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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角 他们不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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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中,凡界的城主贪图他们带来的仙家法宝,阳奉阴违,暗中和魔族里应外合,劫走了苏茵茵和他的小师妹。
魔族头头把二人吊在悬崖上,让楚槐二选一。
原著剧情十分的反套路,女主苏茵茵走的不是娇柔风,她看出是小师妹在雌竞,趁着下凡灵力封印,暗中联络魔族想害死她。
于是奋力一荡先把小师妹踹了下去。
当初看得很爽,但在后续剧情中,城主散部她害死师妹的谣言,周边数座城的百姓都知道了这件事,民众厌恶她,以至于遭到灵核约束的反噬,命悬一线,差点回不去宗门。
楚槐为了救她连屠三城,才终结了负面愿力,也是因为他在下界动用灵力杀生没有遭到天罚,才被宗门发现他是个妖族,将他赶出师门,从此世间再无容身之地。
后续剧情就是因为这一次下界开始刀刀刀刀最后连作者的神智都刀没了。
当下的问题已经不是剧情刀了,楚槐进的是凌阳城,后面屠城也是屠的凌阳和周边的城,出城时要盖印,跑得太快会被官兵怀疑,即使现在林薇不顾崩人设的风险,告诉廖三这地方待不得了赶紧跑,怕是也难逃出去。
况且还要等到白天才能出城,还要去城外找她那个瘦弱的爹,根本跑不快。
她再三思索,想起廖三经常去卖货的小码头。
凌阳城中有一条小运河,可以通到都城。
这楚槐屠城来得再快,总不能连水上路过的都一起杀吧?
好歹是个男主。
“廖叔叔,你去过都城吗?”林薇放下手里的枣糕,目光虚虚地看向半空,做出一副憧憬又些许苦涩的模样。“都城应该是个很美的地方吧。”
廖三立刻脑补其他出过城的小孩和她显摆的情景,顿时觉得这孩子明明该是个大家闺秀,却从出生开始就颠沛流离,居无定所,过得实在是凄惨。
“没事,叔带你去!”廖三拍着胸脯许诺,“不过今日仙使进城,为防水寇作乱封了小运河,若是走陆路,怕是要绕很远的路。”
林薇心想完了,难不成真的要铤而走险,表明身份才能让他们俩离开这里吗?
廖三见她神色落寞,安慰她说:“没事,叔明天带你去城中心的绸缎店裁身衣裳,那家店衣料材质极好,城主府里有头有脸的丫鬟女使要想做身新衣服,都是去他们家做的!”
眼看他越说越偏,林薇压下心中焦虑,装作好奇地问:“廖叔叔,小运河封了,那些货船也不能走吗?你不是说常去小码头卖货,那这几日不能去了?”
廖三叹气:“可不是嘛,官府的船来来往往巡查,我们这些平头百姓哪敢顶风作案。不过……”
他压低声音,左右看看,虽然屋里只有他们俩,还是做出一副神秘模样,“我听说有些胆大的船家,手里单子又催的急,琢磨着趁天刚擦黑时开小船偷偷走,只要不碰上巡逻的,倒也能出去。就是价钱贵些,得给码头塞些银子。”
林薇眼睛一亮,心跳骤然加快:“那廖叔叔,你能搭上这样的小船吗?”
廖三一愣,看着林薇那双忽然亮起来的眼睛,后知后觉地明白了什么。这孩子哪里是好奇,分明是想出城,却知道没有大人领着小孩子是出不了城的。
可能是从哪里听到水路运货,货要印,人不下船不用印,为了能出城,这小孩和他演了好大一出戏。
他挠了挠头,无奈道:“薇薇,你是不是担心你爹啊?”
姓林的出门前,不会又和小孩说了些类似于“如果自己回不来”之类的话吧?
孩子这么小,又自己在家,晚上吓得睡不着觉怎么办?
幸好自己来了。
“放心,你爹那三两肉卖土匪窝里连路费都赚不回来,浑身上下掉不出一个铜板,没人会害个老乞丐。倒是你这细皮嫩肉的小丫头,还想上黑船,不怕被人拐去,卖给村里老汉当小媳妇吗?”
林薇瘪瘪嘴,满脸天真稚气:“我爹会保护我,才不会让我被拐去呢!”
