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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陈果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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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果见叶希林摔倒,赶忙去扶她起身。陈果此刻还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希望两人能全身而退。不过显然隔壁的人比她想象之中的动作还要敏捷。
叶希林显然听到了两个脚步声向她们匆匆而来,她情急之下直接趴在地上,不留一点可被窥探之机。
沈煜和他的朋友也不傻,见此情形哪里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沈煜早就被“扒”干净被旁人看了去。
他们过来,也主要是求证下“看”沈煜的人是否是熟人。毕竟在公司附近吃饭,很容易遇到熟人。而刚才围绕沈煜展开的话题终究不太光彩,不适合拿到台面上说。
陈果见叶希林直接倒了下去,心里顿时对她钦佩不已,心想这小妮子反应可真快啊。
随后,陈果也见势俯下身体去拉叶希林,“妹妹,你没事吧?”
陈果的短发刚好能把整个脸遮住,沈煜两人找不到一丝机会看清她鼻尖以外的模样。
沈煜心里开始打鼓,一种不详的预感油然而生。
他一步上前,伸出一双手,语气多了几分清冷,“没事吧,要我扶你起来吗?”
此刻手都快伸到叶希林眼皮上了,叶希林也只能假装看不见。不过一直倒在地上也不是办法。
叶希林一只手扶住陈果的手,悄悄在陈果耳旁迅速留下一句话。
“把我的发带扯了。”
陈果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叶希林为了吃饭方便,把长发挽了上去。她要自己帮她把发带松了,这样就能遮住脸。
陈果接收到她的指令后,立刻行动。假装不经意地扯下叶希林的发带。
顿时一头栗色微卷长发拢在叶希林的后脑勺处,将她的小脸遮得严丝合缝。
此刻的形象哪里还有命重要。
叶希林直接无视伸到她面前的大手。起身后拉起陈果就往外跑。她就不信他们两人还能把自己的头发扒拉开看。
“等等······”
也就是下意识的反应,两人听到这两个字后就顿在原地。
“你们的包没拿。”
叶希林和陈果此刻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两人还在思索接下来该如何不被发现地拿上包之时,沈煜已经先她们一步拿上了包,送到两人身前。
“包拿好。”沈煜将两个包递了过去。
叶希林的心脏此刻都快跳出来了。
上上次心律不齐,还是在大理。
十个日夜,数都数得过来的日子,却由无数次心动组成。
初次遇到沈煜是叶希林到大理度假的第一天晚上。沈煜以一种最狼狈的样子出现在叶希林面前。他的手机被偷了,吃完饭结账的时候才发现。
那天因为已经是晚上九点半左右,古城里游客还不少,但是不知名的白族餐馆已经接近打烊的时间,店里面只有两桌客人,叶希林便是另一桌。
她排在沈煜后面等待结账,听到老板的声音开始激动起来。
“别给我扯有的没的。今天你要么把帐结了,要么拿东西抵押。吃白食的人我见多了,各个长得人模人样的。让我放心?我要是各个都放心,我的店还要不要开了。”
叶希林见站在她前面那男人,身高挺高,穿着一身户外套装。她突然动了恻隐之心,不忍一个堂堂大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如此羞辱。于是她当即做了一个勇敢的决定。
“老板,我帮他一起结了。”
从饭店出来的时候,沈煜叫住了她。
“等等···”
叶希林回头看着那个男人,他的脸可以用十分出众来形容。只可惜饭店老板不是女的,否则那一顿饭怎么也得免单。
叶希林正想回他一句,不用谢,都是出门在外,举手之劳。没想到男人下一句话就把她的话直接噎进肚子里。
“你可不可以陪我去一趟营业厅,借我点钱重新买个手机办一张电话卡。”
叶希林还在盘算怎么拒绝这个秀色可餐的男人,沈煜紧接着说:“为表感谢,等我办妥了之后我给你五千辛苦费。”
杀猪盘,一定是遇到杀猪盘了。
新闻里的杀猪盘都是专挑她这种看起来傻白甜的女生下手,不仅骗色骗感情,还骗钱。
叶希林才辞职,现在是过着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日子。要是真被骗了,她还要不要活了。
思绪万千之间,她和才认识十多分钟的男人已经站在移动营业厅外面。
此时已经是接近晚上十点,营业厅都关门了,这还是一个白族小姑娘指路说有一家营业厅关门晚,他们才来的。
“真不好意思,要你陪着我这么晚还东奔西跑。”
叶希林摆摆手,大气地说:“没关系,可惜没办成。”
此刻她很困了,真想回酒店躺在床上睡觉。
叶希林相信,那天晚上要不是真走投无路了,这个陌生又帅气的男人不会死皮赖脸地粘住她。
“你住哪里,我先送你回去。明天早上只有再麻烦你陪我去一趟营业厅。”
叶希林从小的安全意识就很强,她可不愿意让一个虽然看起来不像坏人的陌生男人知道自己住在哪里。
“要不明早9点我去你住的地方找你。”
随后,叶希林就后悔了。
她跟着沈煜穿过古城一直走到洱海边才看见沈煜落脚的地方,原来他的“家”是一辆房车。
夜晚的风从湖面向叶希林吹来,她觉得脸上痒痒的,麻酥酥的。
“你用手机把这里定位下来,麻烦你明天九点到。我现在陪你去打车,天色太晚了,你早点回去休息吧。”
叶希林知道这个男人是为了让她安心才带她来房车这里的。只是她还有个疑问没有解开,如果反过来是她的手机被偷了,她会先打电话让父母或者朋友转给帮她的人一些钱,作为辛苦费,这样一切就稳妥多了。
难不成是怕自己拿了钱溜了?
