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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才是一个兄长应该做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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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宜安确实有些装不下去了。
她是谁带大的女儿自然像谁,她的时候他身体的确柔弱,这是从母体里带出来的。
母亲在生下他后便去世了,一直是父亲和家里的嬷嬷们在抚养她。
父亲是一个很好的父亲,对她也非常的体贴。
只是父亲总是很忙,照顾自己的时间没有那么多。
小时候的林宜安只能坐在空荡荡的屋子里,看这时间一天天的过去。
直到沈自娇的出现……
她记得第一次见到沈自娇的样子,少女穿着一身暗色的圆领袍,在山间跟几个男人搏斗,得有来有回,她当时不过几岁,唯一记得就是父亲吓坏了,让身边的侍卫保护好她和哥哥,自己上去帮那个人。
后来,父亲其实并没有帮多少忙,反而是那个少女因为发冠脱落,一头乌黑的长发落了下来。
小时候的记忆并不清楚了,但是林宜安却永远记得,阳光下的少女多么的动人,也难怪父亲最后会心动。
其实起初她并不喜欢这个女人,可后来她看着父亲落泪,又看着那个女人起誓,最后和哥哥逼着父亲答应这门亲事,她知道父亲是喜欢那个女人的,父亲只是怕他们受到伤害。
父亲和这个女人结婚后对他们很好,其实父亲和这个女人曾经有过一个孩子,只是这个女人为了救他哥哥而小产了,从此再也不能怀上。哥哥很内疚,沈自娇却说,“只是没了一个还没成型的孩子,能保你安全就好,况且你们也是我的孩子呀,哪有做母亲的,能看到自己的孩子出事呢。”
她和哥哥闻言,哇哇大哭。
外人都在猜测哥哥是何居心,说哥哥不想新的母亲有孕,可沈自娇却一一反驳这些言语,为她和哥哥洗刷了冤屈。
也是因为这样,哥哥和她的名声一直保持得很好,所以她也想做些让母亲真正高兴的事情。
母亲总说自己没有学好,小的时候过于顽劣,导致了大家的名声也不好,母亲更说对不起沈家这些年的培养。父亲和母亲肯定不会在江南养老,他们会回到京城里面,连哥哥的亲事也定在京城里了。
所以母亲找了外家,希望把她的亲事也定在京城。
母亲沈自娇总说远嫁的女儿没有人撑腰,他希望以后能帮女儿林宜安撑腰。
林宜安不愿意辜负母亲,在得知沈家和京城人的喜好后,她决定扮演娇弱。
只是这个娇弱无力,实在太难了,只是一个月她就有些演不下去了。
“你是说张家送来的彩头吗?”李氏忽略了儿子也在身边,还是王嬷嬷拿了凳子过来,让沈从淮坐下。
李氏说,“好孩子,我知道你为了我好,但是呢,你刚来京城可能不知道,张家做彩头的这尊观音像确实很灵验,但是这尊观音像其实已经内定了。这是张家要送给司马家的贺礼,但是又怕司马家不收,才做这样做的。”
“司马家的大公子和张家的亲事,应该也会定下来。”
说起这件事,李氏未免有些惋惜。
其实他一开始替小姑娘看好的亲事也是司马家,司马家的大公子司马彧是一个英俊温润的少年。
而且司马家有一个很好的祖训,男子四十若无子,方可纳妾。
这京城如果真的疼惜女儿的,人家都想把女儿嫁到司马家。
可惜张家已经把司马彧定下来了,而司马彧的几个弟弟又尚且年幼,远远不到说亲的年纪。
“我只是想去见见,我去拜一拜就好,心诚则灵。”林宜安说,“我想大舅母的身体快点好起来。”
“等你身体好了,我也才能放心。”
她想,一向怕事的小姑娘会如此的执着,怕是真的把自己放在心上了。
她的身体真确实不好,否则也不会只有一个孩子了。
小姑娘来京城的时间很短,只听说过张家有一尊很灵的观音,所以才想把这件事办成。
“你……”
李氏想了想,问身边的,“定泊,五日后你休沐吧!”
定泊,是沈从淮的字。
“你爹爹要忙,母亲的身体也暂时好不了,你表妹一个人刚来京城,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去京郊,咱们家总得要人去陪她。”李氏说,“你休沐的日子都是你自己可以定的,你陪你表妹去。”
林宜安吓的都不咳嗽了,她立即摆手,连柔弱的声音都难得伪装了,“大舅母不用这样的,大表哥忙着呢,我自己早早去,早早回就好,您放心吧,虽然我刚来京城,可是府里的人陪着,不会出什么事的。”
“我这点小事,哪里好意思麻烦大表哥,大表哥要做的都是大事。”
李氏见小姑娘非常的贴心,更是后悔自己没有一个女儿。
他这个儿子跟她并不亲近,常年板着一个脸,也不知道谁欠了他的钱,可是儿子也没有让他多操心,无论是学业还是前程都很好。
只是儿子的眼光有些高,都十九岁的人了,还没有定下一门合适的亲事。
进城里还留言一些风言风语,说沈从淮怕是喜欢小倌,是个断袖。
气的沈老爷子在外说,“婚姻本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想着让孩子先立业后成家,所以才晚一些。”
只是哪怕沈老爷子这样说,依旧有人传风言风语。
李氏也在想,儿子到底要娶一个什么天仙般的人物啊?
