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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毛毛虫 ...

  •   2026.2.11/姬玉京.

      早上搞卫生的时候,碰见隔壁老板,她说今天是最后一天上班,送了吃的给我们。

      已经小年夜了,我感觉待在大楼里上班,整天不是上班就是下班吃饭睡觉,几乎是没有社交,也没有出去玩过。

      原来已经小年夜了,怪不得人越来越少,感情是这个缘故。

      昨天北方小年夜,我还在寻思,为什么家里人不给我发消息,问问我回不回去吃年夜饭。

      但是没有。

      我反应了一下,我把他们都拉黑了。

      其实也没有什么,之前中秋节就拉黑过一次,他们只是在表演关心,真关心,那就打钱。

      中秋节休假回去被一顿阴阳怪气埋怨,实际上也没有什么大事,我都已经23岁了,经济独立,不靠家里,脾气还大,当时怼回去了。

      他们只是在无能狂怒,因为他们知道管不住我了。

      【原生家庭】

      其实我高中大学之前,我是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我一直都觉得是家里有了二胎,所以我才会被冷落。

      我也没多追求母爱这类,没给我我就张嘴要,不给我就伸手抢。

      也就是高中精神病发作,大学持续性发力,我才会格外依赖我妈。

      看了太多了心理研究跟精神分析,其实也没有什么用,因为她有一种特性,哪怕她不懂,但是她也依旧能把精神虐待那一套玩得得心应手。

      我跟她说精神虐待,她:啊,那是什么

      大学开始搞戒断脱敏,直到第一次出去实习,发现其实也就那样,嘴上说着多爱我,实际上我遇到困难,他们是帮不到我一点的。

      如果我在外面开车撞坏了别人的车,他们是一定不会接我电话,回我微信的。

      因为我打碎餐厅一个特别贵的碗,需要赔钱,当时第一个月实习,我根本没有钱,但是他们完全不接我电话,发短信,发WX也只是说让我找老师什么的。

      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他们靠不住。留守儿童被甩给重男轻女的奶奶带。

      我跟她其实从小到大也不是特别亲,但是架不住我有精神病,一犯病就想要靠着她。

      每次疯疯癫癫要干点事,只要靠着她,闻到她身上的味道就会觉得很安心,躁狂情绪一下子被抚平。

      也不发疯了,也不发癫了。

      我都怀疑是太小的时候跟亲妈分开,导致我心理扭曲。

      但是没有他们,我也活到了23岁,我也觉得哪怕没有他们,我也能活着。

      【白眼狼】【没良心】

      也就那样吧,人得自己成全自己,如果自私自利能让自己好过,那就自私自利下去,我从小到大都这样,挨几句骂也没什么。

      等我听见,上去就是一巴掌。

      —

      【跟地板自由搏击】

      前几天突然想到一件事,我还活着那就是活着,但是尸体是死掉的,但是石头,水这类物质并没有尸体一说,它们只是不会移动。

      生命这个东西,在石头与水身上,是处于一种混合状态,并没有活着,也没有死去。

      每次发疯就想去天台跟地板自由搏击。

      我感觉还是性格原因,感觉一刀劈成两半,这个我说,人这一生就应该轰轰烈烈,当自己,实现理想梦想之类,另外一个我说,人生活着就是悲剧,所有都没有意义。

      我总觉得自己压抑久了就很想发疯,总会干出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来。

      那种快要失控的感觉就像是要侧翻的货车,马上快要倒下来。

      其实,我对于这个世界,对于这些人,并不重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我是不重要的。

      活着or死去,我都是对于别人而言不重要的。

      家庭应该是每个人的精神港湾,但是对于我来讲不是,反而是我精神病的源头。

      因为学过幼儿心理学,也学会幼儿保育这类课程,对比我自己过去,也对比我成年之后的性格跟气质类型,我总觉得人是被综合性塑造出来的一个“复合体怪物”。

