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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琉璃人 ...

  •   镇初中比村小学气派得多。三排红砖房,一个铺了炉渣的操场,甚至还有一间图书馆——虽然书架上的书大多缺了封皮,纸页泛黄卷曲,散发着一股潮湿的霉味,但对晓麦来说,那是她见过的最奢侈的地方。她第一次走进图书馆的时候,站在门口呆了整整五秒钟。她从来不知道世上有这么多书。村小学的孙老师只有几本教参,翻得都快散架了。而这里,整整三面墙的书架,从地板直到天花板,每一格都塞得满满当当。
      她被分在初一(3)班,座位在倒数第二排。不是因为成绩差,是因为个子高——她十一岁就蹿到了一米五六,在同龄人里像一棵被拔高了的青竹,瘦而直,肩膀是端平的,脖子也是直的。那是常年在麦田里劳作养成的姿态——弯腰干活的人,站起来的时候反而格外挺拔。
      她的同桌是一个男生。
      第一眼看见沈清和的时候,晓麦以为他是生了什么病。他太白了。不是那种养尊处优、抹了什么润肤膏的白净,是一种透着病态的、几乎能看见皮肤下面青色血管的苍白。他的眉眼细长清秀,睫毛很长——在男生里显得有些不合时宜的长——嘴唇有一抹不正常的淡紫色,像是有人用一管快要干掉的紫色颜料在他唇上薄薄地涂了一层。
      他穿一件洗到起球的白衬衫,袖口磨出了毛边,但浆洗得干干净净,领口的扣子一丝不苟地扣到最上面。整个人坐在那里,直直的,安安静静的,像一件被小心翼翼地摆在架子上的瓷器——精致,易碎,不敢碰。
      “你好。”他先开口。声音很轻,轻到像是怕震碎什么似的。“我叫沈清和。”
      “迟晓麦。”
      “迟?”他微微偏了一下头,像一只好奇的鸟。“很少见的姓。”
      “是。我们祖上是读书人,后来家道败了,才种了地。”
      沈清和笑了。那是晓麦第一次看见他笑。他的笑不大,只是嘴角微微上提,但眼睛弯成了月牙的形状——明亮温柔的弧线。那一刻,他苍白的脸忽然有了一抹温度,像是冬天结了冰的窗户被人哈了一口热气,雾散开来,露出了后面的风景。
      沈清和是班上的异类。他成绩极好——尤其是数学,每次考试都是满分,卷子上的红勾连成一条线,漂亮得像尺子画的。但他从不上体育课,从不参加课间操,下课了也不去操场疯跑。别的男生踢足球、打弹珠、互相追逐打闹,他永远坐在座位上,面前摊着一本书,背影薄得像一张纸。
      有同学在背后叫他”病秧子”,他听见了不恼,只是笑笑,继续翻页。也有胆大的男生当面问:“你是不是有病啊?”他抬头,平静地说:“是啊,先天性心脏病。”然后又低下头,仿佛那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晓麦一开始没有特别留意他。她太忙了。初中的课程像一堵突然竖起来的高墙,她必须使尽全力往上攀。英语是她最大的短板——村小学的孙老师只教过ABC,二十六个字母她认全了,但发音全是错的。“apple”被她读成”额破”,全班哄笑的时候,她咬着嘴唇,把脸埋在课本里。
      但她不允许自己沮丧太久。当天晚上她就从图书馆借来一本英语教材,没有磁带就用嘴巴自己念,一遍一遍地对着课本上的音标图练。她的舌头和嘴唇经过长期的鲁西南方言浸泡,僵硬得像冻住的胶皮,每一个音节都需要反复掰扯。th音发不出来,她就对着镜子伸舌头练,练到嘴角都酸了。l和r分不清,她就一个一个地反复念,念到室友都嫌她吵。
      那是晓麦第一次深刻意识到,有些东西不是光靠努力就能弥补的。出身在起跑线上就挖好了一道沟。但她没有退路。退路在身后,是麦田,是猪圈,是”过两年说个人家”。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一堂数学课上。
      王老师——班主任,四十多岁的女人,圆脸,说话声音洪亮得像敲锣——在黑板上讲一元一次方程。x和y像两只纠缠不休的虫子,在等号两边爬来爬去。晓麦盯着黑板,盯到眼睛发酸,仍然理不清那些符号之间的逻辑关系。她像是一只被困在蛛网里的蝇,越挣扎越缠得紧。
      “没听懂?”旁边传来一个很轻的声音。
      她的脸红了。
      “嗯。”她小声承认。
      沈清和没有说”这有什么难的”之类的话。他只是安静地撕下一页草稿纸,拿起铅笔,开始写。
      “你看,方程就像一架天平。”他的声音很轻,却很清晰,像一根细线,稳稳地穿过教室嘈杂的空气。“左边放的东西,要和右边一样重。你要做的,就是想办法把x单独放到天平的一边,看看它到底有多重。”
      他一步一步地写,字迹端谨工整。每一步都标了序号,每一个等号都对得齐。他写字的时候左手抵着纸的边角,防止它滑动,那只手的指节苍白而修长,指甲修剪得很短,干干净净的,完全不像一个乡镇初中生的手。
      “懂了吗?”他写完抬起头。
      晓麦看着那张纸。忽然间,x和y不再是纠缠的虫子了。它们变成了可以拆解的零件,可以移动的砝码。天平的比喻打通了她脑子里某根堵塞的管道,那些符号像水一样流动起来。
      “懂了。”她说。她的眼睛亮了,像是有人在里面点了一盏灯。“谢谢。”
      “以后有不会的,随时问我。”他说,“我反正……也没什么事。”
      从那以后,晓麦和沈清和之间多了一种细密的联系。不是刻意的,是自然而然长出来的,像两棵种在一起的树,根系在看不见的地下层慢慢交缠。