廖三:“叔也会护着薇薇,绝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的。”
林薇以为激将有了效果,正要再激,廖三却识破了她的想法:“但是最重要的是不能涉险。黑船叔是肯定不能带你上的,你若实在担心你爹,明天白天我去城外把他喊回来就是了。”
那还是别了,喊回来说不定死得更快。
林薇大脑飞速运转,突然想到一个更好的主意。
“廖叔叔,仙使是来收徒的吗?”
要是能提前告诉他们城内危险,说不定能躲过一场灾难。
没想到廖三脸色骤变,一反常态地呵斥道:“住嘴!”
林薇被吓得一愣,廖三也发觉吓到了孩子,急忙缓和语气,压低声音说:“若没有强大的背景,没有天罚约束,你知道人命对仙使而言是什么吗?”
三千凡境,凡魂数不胜数,生死轮回,不过是永恒的循环,爱恨情仇,悲欢离合,在短暂的寿数面前,没有任何意义。
凡人命,不如仙门蚁。
这是林薇在未明山典籍中看见的话。
“是一块枣糕,如果没有后果,吃了便是吃了。你永远不会考虑一块枣糕会不会痛苦,枣糕在你眼里不是一个有自主意识的生命,仙使们看凡人就是这样。”
这句话让林薇立刻明白过来,即使是和男女主说明了情况,避开危机,仙使在凡间留久了,也一样会引来怨念。
林薇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她转回到前面的话题,答应了白天和廖三去城中心的绸缎店里做衣服。
想到接下来的危机,这一晚,林薇彻夜未眠。
第二天早上,林峰还没回来,林薇盯着一对黑眼圈,边走边打哈欠。
到了绸缎店,老板看她这副困恹恹,对什么好料子都提不起兴趣的模样,以为是个见过大世面,出来体验生活的贵女,连忙招呼伙计,将二人请到楼上雅间,纵使廖三百般推拒,说他们只是来裁衣服的老百姓,店主却怎么也不信。
“寻常人家怎能养出这样精致的女娃,大人莫要推辞了,店里新到了从都城运回来的云锦,说是做完贡品单子后余下来的一匹,您要是不嫌弃,还请赏脸一观。”
说着还叫人端上了茶点,“您请稍坐片刻。”
林薇撩起眼皮,看见了桌子上的桃花酥,在未明山上每天她都要去厨房偷两块,这两天没吃,还怪想的。
不知道凡间井水做出来的,和仙山上的冰泉化水有什么区别。
她伸手拿起一块,塞进嘴里。
微弱的灵气在牙齿咬合时,从糕点中渗出来,顺着牙床想要钻进喉咙,林薇心下一惊,连忙把桃花酥吐出来,又立刻拿茶水漱口。
廖三急忙拦住:“开水开水!嘶,都烫红了,等下非得起大泡。你这丫头,这……唉,这东西是有多难吃啊?”
店主也没想到“贵女”竟然如此嫌弃这碟糕点,不停地鞠躬致歉,又喊来端茶点的伙计,厉声喝道:“去给我把做点心的师傅带上来!”
他话音刚落,林薇赶紧喊道:“别去!”
这桃花酥太有问题了,她脑子瞬间清醒,当机立断就要从二楼窗户跳下去。
一道风墙拦住了她。
“即便是糕点不好吃,小客官也不至于要跳楼吧。”
明正的嗓音低沉而舒缓,带着如冰山融水化溪般的清冽柔和,让人不自觉的亲近,从前他用这样的声音讲仙法时,即使是学了没用,林薇也会骑墙上听两耳朵。
但现在这样的嗓音在林薇耳朵里不亚于催命符。
她一直在心里默念:“我是穿越的,我是穿越的,他现在不认识我,他现在肯定不认识我。”
然后心虚地转过身,强装镇定地扯了扯廖三的衣角。
廖三虽然不明所以,但好在他情商颇高,迅速心领神会:“唉不是这样的,我们家孩子胆子小,想来是刚刚吐了糕点,怕师傅上来为难她,因而背过身想躲起来。”
他拍拍林薇的后背,安慰道:“不要怕,你看师傅长得多和善,他一定不会为难你的。”
店主许是怒意未消,看见重金招来的糕点师傅竟敢当面要挟自己的贵客,当即火冒三丈,用力把明正推到门外:“你什么意思?这店里竟是归你做主了?”
