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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镜头里的我 睡觉前的出 ...


  •   我以为我解脱了,但我至死都只活在了镜头里

      《镜头里的我》(第一人称叙述)

      我一向讨厌镜头,因为面对镜头,我永远要端着、装着,很不自在。可是后来,我出现在她的镜头里。我爱上了她。因为她,我爱她,所以我不会再回避镜头,我也愿意待在她的镜头里。

      她镜头里的我迷人,自信,落落大方,全场焦点。我是她镜头里第一位人类主角,也唯一一位。

      我一不小心闯入她的镜头里。就像她说过的一样,我是藏在她镜头下的一枚糖果,既意外又甜蜜,一个原本爱拍花花草草、山山水水的人,为着我,开始钻研人物拍摄,我说不感动,那我就太冷血了。

      那讲讲我们如何相遇的,其实并没有很多曲折的过程,就仅仅是在一片白桦林,我因为低血糖而脸色发白,身体不受控制地靠在白桦树上,冬天还未完全离开,积雪仍覆着厚厚一层,我就这么站在雪地里,仿佛一座雕塑,被冰雪滋养。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她举起了相机,将这片白桦雪景以及我永久地定格在画面里,不过一开始,她并没有发现我出现在她拍的照片里。(我后来就发现这人着实是有点眼拙)后来,仔细看了看照片,终于发现照片里的我,十几分钟后,她顺着镜头找到了靠在树边、脸色发白、一动不动闭着眼睛的我,我感觉到有人靠近了我,接着又离开了几米,然后又重新靠近。

      我睁开眼睛望向她。她似乎是被吓到了,举着相机的手抖了下,整个人立刻站得笔直,像惊动了一只扑在花上的蝴蝶。继而手忙脚乱。

      我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她也抱着相机手足无措了一会儿,我开口问她在干什么。她像是终于抓住了主干,把相机里的照片划给我看。

      一向反感镜头的我虽然皱了皱眉,但最后也没叫她删,因为我看出来她好像还挺喜欢那组照片,加上我并没有露太多脸。我不懂什么拍照艺术,我只记得那组照片第一张的角度极为清奇,我靠着树,脚下踩着雪,可我在照片里好像看不见我自己,照她的说法就是我和这片雪景完美地融为一体,我不再仅仅只是我,我成为了这片雪景,同样的圣洁,同样的神秘。她说得很玄幻,但我一直听着,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站在雪地里听一个陌生人讲话,可能是无聊吧。总之听她说完了之后,已经是下午四点多,最后她把我送回了民宿。那天是元宵,挂架子上的灯笼将穿一身白的我映得红澄澄的,然后我看见她举着相机拍了一张灯笼,我转身就进了屋。民宿老板给我们准备了一份元宵,我本不想吃,但耐不住热情,况且后头还跟着一个把我送回来、没有吃饭的小女生。我和她坐在靠窗的位置,吃着这两碗闭口不谈的元宵,我嚼了一个,觉得索然无味,兴致缺缺地看着窗外出神,这期间她又举起了她的相机,以为我没发现吗?她一直揣着这个相机,也不觉得累赘吗?她像是终于下定决心,对我举起相机,怯怯问我:“我能给你拍一张照片吗?”

      我没有应她,而是匪夷所思地看着她。到底有什么好拍的?

      我到底还是答应她了。

      我对着空洞的镜头没什么表情,心里还想着其他的事,然后,我听见她冲镜头里的我说:“笑一笑就不冷了,笑一下怎么样?”她咧嘴冲我一笑。

      我笑不出来,我也没觉得冷,最后镜头定格了我这张如同死尸一般的脸,以及窗外绚丽的光影。

      最后她坚持要把照片发给我,于是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匆匆告别。

      告别之后呢?没有之后了。开玩笑,下一次见面也是因为镜头,不过不是她的镜头。

      事情经过非常简单。因为我住的地方的楼上着一位据说是某位当红明星的绯闻对象,某天我从住的地方下来,被一个不长眼的狗仔追上,接着就被一群人的摄像机追着拍,慌忙之中我躲进地下车库。本以为躲过后面的摄像机了,没想到迎面而来的还是那个深不见底、仿佛要将人吸净的镜头,就在我要冲上去将那摄像机打翻时,举着相机的人把镜头放下来了。没错,是她。在我怀疑她到底和后面那群要追上来的人是不是一伙的时候,她拉开自己开来的车门让我上车。我上了车,和一些乱七八糟的摄影设备坐在一块,她一脚油门,直接从车库飞奔出来,一路飞快将我送出小区,再回过头看,那群人已经被甩远了。她问我要去哪儿,我说想去一个安静点儿的地方。然后她把我送到了郊区,郊区确实安静点儿了。我从车里出来,风立刻迎了上来,将我身上的大衣拨弄开来,我伸手摸进大衣口袋,却发现什么也没带,只好无所事事地眺望远处的山影。她也从车里下来,站在我身后,站了好一会儿,突然问我有没有兴趣做模特。我回头看了她一眼,从我的心情判断,我那一眼一定是十分不友善。我淡然回复她没有,然后独自走了。