不至于吧。
叶希林第二天一大早还是如约去房车那里和沈煜汇合。一个人太容易被好看的外表迷惑了,如果沈煜是个丑男,叶希林相信自己一定没那么有耐心。
沈煜出来后给叶希林看了一眼他的身份证。
叶希林其它的都没在意,就着重看了下他来自哪里。原来是北方人。
早上很顺利的就买完手机,又办了电话卡。
叶希林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男人买手机尽往贵的挑,害得她不得不从小金库里拿出钱付款。
沈煜装好软件之后,给叶希林转去从昨晚到早上支出的所有费用,外加五千的辛苦费。
“昨天和今天真是辛苦了,等下我请你吃午饭吧。”
叶希林看着微信里多出的五千元赏金,顿时心虚起来。她对他的质疑真对不起这五千的打赏啊。
“你真不用转我这么多钱,我转回给你。”
叶希林正要操作,被沈煜按住。
“耽误了你那么长时间,你也让我良心上好过些。走吧,先吃饭。”
沈煜此刻霸道总裁的气质已经初露端倪,他带她去了一家人均消费300的餐厅。
“这家餐厅我刚在手机上翻了下还挺红的,一起尝尝。”
既来之则安之,叶希林也不矫情,心安理得得享受美食。
结账的时候,她先沈煜一步去结了费用。
沈煜这次要把钱转给她,被叶希林按住。
“萍水相逢都是朋友,如果你算得那么清,那么朋友也没得做。”
那天下午,他们一起去洱海边喝了野生咖啡,他们谈天说地,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
他们那天聊了很多,只是默契得不涉猎一个问题:叫什么名字,来自哪里,做什么工作,在大理呆多久。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同越是熟悉的人越容易紧闭心门。而对于陌生的,知道交集仅限于此的人,他们可以袒露心扉。
晚上十一点以后的古城就像《千与千寻》里的夜城一般,该睡的人都睡了,该醒的也醒了。
他们两人选了一家不太热闹的街边酒铺,老板是一对年轻情侣,一个负责开酒,一个负责弹吉他。
“感谢两位高颜值情侣给我们小铺子开了张,把我们铺子的level都拉高了。”
老板娘端来一扎啤酒,两个空杯。
“有不含酒精的饮料吗?”沈煜阻止了老板娘往叶林希的酒杯里倒酒的动作。
“这还真没有,真对不住。要不去旁边24小时超市里买?”
叶希林正欲起身,沈煜已经先她一步踏了出去,“你坐着别动,想喝什么?”
叶希林说想喝苏打水,随后沈煜将超市里各种牌子和味道的苏打水各买了一瓶。
“你男朋友对你真好。”老板娘顺势坐到叶希林旁边笑说。
“误会误会,我们只是普通朋友。”叶希林连忙摆手。
老板娘笑出了声,“也是,要是是男朋友,除了在床上,其它时候可没那么好。”
老板娘睨了一眼正忘情弹吉他的老板,并不面红耳赤地说出露骨的玩笑。
叶希林的情感经验并不丰富,她听了之后一下子就红了脸,她可不习惯把男男女女那些事放在台面上说。
老板娘也不在意,接着聊:“不是男女朋友,难不成才认识啊?”
一下子被戳中关键,叶希林的脸更红了,像熟透的桃子。
沈煜当时觉得她可爱极了,像一只软绵绵的小猫,让他忍不住想将她护在怀里。
“点歌多少钱?”
老板娘经验丰富,知道这是这个男人在转移话题,看来被自己说中了。
古城里有男有女,有情侣,有情人。有猎人,有猎物。
他们是哪一种?
“点歌,500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