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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名湖畔的九十九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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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夏天,未名湖的荷花开得正盛。粉的白的,层层叠叠铺在水面上,像一场肆无忌惮的盛宴。博雅塔的倒影被微风揉碎又拼好,碎碎的,像一幅永远画不完的水墨。
他们租了中关村一间十几平米的出租屋。在一栋灰色居民楼的六层,没有电梯。楼道里的灯坏了半年没人修,从一楼到六楼要摸黑走完一百零八级台阶。房子旧——墙皮剥落,水管时不时发出一种奄奄一息的呻吟,暖气片锈迹斑斑,冬天的时候一半热一半凉,像一个只能暖一面的人。
但晓麦把它收拾得干净。她去五道口的小商品市场买了印花窗帘——十五块一米,碎花图案,白底蓝花,便宜但好看。又买了一块格子桌布铺在折叠桌上,把几个玻璃瓶子刷干净当花瓶,插了路边捡的雏菊。窗台上放了一盆绿萝——那是她第一次养植物。
“为什么养绿萝?”清和问。
“因为它好养。浇点水就活。”她说。“像我。”
他笑了。走过来,从身后搂住她,下巴抵在她头顶。他的下巴尖尖的,硌着她的头皮,不太舒服,但她一点也不想躲开。
“这是我们的家。”她说。声音很轻,像在确认一件不太敢相信的事。
“以后会有更大的。”他说。“但现在,这里就是最好的。”
那是他们最好的时光。
清晨一起吃早饭。他做的——不是什么复杂的东西,通常是白粥配咸菜,或者煮挂面卧一个荷包蛋。他做饭的手法很轻,锅碗几乎不发出声响,生怕吵醒她。但她总是被粥的香气叫醒——小米粥煮开以后有一种甜丝丝的暖意,穿过薄薄的门缝钻进被窝里,比闹钟管用一百倍。
“又不多睡一会儿。”他端着碗过来,白色搪瓷碗,碗沿有一个缺口,是她在旧货市场淘的。
“你做的粥太香了。”
“我做的粥哪有什么香的。就是水加米。”
“就是水加米才香。”她笑。
吃完早饭各自出门。她去翻译公司实习,他去医学部上课做实验。中关村的早高峰拥挤不堪——自行车、电动车、公交车搅在一起,像一锅煮沸了的粥。他们会在路口分开——她往东,他往北。分开之前他总是低头在她额头上亲一下,动作很快,像是按了一下什么按钮。
“晚上见。”
“晚上见。”
傍晚一起回来,在未名湖边散步。那是他们每天的仪式——不管多忙多累,只要天没黑透,他们就绕着湖走一圈。湖边的柳树把影子拖得很长,像一道道绿色的帘子垂在水面上。夕阳把湖水染成金缎,博雅塔的影子在水面上晃来晃去,像一根插在金水里的笔。
他们不怎么说话。走了一天各自都累了。但那种不说话的默契——两个人并肩走着,步伐自然而然地调成同一个节奏,肩膀偶尔碰在一起又分开——比任何话都好。
夜里挤在一张一米二的小床上。她靠着他看书,他靠着她写论文。他用笔记本电脑,键盘敲得很轻,但在安静的夜里还是能听到有节奏的嗒嗒声——像一只小钟。她枕在他的手臂上,看着天花板上的裂缝发呆。那些裂缝弯弯曲曲的,在灯光下像一张巨大的地图,不知道通往哪里。
他的身体一直凉。末梢循环差——这是先天性心脏病的症状之一。他的手指常年是冰的,嘴唇的颜色比正常人深一个色号,冬天的时候指甲会变成一种浅淡的紫色。她紧紧贴着他,用体温暖他。有时候他不知不觉睡着了,呼吸变浅,手指在梦里无意识地抽动一下。她不敢动。她把耳朵贴在他胸口,听他的心跳。
那心跳不太规则。有时快有时慢,有时候中间会停顿一拍——像一台老旧的机器,运转了太久,齿轮之间出现了轻微的错位。她每次听到那个停顿都心跳加速,直到他的心恢复节奏,她才敢呼吸。
