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云何殺生?謂於有情,率先見己,次番其名,決定欲殺,動身施作,斷其命根。如是五緣,次第具足,成殺生罪,定感彼果。(馬鳴菩薩集 北宋•日稱譯)
言之為何,終是不解,只道殺生為罪。即是如此,神佛便不得殺。然神佛不殺,罪業何除?
於是便有了犧牲者,美其名曰殉道者。
天地並非絕對公平的,雖然它總會在奪去一些后補囘一些以顯示它的公平。然而失去了便是失去了,即使回來,也再不是失去的那些。
因此沒有什麽是失去了還可以補囘的。補不回來,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時光不會倒囘,沒有任何事可以重來一次。
所以有的路一旦選定了便沒有後悔的餘地,即使再難也必須一步一步地走下去,逃避解決不了問題。
當然,這只是漂亮話罷了,誰人不會想要逃避?只是一但養成了逃避的習慣,便沒有結束的一天。
從容不得。
生活是种苦難,人們在悲劇中尋找共鳴,在喜劇中尋找諷刺,自以爲將自己推入更深的苦難便是種解脫。
不過是被害妄想症。
自以爲是全世界最苦的人卻吃飽穿暖無視于在飢餓與戰爭中掙扎的人。
也許出生貧困是那人自己的錯,也許身患絕症是那人自己的錯,也許所有的不幸都是與自己無關,是不幸的那個人自己的錯。
那麽,既然如此,收起可憐與抱怨的嘴臉,因爲這都是自己一個人所犯下的錯誤,與他人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