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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忆 ...

  •   头疼的快要炸开了。
      她仰倒在床上,愣愣的看着天花板,眼底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果然,生病会让人变得脆弱。
      就连一向仗义的元月十五,都会扔下城里的兄弟,一走了之。
      沅沅突然觉得自己可以改名吴三桂,只不过人家吴三桂好歹也算是曾经拥有,她却连那人的衣角都没有抓住。
      心底的疲惫一层又一层的翻涌上来,她就像个一直在沙漠里奔跑的旅人,明明绿洲就在前方,可总是到达不了。

      知雅的电话很快打了过来,她刚刚“嗯”了一声,话筒对面便想连珠炮一样的开始发射:“哎哎,你们不是去攻城了吗,怎么我一个没注意你就下线了?你们秦国现在貌似很惨淡呐,那个楚国果然不是软柿子,这下子程峄总算遇到对手了,哼,我就说嘛,这个家伙,就得接受点挫折教育,哎,你怎么不说话?”
      沅沅捏了捏眉心,语调中带着浓浓的鼻音,“哦,感冒,觉得头疼就下线了。”
      “感冒?你没事吧?最近流感很厉害的,你吃药了?”
      “嗯,吃过了,睡一觉就好了,不用担心。”
      “你这个倒霉孩子,还是不行,你一个人在宿舍里,出了什么事怎么办,我给程峄打电话,让他去看你……”
      “不用!咳咳咳……”沅沅大声的打断她的话,却因为说的太急被呛的咳嗽起来。
      “你们……吵架了?”知雅迟疑着问道。
      “没,我怎么会跟他吵架……我只是……我明天再给你讲吧,想先睡觉了,头疼的厉害。”
      “好,那你先睡吧,晚上不舒服的话就给我打电话。”
      “嗯,我知道了,拜拜。”
      沅沅扔掉手机,把脸埋进了枕头里。
      直到凌晨三点多,她突然发起高烧迷迷糊糊醒过来的时候,程峄都没有来过电话。
      就连一声质问都没有。
      她似乎突然间被他遗忘了。

      她打车去医院挂急诊。
      最近感冒的人果然很多,急诊室里此起彼伏的全部都是咳嗽的声音。沅沅领了药,找了个角落坐下默默地等着护士。

      她的身旁是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小孩子,手背好像被扎了很多针,肿的高高的,泛着青色。可能因为哭的太久的缘故,他的嗓音已经变得沙哑,低低的抽噎着,看上去十分的可怜。他的妈妈在旁一下一下的抚摸着他的头发,心疼的直抹眼泪。
      沅沅有些紧张的咽了咽唾沫,她轻轻的摸了摸自己的手背,只觉得触手冰凉,像碰到了冰块。
      那个小朋友扭过头,等着一双红色的大眼睛望着她,“大姐姐,你也要打针吗?”
      沅沅被那个“针”字惊得一个哆嗦,她僵硬的扬了扬嘴角,微微地点了点头。
      “打针好痛的,大姐姐……”小朋友瘪了瘪嘴,泪水又开始在眼眶里打转。
      “T T……”沅沅极力镇定,以在小朋友面前保持良好威信,可是天知道,她苏沅沅从小到大,不怕家长不怕老师不怕青蛙不怕毛虫,最怕的却是打针……
      过了不一会,蒙面小护士袅袅婷婷的走了过来,不耐的揪过苏沅沅的爪子,熟练无比的把尖尖的针头塞进了她的肉里。
      她的眼眶蓦地红了。

      知雅和江予默到医院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大一小两只红眼兔子窝在急诊室的角落里大眼瞪小眼。
      知雅摇摇头,无奈的说道:“要是苏叔叔知道他的宝贝女儿大半夜的一个人跑来输液,非感动地一个人躲办公室里哭不可。”
      江予默没有说话,只是勾了勾唇角,一双眼睛便黏在了大兔子的身上,里面是毫不掩饰的眷恋。
      知雅暧昧的看着他,啧啧道:“沅沅的近视到底有多厉害啊,这个小兔崽子,这么大的金矿摆旁边都看不见,净想着在那一棵枯树上吊死,啧啧,真是……”
      江予默闻言,转头淡淡瞥了她一眼,轻声答道:“谢谢。”
      知雅噎了一噎,暗自咽了咽口水,“喂,江予默你不要拿那种眼神看我,真的是太引人犯罪了。”
      江予默生了一双极好的凤眼,长长的睫毛如黑雀翎一般,加上斜飞入鬓的眉,眼波流转间,要多诱人就有多诱人,要多风流就有多风流。
      他微微皱了皱眉,轻描淡写的回答:“想必,居安会喜欢听到你说这句话。”
      “……(#‵′)”。

