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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见    我 ...


  •   我第一次见到周霁云,是在文史社的教室里。

      那时候我刚刚升上初二,或许是少年时期的通病,对一切都装的无所谓。教室在实验楼二层,窗外的梧桐叶子刚刚开始变黄,午后的阳光从树叶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落成一片一片的光斑。我提前十分钟到的,推开门的时候教室里还没什么人,只有一个戴眼镜的学姐在讲台上收拾着要用的东西,见到我,她很热情的点头招呼我坐下,我猜她是社团的社长。

      往后,我和她熟识。她说,她也喜欢上了一个女生。至于后来,无疾而终。她告诉我,林梢,暗恋太苦了。放弃吧。

      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从书包里掏出那本《百年孤独》。那是我那段时间最喜欢的小说,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书页的边角都被我摸得卷起来了。我喜欢里面的一句话,用荧光笔划了很多遍:“春天总是一去不返”。”

      那时候我还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只是觉得它好听。

      人渐渐多起来。高一的学长们三三两两地走进来,说话声、笑声、椅子拖动的声音混成一片,整个教室瞬间变得闹哄哄的。我有点烦,把书往桌上一放,不经意往那边瞥了一眼。

      然后我就看到了他。

      他坐在我旁边那一桌,隔着一个过道。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也不知道他坐了多久。我只看见他笑着和身旁的同学打闹,那个笑容我记了很久。

      傍晚的夕阳从窗户斜进来,正好打在他身上。他穿着很普通的校服白polo衫,袖子卷到手肘,露出一小截手腕。他的侧脸被阳光勾出一道淡淡的轮廓,鼻梁挺直,睫毛在眼睑下落了一小片阴影。他不算那种一眼惊艳的长相,但很高,坐着都比旁边的人高出半截。他的头发有点长,低头的时候刘海会垂下来,挡在眼睛前面。他偶尔抬手把头发往后拨一下,露出完整的侧脸,然后又低下去。

      我就那么看着他。

      我不知道看了多久。也许只有几秒,也许有半分钟。心砰砰地跳,跳得我有点慌。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我只知道,从那一眼开始,他就在我心里了。

      那天文史社的活动讲了什么,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我假装在看笔记,其实一直在用余光看他。他偶尔抬起头,偶尔翻一页书,偶尔用手撑一下下巴,偶尔笑着哄闹两句。每一个动作我都看在眼里,每一个动作我都想记住。

      活动结束的时候,大家站起来往外走。我故意磨磨蹭蹭地收拾书包,想等他先走,然后跟在后面多看一会儿。结果他也没急着走,站在门口和一个学长说话。我只好低着头从他身边经过,心跳得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走到门口的时候,我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

      “周霁云,等一下。”

      周霁云。

      我默默在心里念了三遍。周霁云,周霁云,周霁云。然后把这三个字牢牢记住。

      那天晚自习,我一直在想他。想他低头看书的样子,想阳光落在他脸上的样子,想他抬手拨刘海的样子。想了一路,想到坐过站都不知道。

      我专门打开一个笔记本,写下第一句关于他的话:

      “今天在文史社看到一个学长,他叫周霁云。他坐在我旁边一桌,我的心跳了一下。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这只是开始。

      那一眼之后,我开始留意他的一切。

      我知道他是高一的,比我大两届。我知道他在哪个班,因为我故意寻找了整个高一年级。他坐在高一一班的教室里,是最后一排。这不奇怪,他那么高。可我直到高中毕业,却也只是将将一米七。我知道他会在学习时带上眼镜,眼睛是有链子的那种,垂在他耳边。他的眼睛很好看,我想,像星星。

      我像一个偷偷收集星星的人,把他的一点点信息都当成宝贝,藏进心里最深的角落。

      有时候我在走廊上远远看见他,就会停下来,假装在和同学说话,其实眼睛一直跟着他。他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会屏住呼吸,等他走远了再慢慢呼出来。有时候我们在食堂遇见,他排在前面几个位置,我就会故意排在他后面,看着他的背影发呆。他打的什么菜。这些小事,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有一次我们擦肩而过,他好像看了我一眼。就那么一眼,我的心跳又乱了。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反复回想那个瞬间,想他是不是真的看了我,想他看我是什么意思,想他有没有记住我的脸。想到后来自己都觉得自己傻,可还是忍不住想。

      我开始期待每周二下午的文史社活动。不仅是因为喜欢历史,更是因为能见到他。每次进教室之前,我都要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不要看他、不要看他,可是一推开门,眼睛就不由自主地往他常坐的那个位置看。他在,我就开心一整个下午。他不在,我就失落一整个下午。

      有一次他连着两周都没来,我坐立不安,想了很多可能。他是不是生病了?是不是有什么事?是不是以后都不来了?我不敢问别人,只能自己瞎猜。第三周他来的时候,我看到他走进教室,差点当场哭出来。

      那段时间我经常写日记,把关于他的一切都写进去。他今天穿了什么颜色的衣服,他和谁说话了,他笑了一下,他往我这边看了一眼。每一件小事都被我记下来,写得密密麻麻。有时候写着写着就笑了,有时候写着写着就哭了。

      后来这本日记,我写了很多年。

      我不自觉的开始一直想他。早上出门的时候想,今天会不会见到他?中午去食堂的时候想,他会不会也在吃饭?晚上睡觉的时候想,他这个时候在做什么?这些话说给自己听,说给日记本听,说给枕头听。

      我第一次明白。原来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这样的。是你什么都不能做,什么都做不了,可你还是会喜欢。是你明知道没有结果,可你还是会喜欢。

      他,应该是喜欢女孩子的吧。

      可下一次见到他,我还是在心里说算了,算了,喜欢就喜欢吧。

      我对自己说你完蛋了,你真的完蛋了。

      可我又对自己说完蛋就完蛋吧。

      那时候我不知道,这只是喜欢一个人的开始。后面还有更长的时间,更深的夜晚,更多的眼泪和笑。可如果让我回到那个下午,回到第一次看见他的那一刻,我还是会抬起头,看那一眼。

      还是会。

      那一年我初二,他高一。我们隔着两个年级,隔着一栋楼,隔着无数擦肩而过却从不说话的距离。

      可对我来说,他是整个学校里最重要的人。

      我每天上学,是为了有可能遇见他。我每天下课往走廊上站,是为了有可能看见他从楼下经过。我每天去图书馆,是为了有可能和他坐在同一片阳光里。

      我说不上来我为什么喜欢他。

      他长得不算特别好看,就是顺眼。他挺开朗,朋友很多。他也喜欢看书,喜欢一个人待着。他不笑的时候看起来有点冷,笑的时候又有点温柔。他不张扬,不抢眼,不高调,就只是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

      可我就是喜欢。就是看见他就开心,就是想起他就心跳,就是想靠近他又不敢靠近。

      喜欢这种事,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也许是因为那天阳光正好落在他身上。也许是因为他低头看书的样子特别安静。也许是因为周围那么吵,只有他一个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也许是因为他抬手拨刘海的那一瞬间,阳光在他指尖跳了一下。

      也许什么都不因为。就是那一眼,我看了他,他看了书,然后我的心就自己做了决定。

      那一眼,我看了三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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