她知道他的病。她从来没有忘记过。但在日常生活的缝隙里,她学会了把恐惧折叠起来塞在很深的地方——就像她小时候把成绩单藏在书包最底层,不是不存在,只是不想让自己看见。
有一天她在抽屉里发现了他的药——整整三种,排成一排。蓝色白色黄色,像三颗不同颜色的棋子。瓶子上贴着医院的标签,字太小她看不清,但她认出了一个词:“心律失常”。
她把药瓶放回去,关上抽屉。站了很久。
那天晚上她煮了一碗面——他爱吃的那种,西红柿鸡蛋手擀面。面条比平时多放了一些。鸡蛋打得碎碎的融进了汤里,汤成了一种金黄色,表面飘着油花和葱花。
“今天面条放多了。”他笑。
“你太瘦了。多吃点。”
“我吃不了那么多——”
“你给我吃完。”她的语气忽然很重。不是命令,是恳求。
他看了她一眼。眼神里有一种了悟——他知道她发现了药瓶。但他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把整碗面吃完了。
吃完以后他拉着她的手。他的手是凉的,她的手是暖的。两只手握在一起,像两个季节在交界处短暂地重叠。
“晓麦,别怕。”
“我没怕。”
“你怕了。你眼睛红了。”
她低下头,果然——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
“我不会有事的。”他说。声音很轻,像哄一个受了惊的小动物。“我有你。你是我的良药。有你在,我的心就跳得稳。”
“你少骗我。”她抹了一下眼睛,想笑,但笑不出来。
“我没骗你。”他把她的头拉过来,嘴唇贴在她的额头上。“我答应你。我会好好吃药,定期检查,听医生的话。我不会离开你。”
她紧紧回抱他。抱得很紧,像要把他嵌进自己的骨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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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的周末他们不出门。窗外的雨下得密密匝匝,把整个中关村织进了一层灰蒙蒙的纱里。他们窝在床上看书——她看英语小说,他看医学期刊。绿萝在窗台上安静地伸展着藤蔓,叶子被雨雾润得闪着一层幽幽的绿光。
他有一个习惯,看书看到有意思的地方会念出来给她听。
“你知道人的心脏一天跳多少次吗?”他突然说。
“不知道。多少次?”
“大约十万次。一辈子大概跳二十五到三十亿次。”
“那你的呢?”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种被戳中了柔软处的、稍带无奈的笑。
“我的可能少一些。我的心比较任性,有时候偷懒不跳。”
她翻了他一眼。“你能不能不要什么都拿来开玩笑?”
“我不是开玩笑。”他认真了。“我是说——如果我的心一辈子只能跳二十亿次,那我每一次跳动都想对着你。”
她的眼泪毫无预兆地掉下来了。
“你哭什么?我在说情话呢。”
“你的情话太难听了。谁说’如果只能跳二十亿次’?你就不能说’我要跳三十亿次’吗?”
他笑了。伸手替她擦眼泪。他的指尖是凉的,但那种凉贴在她滚烫的脸颊上,竟然有一种说不出的妥帖。
“好。三十亿次。全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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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毕业我们就结婚。”他有天忽然说。
那是一个普通的夜晚。他们刚吃完饭,她在洗碗,他坐在折叠桌前看论文。他说这句话的语气极其平常,像在说”明天可能会下雨”。
“那要多久?”
