会里社交游刃有余的热情学长,他当年还是因为觉得自己过于外放的情感不知道如何处置才学的心理学。
此刻他不再受身体疼痛的影响,大脑也不再受情绪影响,加上多年的心理学理论的学习,他现在心理素质强的可怕,他立刻分析出了现在的主线任务。
改命的第一步:找个大腿抱!
唐凤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成功。他不知道这本书的剧情会不会按照原来的轨迹走。他不知道邢国舅的人什么时候会来找他,不知道三个月后的那把刀会不会落下来。
好在他现在的这具身体根本不知道害怕。
嗯,不过这具不会痛的身体好像快支撑不住了......
再醒来的时候,唐凤在一座山洞里。身边有一瓶药、五两银子、一张字条:“小子,少惹事,你虽然你师父死前让我保你,但我也没那么闲!!!”
落款:周延。
唐凤想起来了,周延,小说里的暗卫首领,直属于皇帝,也是这位“阿雀”的师叔,和他的师父荆锋、母亲阿蘅三人一起在宫里长大,母亲和师父在皇位争夺战这死去后,周延就一直暗中保护着阿雀。
看来按剧情发展,三个月不到我肯定死不了。唐凤想。
他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就决定带着五辆银子下山。他算了算时间,这两天差不多了,那个人要出场了。
山脚下有一条土路,土路的尽头是一座石桥,桥底下有人在洗衣服,棒槌砸在石板上,嘭嘭嘭的,像心跳。
唐凤走过桥的时候忽然停下脚步,低头看桥下的流水。
水很浑浊,漂着烂菜叶和碎布条,唐凤在水面上看见了自己的倒影。
一张陌生的脸。年轻,清瘦,眉目寡淡,像一幅没画完的工笔画。嘴唇上还沾着血,衬得脸更白了。
他对着水里的自己笑了一下,水里的“阿雀”也对他笑了一下。
唐凤刚刚忽然想起一件事。
那本《权宦》里,阿雀死之前,作者写了一句话。很短,很容易被忽略,但唐凤读的时候注意到了:“阿雀到最后也没学会害怕。”
当时他在论文里批注了一句:“述情障碍典型表现,建议作者补充童年创伤背景。”
现在他成了阿雀。而“述情障碍”这个词,在这个世界里,大概没人听得懂。
他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去找那个能帮他改命的人。
书里写过,这个时间点,京城集市上正在发生一件事——首辅宋怀远的二公子,被当街发卖。
那位二公子叫什么来着?唐凤想了想。
宋翎。
书里的男主角:权倾朝野的谋臣,玩弄人心的天才,最后登基为帝改朝换代......
唐凤停下脚步,站在石桥的中央,忽然又想笑了。
他一定要去找宋翎,他要抱那条大腿!
他要利用那个最擅长利用别人的人!
一个来自现代的心理学研究生,要利用一个天生就会玩弄人心的古代谋臣。
谁输谁赢?唐凤不知道,但这是他唯一的机会。
他迈开步子,走下石桥,朝城门的方向走去。
风从背后吹过来,掀起他的衣摆,露出腰间那把窄薄的短刀。刀鞘上刻着一个字,被磨损了大半,只能隐约辨认出轮廓——“雀。”
唐凤没有回头,他甚至没有加快脚步。
他只是走着,不紧不慢地走着,脸上挂着一道不明所以的笑意,像一具被抽走了灵魂的漂亮皮囊,在这座灰扑扑的古城里,一步一步地,走向那个即将改变他命运的人。
彼时,那座城里的集市上,木台已经搭好了。
而木台上那个被扒光了衣服、按在泥水里的少年,此刻正微微抬起头,用那双肿得只剩一条缝的眼睛,对视着人群。
人群里里外外围了三层。
卖肉的陈屠户挤在最前面,一双油手在围裙上蹭了蹭,眼睛黏在台上:“这就是宋家那位公子?啧,真白。”
旁边卖包子的孙婆子啐他一口:“白有什么用?听说得罪了人,被家里打了几十棍扔出来的。你看那身上的伤,都快没一块好肉了。”
“是啊,这满京城谁敢惹那位‘八面玲珑’首辅宋大人,谁敢买他的公子不是告诉全天下要打他宋家的脸吗?更何况这位看似弱不禁风的二公子还惹上了他父亲都忌惮的大人物。”
“可宋家二公子琴技乃天下一绝,我买他回去卖艺好像也挺值钱的。”
“值什么钱?你命值钱吗?简直是天大的笑话,首辅次子、宋二公子起价十两,你看这半天谁敢吭声要。”
“十两?”陈屠户笑了,“买头驴的价钱。”
台子上,管事一脚踹在那人肚子上。那人蜷成一团,嘴里涌出血来,却硬是一声没吭。管事揪着他的头发把他的脸拎起来,对着人群喊:“看看!还活着!识文断字!会弹琴!十两!十两有人要吗?”
“......”
满街的人围着木台指指点点却无人敢真的回应。
台子上,那人光着身子被反绑着双手,嘴里塞着一团破布,布条勒进嘴角,磨出殷红的血丝。他跪在那里,膝盖底下是一摊从身上淌下来的血水,混着泥,污浊不堪。
眼前这位宋二公子穿的衣服早被扒光,锁骨下面是一道一道的鞭痕;光裸的手臂上,青紫的瘀伤叠着烫伤的疤,触目惊心。他满头乌黑的发丝散落下来,遮住了脸。但偶有掠过的凤掀起那几缕发丝,就能看见那张脸:即便红肿着、青紫交加,嘴角还裂着一道难看的口子,那眉眼的轮廓还是漂亮得不像话。像一块被人踩进泥里的玉,泥污下面,还在发着光。
周围窃窃私语像潮水一样涌起又落下,但始终没有人往前走一步。
这就是京城。看热闹的人多,出头的人一个都没有。
谁不知道宋怀远是首辅?谁不知道他八面玲珑、谁都不沾?这样的人,突然把自己儿子扔出来卖——卖的什么药,没人知道。
万一人家是设局呢?万一这热闹是故意让人看的呢?万一往前迈一步,就被当成棋子了呢?
没人想当棋子。
所以大家都站着,伸长脖子,看那位曾经风光无限的宋二公子,如今被人按在木台上,像一只待宰的羊。
这位被扒光的美人公子看着奄奄一息,但眼神却无比凌厉,他抬着头,对着面前这些人。
最后,他的目光落定到了远处一个双手抱在胸前,腰间别一短刀,站在嘈杂的人群里的少年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