不过现在他也没有时间操心儿子的亲事,儿子向来是个非常有主意的人,未必会听她的话。
她现在的心思应该放在林宜安的身上。
“母亲,我……”
沈从淮本想拒绝,可看着林宜安有些故作镇定的模样说,“我听母亲的就是。”
林宜安露出沮丧的神情,他显然是不想大表哥陪自己去的。
这些年父母,哥哥对她都很疼爱,哪怕是最生气的时候都没有对她发过火,更没有冷着脸。
就算父亲有的时候过于严厉,母亲也会苛责父亲。
她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现在来了京城之后,沈家人对她也很好,尤其是大舅舅和大舅母,把她当女儿一样疼,安排她住的院子也是阳光最充足的地方,占地面积一点也不小。
外祖父和外祖母也对她很好,衣服首饰通通都准备新的,生怕委屈了她。
即使她和这一家人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她也能感受到这一家人对她的好。
可偏偏的大表哥看着虽然很好说话,可那张冷漠的脸却像是冬日里的寒,冰冻得她发抖。
林宜安也是会武功的,身手比从前的沈自娇还要厉害一些,可她却很明白自己完全不是这个大表哥的对手。就单单说大表哥早上练习射箭的那张弓,大表哥可以轻轻松松的练上小半个时辰,而她不过一刻,这段时间怕就会手臂发酸。
意识到自己和大表哥的距离,所以她对这个人一直是敬而远之。
“好了,你去看看热闹也好,不用急着回来。”李氏说,“京城每年举办的冰球会都很热闹,你还没有看过冰上的蹴鞠吧,很热闹的,你去了之后多看一会,不过一定要在暖阁内,不许出去。”
江南自然也有蹴鞠,不过只是在平地上。
林宜安自然见过。
但是林宜安从沈自娇的嘴里得知,京城还有冰面上的蹴鞠,称作冰球,玩起来很有意思。
大燕朝虽然建国不过十多年,但是因为开国皇帝启安帝擅武,所以周围的小国都被打怕了,谁也不敢来冒犯他,边境得到了很多年的安静。生活在边境的百姓们也恢复了最想要的生活。
这位皇帝还有一个非常厉害的地方,就是哪里有匪患,哪里就会有他的人。
那些土匪们一个个被连根拔除,而且全部斩首,用的酷刑是让人胆战心惊的。
太子是自幼跟在皇帝身边的,他也是一个身手利索的人,未来会走的路大概和现在的皇上一样。
所以这些年大燕一直很和平。
百姓得到了好生活,生活质量自然就高了上去,手工业也比前朝更为发达。
于是工匠们制作了冰刀鞋,也就是冰面上可以穿的鞋子,穿上这种冰刀鞋,可以在雪面里健步如飞,速度比马匹还要快。
于是不少的贵族就发现,在冰面上也可以蹴鞠。
便有了现在的冰球。
其实冰球发展不过几年,但因为这个国家的人都崇尚武力,不止男人们之间在叫着劲,女人们之间也是如此。
于是便有了冰球比赛。
"大舅母其实不用的。"林宜安做着最后的挣扎,她声音又放缓了一些,语速也更慢了一些,娇娇柔柔的,像是一株娇弱的室内兰花,“大表哥是忙大事的人,这种小事真的不用太费心,大舅母,你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
“若是被我父亲知道,我耽误了大表哥的时间,父亲一定会苛责我的。”
其实,她说的都是真话。
父亲林栋对她大表哥沈从淮十分的欣赏,父亲曾看过大表哥写的文章,夸大表哥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人,就差说大表哥是文曲星下凡了。
父亲是文人,骨子里总是有几分自负的,可就是这样的父亲却想比他小很多岁孩子的文章。
可见,沈从淮确实是一个厉害的人。
她来京城之后,自然也听说过大表哥在外的名声,更听说大表哥协助大理寺办了几起案件,更说明大表哥不是一个无能的人,而是非常有才华的人。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她觉得非常有压力,她伪装的也十分的辛苦。
她是一点也不希望和这个人走得很近,和太聪明的人来往,她容易露馅。
“小妹客气了,我不过是一个闲散人员,能办什么大事?”沈从淮看着笑的温润,但是他的话语却让林宜安觉得恶劣,“我陪表妹去就是了。”
“母亲,你好好的养身子,表妹,交给我照顾吧。”
李氏很高兴儿子如此的听话,她本以为儿子会嫌弃这个小表妹过于娇弱,毕竟他儿子最讨厌这些文绉绉又柔弱的姑娘。好在亲情让他恢复了理智,即使这个小表妹过于娇弱,儿子也没有嫌弃。
这才是一个兄长应该做的事情。
“好,把小宁交给你我很放心。”李氏显然是有些疲惫了,“我就不留你在这里用晚饭了,你去前厅陪你爹爹吧。”
小宁,是林宜安的小字。
