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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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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我发到一个私库的,希望作者大人能够引以为鉴
<争论贴:认真看完检举贴全文,挨砖也要说───绾刀冤枉!!!!>
开篇明意:读完全贴,我觉得绾刀冤枉,她应该有借鉴,有借鉴过度的地方,甚至有少量的抄袭,但无论是从数量还是质量上来说,都够不成恶意抄袭,说《捕快春秋》是抄袭之作,绾刀太冤枉!!
特别申明,我不认识绾刀,本贴只是我的个人看法,但是,我是认真通读完检举贴之后才发表的个人看法,如果你不同意,请你至少也认真读完对比段落。<font color=\"red\">另外,本文比较长,不耐烦一行一行细读的,可以直接跳到结尾部分的分界线之后,那里有本人关于《捕快春秋》是否“抄袭”的全面看法。</fond>
下面我先来逐段分析:
第一,刚开始部分的“中等段落抄袭”,这一类中,除了第一例有些嫌疑,其余都很难算是抄袭。
这类对比,检举者共找到5个作者7部小说来与《捕快春秋》做比较,所对比的,全都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场景,好些还是单句,个人感觉没有说服力,
我个人认为,这种例子不适合用作抄袭证据,但是不幸的是,这种例子最好用,掐头去尾单挑出来,往往会误导读者,让人立时产生“真的是抄袭呢”──要知道,自“五四”开始,白话文发展到今天,有很多非常精典的表诉,以我个人的经验,写文的时候有时候会突然想起一句话,感觉用到此处最好不过,我当然不是天才,那些句子大都别人发明的,我只是在某个时间读到了,留下了极深的印象,用的时候信手拈来……要我说,绾刀为了那么几句话,专门去翻七本大部头来“抄袭”,我都要佩服她了。
第二,“长段抄袭”,这才是真正有内容的地方,我一例例谈。
第一例(《捕一》第四章),这个有抄袭嫌疑,但这只是一个很小的武打小情节,而且作者在一定程度上作了文字改写,说实话,在两可之间……咱们从严,暂且先记一笔。
第二例(《捕一》24章),我坚定的认为,这个例子只是借鉴,不算抄袭。这一段连情节都算不上,只是一个推理而已,同样的推理,用了相近的语言(注意,只是“相近”),你可以说作者缺乏创意,你也可以说作者踩前人老路……但说“抄袭”,过了。
第三例(《捕一》25回),这段有嫌。同样是语言相近,但和上边例二相比,相近度太高,而且描写的是一个很连贯的常景,这个例子可以说到“抄袭”上去,咱们再跟作者记下一笔。
第四例(《捕一》25回),这段说抄袭就勉强了──检举者挑出来的几段话中,只有最后一小段几十个字有嫌疑。检举者说此段涉嫌“故事情节,人物对话,人物描写,场景设定”的抄袭,实在有点耸人听闻,只是一个很小的武打片断而已,主角隐藏功夫后发制人,这种情节在武侠文中老早就用滥了,描写大都差不多,说绾刀炒剩饭“借鉴过度”,我同意,但说“抄袭”,过分了,这一段的尺度没到抄袭的程度。
第五例(《捕二》6回),这段有嫌,再记一笔(目前已经有记了三笔了)。
第六和第七例,都在同一章回中,都是《捕二》第11回……哈,这两段我不帮绾刀说话,这是迄今为止最有嫌疑的一段,记下第四笔。
第八和第九例(《捕二》35、36回),这两段说抄袭太牵强,相近的场景而已,这一段,作者绾刀用的是自己的笔,检举者完全就是在挑刺。
第三,“长段抄袭说完,再说“H段落”和“较为隐蔽的化用”两类──哈哈,建议大家都认真读读,“腰线上流连忘返”,“破庙檐上的蜘蛛网”……这类描写,几句话而已,还不是原滋原味,大家见的还少吗?老天,这种也算抄袭?俺彻底无言了。
最后,最后的例子,我个人认为在两可之间,也建议大家认真读一下,自己评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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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检举的同学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但真正有嫌疑的只有四五个地方,主要集中在三四处武打场景,但是我个人认为,比较严重的地方反倒是《捕一》第11回,关于那个女孩子的出场及算命场景的描写,那两处确实是存在抄袭嫌疑的。我猜测,绾刀写那几段的时候应该是翻看过司马翎的文的,她本意应该只是想借鉴──这个好理解,女孩子写武侠先天不足,武打场面上肯定要借鉴(不只女孩子,现在的男女武侠作者肯定都要翻金庸古龙),绾刀的问题是,她抄了,虽然试图修改润色,但没有把握好尺度,说她的那几处有抄袭,也不算冤枉。
那么,为什么我要在标题上写上大大的“绾刀冤枉”?
不错,绾刀确实有抄袭的地方,不过,几个武打招式武打片断而已,最严重的地方,也不过是《捕一》第11回的一处人物加一个场景的描写,仅此而已。而,目前为止,《捕快春秋》写到87万字,大家就凭那几个小地方就断定《捕快春秋》是抄袭之作吗?……这种说法,是不是太苛刻了?
对了,我有看到下面的回贴,有人认为抄了一千字就算抄袭,不错,如果是一篇一万字的文,1千是10%,当然要算抄袭。但是,抄袭也存在程度和性质的不同,大家应变同意这一点吧?
一篇八十六万字的文,仅仅因为一两千字的相似(注意,绾刀不是照抄,她有修改,只是没有修改到位),大家就认定性质与那种十万字抄了两万字的抄袭文完全一样吗?
对于那种情节严重的抄袭,我也不说什么了,整一个RB问题。但象绾刀这种,她的努力我想很多人都看到了,只因为一两千字的小问题,就彻底否定一个人一篇文,就彻底抹杀作者86万9千字的努力……是不是太非黑即白、太极端了?
犯罪也讲究一个情节是否严重对不?对于这种情节不严重的抄袭行为,如果真的爱惜作者,真的希望看到一篇好文有完结的一天,我想大家完全可以严肃地指出她的错误,让她认真修改几个武打场景,并重写第11回的相关片断,为什么非要那么耸人听闻,把她讲得那般的无良,好似罪无可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