      月明星稀,我走了一段路要去打车回去,结果是没打到。原路返回后,也没有指望会有人等我,我只是不知道要往哪里走,只好原路返回,只是没想到她竟然还在原处,一步未移。她倒先转身看到我了,没问我刚才去了哪儿,就问我是不是要走了。我回答是,她便勤勤恳恳地当好司机,送我回去。我没想到路上她又问我是不是答应她了,我知道她在说答应什么,我的脸也彻底冷了下来,冷淡回答她没有。

      之后,一直无话可说。据她后来和我描述,那天她来是要给小区里的某一位园艺师拍一组室内宣传照,不过因为我,她把工作鸽了,后来也没有把工作补回去。为什么?她说她本来也不想拍,因为拍不好。而拍不好的原因在于自己,她说她对周围事物的敏感度下降了,拍摄的手感找不回来了,现在拍什么都没有了生命,没有了灵魂,除了我。她说她想拍我,可我依旧拒绝了她。

      她也不坚持,倒是烦我的次数多了。不说每天,起码五天时间里有三天都在我这里。美其名曰,打发时间。我相信她是真的很闲了,所以每次都留下了她。至于原因,可能和她说的一样,在对方身上找到相同之处,也可能是因为和她一样闲。我和她在我的房子里谈天说地,花天酒地——准确来说,确是她一直在和我说,我最多回她一两句,或喝两口酒。总之我和她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朋友”。

      她和我说,她四岁举起相机,不小心摔到了地上,地面替她按下快门,拍出她人生中第一张照片——地面上几颗造型奇特的石头。她还说,她把妈妈给她拍的照片从胚胎到20岁全都送给妈妈了,在她下葬的那一天。她喝醉的时候说的,一边说一边用纸巾捂住眼睛,不让眼泪纵横。她还说,她爬上了黄河源头,在4000多米的海拔上看见了清澈的湖水,湖光潋滟,看到泥塑牛首,回到了历史,举起摄像机后,仿佛定格的不是画面,而是时空的碎片。她还说了撒哈拉沙漠的驼铃,富士山上的游鱼,格陵兰岛的雪屋,纽芬兰人的渔叉……可是现在她说,她再也拍不出来满意的作品了。

      某天我将喝得酩酊大醉的她送进房间里关上门后,对着紧闭的门考虑了几分钟。没错,我动摇了,可我不是慈善家。

      在长时间的相处之后,我承认,我被她所说的一切吸引了。我从未见过、从未感受过她所说的一切,可我遇到一个经历过一切的人,这算不算我来到这里后的第一个礼物?

      礼物?我竟然会这样想?她是吗?她从天而降,突如其来,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我面前。

      她隔天果真又来了,带着她的摄像机和酒,以及给我的礼物。她告诉我等我喝醉了之后再拆开。她今天的话很少,太多时候只是一个人在喝酒,像是在思考什么。我因此比往常多喝了几杯,这下头终于不受控制地晕起来了。等我躺在沙发上的时候,她也像以往一样坐在地上,喝得胡言乱语,头靠在我手边。

      我好像没提过,她喝醉前和喝醉后有点不太一样。喝醉前话也挺多,但人很规矩;醉了之后呢,话更多了,规矩也成死的了。我闭着眼睛,她转过身撑着沙发看我的时候,我感觉到了,但我没睁眼。然后她凑近了我的脸,说我长得好美,像冬日朗伊尔城的日出,温热的酒气扑散在我脸上。我的大脑缓慢运转了一会儿,冷不丁地回答她冬季的朗伊尔城没有日出。她就说我美得不可方物,是这世间难以存在的美。什么逻辑?