      《成长型思维》跟《反脆弱性》说,人是可以自我改变的。

      我喜欢它这类说法。我憎恨过去的我自己,哪怕是水仙,其实也没办法爱上过去的自己,真遇见对方,我会毫不犹豫拔刀砍她。

      我很喜欢把过去的东西都一口气丢掉,把空间跟位置留出来,让现在的我折腾。

      我不喜欢一成不变的东西,我喜新厌旧,见一个爱一个,很难长久持续□□者什么东西。

      我喜欢有新鲜感,有刺激的新鲜事物。

      我特别爱看游记之类的作品,初中时代痴迷三毛的书,高中时代迷上毕淑敏的环游世界那本书。

      我太喜欢一个人出去玩的时候了,只有我自己,什么都听我的,我能掌握控制一切。

      —
      【毛毛虫】【蝴蝶】

      虫类动物是一类非常独特奇异的生物,毛毛虫在成茧时,全身结构组织,以及内在构成,全部融化变成一滩水,被茧皮包裹起来,原先那一层虫皮跟虫脸被当做是一件大衣脱下去。

      蝴蝶跟毛毛虫,其实是两类物质。

      是它,又不是它。

      据当时查到的资料看,蝴蝶跟毛毛虫起码在结构上不是同一种东西。

      我一直以为蝴蝶就是毛毛虫变的。但是它们告诉我,毛毛虫其实就是一只会自由行走的胎盘。

      很有意思的一种生物。

      【少年时代的烦恼】

      没钱,很丑,不够聪明,没有朋友。

      假若我够聪明,其实有没有钱亦或者漂亮或者不漂亮,都是不重要的。

      聪明的学生总是能靠着优秀的好成绩获得所有人的掌声。

      不管它是否漂亮好看,也不管它家里有钱没有钱,只要它够聪明,碾压式按着别人打,那就是厉害。

      人聪明,身边的朋友也会变多。

      大家都是喜欢跟聪明的人交朋友,毕竟美好的东西,总是想要靠近围过去。

      我是真的没有见过比她们那几个还要聪明的人。

      就算是很讨厌她们,也不得不承认人家就是比自己厉害,哪怕自己已经够努力了,但聪明的人就是聪明,最要命的是这群聪明的人还好学。

      哈哈哈哈哈,要老命了。

      那个时候就总爱拿毛毛虫来比喻自己,只要我够努力,靠着好成绩考出去,拿到想要的录取通知书,那就是变成蝴蝶,蜕皮羽化的那一个好日子。

      说实话,毛毛虫真的好丑,不是那种可以违心说漂亮的东西,起码我不会喜欢那些书里插图的毛毛虫,长得千奇百怪,太丑了。

      但是人,以及我在内,又总是觉得蝴蝶的翅膀很漂亮。

      喜欢蝴蝶,又讨厌毛毛虫,但是毛毛虫说:老娘要你这个傻屌喜欢了吗,自以为是的蠢货白痴,给老娘滚开

      人对于毛毛虫的看法,不管是好是坏,毛毛虫都不在乎,人的看法又不重要,不是说,人赞美毛毛虫,毛毛虫就原地金光闪闪,羽化而登仙去了。

      人类憎恶毛毛虫,毛毛虫也没有因此消亡。

      毛毛虫这类东西虽然长得很恶心,我是个庸俗的人,我小时候抓过毛毛虫叶子上的黑毛虫养过,我自认为自己已经够不讨厌毛毛虫的了,但是见到太丑陋恶心的毛毛虫还是想要一脚踩死对方。

      不太符合我的审美品味。

      长得畸形OK,长得奇特OK,长得那么恶心的,我要立马一脚踩死。

      其实把自己当做是那只被自己讨厌的毛毛虫,再去看一切,反而会获得一种坦然,我管你喜欢or憎恶,我都是我自己,你讨厌我也没办法杀死我,再憎恶我,我也依然存在。

      哪怕不能羽化成蝴蝶,我也依旧存在,你讨厌憎恶我,那是你一个人的事情,跟我没关系,哪怕没有这一只毛毛虫,还会有另外一只毛毛虫。

      毕淑敏说,喜欢蝴蝶的美丽,就要忍受它幼年期的丑陋,其实我觉得毕淑敏那样的奇人,估计也不会觉得毛毛虫是丑陋的。

      我觉得毕淑敏是很潇洒的那类文人侠客,太潇洒了一女的。

      如果说我的少年时代有什么精神偶像,一个是说“心若没有栖息,在哪里都是流浪”的三毛,另外一个就是在零几年的时候,倾尽全力踏上环球邮轮的毕淑敏。

      我永远都崇拜那些感想敢做的猛人那些把事情办成的猛人,更是我的狂热追逐的偶像。

      因为我总是很懦弱,很欠缺一点勇气,但是人格又很割裂,我见到别人不一样的人生,我就觉得我也要那样。

      别人可以我也可以,不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一件事,成功概率不为零,那就可以试试看。

