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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细腰狐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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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的天,向来是低矮的。
不是说天真的矮,是楼房太密、电线太乱、晾衣绳横七竖八地拉扯着,把偌大的天空切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形状各异的格子,就好像是谁把一块上好的蓝绸子撕碎了,随手扔在这片乌七八糟的巷子顶上。阳光费老大劲儿从这些缝隙里挤进来,落在地上就成了零零碎碎的金片子,风一吹,晃得人眼晕。
萧程就站在这碎金子似的阳光里。
他倚着那辆半旧不新的黑色轿车,车身上溅了些泥点子。
昨儿夜里下过雨,南城的排水系统向来是个笑话,积水漫了半条街,他开车淌过来的,溅起来的脏水差点泼着一个摆摊卖烤红薯的老头儿。
老头儿骂骂咧咧地追了三条巷子,萧程从后视镜里看到了,把车停在路边,摇下车窗,探出一张脸来。
老头儿就不骂了。
不是吓的,是看愣了。
那张脸长得实在是太过分了。
眉眼细长,眼尾微微上挑,是一双正正经经的狐狸眼,瞳仁是浅棕色的,在日光底下显得透亮,像是两颗浸了蜜的琥珀。他看人的时候,眼尾那么轻轻一挑,眼波就像钩子似的,钩得人心尖儿发颤。
鼻梁挺直,嘴唇丰润,唇角天生微微上翘,像是随时都在笑,又像是随时都要说出什么不正经的话来。
下颌线条利落脖颈修长,喉结不算突出,但微微滚动的时候,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性感。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薄款皮夹克,拉链只拉到一半,露出里面一件烟灰色的薄毛衣,毛衣是紧身的,在身上,勾勒出一把细得不像话的腰。
那腰真真是细,细得让人觉得一双手就能掐住,细得让人替他担心,风大点儿会不会给吹折了。
但肩膀是宽的,胸肌的轮廓隔着毛衣也能隐约可见,手臂上覆着一层薄薄的肌肉,骨节分明的手指夹着一根烟。烟是细支的,夹在他指间像是一支白色的笔。
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南城的人这么评价他,语气里带着一种又敬又畏又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
“十七少。”老头儿回过神来,讪讪地笑了笑,“是您啊呵呵。”
萧程叼着烟,从口袋里摸出两张皱巴巴的钞票递过去:“大爷,对不住,溅着您了,这烤红薯我全买了,您早点儿收摊回去歇着。”
老头儿推辞了两句,到底收了钱,把炉子里七八条烤得香喷喷流油的红薯一股脑儿包好了递过来。
萧程接过,随手放在副驾驶上,车里顿时弥漫开一股焦甜的香气。
他开车走了,后视镜里老头儿还站在原地,望着车屁股发呆。
南城的人都知道十七少。
南城有十七个堂口,早年间都是道上混的,收保护费、看场子、放高利贷,什么来钱干什么。后来出了个萧程,十五岁接手第十七堂口一一说是堂口,其实就是七八个半大不小的孤儿,挤在一间漏雨的仓库里,连像样的家伙什都没有。萧程花了五年时间,把十七个堂口拢到一块儿,带着他们一点一点的洗白,开保安公司、做物流、搞仓储,到如今南城十七个堂口的人见了面,不再问“今儿砍了几个”,而是问“今儿跑了几单”。
萧程是第十七堂口的堂主,排行十七,人称十七少。一米八三的个子,偏偏瘦得像一竿竹,但那竹是韧竹,风刮不断,雪压不折。
他也是南城十七个堂口里唯一一个没有黑化背景的人。不是洗得干净,是从根子上就干净。
他在信息素表里填写的是Beta,是聪明得有点过了头的Beta。因为他能用药物将自己修改成软软糯糯的Omega,散发着诱人的野蔷薇香味,四处招摇撞骗。
H市分南城与北城,南城贫民区,北城富人区。南城主要是Beta和Omega,北城以Alpha为主。富人们总是小心冀冀的保护着他们尊贵的Alpha血统,即便南城偶尔冒头有那么一两个Alpha,不用查也知道是北城借出的种。如果等级高的,原主人家是要认回去的。
这种贵族血统文化,经过几百年的沉淀,渐渐成为一种趋势,南北分界,渭泾分明,互不侵犯。
所以,萧程具有这样的本领,在南城人看来,算是特殊技能了。也正因为这手本事,他才能在黑白两道之间游刃有余。
需要示弱的时候,他是Omega,软软糯糯的,信息素是野蔷薇的味道,甜得发腻,甜得让人心软,甜得让人放松警惕。需要强硬的时候,他是Beta,没有信息素的干扰,冷静、理智、刀枪不入。
他的智商高得吓人,小学到高中一路跳级,十六岁就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的计算机,是圈子里排得上号的顶级黑客。南城的人都说,十七少要是想搞谁,都不用动手,动动手指头,就能把人家的底裤给扒个精光。
但他偏偏长了那样一张脸,那样一把腰。
Omega的长相,Omega的身段,Omega的信息素,却偏偏有一颗比Alpha还硬的心,比Beta还冷的脑子。
南城的人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细腰狐狸。