“医学部八年,再规培三年……大概七八年。但我们可以先订婚。”他走过来,在她湿答答的手上亲了一下。“然后攒钱。买一个比这大一点的房子。要有两把椅子——一把你的,一把我的。阳台上种一棵绿萝——比这棵大。窗户要朝南,能晒到太阳。你不是怕冷吗?要住一个冬天也暖和的房子。”
她低着头洗碗。水龙头的水流很细,滴答滴答地打在不锈钢盆上。她听到了自己的鼻子发出一声轻微的抽气。
“清和,你一定要好好的。”
“我会的。我答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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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晓麦后来无数次回想这一天,企图找到某种预兆——某片不祥的云、某阵反常的风。但什么都没有。那天极其寻常。闷热,蝉鸣如沸,阳光白花花铺在路面上。
她在出租屋里背雅思。窗外的蝉叫得人心烦。中午给他打电话,没人接。以为他在忙。
下午三点,手机响了。陌生号码。
“请问是迟晓麦吗?”
“是。”
“我是沈清和的同事——他在实验室心脏病突发——”
她不记得自己怎么到的医院。记忆在那个电话之后断裂了,只剩几帧零碎的画面:出租车后座、她说”北大医院”、声音不像自己的。
急诊室的门灰绿色。她坐在门外的塑料椅上。周围来了人——清和的同学、导师。他们围着她,嘴唇在动发出声音,但那些声音像隔了一层厚玻璃。
门开了。医生走出来。
“对不起。我们尽力了。”
她没有哭。没有尖叫。她只是坐在那张塑料椅子上,像一件被抽去了骨架的衣服。
他们把沈清和推出来。白色的床单。白色的脸。手指露在床单外面,指甲是那种深紫色——她熟悉那个颜色。
她想站起来。腿是软的。想叫他。嗓子是哑的。
推车从她面前经过,车轮发出细微的嘎吱声,像某种生物最后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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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和的父母从临沂赶来。他的母亲看见遗体的瞬间跪在了地上,那一声哭嚎像是从肺腑里撕出来的。
“你是……晓麦?清和总提你。他说你是他这辈子最想娶的人……”
晓麦捂住嘴。不是为了抑制哭声——她已经哭不出来了——是为了不让自己发出那种兽般的呜咽。
第三天,清和的同学来找她,递给她一个U盘。
“清和的电脑里有些东西,我觉得你应该看看。”
里面是一个名叫”麦”的文件夹。九十九封邮件。
第一封,2010年9月1日。
晓麦:今天是你去济南的第一天。我在未名湖边走了很久。湖水很清,荷花很美,但你不在,一切都少了颜色。记得多穿衣服。等你。清和
第十五封,某个冬天。
窗外在下雪。我想起我们在大明湖边走的那些路,你的围巾总是系不好,我总要停下来给你系。我把每一次给你系围巾的画面都记住了。这是我拥有过的最奢侈的事。
第四十七封,第一次来济南看她之后。
今天的糖葫芦是酸的。但看着你吃的样子,觉得世界上没有比这更甜的事。
第六十三封,她考上北大录取通知下来那天。
你做到了。我就知道你做得到。晓麦,你是我认识的最了不起的人。不是因为你考上了北大,而是因为你从来不放弃。从那个在土坯教室里捡麦粒的小女孩,到现在站在北大门口的你——你走过的每一步,都让我骄傲。我等不及要和你一起吃早饭了。
最后一封。2014年8月14日。他去世的前一天。
晓麦:今天实验很顺利,导师夸我了。我在中关村看了一套小房子,很小,但够我们住。阳台朝南,有阳光。我想在阳台上放两把椅子,一把你的,一把我的。等我们老了,就坐在那里晒太阳。晓麦,我爱你。从初中到现在,从来没有一天不爱你。等我。清和
晓麦关上电脑。
她把脸埋进他留下的枕头里——枕头上还有他的味道,淡淡的药香混合着洗衣液的清冽。身体开始剧烈地颤抖。那是被延迟了三天的疼痛终于找到了出口——像一座大坝决堤,所有被强行阻挡的洪水一涌而出。
她哭了。不是之前那种无声的流泪。是那种从灵魂深处撕裂出来的、完全失控的嚎啕。哭到缺氧,哭到喉咙沙哑,哭到眼泪变成了咸腥的血味。
“你说好要娶我的……你怎么能食言……”