      —
      【鱼目】【珍珠】

      在还没有接触互联网的时候,我看《红楼梦》说,女人嫁人之后就变成了鱼眼睛。

      当时也又看到谈论女性作者在嫁人生子之后,才气衰败,不如当年。

      且不论女人结婚之后,为家庭操劳而变得没有往日单身时的熠熠生辉,亦或者用物品比喻人是否物化,单从才气衰败的那一部分说起,我觉得我见到的那一部分世界是这样的。

      我是没有想过那样热衷冒险的奇人,最后会走进婚姻围城。

      我觉得结婚是一件很俗气的事情,谈恋爱则是一种浪漫幻想出来的肥皂泡,璀璨夺目但脆弱,没有人来戳破它,它也会自然破裂,炸人一眼睛泡泡水。

      我特别喜欢看书,每次看见她们的书就想着我以后也要当个大作家,她们拿过的奖我也要拿,我要跟我偶像一个位置摆着。

      但事实证明,偶像只是个人的自以为是,是自我期望的投射,同时又是一种自恋,以为自己能控制一切,认定别人应该遵从我的意见行驶她的人生。

      其实也觉得很好笑,那个时候老焦虑自己没有那么多时间怎么办,我老觉得自己随时会死,我的手写稿怎么办,那还是不跟地板自由搏击了。

      因为懒,因为低精力,也懒得处理人际关系,我很推崇那种古代知音的友情模式,不需要两个人天天玩到一块,哪怕隔着天涯海角,一封书信,我知道她了解我那就心花怒放。

      我喜欢那种随缘的知音。

      在闺蜜这个词汇没扩容到我的词典之前,我一直都称呼你为我的知己,知音,或者死党。

      我觉得闺蜜这个词一点都不浪漫,也不潇洒,我喜欢有人跟我一样疯疯癫癫,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别人不懂我,但有你懂我就够了。

      但是人生总是别离中,我一直都觉得人生聚少离多,那干脆别凑一块得了,真不聚头,我又哭着说不要别这样搞。

      就是很难受,总不能两全。

      那是她们的人生,不是我的,看武志红心理分析,他说大部分人际关系都是自恋跟自我投射,很少能够看到对方的样子。

      我觉得知己就是相见恨晚,我什么奇怪想法他都懂我,并且跟我一起干。

      知己是懂我的,看见我的。

      但是,似乎这类知己只是我一厢情愿。

      总是很喜欢干一点强迫别人配合我的事情,我之前一直都很排斥“阶段性朋友”这类说法,因为我觉得朋友的身份界定是有一定标准的,泛泛之交谈不上朋友,只是认识的陌生人而已。

      一旦建立友谊,我就想跟鬼一样死死黏着对方,最好一辈子都是好朋友。

      但是我又觉得盛极而衰,好过头就当不成朋友了,总是控制不住把手伸到对方的人生里去,企图把她从另外一条单行轨道抓到我身边,跟我一块走。

      太猛烈的东西总会招致灾祸,或者不幸。

      不知道那本书看的,大致意思跟氛围有些类似。

      因为玩得太好,总是很在意对方,不自觉把注意力从自己身上迁移到对方身上去,本来知己这东西一开始就是兴尽而来兴尽而去,玩得来就开开心心玩,玩不来那就一拍两散,潇洒一点,别拖泥带水。

      所以,我一般不生朋友的气,我说绝交那是真绝交。

      总是这样。

      我思考,我为什么会这样,大致原因又归结到原生家庭,因为家庭里没有人能够懂我,那些表姐或许懂我,知道我喜欢什么,但是总是聚少离多,只有过年才能遇见,现在长大之后,更加是过年都遇不到一块。

