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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彩虹下的偷拍 军训第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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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第一天的烈日终于沉了下去,傍晚的风带着港城独有的湿意,轻轻拂过发烫的操场。教官一声解散,我还没来得及撑着地面站起来,几道熟悉的身影就飞快地朝我冲了过来。
是我的室友们。
罗悠悠跑得最慢,却一脸担忧地拉住我的胳膊,声音软乎乎的:“童羽,你的脚还好吗?疼不疼啊?”李丹蹲下来想碰我的脚踝,又怕弄疼我,急得眉头都皱了起来;梁笑大大咧咧地直接扶住我的另一边胳膊,豪气冲天:“别怕,我们扶你回去,保证给你伺候得妥妥当当!”曹梓怡和姜茜茜也一左一右护着我,生怕我再磕碰到。
被她们围在中间的那一刻,我心里暖烘烘的,原本因为脚伤低落的心情,瞬间好了大半。
她们小心翼翼地扶着我,一瘸一拐地走回宿舍。刚一踏进302的门,原本温柔的关心,下一秒就齐刷刷变成了八卦的光芒,五双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我,像发现了什么惊天大秘密。
“哎哎哎,童羽,快交代!今天扶你去医务室的那个男生,也太帅了吧!”曹梓怡率先按捺不住,凑到我身边挤眉弄眼。
梁笑一拍大腿,附和道:“可不是嘛!我在队列里看得清清楚楚,个子高,长得还干净,阳光开朗那挂的,完全是我们艺院的颜值天花板!”
罗悠悠红着脸小声补充:“他扶你的时候,动作好温柔啊……”
姜茜茜虽然安静,也忍不住好奇:“他是哪个专业的呀?叫什么名字?”
李丹更是直接:“我看他一直很细心地护着你,该不会对你有意思吧?”
一连串的问题砸得我头晕目眩,脸颊不受控制地发烫,从耳根一直红到脖子。我支支吾吾半天,才小声挤出一句:“他叫魏明哲,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就是教官安排他送我去医务室的,你们别乱想……”
“魏明哲……”几个人不约而同地把这个名字念了一遍,眼神里的八卦意味更浓了,逗得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好不容易才把这群好奇心爆棚的室友打发走,我赶紧拉住她们,拜托她们帮我从食堂带一份炒饭回来。食堂离宿舍实在太远,我这肿得像馒头的脚,实在没办法折腾。
她们笑着打趣了我几句,才风风火火地出门了。
宿舍里终于安静下来,我坐在椅子上,轻轻揉着还隐隐作痛的脚踝,脑海里却不受控制地,一遍遍浮现出下午的画面——魏明哲温暖的手臂,温和的声音,医务室里他干净的笑容,还有他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
心跳,又悄悄快了几分。
晚饭过后,大概是白天军训折腾得太累,一股浓浓的困意席卷而来。我强撑着身体,想爬上床,可刚一用力,脚踝处就传来一阵尖锐的痛感,疼得我倒吸一口凉气。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终于狼狈地爬上了床,瘫软在床铺上,连动一根手指的力气都没有。简单洗漱过后,我几乎是沾到枕头就睡着了,梦里还迷迷糊糊地,出现了那个穿着迷彩服的挺拔身影。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完全亮,宿舍里就热闹了起来。
此起彼伏的闹铃声接二连三地响起,打破了清晨的安静。室友们一个个睡眼惺忪地爬下床,挤在小小的卫生间里,刷牙、洗脸、化妆,叽叽喳喳的声音充满了烟火气。
我躺在床上,看着她们忙碌的身影,悄悄松了口气。
