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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条命     我 ...

  •   我叫沈寂,后来在出版界有个更出名的名字——墨痕。

      如今再回头去翻《执刃者》的初稿,那沓泛黄发脆的稿纸边缘,还留着当年老筒子楼里潮湿的霉味,混着一点点淡得几乎闻不见的墨水腥气。只有我自己清楚,那不是墨水的味道,是血的味道,是我十九岁那年,第一次亲手结束一条生命后,沾在指尖、渗进纸页里,永远洗不掉的味道。

      我动笔写《执刃者》的初衷,从来不是什么文学梦想,也不是什么对犯罪心理的痴迷推演。我只是单纯地觉得,我做过的那些事,总该有个地方记下来。不是记在警方的卷宗里,不是记在旁人的流言里,而是记在我自己的笔下,一字一句,分毫不差,像匠人记录手艺,像医师记录药方,精准、冰冷、毫无感情。

      而我这辈子最熟练、最精通、打磨得最完美的手艺,就是杀人。

      十九岁那年,我住在老城区最破败的筒子楼里。那栋楼像一只被世界遗弃的破旧靴子,挤着几十户人家,楼道永远昏暗逼仄,白天也要开着昏黄的灯泡,空气中常年飘着煤炉的烟火气、剩饭的馊味、洗衣粉的劣质香气,还有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潮湿霉味。每层楼只有一个公共水龙头,早晚高峰挤得水泄不通,邻里之间没有温情,只有无休止的争吵、攀比和算计。

      我的对门,住着一个寡妇。

      我至今还记得她的样子,五十岁上下,身材干瘦,颧骨很高,眼睛里永远带着一股刻薄的戾气,像是全世界都欠了她什么。她没有工作,每天的乐趣就是搬个小马扎坐在楼道里,东家长西家短地嚼舌根,谁家晚归了,谁家吵架了,谁家孩子没出息,都能被她翻来覆去骂上半天。

      而我,是她重点针对的对象。

      我那时候没什么朋友,也不爱说话,每天除了打零工挣点糊口的钱,剩下的时间就躲在不足十平米的小出租屋里,对着一本破旧的笔记本写字。我写不出什么风花雪月,只写我眼里的阴暗,写楼道里的冷眼,写陌生人的恶意,写藏在人心底里,不肯示人的脏东西。

      那本笔记本,是我当时唯一的念想。

      可就是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念想,也被她毁得干干净净。

      那天我下班回来,推开家门,就看见我的出租屋被翻得乱七八糟,我攒了半年写满字的笔记本,被撕成了无数碎片,散落在地上、床上、桌角,像一摊摊被踩烂的血沫,风从破旧的窗户吹进来,纸屑轻飘飘地飞起来,又重重地落下去。

      寡妇就站在门口,叉着腰,脸上没有一丝愧疚,反而理直气壮地骂:“你个小哑巴一样的东西,天天半夜点灯写字,吵得我睡不着!我撕你几本破本子怎么了?活该!”

      我站在原地,看着满地的纸屑,没有哭,没有闹,甚至没有说话。

      那一刻,我心里没有愤怒,只有一种极致的平静。

      就像屠夫看见待宰的牲畜,就像木匠看见需要打磨的木料,我看着她,心里只有一个清晰的念头:她该死。

      我要杀了她。

      而且我要把杀她的全过程,一字不落地写下来。

      那是我第一次萌生杀人的念头,也是《执刃者》这本书,最早的雏形。

      我没有立刻动手。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冲动的人,哪怕心里已经定下了死期,我也会把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可能出现的意外,都盘算得清清楚楚。杀人对我而言,不是发泄,不是狂欢,是一项需要极致严谨、极致冷静的手艺活,容不得半点差错。

      我花了三天时间,观察她,规划路线,准备工具,推演每一个动作。

      她的生活规律得像一台老旧的时钟:每天下午去麻将馆打牌,打到凌晨一点左右回家,路线固定,从麻将馆出来,走一条没有监控的背巷,穿过老桥,再走五百米就到筒子楼。那条背巷没有路灯,两边是长满荒草的土坡,下雨天更是泥泞不堪,人迹罕至。