      因为要上班,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倍工资。

      因为要上班,要赚钱。

      其实把原因剖析更深一点,还是我路走反了,偏离了最开始的初衷,刻意寻求的知己不是我的知己,我喜欢那种随缘又自然的朋友。

      那种抱着一定要找到,不找到不罢休,现有一个知己的模板,在路边抓人套进去的模式,我不喜欢,俗气,太俗气了。

      我不在寻求亲情之后,转而投向友情,我觉得友谊这类东西至高无上,纯粹又极致,符合我的审美。

      投缘,所以是朋友。

      其实为什么要找朋友呢,还是因为孤独,初中时代因为大把书要看,大把试卷要写,很少思考这类问题,也因为当时有朋友在。

      当时看过一本书,《岛上书店》,我觉得人总是孤独的,人这类物种生来就是孤独,总是因为孤独而寻求羁绊的产生跟建立,但是又总是水中捞月,得到的跟想要的,相差甚远,心生怨恨。

      不是最好的,那就甘愿不要。

      所以总是在看到人的整个立体的那一面,发现我们是两类人,意识到不可能待在一个竹林里发癫,她想下山去,我还想待在山里当野人。

      如果看到对方真实的样子,放弃跟对方当朋友,其实我也是个庸俗的人,我觉得朋友之间是徇私的,对方干什么我都可以装作不知情。

      很虚伪,怎么见到我本来面目你就大喊绝交,你不是说我们是朋友吗。

      因为已经不符合我挑选朋友的标准了,不是一条路上的人,总是会吵得乌烟瘴气。

      总是很矛盾,在一起会吵架,不在一起会没得架可以吵。

      我很不喜欢跟朋友在同一个领域做一件事,友谊是需要距离的,跟朋友一起做生意,那是友谊破裂最快的一件事。

      那种同行业,同赛道竞争的事情,我觉得很难说,朋友是朋友,我是我,二选一的时候我犹豫不决,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选。

      想不明白的事情我就压下不去想,等哪天突然灵机一动想清楚了,这个死结就解开了。

      别人找我交朋友的时候,我会自卑,阴暗觉得自己不配,太丑陋了,内心阴暗扭曲的怪物,不够聪明来填补我的自卑,始终感到深深的自卑感。

      人是立体多面的三棱锥,我害怕朋友见识到我本来的全部面目,感到害怕憎恶,远离我,所以我希望得到对方的包庇跟包容,进而我也会这样对待朋友。

      但是有些东西没办法装瞎。

      跟小时候脚背扎进去的竹尖,已经插进肉里,虽然不是很痛,但是嵌合进肉里,竹尖后面跟着竹杈子,一动脚,跟孔雀尾巴一样的竹杈子就摇摇摆摆,很累赘,弄得自己原本不知名疼的脚背变得更痛。

      最后还是壮士断腕,把那一跟竹杈子从脚背上拔出去,我喜欢当机立断的人,犹豫就会败北,优柔寡断的人办不成大事,机会就是在犹豫中消失的。

      那一块疤现在还留在我的脚背上,当天晚上脚肿得跟发面起来的馒头,但是现在已经好了。

      “得之则生,弗得则死”,我总是会联想起当年看到的一则新闻,连体婴儿共用一个心脏,人的情感没办法做到快速冷却,总是犹豫,进而犹豫到机会从手里离开。

      救一个,死一个,犹豫的话,两个都会死。

      最后连体婴儿两个都死了。

      每次我选不出结果的时候我脑子里就会浮现这个新闻,选了起码还有选择,不选,那就只有听天由命。

      我很不喜欢把命运交付出去,那种不确定感让我觉得不安,很恐惧这种东西。

      如果是我亲自选的,结果再坏,我也认,毕竟是我自己选的,没道理这时候再发癫不认账。

      不认账也没用,我自己选的东西,后悔也没有,重来一遍,我还是照做不误。
      ——
      【庸俗】【才华】【美貌】

      因为长得不好看,过去有很严重的容貌焦虑,群体总是爱跟漂亮的,长得好看的玩到一块,连大人也是更喜欢漂亮聪明的小孩。

      我记得小学有一期《知音漫客》连载的短漫画,好像是主角因为长得不漂亮,魔女送了她一朵蓝色的花,戴在身上,她就会变得漂亮,所有人都会喜欢她,一瞬间从万人嫌变万人迷,实现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华丽蜕变。