我向来不爱化妆,也不会那些复杂的妆容。从初中就近视的我,只需要戴上黑色的隐形眼镜就够了——我一直偏爱黑色款,总觉得戴上之后,眼睛会显得又大又圆,清亮又有神。后续只需要洗把脸,喷上防晒,就能直接出门,简单又省事。
所以我总是选择最后一个洗漱,省去了大把化妆的时间。
我不太爱吃早餐,便拜托她们帮我带两个鸡蛋,自己慢慢挪下床,换上简单的T恤和长裤,撑着提前准备好的伞当拐杖,一瘸一拐地朝着操场走去。
虽然教官允许我不用参加军训,只需要在树荫下坐着就好,但我也不想迟到,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清晨的港城艺术学院,空气清新得不像话,咸湿的海风掠过树梢,带着草木的清香。太阳刚刚升起,金色的晨光洒在操场上,给一切都镀上了一层温柔的金边。
我慢慢走到昨天那棵香樟树下,找了个干净的石阶坐下,把受伤的脚轻轻搭在前面,安安静静地看着陆续赶来集合的队伍。
而此刻的男生宿舍,却是另一番截然不同的景象。
魏明哲所在的六人间,住着五个性格各异的男生——林浩宇是个典型的起床困难户,闹钟响了八遍还赖在床上;陈泽宇大大咧咧,一边穿衣服一边哼着歌;顾子轩斯文安静,慢条斯理地整理着书桌;陆子扬活泼好动,一早就吵吵嚷嚷;沈亦辰则是个佛系青年,揉着眼睛慢悠悠地起身。
整个宿舍风风火火,乱中有序,充满了少年人的朝气。
魏明哲是宿舍里最自律的一个。天刚亮他就准时起床,洗漱、整理床铺、穿戴整齐,一切都做得有条不紊。看着身边这群手忙脚乱的室友,他无奈又宠溺地摇了摇头,拿起自己随身携带的相机,轻轻带上门,独自去了食堂。
他向来喜欢早起,享受校园清晨安静的时光,更习惯用手里的相机,记录下身边一切美好的瞬间。
吃过早饭,魏明哲没有直接去操场,而是背着相机,在校园里慢悠悠地走着。清晨的阳光正好,微风不燥,他举起相机,拍下了沾着露珠的树叶,拍下了红砖墙的教学楼,拍下了远处缓缓升起的朝阳。
每一张照片,都藏着少年独有的温柔与热爱。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军训的操场。
目光随意一扫,便落在了操场边那棵熟悉的香樟树下。
清晨的阳光穿过层层叠叠的树叶,细碎地洒在女孩的身上。她安安静静地坐在石阶上,穿着简单的白T恤,长长的马尾垂在身后,薄薄的齐刘海被晨风吹得轻轻晃动,小圆脸在晨光里显得格外幼态清纯。
她就那样安安静静地坐着,和身后的绿树、升起的朝阳,融为一幅温柔至极的画面。
魏明哲的心跳,莫名顿了一下。
几乎是下意识地,他举起了手里的相机,没有打扰,没有出声,只是静静地,按下了快门。
“咔嚓”一声轻响。
一张远景照片,就此定格。
画面里有绿树,有朝阳,有清晨的微风,还有坐在树下,安安静静的她。
他收起相机,眼底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若无其事地走进了军训的队伍,仿佛刚才的一切,真的只是随手一拍而已。
而我,对此一无所知。
我依旧坐在树荫下,看着队列里那个挺拔的身影,心里悄悄泛起一丝甜。
我万万没有想到,在我毫不知情的清晨,那个少年,早已用他的相机,把我藏进了他的镜头里,藏进了这个温柔的盛夏清晨。
直到很久以后,我偶然翻到他的相机,看到这张照片时,红着脸问他:“你怎么会有我的照片呀?”
他只是低头笑了笑,语气轻描淡写,却藏着满心的温柔:“没什么,随手拍的而已。”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不是随手。
那是心动,在按下快门的那一刻,就已经悄悄开始了。
脚伤在日复一日的静养里慢慢好转,原本肿得像馒头一样的脚踝消了肿,虽然走路时还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瘸,却已经不用再全程依赖别人搀扶。军训场上的日子依旧是站军姿、踢正步,口号声一遍遍回荡在操场,我大多数时间还是坐在树荫下,目光总会不自觉地追随着那个挺拔的身影。
