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论财在宋代的福建是普遍的现象,除了进士外,财主人家的子女也是缔结婚约的上好选择。
宋代婚姻制度一个很大的变化是:门户观念与财富观念相互并行,唐代豪门的婚姻,必选择门当户对的家庭,而宋代的官僚可以和平民大财主联姻。
古代福建流行厚嫁的习俗,尽管有儒者的劝导,民间厚嫁习俗仍然非常流行,宋代小民之间的婚姻,对财富的重视更为直观。
蔡襄直言:“娶妇何为?欲以传嗣,岂为财也?观今之俗,娶其妻不愿门户,直求资财,随其贫富,未有婚姻之家不为怨怒。原其由,盖婚礼之夕广糜费,已而校奁橐,朝索其一,暮索其二,姑辱其妇,夫虐其妻,求之不已。若不满意,至有割男女之爱,辄相弃背。习俗日久,不以为怪。此生民之大弊,人行最恶者也。”
可见,当时的闽人很重视媳妇带来的家产,小民家庭将娶妻当作一笔生意,把支出和收入相抵后,若能有盈余,他们就很满足,倘若入不敷出,他们就会责骂媳妇,从而产生家庭矛盾“俗多规财为婚,不如其欲,往往遂诬以非礼”。
这种习惯在读书人看来是不对的,所以,蔡襄竭力改变这一习俗。但这一习俗在福建流行很久。
——《福建文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