      ———————————————————————————————————————

      她逐渐了解了他。
      他不能剧烈运动是因为心脏瓣膜先天缺陷——他用手指在胸口左边比了个位置,说得轻描淡写——跑快了、跳高了,心脏就会像一台老旧的水泵忽然卡壳。严重的时候嘴唇发紫、呼吸困难,得吃速效救心丸。他从小就是医院的常客,吃的药比吃的饭还多。
      但他不抱怨。他只是安静地看书。
      他家也在镇上,父母都是普通工人,父亲在机械厂,母亲在纺织厂。两个人的工资刚好够养活一家三口。但他家有一样东西是晓麦见过的最奢侈的——一间小书房。不大,只有五六平米,三面墙都是书架,从地板顶到天花板。那些书是他父亲年轻时候的爱好。父亲年轻时也是个文学青年,后来去了工厂,梦想碎了,但书留了下来。
      第一次去清和家看书的那个周末,晓麦在书房门口站了很久。
      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书。村小学图书馆的书加起来也没有这面墙多。她伸手摸了摸最近的一本——封面已经发黄了,书脊上印着几个字:《边城》,沈从文。
      “拿去看。”清和靠在书房门框上,看着她的样子笑了。“只要你想看的,都可以拿。”
      从那以后,晓麦每个周末都去清和家看书。她坐在书房的地板上——书房太小,放不下两把椅子——背靠着书架,膝盖上放一本书。清和坐在窗边的小桌前,也在看书。他们不怎么说话,各自沉浸在各自的世界里。但那种沉默是舒服的,不需要填充的,像两个人在同一片安静的水里各自漂浮。
      她读了很多书。《骆驼祥子》让她哭了——祥子的命运让她想起村里那些一辈子弯着腰的男人们。《边城》让她心里漾起一种说不清的柔软——翠翠等不到的那个人,像一缕风,来过又走了。她甚至读了一本英文的《小王子》,大半看不懂,但清和一句一句给她翻译,那些关于玫瑰和狐狸的句子,像一把细小的钥匙,为她打开了一道通往另一个世界的窄门。
      “晓麦,你知道为什么我喜欢看书吗?”有一次,清和忽然问。
      “因为你不能出去玩?”晓麦答得实诚。
      他笑了,不置可否。“也是吧。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书里有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我可以跑,可以跳,可以去爱琴海,可以去喜马拉雅。我在书里活过了很多种人生。”
      他看着窗外——窗外是一条灰扑扑的街道,几辆破旧的自行车歪歪扭扭地靠在墙边,对面是一家卖农资的小店,门口堆着化肥袋子。这就是他们小镇的全部风景。
      “所以,我不觉得自己可怜。”他说,“可怜的是那些不看书的人。他们的世界只有眼前那么大。”
      晓麦看着他。暮色正从天边压下来,像一块巨大的蓝灰色布幔。沈清和的侧脸被最后一缕夕光镀了一层薄金,他苍白的皮肤在那一刻显得通透而脆弱,像一块被光穿过的琉璃。
      她心里忽然被什么东西轻轻碰了一下。
      她也是被困住的。被贫穷,被性别,被”女娃读书没用”的铁幕。但此刻,在这个只有五六平米的小书房里,她忽然觉得自己和沈清和是同一种人。困兽不同,但困法相似。
      “以后,”她说,声音不大但很笃定。“你的书,我可以一起看吗?”
      清和转过头来看她。暮色里他的眼睛很亮,亮得不像一个有病的人。
      “当然。”他说。