日子平淡又温柔,像港城清晨的海风,轻轻拂过心头。
直到军训的第六天,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彻底打破了日复一日的枯燥。
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砸在地面上,乌云笼罩着整个校园,训练场上的队伍瞬间乱了套,却全是压抑不住的欢呼。教官无奈地挥挥手,宣布就地休息,不用训练。我们这群被烈日晒了快一周的人,高兴得差点跳起来,纷纷躲进教学楼或是宿舍,避着这场倾盆大雨。
我天生就喜欢下雨天。
喜欢雨水冲刷世界的干净,喜欢青草混着泥土的清新味道,更喜欢雨声沙沙的治愈感。难得不用军训,外面的雨又大得恰到好处,我心里痒痒的,换了一身舒服的衣服,找出提前准备好的绿色小雨靴,套上鞋子,撑着一把透明雨伞,慢慢走出了宿舍。
脚已经好了大半,走路只是微微有点瘸,不仔细看几乎察觉不到。我沿着学校湿漉漉的小路慢慢走,雨水打在伞面上,发出沙沙的声响,路边的树叶被洗得翠绿发亮,空气里全是清爽的草木气息,让人心里格外平静。
不知不觉,我走到了学校后面的小树林。
这里平时很少有人来,雨天更是安静得只剩下雨声。青草被雨水压弯了腰,水珠挂在叶片上,晶莹剔透,一脚踩进湿润的泥土里,带着淡淡的凉意。我深吸一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下来,沉浸在这片独属于雨天的治愈里。
可就在我抬头的一瞬间,目光猛地顿住。
树林深处,那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身影,正站在雨幕边缘。
是魏明哲。
他没有穿迷彩服,换了一身日常的衣服,干净的白T恤,搭配卡其色休闲裤,简单又清爽,少年感扑面而来。雨水打湿了他额前的碎发,却一点不显狼狈,他微微低着头,手里举着那台不离身的相机,正专注地对着树叶上的雨珠对焦,神情认真又温柔。
那一刻,世界好像安静了。
只剩下雨声,和我突然失控的心跳。
我就那样站在原地,呆呆地望着他,望得出神,连呼吸都下意识放轻。
雨水沙沙,青草清香,少年站在绿意里,举着相机,画面干净得像一幅电影镜头。
好一会儿,我才猛地回过神,脸颊瞬间发烫。
一个大胆的念头,不受控制地冒了出来——
要不要……趁这个机会,加他的微信?
这个想法一出现,就再也压不下去。
我攥着雨伞的手指微微收紧,心脏怦怦直跳,在胸腔里疯狂撞击。
万一他拒绝了怎么办?
万一他觉得我很唐突怎么办?
万一……
无数个念头在脑子里打转,我站在原地做了好久的心理建设,脸颊烫得快要烧起来。
看着他依旧专注拍照的背影,我咬了咬牙,鼓起这辈子最大的勇气,抬高声音,轻轻喊了一句:
“同学……我们能加个微信吗?”
声音不大,混在雨声里,却清晰地传了过去。
魏明哲的动作一顿,缓缓回过头。
他看到是我,眼里闪过一丝惊讶,随即便弯起眼角,露出了那个我记了无数次的、干净又温柔的笑。
雨水落在他的肩头,白T恤显得格外清爽,他放下相机,朝我轻轻点头:
“可以啊。”
顿了顿,他目光落在我微微踮着的受伤的脚上,语气自然地多问了一句:
“你的脚……好了?”
我被他笑得心跳更快,慌忙低下头,小声应道:“嗯……好得差不多了,就是还有一点点瘸。”
“那我扫你吧。”我赶紧拿出手机,手指都有点不听使唤,紧张得差点点错二维码。
他走过来几步,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拿出手机调出二维码。
我低着头,飞快地扫了上去,屏幕上跳出“已添加对方好友”的那一刻,我心里简直像炸开了一簇小小的烟花。
加上了!
我真的加上魏明哲的微信了!
我攥着手机,心脏还在怦怦狂跳,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傻傻地站在雨伞下,听着沙沙的雨声,气氛温柔又有点小尴尬。
就在这时,天空忽然破开一道微光。
我下意识猛地抬头,朝着天边望去,瞬间忍不住惊呼出声:
“彩虹!是彩虹!”