林薇看到明正突然冷下去的神情,心想这店主怕是没救了。她拉着廖三衣角,声音从牙缝里小声而急促挤出来:“露馅了露馅了!闭眼闭眼闭眼!别看了闭眼啊叔!”
原本若是店主没有发火,即使明正用探魂灵发现了并认出了她是谁,廖三给了个合理的台阶,众目睽睽之下,他也未必会大开杀戒。
可现在就……
店主的呵斥声突然卡在嗓子里,他难以置信地看向明正。
“我与故人久别重逢,甚是欣喜,还请店主——”明正一字一顿地说,“不要扫兴。”
廖三闭眼闭的晚,不小心从头看到了尾,直到伙计将身体僵直,说不出话的店主扛下楼去,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撞见了了不得的事。
他想起昨天那道被烧成灰的木门,后知后觉地咂摸出一点不对劲,他扯了扯林薇的袖子,心如死灰地低声问:“咱俩是不是要当枣糕了?”
林薇也心如死灰地回答:“应该是糟糕了。”
关上门的明正见他们闭着眼,僵成一对一大一小的筷子,觉得有些好笑。
“什么枣糕?”他靠近了些,“你竟又喜欢吃枣糕了么?”
见她仍紧闭双眼,没有回答,便看向她身旁的廖三。
风吹得窗棱吱呀作响。
“他是你的新朋友吗?”明正问,从声音上听不出情绪不同,但周围风属性浓度变化,林薇知道他这是生气了。
可他为什么会生气呢?
眼下情势不明,林薇心里有些猜测没有证实,不敢轻举妄动,但为了保住廖三的性命,她只能顺着猜测,半真半假地胡诌:“他是我亲叔叔,是我在这里唯二血脉相连的人。”
以廖三的举止,之前对原主像自己亲生孩子一样上心,陪伴时间上甚至久于她的父亲林峰,这样几乎没有道理,强烈而真挚的亲情共振,对于找不到异世匹配相就认死理的探魂灵来说,就是血缘至亲。
廖三被这句话感动得痛哭流涕,一边嚷嚷着“好丫头,叔这辈子值啦!”,一边撸起袖子挡在林薇身前,色厉内荏地冲明正喊道:“你是谁?我告诉你,有我在,你别想伤到薇儿一根头发!”
探魂灵确实反馈的是异世血缘,明正信了她胡诌出来的鬼话,无奈地说:“我没有恶意,方才只是觉得那店主叽叽喳喳的耽误时间,用了道‘风止’定住他身,将他请下去而已,并没有伤害他。”
林薇将信将疑:“真的吗?”
明正:“要不我再让人把他带上来给你看看?”
林薇连忙摆手:“不必了不必了。”
是死是活都吓人。
明正:“你的识海里是空的,其实你是没见过我,或是没见过我本人,只是觉得我熟悉,或是知道我的名字,是吗?”
探魂灵探得出魂魄异同,修为高的能探到识海记忆,却无论如何都不能拖动时间滚轮,不能越过空间壁垒,探取到名义上已经被抹去的记忆。
虽然林薇也不清楚自己以及上两世的记忆究竟是怎样跟随灵魂,进入下一世的。
她只知道自己证实了现在的明正并没有上一世的记忆,但他又显然认识自己。
根据传统剧情,也许后面会有几出诸如亡妻、白月光、替身、火葬场之类的狗血戏码。
林薇接着编:“我梦到过你。”
明正:“你现在叫什么?”
“林薇。”
明正笑道:“很吉利的名字。”
林薇不明白他是怎么从敷衍的单字名中听出吉利的意思,这名字是她到省外上大学后,随便给自己改的名字。
最早叫林少婷。
她不解其意,只能干巴巴地跟着笑:“哈哈,是啊。”
气氛刚要尴尬起来,门外传来店主的敲门声。
明正:“进。”
心有余悸地店主陪着笑脸,小心翼翼地从门缝里探出脑袋:“三位贵客,还要看云锦吗?”
林薇:“不用了。”
明正:“看,拿进来吧。”
廖三攥着钱袋,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迟疑地问:“不要——还是要呢?”