      我在心里把这条路线走了无数遍,把每一个拐角、每一个水坑、每一处可以藏身的地方,都刻进脑子里。

      我选了一个雨夜。

      书里第一章的第一句,就是我当时坐在窗前,看着雨丝砸在地上,一笔一划写下来的:“雨夜是最好的幕布,雨声盖过挣扎,雨水冲掉痕迹,穿深色衣物,选无监控的背巷,鞋底贴两层橡胶垫,走在水洼里也不会留下清晰脚印。”

      这句话,没有一个字是虚构的。

      是我为了第一次杀人,量身定做的准则。

      那天晚上,雨下得很大,豆大的雨点砸在屋顶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整个世界都被雨声包裹着,像一个密闭的隔音罩。我穿了一身纯黑色的长袖衣裤,都是便宜的化纤面料,不吸血,好清理,鞋底提前贴了两层厚厚的橡胶垫,走在泥水里,只会留下浅淡的、模糊不清的印记,雨水一冲,就什么都没了。

      我提前十分钟,站在背巷的入口等她。

      巷子里漆黑一片,只有远处麻将馆的灯光,透过雨幕,投来一点微弱的光晕。我靠在土坡的荒草里,身体压低,伞沿压得极低,遮住了我的半张脸,只露出一双冷静得没有任何情绪的眼睛,盯着巷口的方向。

      一分一秒,时间过得很慢,又很快。

      凌晨一点十二分,我听见了熟悉的塑料凉鞋踩在积水里的声音。

      啪嗒,啪嗒。

      声音由远及近,带着醉意的哼唧声,是她。

      她喝了点酒,走路摇摇晃晃,手里拎着一个布袋子,里面装着没打完的麻将牌,嘴里还骂骂咧咧地抱怨着牌运不好。她完全没有意识到,黑暗里,有一双眼睛,已经盯着她很久了,有一双手,已经准备好,要把她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抹去。

      我跟在她身后十米远的地方,不紧不慢。

      雨声掩盖了我的脚步声,黑夜隐藏了我的身影,她毫无察觉,依旧摇摇晃晃地往前走,嘴里的污言秽语从未停过。

      走到背巷最深处,两边的荒草长得比人还高,前后都看不见人影,连一点光亮都没有。

      就是这里。

      我停下脚步,深吸了一口气。

      不是紧张,不是害怕,是像匠人拿起工具前,最后的凝神。

      我快步上前,三步并作两步,瞬间就贴到了她的身后。

      书里写:“从身后贴近时,左臂环住对方胸口,力度要稳,先锁死双臂挣扎的空间,右手捂嘴,掌心贴紧口鼻,不留缝隙,指节扣住下颌骨,防止她偏头呼救。”

      我严格按照这个动作来做,每一个力度,每一个角度,都分毫不差。

      我的左臂死死环住她的胸口,她的双臂被紧紧锁在我的怀抱里,哪怕她拼命挣扎,也动弹不得。我的右手紧紧捂住她的嘴和鼻子,掌心贴得严丝合缝,没有留下一丝空隙,指节用力扣住她的下颌骨,让她连偏头发出一点声音的机会都没有。

      她瞬间慌了,开始拼命挣扎,身体剧烈地扭动,双脚用力蹬着地上的积水,指甲疯狂地抠着我的胳膊,留下一道又一道深深的血痕。疼痛感传来,我却像没有知觉一样,手上的力度没有丝毫减弱。

      我盯着手腕上的旧电子表,秒针一下一下地跳动。

      书里写:“窒息死亡的时间是一分二十七秒,瞳孔散大的瞬间,四肢会先软,再猛地绷紧,最后彻底垂落,此时要托住后颈,避免头部砸地发出声响。”