雨后初晴,云层裂开一道缝隙,阳光穿透下来,一道完整又绚丽的彩虹横跨在校园上空,色彩柔和,美得不像话。
魏明哲也立刻抬头,几乎是本能地举起相机,朝着彩虹的方向快速对焦、按下快门,专注得连眼睛都没眨。他背对着我,站在彩虹与绿树之间,白T恤被光染得柔和,整个人都像裹在一层温柔的光晕里。
我看着他的背影,心跳再次失控。
几乎是偷偷摸摸的,我飞快拿出自己的手机,对准他和天边的彩虹,轻轻按下了拍摄键。
画面定格——
少年举着相机,背影挺拔,身前是漫天彩虹,身后是绿意雨林。
一张只属于我的,偷偷拍下的合影。
我赶紧把手机藏到身后,脸颊烫得厉害,嘴角却抑制不住地往上扬。
原来这场温柔的大雨,不只是给了我们休息的时光,
还送给了我——
他的微信,
一道彩虹,
和一张藏着满心欢喜的、不敢让他知道的照片。
雨渐渐小了,风也软了,
我看着眼前的少年,心里悄悄确定:
这场迷彩盛夏里的心动,好像再也藏不住了。
雨后的风带着微凉的湿意,拂过脸颊时,我攥着手机的手心却全是薄汗。天边的彩虹还没完全消散,我看着眼前低头整理相机的魏明哲,把在心里演练了好几遍的话说出了口。
“等军训结束,我请你吃饭吧,谢谢你之前送我去医务室,一直都没好好谢谢你。”
我声音轻轻的,连自己都能听出里面的紧张,眼睛不敢直直盯着他,只敢落在他沾了点雨珠的衣角上,心脏砰砰直跳,等着他的回答。
他抬起头,还是那副温和又干净的笑,轻轻摇了摇头:“不用这么客气,就是举手之劳,不算什么大事。”
那句话像一片小小的羽毛,轻轻落在我心上,却压得我鼻尖微微发涩。刚刚加了微信的雀跃,瞬间被一层淡淡的失落覆盖。我强装镇定地扯了扯嘴角,声音低了几分:“好吧……那到时候再说。”
“我先走了,你慢慢拍。”
我不敢再多待一秒,怕自己眼底的藏不住的情绪被他看穿,撑着伞转过身,一瘸一拐地沿着小路往食堂的方向走。每一步都走得很慢,心里乱糟糟的,既觉得他说得没错,本就是小事,又忍不住有点小小的委屈。
食堂里人不算多,我随便打了份粥和青菜,没什么胃口,胡乱吃了几口便没了兴致。满脑子都是魏明哲拒绝的样子,还有医务室里他稳稳扶着我的温度,对比之下,心里更空落落的。
慢慢挪回宿舍,室友们还在聊着雨天的趣事,我敷衍地应和了几句,便爬上了自己的床,拉上床帘,把自己藏进这个小小的、私密的空间里。
终于,我忍不住拿出了手机,指尖微颤地点开了那个刚刚加上的、我悄悄置顶的对话框。
头像是他拍的夜景,月亮弯在楼宇之间,简单又高级。
我深吸一口气,点进了他的朋友圈——最近六个月可见。
一翻开,我就彻底挪不开眼了。
他的朋友圈几乎没有多余的文字,全是他拍的作品。有清晨穿透树叶的光,有雨天挂在枝头的水珠,有港城海边的落日,有校园里不知名的小花,每一张都构图干净、色调温柔,能看出来他是真的热爱摄影,也真的很有天赋。
我一张张慢慢翻着,像在一点点走进他的世界,心跳也跟着越来越快。
翻到中间,偶尔会跳出一两张他的自拍。
没有滤镜,没有刻意摆拍,有的是在球场边随手拍的,有的是对着镜头淡淡一笑,阳光又清爽。一米八以上的身高,内双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薄唇线条利落,每一张都戳中了我所有的喜好。
不得不说,他是真的很帅。
我抱着手机,躺在床上,嘴角不受控制地疯狂上扬,从始至终就没下来过,完完全全陷入了花痴状态。脚踝的痛感早就被抛到九霄云外,眼里心里,全是屏幕里那个少年的样子。
六个月的朋友圈,我明明还没看够,还想再仔细多瞧几遍,连日来养伤的困意却席卷而来。眼皮越来越沉,意识渐渐模糊,我抱着发烫的手机,嘴角还挂着甜甜的笑,就这样带着满心的欢喜,毫无防备地睡着了。
梦里全是他温柔的笑容,和雨天里那句轻声的“可以啊”。
而此刻的男生宿舍,却是另一番热闹沸腾的景象。
魏明哲回到宿舍,放下相机,换下被雨雾沾得微湿的白T恤。宿舍里的五个男生——林浩宇、陈泽宇、顾子轩、陆子扬、沈亦辰,早就闲得发慌,一见他回来立刻嚷嚷着要去体育馆内场打球,避开外面的湿滑,好好发泄一番。
他本就爱运动,点了点头,拿上运动外套,跟着一群风风火火的室友去了体育馆篮球场。
室内球场灯光明亮,地面干爽。魏明哲一上场,就成了全场最惹眼的存在。他奔跑、跳跃、运球、投篮,动作利落舒展,汗水顺着额角滑落,肆意又张扬,引得场边几个零零散散的女生驻足观望,目光一直黏在他身上。
一场球酣畅淋漓,直到大家都累得气喘吁吁,才陆续停下休息。
魏明哲擦着汗,准备离场,一个短发利落、长相极美的女生快步走了过来,站在他面前,眼神坦荡又大胆,声音清脆:“同学,你好,能不能加个微信?”
