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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那双眼睛 这个人得救 ...

  •   马蹄踏在黄土官道上,发出沉闷的“得得”声。

      京城在李秋砚的身后越来越小,先是整座城池的轮廓,灰蒙蒙的一片,盘踞在平原上,然后是城墙,变成一条细线,横在天地之间,最后连那条线也看不见了。

      许是药性上来了,这会儿竟有些恶心。

      她需得尽快找个驿站短暂休整。

      她皱了皱眉,压下那股翻涌的恶心。

      拖到傍晚她才在官道上找到一家驿站。因为胃里恶心身体受不了颠簸,她早就牵马步行,鞋底沾了不少泥巴,也不跟脚,准备扔了。

      驿站不大,土墙灰瓦。

      院子里停着几辆货车,有几匹老马拴在马厩里,无精打采地甩着尾巴。门口的旗杆上挂着一面褪了色的旗子,上面写着“平安驿”三个字。

      李秋砚翻身下马,把缰绳扔给迎上来的驿卒,丢了一块碎银子过去:“喂好,再给我准备一双黑靴和一间客房,再备一桌饭菜堂食。”

      驿卒接过银子,掂了掂,眼神登时就亮了,点头哈腰:“好嘞好嘞,客官里面请。”

      李秋砚低着头,微微佝偻着背,推门而进。

      堂厅里坐满了人。

      多是商旅和赶路的百姓,没什么异常,李秋砚便挑了个角落坐下。

      堂倌,先是端上来一壶茶水,而后陆陆续续地上了三道小炒菜和一碗糙米饭:“客官,您的菜齐了,慢用。”

      民间的粗茶淡饭看着色泽一般,吃起来味道也一般。

      李秋砚:“……”

      李秋砚给自己斟了一杯茶,润了润喉咙。

      她慢慢地喝着挂着茶水头衔的白水。

      邻桌的几个商人在聊天。

      李秋砚从上至下扫量了几眼,他们头上裹着头巾,身上沾着未清理干净的黄沙,手背皮肤黝黑皴裂像是被太阳晒伤的。

      “从大漠来的。”

      李秋砚心里判断。

      “听说了吗?王将军最近在雁归城里抓奸细,抓了好几个。”

      “抓奸细?抓什么人?”

      “谁知道呢,反正最近大漠那边不太平,雁归城能不去就别去了。”

      其中一个说:“这不断我财路吗。”

      “钱重要还是命重要啊,你傻啊!”

      “哎……也是……”

      另一个商人压低声音:“我听说,有人在找前朝的人。”

      “前朝?前朝都亡了十几年了,还有什么人?”

      “谁知道呢。反正有人在找,出价不低,好像是什么重要人物。”

      “那王将军抓的奸细不会是……”

      另外两人赶忙捂住说话之人的嘴。

      “别说了,吃饭。”

      ……

      李秋砚喝水的动作一顿,收回目光。

      前朝的人。

      她记得十二年前,她父皇登基那日,为绝后患,前朝皇室被屠了个干净——皇帝、皇后、皇子、公主……一个不留的全杀了。

      至少,所有人都这么认为。

      也许还有前朝余孽、漏网之鱼。

      会是谁呢?

      会威胁大商吗?

      王铮是王氏的人,献边防图给敌国是真,若抓奸细也是真,那二者又有什么关联呢?

      一个叛国的人抓哪门子奸细?

      李秋砚长叹一声。

      阿姐是有什么没告诉我吗……

      也许是这群商贩走卒道听途说,没有实证不可轻信。信息实在是太少了,拼不出全貌,等杀了王铮,再去查也不迟。

      李秋砚扒拉了两口饭菜便去了客房。

      头脑发昏地躺在床上,睡了过去。

      但也睡不安稳。

      每次执行任务前,她总会做噩梦。总是会梦到她第一次杀人的场景。

      十四岁那年秋天,枫叶红遍大商国境,满目霜华。

      在这样美丽的自然景观下,皇帝让她去杀一个“坏人”。

      那人是当朝御史中丞周明远,四十二岁,为官清正,刚正不阿。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扣上的罪名却是“结党营私,图谋不轨”。