      我数着时间,一秒,两秒,三秒……

      她的挣扎越来越弱,从最初的剧烈扭动,到慢慢的抽搐,再到最后,身体猛地一僵,然后彻底软了下去。

      一分二十七秒,一秒不差。

      我稳稳地托住她的后颈,让她的头轻轻靠在我的臂弯里,没有发出一点磕碰的声音。

      她的瞳孔已经散大,眼睛瞪得圆圆的,脸上还残留着惊恐和绝望,嘴唇发紫,没有了任何呼吸。

      一条生命,就这样在我手里,彻底消失了。

      我没有丝毫波澜,就像做完了一件普通的小事,就像拧紧了一颗螺丝,就像缝好了一针布料。

      我是个手艺人,杀人,是我的手艺。

      接下来,是处理尸体。

      我早就选好了地方,老城区桥下有一根废弃的水泥管,直径一米二,内壁粗糙,藏在密密麻麻的荒草里,位置偏僻,十年都不会有人踏足。

      书里写:“抛尸选密闭且无人涉足的空间,尸体蜷缩,膝盖贴胸,肩骨抵紧管壁,衣物反折,减少摩擦痕迹,管口罩三块空心砖,再盖一层荒草,雨季来临前,绝不会被发现。”

      我用尽全身力气,把她的尸体拖到水泥管边,按照书里写的姿势,把尸体蜷缩起来,膝盖紧紧贴在胸口,肩骨抵紧管壁,一点点塞进水泥管里。她的身体已经僵硬,我费了一点力气,才把她完全塞进去,没有露出一点痕迹。

      然后我搬来三块沉重的空心砖,死死堵住水泥管的出口,再扯来大把的荒草,盖在空心砖上,和周围的杂草融为一体,远远看去,根本看不出任何异常。

      我蹲在原地,仔细检查了一遍,没有留下脚印,没有留下指纹,没有留下任何属于我的痕迹。雨水还在下,把我不小心沾在身上的泥点,一点点冲刷干净。

      我站起身,最后看了一眼那根藏着尸体的水泥管,转身离开。

      走回出租屋的路上,我把身上的深色衣裤脱下来,塞进提前准备好的塑料袋里,丢进了远处的垃圾站。那些衣裤,会和其他垃圾一起,被运走,被掩埋,永远不会再出现。

      回到出租屋,我用肥皂反复洗了三遍手,又用酒精擦了一遍指尖,把胳膊上的抓伤简单处理了一下。屋里的纸屑还在地上,我没有收拾,也没有心疼。

      因为我知道,我即将写下的东西,会比那本被撕碎的笔记本,重要一万倍。

      我坐在吱呀作响的旧木桌前,铺开一张崭新的稿纸,拿起一支吸满墨水的钢笔。

      台灯的光落在稿纸上,明亮而安静。

      我握着笔,指尖微微用力,落下了《执刃者》的第一行字。

      也是我人生中,第一份杀人记录。

      “我第一次杀人,是在一个雨夜。”

      我写得很慢,每一个字都斟酌再三,不是为了文采,不是为了修饰,只是为了如实记录。我写雨夜的声音,写背巷的黑暗,写她走路的声响,写我贴近她的动作,写我锁死她双臂的力度,写我捂住她口鼻的触感,写一分二十七秒的窒息时间,写藏尸的水泥管,写盖在上面的荒草。

      没有夸张,没有虚构,没有任何文学加工。

      我只是把我刚刚做过的一切,原封不动地,搬到了纸上。

      写到天边泛起鱼肚白,第一章才终于写完。

      我放下笔,看着满纸的墨字,看着窗外渐渐亮起来的天空,看着地上依旧散落的纸屑。

      那一刻,我突然清晰地知道,我这辈子要走的路,是什么了。

      我要杀人。

      然后,把每一次杀人的全过程,都写成小说。

      这本小说,不是故事,不是创作,是我的杀人实录。

      是我用双手的血,一笔一划,刻下来的,专属我的,人生记录。

      而这第一章,只是一个开始。

      往后的岁月里,我会写满无数页稿纸,会用无数种杀人手法,填满这本小说。

      直到我再也拿不动笔,再也握不住刃。

      我会用我这么多年的杀人方法,写一本完整的小说。

      一本,只属于我的,第一人称的杀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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