      我正要反驳,她却突然和我分开了一些距离,接着我就听见一声快门声。我睁开眼,相机从她手中掉落,我听见地毯上的一声闷响。她捧着我的脸吻了下来,将酒气渡进我嘴里,顺便也将醉意一并渡给了我。

      我竟然没有推开她。

      我可能像她说的一样,早就无法自拔。

      荒唐的一夜过去后,她惊吓地从我身边跳起来。我被她吵醒了,坐起来看她要干什么。她显然一阵惊慌,匆忙要逃离现场。逃跑过程中不小心绊到了不远处地上的相机。她既想把相机捡起来,又忙着逃跑,两难抉择之中,选择了前者。她把相机捡起来看后,像是被雷劈了一样,差点把相机扔掉。我问她怎么了,她却抱着相机飞速地跑进浴室,关上门。

      我大概能猜出来为什么了。因为相机好像一直没关。

      等我把客厅里收拾干净,再去厨房做了两份早餐后,她终于又拿着相机出来了。她郑重地将相机摆在我们中间,然后支支吾吾半天,说相机里录下了我们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我问她,她打算怎么办。她说她可以把相机里的东西删掉,如果我不想看到的话。我的心突然像被什么冰凉的东西一刺,连声音都变得冰凉冷血。我问她,是打算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吗?就算她删了录像也无法删除已经发生的事实,无法删去我的记忆。我知道,我记得,我昨天到底对她做了什么。

      我和她翻云覆雨,流连忘返,醉死梦生。

      我自愿的,她可能是被迫?

      我可能就要被她刺激得要从她面前消失,可她却说她明白了,然后让我打开她昨天送我的礼物——一本图册。内容是她拍下来的一切,她曾经说过的一切,现在在眼前如实地呈现出来。我看过了,如同和她一起经历过了这一切。最后一张是那天雪地里的我,也是这本图册里唯一出现的人。

      她在末页写道:“每一张照片都有独属它的故事,每一张照片都有它对应的主角。我拍摄的照片都有主角,可我的生命里现在缺少一位主角。”最后她郑重问我:“你愿意做我生命里唯一的角吗?”

      我想她可能就是那个能将我吞噬掉的镜头,我被她困在一方天地,我心甘情愿。

      之后我们的交往更加深入了,后面我们顺理成章地同居了。同居之后,我发现她是真的特别喜欢拍照,尤其是拍我。吃饭的时候拍,睡觉的时候拍,逛街的时候要拍,看书的时候要拍,旅行的时候更要拍,当然除了和我接吻和上床的时候——毕竟情到深处,连自我都能忘却,一个相机还会有人记得吗?对了,她还喜欢在镜头之外用言语挑逗我,毕竟这个人敢在和我第一次见面时,让心情不好的我面对镜头笑。我大多数时候没怎么理她,其实我是想等她说出更没底线的话,等她说出让我觉得稍微合我心意一点儿的话。我就会抬头看着镜头(其实是看向她),“嗯”几声。“嗯”完之后,她又会加一句“下面的内容播不了”,然后关掉镜头,朝我扑来。

      真是奇哉怪也,我竟是个善变的生物,几个月前还对镜头避如蛇蝎,如今我却能从容面对她的镜头,我甚至有点离不开她的镜头。可能是因为我太爱她了吧。如果能永远地和她在一起,那么在她的镜头里永远活着也挺好。我魔怔了,我爱她已经到了这种地步。

      我以为我可以和她永远在一起,可是在那天她却毫无征兆地、让人猝不及防地离开了。她留下了她的一切,包括我。

      我在她留下的一本全是我的相册里找到了她的信。她说她要去远方治好她的病,治好了,她就回来。不和我告别的原因是不想看见我伤心,也不想看到我不伤心。她还说,只要我相信她能回来,总有一天她会回到我身边,请不必试图寻找她。

      我乖乖听她话了。一个月的时间等她回来。一个月后,我就疯了一样满世界地找她,联系了她所有的联系人。可我找不到。如果我有通天之法,我甚至想问问她妈妈她到底跑到哪儿了。

      两个半月后,我便开始坚信,她会主动回来,回到我身边。我恢复了她在的时候的状况,每天按时吃饭、睡觉、阅读,自己打开她的摄像机记录下来,并且开始对着镜头说话,回忆着她之前对我说的话,把之前没回复她的话都补回去了。

      我不厌其烦,我孜孜不倦,换句话说,我疯了。

      不知道我重复了多少遍以后,她终于肯见我了。一年半后,在停尸间里,以一具冰冷的尸身来见我。在见到她时,我内心很平静,就如同一片死竭的湖面,不会再有水源,再也掀不起涟漪。

      我把那本全是我的相册送还给了她,在她下葬的那天。

      我把她留下来的一切都还给了她,除了我自己。

      世界好像回到原点,而我又一次死了。我最后一次对着她的摄像机镜头微微一笑。我以为我解脱了,可我至死都只活在了她的镜头里。

      你们以为我会这样放过她吗?不,不会。她就算做鬼我也不会放过她。我会再次找到她。

      朗伊尔城,每年的11月至来年1月完全处于星空与极光之中,是世界上最北边的城市,这里禁止出生和死亡。

      她对我说我是冬季朗伊尔城的日出,可是冬季的朗伊尔城根本不存在日出。

      后来我知道,在她生命最后的时光里她去了朗伊尔城,那个没有新生,也不会有死亡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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