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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一个男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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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土腥味,潮湿又闷热,淅淅沥沥的雨声落在耳边。
无意把生锈的耳钉举到灯光之下,耳边隐隐约约又响起两个人歇斯底里的争吵声,你想要自由,想要大好的前程,我想要陪伴,想要安宁无忧的生活,所以,你走了。
雨在你离去后没再停过,它把出租屋的墙皮泡软了,它把你留下来的那只耳钉泡生锈了,把我对你的记忆泡生锈了。直到眼泪打湿枕头,才反应自己哭了。我应该高兴的,大家都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只是再无对方的身影。老天爷,他看不到我的眼泪,难道你也看不见吗。
巷口的路灯亮了,暖黄的光漫过青石板。
他倚着墙,指尖夹着半支没点燃的烟,风卷着落叶擦过鞋边。我忽然好想做他指间那根烟。那样就可以被他拢在掌心,那掌心的温度,比他的怀抱都要暖。他会把我衔在唇间,我就那样贴着,和他的呼吸共同起伏。每一次他吐纳,我都随着气流轻轻拂过他的脸颊,像吻,又比吻还要近。
他走来时,围巾扫过他的手背,他也不说话。他把烟揣回口袋,拢了拢围巾。街角便利店的铃铛响了一声,慢慢往前走,长街寂静,有脚步声轻轻碰着夜色。
我来到厂里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副场景,我们这个年代初中要上四年,所以我连初中都没上完就辍学打工,我从小就在农村也没进过城,第一次见到刘海连的时候啊心脏跳的老快了,以为得心脏病了,但后来发现城里人管那叫心动。
午后的阳光倾落下来带着滚烫的肌理,一寸寸熨烫着空气,尘埃在光里悬浮、静止,连风都被晒得迟缓,意识在强光里缓缓展开,没有遮掩,无处躲藏,思绪被照得通透,却又带着一丝钝重的倦意。
我并不觉得一见钟情是一种错,明知不可为之而为之就是我最大的诚意。我从小笨,不会追人,只敢去加他的QQ,但加上了我也不敢和他聊天,不过人总是执着于第一眼看到的人。那厂子是个纺织厂,每天都围绕着织布机吵闹的声音,但好像只有你那里是安静的,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或许是你太过耀眼,或许是我自以为藏得好的喜欢,早被朋友察觉。她们开始问我,还说要帮我参谋,可我不想打扰你,甚至从一开始,就没奢望过和你在一起。我否定自己的心意,说尽违心话,她们也便默认我不喜欢你。后来的喜欢,就更小心翼翼了——我的目光不再刻意追随,只在你经过时,不经意瞥上一眼。那时我想,就这样远远看着,便够了。
你的出现,如同久旱逢雨,枯木逢春。从此我模糊的世界里,唯有你最清晰。每次捕捉到你的身影,都能感受到你独有的气息。心中的悸动悄然萌发,我拼命按住这份感情,我有一本关于你的日记,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迹,还有与你对视时泛红的脸颊,终究成了出卖我的证据。我是当时经典的斜刘海齐肩短发,漂亮的人太多了,我也只是其中一个而已,我也总喜欢复制一些跟我感同身受的文案然后发在动态,也只是想让那个人注意到然后对我说一句怎么了。我总是渴望有一个人能读懂我的内心,明知犹如天方夜谭却也会这么想,对爱情憧憬又害怕,害怕失去自己的初心害怕时间久了会变质。
那时候我们都没钱,我最喜欢的就是在下班的时候去门口买五毛钱一大把的瓜子,很好吃,所以我总是会在他的工位偷偷放下几个,可能是我太小气了吧。那时我们第一次有交集,刘海连看来看我手中的瓜子儿,又看看我。
“谢谢啊,有啥事儿啊?不借钱啊。”
我盯着他的眼睛,扭捏道,
“可以说想你吗?会不会太暧昧了。”
我盯着他突然爆红的脸,觉得他肯定是在想这个人这么没礼貌呢,生气了吧,看给脸都气红了。没想到第一次跟他说话就给人家搞生气了,哎呦我的妈呀,我咋这么废物呢?
王舒秦这么想着身体却已经诚实地跑起来了,等刘海连反应过来前面早就没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