      ———————————————————————————————————————

      初二那年春天,沈清和第一次发病。
      那天早读课刚结束,教室里还残留着几十张嘴同时朗读课文的余温和口水气味。晓麦正在把课本塞进抽屉,余光瞥见旁边座位上的人趴在了桌上,一动不动。
      “清和?”她推了推他的肩膀。
      他的肩膀瘦削,隔着校服能摸到凸出的肩胛骨,像是两只蝴蝶收拢的翅膀。但那肩膀在微微发抖。不是冷——教室里闷热得像蒸笼——是那种从身体内部涌出来的、不可控的细颤。
      他缓缓抬起头。晓麦的心猛地一沉——他的脸白得像一张纸,不,比纸还白,白到一种近乎透明的程度。嘴唇是骇人的青紫色,额头上沁满了冷汗,一颗一颗的,密密麻麻。他的眼睛半睁着,瞳仁似乎对不上焦,像是漂浮在一层水雾后面。
      他张了张嘴,声音极轻极碎:“我……胸口……”
      晓麦没有尖叫没有慌乱。她转身就跑。走廊很长,她的塑料凉鞋在水磨石地面上打滑,她索性甩掉鞋子赤着脚跑。脚底板拍在冰凉的地面上,发出啪啪的声响。
      “王老师!沈清和不行了!”
      后来的事像是一卷被加速播放的胶片。校医来了,速效救心丸含在了他紫色的嘴唇下面。救护车的警笛从远处传来,刺耳而尖锐。沈清和被抬上担架,白色的床单盖在他身上,只露出一张比床单还白的脸。
      晓麦赤着脚站在走廊上,看着那辆白色的面包车从校门口开走。她的手攥着胸口的那颗麦粒,攥得指节发白。
      清和,你要没事。你一定要没事。
      一周后他回来了。更瘦了,脸色更白,但眼睛还是亮的。他带回来一摞书,说住院时看完了沈从文的全套和一本英文版《小王子》。
      “你怎么不问我?”有天放学路上,他忽然说。
      “问什么?”
      “问我怕不怕死。”
      他说”死”字的时候,语气平静到不真实,如同说出”桌子”“椅子”之类的普通名词。
      晓麦低下头,看着自己脚尖。影子在夕阳里拉得很长,两个人的影子并排着,像两根细细的墨线。
      “你怕吗?”她反问。
      沉默了很久。校门口白杨树在风里哗啦哗啦地响,像一片安静的鼓掌。
      “怕。”他终于说。“但怕也没用。怕了也不会少活一天。所以我只想把每一天都活好。”
      他转过头来看着她。夕阳在他身后,把他整个人的轮廓烧成了一道金边。
      “晓麦,我想考北大。北大医学部。我想学医,治好自己,也治好像我一样的人。”
      晓麦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没有悲伤,甚至没有恐惧。有的只是一种异常纯净的、近乎固执的光。
      “你会考上的。”她说,嗓子发紧。“你那么聪明,一定行。”
      “你呢?你想考哪里?”
      因为你在北京。
      这句话冒到嘴边被她生生咽了回去。
      “我想去北京。”她说,“因为北京有很多大学。”
      沈清和看着她,嘴角慢慢弯起来。
      “那我们一起努力。”他说,“一起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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