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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毕业季,离 ...

  •   《毕业季,离别季》
      九月的雪枫,是一年中最轻盈的时节。风不燥,阳光也温柔,像被谁特意调成了最适宜的亮度。午后无课,程思雨伸了个懒腰,整个人陷进操场松软的绿茵里。草尖搔着她的后颈,痒痒的,天空蓝得几乎能望穿,几缕云絮懒散地挂着。
      她有时翻两页书,有时只是躺着,任凭时间从眼皮上淌过。直到夕阳将人影拉长,喧闹的球场渐渐安静,她才慢悠悠起身,踩着微风湿漉漉的脚印,沿着小路漫无目的地走。一条接一条,仿佛这样就能把青春走得长一些。
      大一时也是这样的午后。她枕着《英美文学选读》昏昏欲睡,忽然一个足球滚到身边。追来的男孩额发汗湿,不好意思地挠头一笑,牙齿白得晃眼。那个瞬间,阳光正好穿过他扬起的衣角——后来这个叫曾乐的男孩,成了她的初恋。
      临近毕业,曾乐早已一头扎进医院和实验室的漩涡。查房、病例、数据、导师临时加派的课题……他忙得像被抽打的陀螺,连回消息都带着消毒水味的匆忙。思雨倒不觉得寂寞,她的论文选题已定,只需在图书馆慢慢梳理脉络。周末给高考生补补英语,偶尔绕路去医学院,隔着玻璃看一眼男友专注的侧脸——他眼下挂着青黑,白大褂上沾着咖啡渍,却依然是她记忆里那个踢足球的明亮少年。
      曾乐是雪枫土生土长的医门子弟。往上数四代,曾家祠堂里供着的都是穿白大褂的——他祖爷爷是太医院里的正七品御医,爷爷是省立医院第一把手术刀,到了父母这辈,一个心内科主任,一个儿科专家。家里饭桌上聊的不是油盐酱醋,而是最新发表的《柳叶刀》论文。
      这样的血脉,注定了他高考志愿表上只能填“临床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如今已是最后一年,白大褂洗得发皱,胸牌上的“Dr.曾”总算要名副其实。说来也巧,他和程思雨竟要一起毕业——一个捧着医学博士学位,一个揣着文学学士文凭。
      程思雨常觉得曾乐的脑子是精密仪器。有回约会时,这人突然冒出一句“劝人学医,天打雷劈”,她只当是玩笑,后来才懂其中血泪。医学院的教材砖头般厚重,随便翻开《内科学》,密密麻麻的小字看得人眼晕。曾乐宿舍里,专业书摞起来比门框还高,最顶上那本《格氏解剖学》已经翻得卷了边。
      最绝的是老师们的“至理名言”——每当学生央求划重点,教授们就冷笑:“病人会按重点生病吗?”曾乐他们只好把整本书往死里背。程思雨有次去实验室找他,撞见一群医学生边啃包子边讨论尸检报告,有个男生头顶赫然秃了铜钱大一块,在日光灯下格外的醒目。
      “真是造孽。”她当时这么想。可转头看见曾乐显微镜下专注的侧脸,睫毛在眼底投出认真的光影,又觉得这人间疾苦,总得有人去扛。
      九月的尾声,校园的布告栏突然变得拥挤起来。各色招聘海报像秋天的落叶般层层叠叠,金融、IT、教育、公务员......每一张都在兜售一种可能的未来。程思雨每次路过,都能看见三三两两的学生驻足,他们的表情在“年薪20万起”和“提供北京户口”的字样前微妙地变化着。
      这是一场青春的拍卖会。短短一个月,这些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就要被贴上标签,分流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程思雨有时会恍惚——就在上个月,他们还在为论文查重率发愁,在烧烤摊上畅谈理想;而现在,offer上的薪资数字正在悄悄改写每个人后半生的剧本。人脉、阶层、甚至择偶标准,都将随着这张A4纸重新洗牌。
      学院推荐她留校任职的消息早已传开。同学们的祝贺里藏着掩不住的羡慕:“带编制的行政岗位,现在挤破头都难进。”但程思雨在签意向书前犹豫了。她想起上周在图书馆值夜班时,看见一个女生躲在书架间无声哭泣——那姑娘刚拒了家乡的教师编制,选择北漂做新媒体。
      宿舍的书桌里,留校协议已经放了三天。钢笔就压在“乙方签字”那一栏,墨囊里的蓝墨水像凝固的深海。
      前些天,曾乐难得正经地跟她提起,他推掉了国外继续深造的机会。
      “不想把你一个人留在国内。”他说这话时,眼睛盯着咖啡杯里的漩涡。
      程思雨捏着勺子的手指微微抖动。她该劝他别放弃吗?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害怕自己的沉默会变成拴住他的枷锁,更怕开口劝阻反而显得虚伪。
      这感觉像走在平衡木上——一边是他的前程,一边是他们的未来。
      两个年轻人虽然情投意合,但家庭条件却是天差地别。思雨记得有一次,室友踩着高跟鞋“哒哒”地冲进寝室,在她面前转了个圈:“快看我有啥变化?”阳光透过纱窗,在对方新烫的卷发上铺了层金边。
      “没啥变化啊。”思雨从书本里抬头,眼镜滑到鼻尖,诧异又不解风情的回答。
