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魂蚀忆契」,以施术者完整人生记忆为祭品,锚定被唤魂者的破碎残魂,规则如下:
1. 已知,施术者当前生理年龄20岁,人生记忆以5年为一个梯度,划分为4个完整记忆周期:
婴幼期(0-5岁) 童蒙期(6-10岁) 少年期(11-15岁) 青年期(16-20岁)
2. 契约生效后,以自然日为单位,启动溯回式梯度蚀忆:每度过一个自然日,施术者将回溯找回一个月婴幼期最前端的空白记忆,同时蚀去对应时间刻度的童梦期记忆。即:契约生效60天,完整找回0-5岁全部记忆,永久蚀去6-10全部记忆。
3. 第一梯度蚀忆完成后,自动进入下一梯度循环:第二梯度,回溯找回6-10岁童蒙期记忆,蚀去11-15岁少年期记忆;第三梯度,回溯找回11-15岁少年期记忆,蚀去15-20岁青年期记忆
4. 四轮蚀忆循环全部完成后,契约触发最终献祭:从施术者已完整回溯过的全部人生记忆中,随机抽离一段核心记忆永久抹除,作为唤魂的最终祭品,施术者无法预知被抽离的记忆。
5. 契约不可逆,蚀忆过程中,施术者全程保有对“自己正在遗忘”的清醒认知,无法中断、无法逆转。
诺斯以两魄为引,神魂为契
即:两魄已献,若是安翊此途无难,两魄也不会归位
神魂为契,两魄挡灾灰飞烟灭后,若还有难,则神魂挡
披风是认主的,诺斯已经注入两魄神魂,其实不会轻易被妖族击破撕碎的,可认安翊为主,则对安翊的任何攻势无保护和反击措施
所以在神魂被震碎之际,诺斯是真以为妖族的滔天妖气已经击碎结界,夺取了安翊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