      “你们来了?”大兔子抬头看了看面前的两人,有气无力的抬头打招呼。
      “嗯。”江予默摸了摸她的发顶,轻声问道:“怎么不早打电话?”
      “啊……时间太晚了,就一个人来了。”她抬头看了看药瓶,如释重负的说道:“终于快结束了,真是要疯了啊。”
      “你这个倒霉孩子呦……要不是今天早上我给你打电话,你就不准备告诉我们了是吧”知雅左右开弓的捏着沅沅的脸颊,故作生气的质问。
      “呀呀……疼……照顾一下病号……”某人呲牙裂嘴的做可怜状。
      可惜对方是油盐不进的陆知雅,她非但没有松手,反而更加用力,“你现在知道疼了,要是让叔叔阿姨知道了,看他们怎么收拾你。”
      “你不要告诉他们不就好了。”苏沅沅笑的谄媚,只顾着去掰脸上那两只肆虐的手,忘了手背上还别着针头。
      虽然江予默眼疾手快的去抓她的爪子,不过还是慢了一步……只听某人一声惨叫,鲜红的血顺着针管倒流了上去。
      旁边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小兔子见状,嘴一咧,十分应景的大声嚎啕起来。
      蒙面小护士愤愤赶到,虽然看在江美男的面子上下手轻了许多,不过沅沅的手背还是肿了起来,鼓鼓的像个小馒头。

      江予默的眼角淡淡扫过一脸苍白的大兔子和站在一旁手足无措的知雅,分明带着几丝不悦的意味。
      知雅的小心肝颤了颤……自小她跟沅沅犯错的时候,江予默总会用这种眼神看她们,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山雨欲来风满楼……
      她看看沅沅,这厮正缩着脖子做乌龟状,摆明了要利用江美男的恻隐之心明哲保身。
      而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江予默偏偏就吃这一套……
      唉,一物降一物,古人诚不欺我也。
      “我去买早餐来,你们俩……”还没等他说完,乖觉的两人立刻抬头挺胸狗腿样的大声喊道:“您早去早回!”难得的异口同声。
      江予默无奈的摇摇头,转身去给兔子买胡萝卜去了。

      知雅在沅沅的身边坐下,看着她一遍一遍的看着手机,心知她在等着程峄的电话,便伸手揽过她的肩头,故作轻松的说道:“攻城好像一直到早上才结束,程峄现在大概是在补眠吧。”
      沅沅的手微微一顿,嘴角勾出一个无所谓的笑容来,“嗯,我知道,我只是想知道结果怎么样了,这次怎么说我也不对,扔下大家就走了。”
      “哼,那个啊,想想就行了,没了你,程峄根本就不行,失败,降级,最重要的是丢脸……有个娇滴滴的老婆怎么样,什么忙都帮不上。”知雅愤愤,又觉得有些幸灾乐祸,可是在她面前的是程绎的忠实粉丝,她只好正襟危坐做凛然状。
      “输了啊。”沅沅低头喃喃,心里却不知是什么滋味。
      “不要这么萎靡嘛,输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这不是更好吗?可以让程峄知道谁才是重要的。”
      “最重要?你别逗我了,他又不是傻子,我认识他这么多年了,对他怎么样他心里清楚,可他从来都是什么都没有说过。”
      “他不说你说啊,你去告诉他你喜欢他好多年了啊,让他痛快点,喜欢就在一起,要不就一拍两散,你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难道还怕没人疼?”
      沅沅扯了扯嘴角,勉强的露出一个笑容来。说出来,她也很想说出来。
      以前看电视的时候,她总是觉得,那些相爱却不开口,一直纠结着纠结着互相伤害互相误会的人,都是一群傻子,可是真等到自己爱上一个人的那天,她才明白,爱真的不是一件容易说出口的事情。
      怕被拒绝,怕被伤害,怕从此不能靠近,只好小心翼翼的试探,小心翼翼的暧昧,于是自尊变得越来越廉价,骄傲变得越来越稀薄。
      到最后,连自己都不再认识自己。