林薇:“看一眼吧。”
都城的云锦确实配得上它的名字,色泽光亮如云霞,上一世的未明山与世隔绝,大家每日修炼,水火土风等属性术法,在空中到处飞,山顶演武场一会儿下泥点子一会儿冒火星子,衣服是消耗品,用工艺繁复的料子太过奢侈。
再者师尊明正也不喜欢纹饰繁复的衣服,于是山上平日只进些单色朴素的料子。
廖三这样到处兼职,见过些世面的小生意人,也被这料子吸引得移不开眼。
“这得值多少银锭啊。”廖三喃喃道。
林薇在高考时学了些历史的皮毛,依稀记得这样的云锦是不能民用的。
“民间卖这个不会被官府抓起来吗?”
店主摆摆手:“半年前西洋人进贡的‘聚酯纤维’深得圣意,第一批仿制料成为了京中贵女们的新宠,今年的贡品名册中新列了一项‘涤纶’,专供皇室,听说蕴含雷电之神力,民间不准再用。而云锦则将退出贡品之列,管制上的也十分宽松了。”
听到“雷电之神力”的林薇差点乐出声来。
谁成想呢,聚酯纤维战胜传统纺织品的原因,竟然是会起静电。
明正看她笑得开心,以为是喜欢这料子,当即掏出两块金锭塞给店主:“买了。”
这样大的一块实心50两金锭,抛去通货膨胀,也至少相当于现代200多万了。
买一小匹布花400万,林薇顿时笑不出来了。
廖三最熟悉林薇这种肉疼的神情,他进价报高了也是这样的表情。
他赶紧出来转移话题:“薇薇,咱昨天不是说等新衣服裁出来,去城主府拜访仙使吗?”
“对啊。”
廖三真是个天才,脑子转的就是快,只要明正不动手,无论楚槐怎么发疯都不会伤到他们一根汗毛。
现在要做的是怎样在保住男女主性命的前提下,保住这三城人的性命。
林薇:“城主勾结魔族要害死仙使,若是仙使震怒恐怕要生灵涂炭,咱们赶紧去城主府,告诉仙使们此地不宜久留,劝他们速速回去。”
廖三大惊,担忧道:“竟有这样的事,那城主岂不是性命难保?”
林薇:“城主贪财冷漠,妄图陷害他人,事败的后果也是他该承受的。”
廖三默了默,说:“城主贪财不假,却并不是冷漠之人,三年前凌阳城大旱灾又赶上闹疫病,是他在午门外跪了三天两夜才求来的药方,赈灾粮也是他自掏腰包从其他城收来的。他若决意铤而走险陷害仙使,未必是简单的贪财,只怕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明正:“不错,楚槐此人颇有些天资,早年间走了邪路,在妖族也算恶贯满盈,被赶出来根本是因为黑吃黑失败了,并不是什么家破人亡,他摆出弱相,蓄意接近明镜阁嫡系弟子苏茵茵,怕是没安好心。”
林薇瞥了一眼明正,心想他果然调查过男女主。
但他们俩说的确实没错,林薇看小说时,觉得楚槐原本的人设就是冲着烂人真心去的,只是作者可能怕男主三观不正,过不了审,中期又把他给洗白了。
林薇:“无论真相如何,也得去见过才能下结论。”
见她要走,明正赶忙叫住她:“我和你一起去。”
还没等林薇拒绝,廖三倒先一步拦住明正:“我们要先回家,你就别跟着了,她爹要是知道女儿其实是个修士,说不定会想不开。”
明正皱眉,暗中向廖三打了一缕探魂灵,片刻后颇不乐意地妥协:“好吧。”
临走时,他悄悄把那道探魂灵塞给林薇:“他脑袋里有不少用得着的东西,我筛选了一下,你把这个融进识海,若是想在凡境里多待一阵子,肯定会有大用。”
林薇看他弯着腰,像个傻白甜似的冲自己傻乐,和未明山上不染尘埃的清冷仙尊简直不是一个人,心想他可真能演。
可惜自己重生了,再不会这种假象迷惑。
她面上装作惊喜地收下探魂灵,实则在到家后将灵严严实实地封进院内的枣树里。
像探魂灵这种无视天灵盖防火墙、高隐私泄漏风险的病毒灵,还是杀过她一次的死敌给的,傻子才会往自己脑袋里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