狐狸是说他那双眼睛,勾魂摄魄,比Omega还招人。细腰是说他那把腰,真真是盈盈一握,让人看了就想伸手去量一量是不是真的那么细。
但没人敢伸手。
上一个伸手的,是北城来的一个富二代,喝醉了酒,在南城的场子里闹事,摸了萧程的腰一把。
萧程当时笑了笑,那双狐狸眼弯起来,眼尾的弧度像是月牙儿,好看得要命。
他给那个富二代倒了杯酒,温声软语地说了几句话,富二代骨头都酥了晕晕乎乎地喝完了那杯酒。第二天醒过来,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莫名其妙刷了个精光,名下的公司股份被莫名其妙的转走,连他爹的电话都打不通。
萧程把他爹的手机号给黑了。
富二代他爹亲自来南城赔礼道歉,萧程还是那副笑眯眯的样子,说:“没事没事,年轻人嘛,喝醉了不懂事,我不跟他计较。”
从此以后,北城的人来南城,都规规矩矩的。
南城的人说,十七少是南城的天。
但此刻,南城的天正倚着车门,一根烟抽到一半眉头微微蹙着。
“十七哥。”身后有人叫他。
是他的小弟成成,十七八岁,圆脸,看着憨厚,实际上机灵得很。
成成小跑着过来,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装着的盒饭:“哥,您午饭还没吃呢。”
萧程把烟掐灭,烟头精准地弹进三米外的垃圾桶里。接过盒饭,打开看了一眼,是青椒肉丝盖饭,他的惯常口味。他扒拉了两口,又放下了。
“怎么了哥?”成成蹲在路边,仰着头看他,“不合胃口?”
“不是。”萧程靠在车门上,双手插在皮夹克的口袋里,仰头看天。
今天是阴天,天边的云层极厚,灰蒙蒙的,连太阳都显得没精打采。
“成成,你说,一个人要是穷疯了,能干出什么事来?”
成成愣了一下,挠了挠头:“哥,您这话说的.......”
您要是穷,那我们算什么?
萧程没说话。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纸,折得整整齐齐的,展开来,是一张医疗诊断书。
成成凑过去看了一眼,上面密密麻麻的字他认不全,但“白血病”“急性”“高危”这几个词他还是认得的。
他的脸色一下子变了:“真真姐?”
萧程点了点头,把诊断书重新折好,塞回口袋里。
他的动作很轻,很慢,像是在放一件易碎的东西。
“发现得迟了。”他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南城这里的医院说,人随时没。”
成成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陈真真,红星孤儿院院长的女儿,是和他们这群孤儿从穿开档裤玩到大的伙伴。
她是院长的女儿,其实跟萧程他们这些孤儿也没什么区别。院长夫人早年跑了,院长一个人拉扯着真真长大,又把大半辈子的心血都倾注在孤儿院里。真真虽比萧程小三
岁,但女孩子总是细心的,从小就照顾这些弟弟妹妹,谁被欺负了她出头,谁饿了她偷偷藏半个馒头,谁生病了她整夜整夜地守着,大家都记得她的好。
后来北城朱家要找孤儿院合作,让院长帮忙售卖劣质助听器,给孤寡老人和残障儿童用的,进价三十,卖三百。
院长不肯昧着良心替富人赚钱,惹怒了朱家。朱家使了手段,断了孤儿院所有赞助,还找了各种由头举报、投诉、闹事,孤儿院撑了半年,撑不下去了。院长郁郁寡欢,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拖了一年多,走了。
真真成了孤儿。
无亲无故,无依无靠。
萧程那时候已经在南城站稳了脚跟,把真真接过来,安置在自己的房子里,方便她学习。她也争气,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北城的圣德大学,让南城着实沸腾了一把。
因为,在陈真真之前,还没人考到北城的大学,包括萧程。
萧程是个例外,凭他那刁钻的脑子,考个北城大学没有问题。但是,当时他刚任十七堂口堂主,在南城读大学行事方便得多,如此一权衡,便放弃了北城的大学。
本以为陈真真去北城名校读大学,至少可以摆脱南城的标签,从此人生一路通途。谁曾想,上天对她如此不公,一场无法治愈的重病落到了这个苦难的女孩子身上。
两个月前,真真开始发烧,反反复复的,脸色苍白,牙龈出血,有一次还在宿舍里晕倒。就在那一次,舍友送她去了医院,一查就是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高危组。
医生说,发现的太晚了,骨髓里的坏细胞已经占了百分之九十以上。化疗不一定有用,最好的办法是骨髓移植。配型需要时间,找到合适的供体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更久。
而真真的身体,不一定能等到那个时候。
移植手术最低一百二十万,加上后续的护理费、抗排异治疗、康复费用,保守估计三百万往上。
这种手术还必须得在北城做,南城的医院没有这样一流的技术。
三百万。
萧程在南城混了这么多年,手底下几十号兄弟,保安公司的生意刚上正轨,账面上的流动资金加起来不到八十万。他把能动的钱都动了,又找几个相熟的堂口借了一些,凑了一百二十万出头。
后续的费用还是个无底洞。
他找了以前孤儿院里一起长大的那些伙伴。三十多个人,有的在工厂打工,有的跑外卖,有的在工地上搬砖,混得最好的一个在超市当了个小主管,月薪六千。三十多个人凑了不到十万块。
杯水车薪。
萧程第一次觉得,钱这个东西,真他妈重要。
“哥,"成成的声音有些发抖,“咱们.咱们可以找北城那些.....”