      只是能怎么办?
      程峄对于苏沅沅来说,就如同呼吸,微笑,已经成了一种戒不掉的习惯。
      而一个人对于另一个人来说,倘若能用习惯来形容,那么大抵也要经过很多年。
      就像程峄,苏沅沅喜欢他的岁月,都快要赶上自己的年龄。
      她一天天的长大,而对他的感情,也一天一天的,渗到她的血液她的骨骼里。苏沅沅甚至忘记程峄,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跑进了她的心里。
      大概,是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吧。

      若是故事里只有程峄和沅沅,大概也可以算上嫩绿新鲜的青梅竹马,只是他们的小时候很热闹,如同大多数的孩子,他们是长在小树林里的。
      青梅不止一棵,竹笋当然也有很多。
      嚣张霸道的程峄,嬉皮笑脸的谢少安,个性强烈的陆知雅,沉默寡言的江予默,他们似乎自从沅沅有记忆起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一路笑笑闹闹,画出了她生活的全部。
      而对于沅沅来说,程峄是不同的。

      因为这份不同,沅沅很小的时候,便知道关于程峄的许多事情,例如他喜欢大黄蜂胜过擎天柱,喜欢周记的蟹粉小笼,喜欢热豆浆却讨厌冰豆浆,十分讨厌甜食。
      后来长的稍微大一点,沅沅便知道,程峄其实是个很自大的人,正像戏文里的暴君,喜欢媚颜的奸臣,却对敢于直谏的忠臣不大待见。
      苏沅沅是家里的掌上明珠,脾气倔得很,像只随时处在战斗状态的刺猬,遇到什么不合心意的,总是要辩上一辩的,然而为着程峄的原因,她生生的从刺猬忍成了温顺的兔子。
      以至于后来,知雅整天的打趣她,原来苏家千金,也是有做忍者神龟的潜质的。

      苏沅沅也说不清,她对程绎的执念到底是从何而来,非要想的话,大抵要追溯到她五岁的时候,原因,也同兔子有关。
      苏沅沅十分喜欢兔子,用时下流行的词来形容的话,她大概可以算是一个颇为称职的兔子控。
      她卧室里堆的毛绒玩具,毛巾,拖鞋,床单,几乎每一样都可以看到那种耳朵长长的小动物的身影。
      后来她玩了春秋,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才对小米兔兔特别的关照。
      沅沅五岁那年,陆知雅的牵着一只小小的蝴蝶犬大摇大摆的从她面前晃过,让她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一次不大不小的刺激。
      她跟爸爸闹了很多次,终于如愿以偿。
      看到陆知雅瞪得大大的惊讶的眼睛,她心中十分的自得。
      哼,遛狗算什么,有本事遛兔子。
      只是兔子虽然不像小狗一样能开口汪汪叫唤,性子却也是十分的刚烈。那通体雪白的小兔子不甘受辱,在拉着瘦小的沅沅奔出老远之后,终于拖着一根长长的绳子,奔向了自由。
      兔子解脱了。
      沅沅迷路了。
      她只记得自己在一片陌生的地方哭了很久。
      又累又饿又困,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

      后来的后来,程峄出现了。
      他那时也不过七岁,可是已经长的唇红齿白,眉宇间带着隐隐的傲气。
      夕阳的橙色光芒在他的身上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他站在她的面前,嫌恶的看着她拖得长长的鼻涕,语气恶劣的开口,“哎,你是笨蛋吗?”

      她一直觉得程峄是个天使。
      虽然没有一个天使像他一样脾气恶劣,趾高气昂。
      可是那一刻,程峄逆着阳光,缓缓向着她走来,她突然在心底确定,程峄是上天送给她的天使。
      她剪不断他的翅膀,只好一路努力的奔跑在他的身后,期待有一天他肯停下,回头牵她的手。
      那天,程峄居高临下的看了她很久,可是她却毫无反应,只是傻乎乎的半张着嘴巴看着他,像个白痴一样。
      他最后终于忍无可忍,在她面前半蹲下来,恶狠狠的擦掉了她挂着的两条让他很不顺眼的鼻涕。
      沅沅在地上蹲的太久,一时间居然站不起来,程峄终于不耐烦,一把将她抱了起来,半拖半抱的拉回了家。
      自那时起,沅沅心中认定,凡是肯给女孩子擦鼻涕,肯不顾那个女孩子浑身脏兮兮抱她回家的男人,都是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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