她哭到精疲力竭,趴在他的枕头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出租屋里黑洞洞的,没有开灯。她摸索着找手机——屏幕亮了,上面有十七个未接电话,来自导师、同学、处长。她一个都没回。
她打开电脑,重新点开了那些邮件。一封一封地读。从第一封读到第九十九封。用了整整一夜。
读到第二十三封的时候,她笑了。他写的是一件小事——有一次他在食堂排队,前面一个男生跟女朋友打电话,全程在撒娇,他在后面听得浑身起鸡皮疙瘩。“我保证,”他写道,“我永远不会跟你撒娇。我是男人。(但如果你想听我撒娇的话我可以试试)”
读到第五十一封的时候,她哭了。那封信写于大三冬天,他发烧被送去医院的那次。“今天差点见了阎王爷。但我跟他说我还有个姑娘没娶呢,他就把我放回来了。晓麦,你是我赖在人间的理由。没有你,我活着也没有意思。”
读到第八十八封的时候,她捂住了脸。那封信写于她刚到北大的第一周。“今天我们终于在一个城市了。我站在未名湖边,看着夕阳,觉得全世界都是金色的。金色的水,金色的塔,金色的你。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幸福过。”
九十九封信。四年的光阴。他把每一天对她的想念都小心翼翼地封存在了这些文字里——像一个人在黑暗的地窖里酿酒,一滴一滴地酿,等着有一天拿出来给心爱的人喝。
但他没有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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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很简单。在临沂老家。
秋天的鲁西南很美,天高云低。沈清和被埋在了镇子南边的坡地上,面朝南方——面朝厦门的方向。他母亲说:“清和总说想去厦门。让他朝着那个方向吧。”
晓麦站在墓前,没有哭。她的眼泪在昨夜读完九十九封信以后就枯竭了。她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手里握着一束白菊花。风吹过麦田,麦秸沙沙地响。
她弯下腰,把白菊放在墓碑前。
“清和,我走了。”她说。声音很轻,像风过草叶。“我不会忘记你。但我不能留在这里,也不能留在北京。北京太多你的影子了,未名湖、中关村、那间小屋子——走到哪里都是你。我会窒息的。”
她从胸口摸出那颗麦粒,在嘴唇上贴了一下,然后放回衣襟里。
“你说过想去厦门看海。我替你去。”
回到北京后,她开始清理出租屋。这是最痛苦的部分——比葬礼还痛苦。
他的衣服还挂在衣架上。那件灰色棉服,那件洗到起球的白衬衫。她把衣服取下来叠好,叠到中途忽然停住了——衬衫的领口有一圈很浅的黄渍,是他出汗留下的。她把鼻子凑上去闻。还有他的味道。药香和洗衣液。
她的手开始抖。
他的书架上还有几十本书。扉页上大多写着他的笔迹——工整的、带着一点斜度的楷书。有些书的页边空白处有他的批注:一颗星表示”重要”,两颗星表示”非常重要”,三颗星表示”考试会考”。她翻到一本《内科学》——第273页折了角,页边空白处写着一行小字:“迟晓麦说她胃不好,查一下胃炎的注意事项。”
她把那页撕了下来,夹进自己的笔记本里。
收拾了三天。大部分东西寄给了他的父母。她只留了两样:U盘和那副眼镜。
退房的那天,钥匙交到房东手里。房东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叔,看着她苍白的脸和通红的眼眶,犹豫了一下,说了句:“姑娘,节哀。”
她点了下头。走出小区大门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那扇窗——印花窗帘还在。她来不及拆了。就留着吧。让它替她,在这个他们曾经共同生活过的地方,保留最后一点痕迹。
第二天,她去学校办了退学手续。导师劝她休学,不要退。她摇头。可能将来她会后悔。但此刻,她只想逃。逃得越远越好。
她南下了。去了厦门。
那是沈清和生前想去的地方。“厦门的海很美,鼓浪屿很浪漫。等我们有了长假,我带你去。”
现在,她替他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