成成没有说完,而是盯着萧程看。语气是建议,至于那些建议,懂的都懂。
当然是来钱快的方式,毕竟,陈真真等不起。
“不行。”萧程打断他,语气淡淡的,但很坚决,“咱们好不容易洗白了,不能再沾那些。”
成成不说话了。
萧程又点了一根烟,这次没抽,夹在指间,看着烟雾袅袅地上升。他的侧脸在烟雾里显得有些不真实,像是一幅画,最有资质的画家拿工笔细描的那种,每一笔都精致到了极点,但偏偏有一种说不出的孤寂。
“我刚才去收租了。”他忽然说。
成成“嗯”了一声,看着他,等他继续说。
“老周头那间铺子,三个月没交租了,我去的时候他正坐在门口哭,他儿子在外面跑货车,出了车祸,腿断了,等着钱做手术。我让他先欠着。”
萧程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张姐那间,她说她老公赌钱输了,家里揭不开锅,房租能不能缓一缓。我说行。李老板那间,直接关门了,听说是跑路了。”
他顿了顿,把那根没抽的烟掐灭,扔进垃圾桶。
“我转了一圈,一分钱没收到,还倒贴了两千块给老周头。”
他转过身,靠在车门上,面对成成。阳光从他背后照过来,给他的轮廓镀上了一层金边,那双狐狸眼在阴影里显得格外深邃,眼尾的弧度像一把小钩子,此时并没有勾人的兴趣,而是蕴染上了些许忧郁。
“不能这样搞。”萧程对自己这一天的行为来了一个总结,“靠那几个钱的保护费和租金,真真等不起。”
成成看着他,忽然觉得十七哥今天看起来特别瘦。那件黑色皮夹克穿在他身上,肩线处空落落的,像是挂在一个衣架子上。他本来就瘦,但今天格外瘦,像什么东西被抽走了。
是精气神。
他眼中的十七哥,从来没有皱过眉头,如今的十七哥,这段时间里,根本没有办法舒展眉头。
陈真真的病,陈真真的医疗费,搁在哪都是个跨不过去的难题。
“哥,您想怎么做?”成成仰头看他,“十七哥,我都听你的,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成成是萧程的忠实小弟,自打十年前他被人打落臭水沟,萧程朝臭气哄哄的他伸出援助的大手的时候,他便跟定萧程了。
萧程是他的天。
萧程沉默了很久。
风吹过来,带着南城特有的味道一一油烟、下水道、劣质香水、还有桂花的甜。
南城的巷子里种了很多桂花树,这个季节正是花开的时候,金灿灿的小花缀在枝叶间,香气浓郁得有些发腻。
但这种香气是林姨最喜欢的,林姨最喜欢做桂花糕,于是他七岁前的记忆里,全是桂花糕香香糯糯的甜味。
“钓金龟。"萧程终于开口说道,声音低低的,尾音拖起,像是一声叹息。
成成没听清:“什么?”
萧程直起身来,把皮夹克的拉链拉到头,领子竖起来,遮住了半截下巴。他转过身,拉开车门,回头看了成成一眼。
那双狐狸眼在日光下微微眯着,眼尾的弧度像是一弯新月,好看得要命,此时却淬了冰般的冷。
这不是他的一贯作风,但是现在的他,别无选择。
又要走正道,又要来钱快,这是他所能想到的,拿得出台面的法子了。
“我说,”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是经过深思熟虑,“我要钓个金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