瞬间,旁边的室友们立刻开始起哄,吹着口哨挤眉弄眼。
魏明哲只是淡淡停下脚步,神色平静,语气礼貌却带着明显的疏离:“不好意思同学,我没带手机。”
干脆利落,没有半分余地。
一旁的陈泽宇不嫌事大,立刻凑上去笑嘻嘻地打圆场:“没事没事美女,你加我,我回去立马把他微信推给你!”
魏明哲连眼神都没分给他们,眉头微不可查地蹙了一下,只淡淡丢下一句:“我先回去了。”
说完,便转身径直离开,背影干脆,没有一丝留恋。
回到宿舍,他一言不发地走进浴室冲澡。
温热的水流冲刷下来,外面室友们叽叽喳喳的议论声清晰地传进来,一句不落。
“刚才那个女生是真漂亮,短发太有气质了。”
“我刚打听了,是咱们同专业的,大一新生,叫李思绵。”
“我都翻到她朋友圈了,长得好看性格也好,明哲居然直接拒绝了。”
“要不咱们偷偷把微信推过去?这可是同专业的缘分!”
浴室里的魏明哲听着,神色没有丝毫波澜,仿佛他们议论的人与事都与自己无关。
等他洗完澡,穿着宽松的睡衣出来,头发还滴着水珠,顾子轩立刻凑上来,一脸八卦地撺掇:“明哲,李思绵是咱们同专业的,人家小姑娘都主动了,加个微信认识一下呗?”
魏明哲擦头发的动作顿都没顿,声音清淡却无比坚定,没有半分犹豫:“不用,不加。”
简单四个字,直接堵死了所有人的起哄。
室友们对视一眼,都看出他是真的没兴趣,也不敢再多说。
魏明哲没再理会宿舍里的喧闹,拿起手机和饭卡,安静地换好衣服,转身独自去了食堂吃晚饭。
走出宿舍的那一刻,他指尖无意识地划过手机屏幕,目光轻轻落在了那个新的、备注为童羽的头像上。
眼底,悄然掠过一丝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温柔。
球场边的主动示好,他不动声色地拒绝;
而那个在雨天鼓起勇气加他微信、此刻正抱着手机笑着熟睡的女孩,早已在不经意间,住进了他的心间。
夜色慢慢笼罩港城艺术学院,
一边是甜滋滋的心动美梦,
一边是不动声色的偏爱,
在无人知晓的角落,悄悄生长。
军训的日子像被拉长的胶片,日复一日重复着同样的节奏。我依旧坐在操场边的香樟树下,戴着耳机,目光却总是不自觉地穿过人群,落在那个挥汗训练的身影上。明明只是安静坐着,可只要能看见他,再漫长的时光也不觉得无聊。
脚踝的痛感一天天消散,到第十一天的时候,肿胀完全褪去,走路再也看不出一丝瘸拐。我终于正式归队,重新站回了滚烫的军训队列里。
重新训练的日子远比坐着难熬。烈日晒得皮肤发烫,正步踢得双腿发酸,口号喊得嗓子沙哑,每一分钟都像是在煎熬。我咬着牙坚持,偶尔与魏明哲的目光不经意相撞,都会慌忙低下头,心跳快上半拍,再偷偷抬眼,看他早已转回视线,继续认真训练。
就这样熬啊熬,终于迎来了军训的最后一天——第十四天。
当教官一声铿锵有力的“解散”落下时,整个操场瞬间爆发出欢呼。积压了半个月的疲惫与燥热,在这一刻烟消云散,我浑身轻松得像是要飘起来,终于告别了迷彩服,告别了烈日,正式要迎来真正的大学生活了。
晚上回到宿舍,我们六个人瘫在床上,叽叽喳喳地讨论着接下来的日子。没过多久,宿舍门被推开,梁笑兴冲冲地带回来一位上一届的学姐——她早就托人打好了关系,专门请学姐来帮我们选课。
我们几个瞬间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围上去七嘴八舌地提问。教务网系统复杂,课程选择眼花缭乱,我们对着屏幕一头雾水,全靠学姐一点点指导,结合自己的专业要求,折腾了大半天,才算把课表彻底敲定。
看着排得满满当当的课表,我心里既期待又忐忑。周一到周四几乎全天有课,节奏紧凑得不像刚上大学,好在周五十一点之后就没了课程,总算能喘口气。对我们播音生来说,课程虽满,却每一门都藏着我热爱的东西,倒也心甘情愿。