      我很想拥有那一朵花,我想要被身边人喜欢。那种被排挤的感觉,我不想要。

      但是我又总是觉得很不甘心,如果只是喜欢脸,那我的内在又在哪里,只看脸不看我的内在,又怎么可能当朋友?

      我记得主角是把花还回去了,好像她觉得变得漂亮被喜欢,这一种喜欢不是她要的那种。

      用我的话来讲,就是太俗气了。

      后来过年,跟我表姐两个人一起开夜谈会,又聊到了这个故事。

      容貌是会衰老的,一旦变得不漂亮就不被爱,那这种爱真的就是虚伪又刻薄,伪装得多真,实际上就只是看脸而已。

      不关心对方的内在,也不接受对方年华老去,衰老的样子。

      只是爱那一张人皮,这一张老去,立马追逐下一张更加漂亮年轻的人皮。

      跟画皮鬼一样。

      再后来,我觉得内在美胜过外在美,内核是不变的,甚至还会成长,但是外貌是会衰老的,“腹有诗书气自华”,只要人聪明,再丑的小孩也能在过年的时候从长辈手里额外多拿一个大红包。

      能力出众的人,是可以忽略不计外貌的。

      后面看一个单元剧,家里有碟片,《活佛济公》两条鱼咬人的那个单元,我又觉得,脸是一块敲门砖,假若外貌丑陋的人,是很难让别人一开始就接纳。

      比如庄红杏,因为确实长得不好看很丑陋,我第一眼就不喜欢她。

      但是我又觉得这样很庸俗,我觉得我追求的那种东西是不看脸,也不看非我以外的任何东西,达成一种我追求的“极致”,仅仅是我,也只能是我这样。

      我挺喜欢天鹅那样的人,温柔善良,缺乏什么就爱从别人身上互补,我觉得她这样好的人,如果有人因为她脸上有疤就不喜欢她,讨厌她,我觉得那是它们没品。

      一群俗人,俗不可耐。

      我不喜欢那种盛气凌人,颐指气使的傻屌。

      假若庄红杏换个温柔的性格,她长什么样那就什么样,随意评价别人外貌是不礼貌没素质的。

      跟我没关系的人,我懒得搭理。

      —
      【孤独】

      人始终是孤独的,人生是没有任何意义可言的,活着就代表着我不能选择跟地板自由搏击,我认定自杀的我是懦弱无用的。

      青春期是挺苦闷无聊的,初一还是在乡下读的,那更加无聊了,憧憬换到市里的学校读书,总觉得外面世界就是精彩,破乡下我受够了,买书都得赶集去镇子上买,还不一定能买到想要的。

      因为孤独,因为当时最要好的朋友转学了,没有新朋友,孤僻地孤立全班所有人,一个人阴暗地躲在教室角落里看书。

      我总觉得人生毫无意义,但是偶然的一个瞬间又觉得还不错,感觉只活这一个瞬间就很满意了,但我又贪得无厌,总想着如果人生总是跟这些美好瞬间一样那该有多好。

      不是很难接受人生是有瑕疵的,但是我纯粹是个废物,没办法,没有能力让我的人生变成我想要的那样。

      每次发癫的时候,我就在想,人生好虚无,感觉自己心里想破了一个洞,怎么都填不满,总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匮乏感追逐着我。

      我企图用兴趣爱好来填补这个无底洞,来摆脱那种精神上的无意义跟匮乏感,有成效,但需要长期坚持下去。

      其实没有意义也无所谓了。

      是否有意义,在我发癫的那一瞬间,都让我觉得恶心黏腻,像卡在上牙膛的花椒壳。

      我发癫的时候只想飙车把自己撞死,总觉得痛苦无边无际,没有尽头,苦海无涯,也不至于苦成这样。

      我不喜欢项羽那种懦夫,“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走到绝路上,我绝对不认输,要死也要拉一个垫背,死也要跟仇敌血拼到最后精疲力尽实在没办法的时候。

      一想到我的那些人生之敌,我就没办法低头,那些贱人就是贱,一个字,恶心!