说完,李氏又对林宜安说,“小宁,大舅母怕过了病气给你也不留你用晚饭了。”
“不过你放心,我让厨房准备了你最喜欢的江南菜,你今晚多用一些。”
沈家人总是怕她吃不习惯京城的吃食,其实她对吃食真的没有那么挑剔。
在她的眼里只要能吃的东西都可以。
沈自娇自幼是在京城里长大的,所以他们家的饭菜并不偏江南。
林宜安比起江南菜,更喜欢京城地地道道的美食。
她是一个喜欢新鲜事物的人,总是吃着同样的东西,她也会觉得腻味,但是此时她又不好麻烦,还在病中的大舅母,只能笑着点头说,“多谢大舅母照顾。”
“大舅母,我就先不打扰你了,明天我还会过来请安的。”
“你如今病着,我应该伺候在你身边。”
她越是这么懂事,李氏就越是喜欢她。
夜里,李氏甚至跟身边的嬷嬷说,“我很后悔一直没有一个女儿,如果我有一个女儿,她一定是一个贴心小棉袄。你都不知道我有多羡慕外面那些夫人太太,我若是身子可以,我一定要一个女儿。”
老嬷嬷安抚道,“夫人,您可别多想,咱们大少爷可优秀了,他可是咱们朝堂里最年轻的进士。我看林小姐对你也很好,她还派人送了一些让你能入眠的花花草草过来,说是能助眠的。”
李氏的睡眠质量一直很差,这些年她也没有休息好过。
这本来就是从娘胎里带来的不适,之前丈夫总是惦记她睡不好,如今多了个女儿,关心她,李氏更觉得幸福。
“小宁送来一些花花草草,别说还真有用,她送的那些香囊里装的草药,对我入眠很有帮助。”李氏想起了林宜安的贴心,笑着说,“这孩子如此的懂事,又如此的乖巧,就是身体柔弱了一些,不过不打紧,咱们让她多吃点补品,总能补起来,只是这孩子的亲事一直没定下来,我还是有些着急。”
李氏看到的是司马家的大公子,还有长安伯家的三公子,永林侯家倒是有个庶子,虽然身份低了一些,但是却是一个非常厉害的人。
而且这三个人,身边都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家族也很干净,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
她想着,林宜安胆子是个很小的姑娘,别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小姑娘也能好好的做个妻子。
所以在替小姑娘选择夫婿方面,她慎重又慎重。
“夫人,您可别急呀,所谓慢工才出细活呢,林小姐如今还小,离林大人回京也还有几年,你慢慢的挑就好了。”老嬷嬷笑,“再说了,林小姐生的花容月貌,就算在京城也是数一数二的美梦,跟天上的仙女一样,你还怕她找不到好夫婿吗?”
老嬷嬷这话倒是不假,林宜安确实长得很好。
林大人就长的十分的英俊,否则沈自娇也不会就算私奔都要追随而去。
林宜安倒是遗传了林大人的容貌,只是面容更为清丽、白皙,站在人群里,不管是谁看了都会生出几分怜惜。
“你说的也是。”李氏笑着点头,“我再看看。”
“反正小姑娘很听话,我多留他一些日子也好,弥补一下,我没有女儿的日子。”李氏是真的很喜欢林宜安,“这些日子你让小厨房多准备补品,还有那些阿胶啊,鹿茸啊也都准备好,要多给小宁补补,等小宁出嫁那日,我希望她看着身子骨强健。”
“老奴知道了。”老嬷嬷回答,“大夫人您就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办好。”
李氏确实是有些累了,她和老嬷嬷说完这些话后,只用了一碗清粥早早的睡下了。
………
而彼时,林宜安却饿的有些睡不着。
沈家人对他很好,每一顿饭菜都是五菜一汤,而且这些全部都是很地道的江南菜,显然是为她特意请的厨师。
只是江南菜虽然精致,但是份量却很少,林宜安为了装病态美人,更不敢多吃。
她有些后悔当初的决定。
就算要叼一个娇滴滴的菟丝花,也应该让别人知道她是一个能吃的菟丝花,而不是现在骑虎难下。
现在饿着肚子的她觉得真的很难受。
“小姐,我给你带了三个馒头回来了。”
小丫鬟桃红的声音在屋外响起,“我还拿了一些咸菜给你。”
“这咸菜可好吃了,居然有辣味。”
桃红很惊喜的说,“起初我还觉得有些不舒服,可在辣劲上来却又随着身上暖和。”
“我特意问厨娘要了许多,给你送来。”
桃红是自幼陪伴在林宜安身边的小丫鬟,她这次来京城自然也带上了这个丫鬟。
若不是怕给沈家添麻烦,她肯定会多带几个丫鬟,毕竟是跟自己一起长大的人,用着放心。
“小姐,你知道我在厨房遇见谁了吗?”桃红压低声音说,“我居然遇见了大公子。”
“真是奇怪了,大公子居然会来厨房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