学姐临走前,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回头叮嘱我们:“对了,一周后学校有迎新晚会,想上台表演的可以去学生会报名,晚会也需要志愿者,你们感兴趣可以去看看。”
话音落下,宿舍里又炸开了讨论,有人跃跃欲试,有人佛系观望,而我握着手机,脑海里莫名闪过一个身影——不知道,魏明哲会不会去报名?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我就慌忙甩甩头,强迫自己别再胡思乱想。
而此刻的男生宿舍,却是完全不同的热闹氛围。
军训结束,又恰逢周六,周末没有任何课程,几个人一合计,立刻拍板要出去喝酒庆祝,选课的事被他们抛到脑后,反正时间充裕,明天再弄也不迟。
魏明哲本来没什么兴趣,他向来不喜欢太过喧闹的场合,可架不住宿舍五个人一唱一和,林浩宇和陈泽宇直接一左一右架起他,陆子扬在旁边起哄,几个人热热闹闹地拥着他,往学校附近的饭店走去。
饭店包间里,推杯换盏,气氛热烈。大家聊着军训的趣事,吐槽着严苛的教官,规划着未来的大学生活,少年人的朝气在小小的包间里肆意蔓延。
魏明哲喝酒极有分寸,全程只喝了两瓶啤酒,脸色依旧清淡,眼神清明,半点醉意都没有。一群人吃完饭觉得不尽兴,又嚷嚷着转场去KTV。
昏暗的包间里,歌声、笑声、碰杯声混在一起。有人吼着跑调的摇滚,有人笑着打闹,不知是谁突然看向角落里安静坐着的魏明哲,举着话筒喊:“嘿!明哲,你会不会唱歌?来一首呗!”
周围立刻跟着起哄。
魏明哲没多想,反正唱歌就能躲过继续喝酒,那些辛辣的液体他本就不爱喝。他接过话筒,在点歌屏上轻轻一点,选了一首周杰伦的《七里香》。
前奏响起的瞬间,包间里瞬间安静下来。
他的声音低沉干净,带着少年独有的清冽,温柔又有磁性,每一句调子都踩得精准,比原唱多了几分少年感。窗外的雨声淅沥,包间里的灯光柔和,他握着话筒垂着眼,侧脸轮廓在光影里好看得不像话。
一曲唱毕,包间里瞬间爆发出惊呼。
“我去!明哲你唱歌也太好听了吧!”
“老天爷到底给你关了哪扇窗?长得帅,会拍照,唱歌还这么绝!”
“你到底有没有缺点啊!这也太完美了!”
魏明哲被他们夸得轻笑起来,嘴角扬起的弧度干净又有感染力。他其实从来都不是高冷的人,只是慢热,不熟的时候安静内敛,可一旦熟悉起来,开朗自恋、阳光外向的本性就藏不住了,笑起来的时候,连周围的空气都跟着变暖。
那晚他成了包间里的主唱,作为周杰伦的铁粉,他几乎首首都会,从《晴天》到《不能说的秘密》,每一首都唱得深入人心。
直到深夜,一群人才摇摇晃晃地散场。舍友们大多喝得醉醺醺的,走路歪歪扭扭,嘴里还含糊不清地叨叨:“明哲……你必须去迎新晚会露一手……唱首歌,给咱们宿舍争光……”
“借你的色相,我们也沾沾光,到时候喜欢你的女生,不得对我们笑脸相迎啊……”
魏明哲听着他们的胡话,没恼,反而认真想了想。
表演节目,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他扶着东倒西歪的几个人,一路走回学校,深夜的港城带着海风的凉意,少年的心里,悄悄埋下了一颗关于舞台的种子。
而我躺在宿舍的床上,翻来覆去,还在想着迎新晚会的事,想着那个在雨天里举着相机的少年,嘴角不自觉地弯起。
我并不知道,不久后的舞台上,那首温柔的《七里香》,将会唱进我的心底,成为整个大学时光里,最难忘的旋律。
军训落幕,故事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