      “天呐!我花了六百块做的发型!”室友夸张地拨弄着发梢,方才的热情一下子被沮丧浇灭。“你居然看不出来?!”她的美甲在发丝间闪烁,像某种昂贵的装饰品。
      “六百?!剪个头发要六百?”思雨瞪圆了眼睛,下意识摸了摸自己扎着的马尾——上次修剪还是开学前,学校理发店的阿姨只收了十块钱。她忍不住又绕到室友身后,那头发确实泛着绸缎般的光泽,但怎么看也就是...头发啊。不禁暗叹有钱人的钱太好赚了,特别是这种青春女大学生的钱更好赚。
      六百块,足够她在食堂吃上半个月了,竟然被室友说得风轻云淡,就像花了几块钱一样轻松。果然富二代的生活不是我们普通老百姓可以理解的。
      清晨的寝室里,思雨总是第一个收拾妥当的。当室友们还对着镜子描眉画眼时,她已经用洗面奶洗完脸,轻轻抹上一层郁美净,利落地扎起马尾。妈妈常说大学了要注意形象,可思雨看着室友梳妆台上那些瓶瓶罐罐就头晕——粉底液、睫毛膏、腮红,排得像化学实验室的试剂架。
      她始终觉得,大学是求知的地方,不是比美的舞台。但就是这样一个素面朝天的女孩子,却在大学碰到了生命中的白马王子,也许正应了那句话: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在那个不化妆都漂亮的年纪,里一层外一层的反复涂抹,反而遮住了青春的本真。
      思雨很羡慕曾乐的家庭氛围,而这正是她从小所缺少的,每当去曾乐家里做客,与他的奶奶、爸爸妈妈在一起的时候,她时常会陷入短暂的恍惚,仿佛自己是这个家庭的宝贝女儿。她本以为,爸爸妈妈在身边的那种幸福是每个人都享有的特权,她已经不太记得,这是爸妈不在身边的第几年了,别人习以为常的快乐,却是自己难以触碰的伤疤。
      但曾妈妈对思雨始终心存芥蒂。在她眼中,这个外地来的姑娘家世普通,根本配不上自己的宝贝儿子。她决不允许这样的女孩耽误曾乐的大好前程。
      饭桌上,曾乐依旧体贴地为思雨夹菜,曾爸爸也关切地询问两人的学业进展。唯独曾妈妈沉默不语,只是时不时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思雨。
      饭后,曾妈妈将思雨单独叫进卧室。“小程,毕业有什么打算?”她开门见山地问。
      “阿姨,领导找我谈过,推荐我留校。”思雨老实回答。
      “你还没答应吧?”曾妈妈的表情看不出喜怒。
      “我还在考虑,外公年纪大了,一直独自生活...”思雨讲出了顾虑。
      “孝顺是好事。”曾妈妈突然打断,“但我觉得你还是别留在雪枫的好。”直截了当的说。
      “为什么?”虽然有所准备,但思雨依然吃了一惊。
      “我这个人不喜欢绕弯子,明说了吧,你也知道,我们一直都希望儿子能去国外留学,我和他爸爸也一直在为这个目标培养他。”曾妈妈直视思雨的眼睛,“可因为你,他居然想放弃,真是让我们太失望了。”
      “我想,这么多年的努力,你总不能眼看着他功亏一篑吧,而且孩子,我们知道你很优秀,你们谈恋爱我没怎么反对,可是,你要知道,结婚要面对多少事情,关乎到家庭、孩子等方方面面,你们有勇气去面对吗?如果你喜欢他,不是也应当支持他变得更好吗?”阿姨的语气有些激动,喉咙蠕动着。
      思雨听懂了,曾乐的爷爷就是当年的海归博士,父母也都在大医院里工作,他必须要传承,这就是他的命,没法选择的事情。
      “我明白了,阿姨,其实我也没有那么喜欢他。”思雨的目光暗淡了下来,用柔弱的倔强表达着自己的尊严。
      “这就好,我希望你能跟他说明白,这个孩子就是太重感情了。”最后,曾妈妈摘下眼镜抹起了眼泪。后面的话她没怎么去听,因为她知道阿姨要说什么,虽然她努力的想融入他的家庭,但现在她明白了,之前所做的努力,从来都没有得到过认可。
      说什么已经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还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如果不是此时已经心如死灰,想必自己都会觉得意外。
      不曾想电视剧中的俗套桥段,竟然发生在了自己身上。
      思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离开的。她执拗地拒绝了曾乐的相送,独自走在昏暗的路灯下,保留着最后的自尊。衣兜里震颤的手机,忽然让她想起大三那年,曾乐在教学楼天台指着星空说:“看,那是猎户座。”此刻抬起头,却只看见一片模糊的光晕。
      “妈,你跟思雨说什么了?”曾乐焦急的质问只换来母亲的啜泣。而电话那头,始终无人应答。
      回到宿舍,她蜷缩在椅子上,整夜未眠。这是她多年来应对孤独的习惯姿势,但是今晚,思雨不再回想那些在一起的时光,她怕自己会心痛,倔强的她不允许自尊被别人轻易击碎。
      电话在桌上再次震动时,她正把留校意向书折成纸船。雪白的船身渐渐洇开一朵泪痕,像极了小时候妈妈带她去池塘投放的那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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