      而真正杀他的原因是李秋砚经过多年的暗中彻查,才明晰——周明远是世家大族其中之一的周氏,探查到了皇帝当时心腹魏怀民,亦是当今的丞相,他贪墨了一笔送往边关的军饷。

      魏怀民才华卓然,谋智超群,且出身寒门,是当时皇帝唯一能信用的心腹,是与世家大族对峙的至关重要的一枚棋子,皇帝不允许他死,便派李秋砚杀了周明远。

      李秋砚始终记得那日周明远出外务回京复命,途中经过郊外的枫叶林,那样好的风景,满地红叶,微风拂过,红叶片片凋零,夕阳映射,美不胜收。

      周明远则倒在一片红叶之中,剑刃还插在胸口,她跌坐在地浑身发抖。

      血从伤口渗出来,顺着剑身往下淌,滴在满地的红叶上,分不清哪是血,哪是叶。

      他的嘴唇动了动,声音很轻,像风吹过红叶:

      “孩子……”

      就这两个字,不是殿下,不是凶手,不是嗔怪。

      而是孩子。

      他的眼睛看着她,瞳孔已经开始散了,但目光还是温的。

      “回去……把手洗干净……你不该做这些……”

      周明远忽然笑了,不是嘲讽,不是苦笑,是一种她看不懂的笑:“这样好的霜华美景,老夫死则死矣。”

      最后的视线落在了李秋砚沾满鲜血又颤抖的双手上。

      很多年后她才明白,那是周明远生前对她的怜悯。

      李秋砚杀他时呕吐了三天三夜,得知真相时又呕吐了三天三夜。

      她当时不明白,就这样清正廉洁的好官为何父皇要杀他,她也无法接受她杀了一个顶好的好人。

      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明白,朝堂之上不能因为他是好人就对他心慈手软,也不能因为他是坏人就随意杀戮。

      可悲的是执棋的人不是她,更可悲的是她也是棋子之一。

      李秋砚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窗外起风了,吹的窗棂呜呜作响,听着风声,慢慢地睡沉了。

      天未亮李秋砚就已整理好了行装,束着高高的马尾,身着玄衣束紧袖口,和驿卒昨晚送来的黑色长靴,利落非常。

      天没亮透,东方泛起鱼肚白,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马厩里的马偶尔打个响鼻。

      她牵出她的马,一跃而上,干脆利落。

      “驾!”

      马蹄踏着黎明前的寂静,出了驿站,继续往大漠方向去。

      接下来几天,她日夜兼程。

      官道变成了土路,土路变成了沙砾路。

      路两边的庄稼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低矮的灌木和干涸的河床。

      空气中的水汽被一点点抽干,呼吸变得干燥而灼热。

      第五天正午,她到了大漠边缘。

      脚下的土地彻底变了。

      黄土变成了黄沙,田野变成了荒漠,远处的山影灰蒙蒙的,像是海市蜃楼。

      天蓝的刺眼,没有一片云。

      她勒住马,眯起眼睛看着前方。

      一望无际的沙海,连绵起伏的沙丘,像金色的波浪凝固在天地之间。风吹过来,带着沙子的腥味,打在脸上生疼。

      她翻身下马,牵着马往前走,马蹄陷进沙子里。

      再走十里地便到雁归城了。

      那是靠近大商边境的最后一座城池,那里也是沙漠里的绿洲,是商队的中转站。

      一路走来,越接近雁归城,越能听到有关于王铮的传闻。

      据说这位统帅哪哪都好,唯独有个可以致他命的缺点——好色。

      李秋砚冷笑一下,好色的人最好杀。

      李秋砚牵马阔步前行,快到雁归城时,天边最后一抹光正在沉落。

      城墙是土黄色,和大漠融为一体。城门洞开,黑黢黢的,像是一张合不拢的嘴。城楼上点着火把,橘红色的光在暮色里跳动,把城墙上的影子晃得忽长忽短。

      她仰头望去,城楼两侧,悬吊着长长一排尸体。

      绳子勒进腐烂的脖颈,身体在风中微微旋转。有的已经面目全非,脸上的皮肉被风沙和烈日啃噬殆尽,露出森森白骨。有的还算完整,四肢僵硬地垂着。

      她数了数。

      左边七具,右边九具,十六个人。

      走近了,便看得更加明晰。

      那些尸体穿的不是军服,是粗布短褐,手均被反绑身后,手腕上的麻绳勒进肉里,和腐烂的皮肤长在了一起。

      他们不是士兵,而是百姓。

      城楼上贴着一张告示,黄纸黑字,被风沙打的卷了边。

      她仰头看——

      “查获奸细一十六名,通敌叛国,罪无可赦。斩首示众,以儆效尤。”