      但是后来又有人说,“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互联网上说,项羽对不起江东父老什么的,都是乡里乡亲,带着出来打仗,结果就他一个回去了,人家家里人都死绝了。

      有时间也会觉得人活到项羽这地步,确实丢脸,没话讲,也确实没办法。

      死了反而还算留点裤衩子。

      但是,项羽本来就是楚国贵族,我也没看到那本书上说项羽爱民如子,秦末时期,就已经可以实现人权宣言了?

      遥遥领先啊!欢呼鼓掌。

      我至今没想明白项羽那样配置,怎么能打成这样,耍赖又不是不行,反正谁赢谁说了算,不服就拖出去砍了。

      说民间不服,但是古代那消息流通的速度也不如现在快,反正老百姓只要吃饱饭,饿不死,兜里有余钱买点好吃的,也懒得管谁当皇帝。

      我总是觉得这些历史人物的一生好奇葩。

      我觉得项羽需要一本《成长型思维》反思一下自己。

      ——
      鲁迅:“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隔壁的一家唱着留声机;对面是弄孩子。楼上有两人狂笑;还有打牌声。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公司对面的十字门路有个老人被撞死了,今天小年夜,同事都回家吃饺子去了,我一个人在宿舍,我朋友今天结婚。

      好想跟我有关,又好像跟我无关。

      我总是一个人,我也接受我一个人孤独终老的宿命论,没有什么是永恒不死的,也没有任何一种关系是维持完美无缺的状态直到生命终结,宇宙爆炸那天。

      感觉上会难过,但其实也没有太多,恰巧玩到一块去了,走到分叉口就别哭哭啼啼,矫情什么,玩不来那就一拍两散,又不是说我现在立马原地暴毙猝死。

      一个人照样能活。

      我已经接受这个状态了。

      父母,朋友,亲人,老师,同学,同事,领居,网友…所有非自愿组建的羁绊或者自愿自建的羁绊,都会烟消云散,虚无主义登场。

      也就这样了,我一个人也能玩得风生水起。

      要说寂寞,感觉寂寞这个词汇都被各类颜色小说弄得变味,我想说的寂寞大致上是“古来圣贤皆寂寞”那一类型的寂寞。

      但是寂寞归寂寞,不可能再玩到一块去,我总觉得朋友有了新欢就不要旧爱,其实我连旧爱都谈不上,好自以为是一傻屌。

      类比爹妈生二胎就不关注老大,其实老大也不重要。

      我,这个个体,在别人的人生当中,是不重要的,但是我发癫的时候就很想占据别人人生的关键区域。

      说到底,我难道没有别的事干吗。

      吃饱了没事干,有空就去搞卫生。

      我其实一直都想要那种知己那样的东西,但是发现每个人都是独特的,像蘑菇的菌丝,恰巧我跟她们的菌丝在地下碰到,暂时长到一起。

      总觉得人的气质类型是类似的,总觉得现在跟过去没有区别,相同的事情还在死亡循环,苏珊的心理指导还在反复敲我脑袋。

      酗酒家庭养出来的孩子,要么憎恶酗酒,要么妄想自己能够帮助对方戒酒。

      我小学就知道人不能改变别人,我连自己都改变不了,话说,我小时候还想当医生给人打针,当老师天天看书,或者当作家去满世界跑,写游记。

      要变得不一样,首先就得断舍离,把过去的东西都丢掉,思考自己现在要什么,去做从前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

      就这样吧,反正不能再坏了。

      25年我干了很多过去不敢做的事情,感谢朋友Z君馈赠给我的勇气,“命中当有此劫”,迈不过去那就一直停滞不前,不管躲着还是不躲,它都会如期而至,直到我一拳把它锤翻在地,让它在我心里变得弱小起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毛毛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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