      落款处盖着红印,是王铮的印。

      她的目光从告示再次移到那些尸体上。

      有一个特别年轻,身形不过十六七岁,他的头歪向一边,脖子上的勒痕深的几乎要把头割下来。还有一个,身形佝偻,像是老人。还有一个妇女,她胸前的衣服被风撕成布条,隐私部位袒露无余。

      王铮要抓的“奸细”,就是他们吧。

      她勒紧缰绳,牵着马,从城楼下走过,风从城门口灌出来,带着腐臭味和沙土的腥气,令人作呕。

      火把的光从上面照下来,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在城门洞的青石板上。

      她没有再抬头。

      她顺利的进入城中,竟意外地没有一个人阻拦她,没有人盘问她。

      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牵着马,大摇大摆地走进边关重镇,如入无人之境。

      李秋砚再在心里冷笑了一声。

      守卫居然如此松懈,这哪里是治军不严,这简直是门户大开!

      或者说,王铮根本不在乎谁来,他在乎的,从来不是这座城。

      城中腐臭味淡了些。

      但取而代之的不是边关重镇应有的肃杀之气,而是一片歌舞升平、醉生梦死。

      抬眼望去,那灯火通明,拔地而起的飞天阁矗立城中,以它为点,各路街道店铺大敞,以点带面铺延全城。

      其中一间挂着红灯笼的小楼里,有一个女人趴在二楼栏杆上,露着麦色皮肤,朝路过的行人抛媚眼,忽然目光锁定在李秋砚的脸上,李秋砚只瞥了一眼,便瞧出那是羡慕的目光。

      她在羡慕我什么?

      李秋砚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

      容貌?

      应该不是,她的容貌姣好。

      李秋砚想了一会儿。

      许是肤色吧。

      大漠日头大,她这样白净的脸怕是少有。

      这倒是给她提了个醒儿。

      她路过一卖头巾的路摊前,付了银钱后便随意扯过一条围在脸上,只露出一双眼睛。

      她欲往飞天阁走去。

      忽然身后传来一阵嘈杂,一群人正朝她这边涌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十几个士兵,穿着军服,甲胄歪歪斜斜地挂在身上,甚至连头盔都没戴。

      他们手里举着火把,骑在马上,嬉笑喊闹。

      李秋砚退到路边建筑的阴影中,冷眼看着这一切。

      人群越来越近,她看得也越来越清。

      那群人骑着马,而马后拖行着一个人。

      那人被绑着双手,绳子系在脚踝上,整个人趴在地上。

      马在前面跑,他被拖在后面。

      头发散乱地垂下来,遮住了脸。身体在青石板路上颠簸、翻滚、摩擦。他的衣服已经磨烂了,露出血肉模糊的背。石板上拖出一条长长的血痕,在火把的光里泛着暗红的光。

      他浑身是血。

      随着马匹的速度时快时慢,有时被拖起来,有时重重地砸在地上。当马匹从她面前经过时,她隐约能听到那个被拖着的人发出的粗重喘息声。

      不是喊叫、不是求饶,只是喘息。

      一声一声的、沉闷的。

      李秋砚身体不自觉地往前探了探。

      就是这一探,她看见了一双眼睛。

      那个被拖行的人的眼睛。

      散落的发丝间,有一道缝隙。缝隙里,一只眼睛在透过人群看向她。

      没有恐惧、没有绝望、没有求生的欲望。

      只有平静,像一汪静止的湖水。

      她的手指不自觉地摸上了腰间的缠骨,但又变成了拳,垂了下来。

      她现在不能这么明目张胆的救人,她是来杀人的,她现在还不能暴露。

      李秋砚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望着那群人远去。

      看着那条长长的血痕,从街道的那一头,一直延伸到这一头。

      她收回目光,松开马缰绳,轻拍了一下马背,让它独自走向城外。

      自己则悄无声息地转身闪进一条暗巷,朝飞天阁的方向走去。

      那个人,那双眼睛。

      身处绝境竟有异于常人的平静。

      李秋砚暗下决心自言自语道:“这个人得救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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