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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为什么不幸 ...

  •   为什么不幸很确切,可幸福却模棱两可?

      我在凌晨的备忘录里打下这行字时,窗外的雨正以某种过于均匀的节奏敲打空调外机。这种声音让我想起初中教学楼的操场——金属顶棚被雨击打时,会发出类似的、令人安心的空洞回响。而X就站在那片回响的中央,永远穿着干净的夏季校服,领口第二颗纽扣松着。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一个过于明亮的夏天。新生大会时,朋友戳我的脊背让我回头。我转身,阳光恰好刺穿云层,他正和前排男生嬉闹,手指勾着对方的手腕。世界在那一刻发生奇异的降噪处理,所有背景音褪去,只剩下他笑起来时眼角细微的纹路,像某种飞鸟掠过水面留下的痕迹。

      后来我知道他是X。这个名字在我舌尖滚动过太多次,以至于多年后我在陌生城市的咖啡馆听见有人喊“X”,整个脊椎都条件反射地绷直——尽管回头发现那是个抱着泰迪熊的小男孩。

      我用了最拙劣的借口要到他的QQ。告诉他,自己玩冒险输了罚抄他的名字被其他人看到了,希望他不要误会。这个谎言实在太轻易被戳穿与看透,且漏洞百出。可是我等来的是他的体谅。

      在没有智能手机的年代,爱意需要借助笨拙的载体。我给他写信,工工整整地撕下笔记本的纸,问他在干嘛,问他的星座,问他喜不喜欢下雨天。他有时用作业本一角回复,字迹浓重得几乎划破纸张。那些纸片如今一张也找不到了,但某种触觉记忆留存下来——指尖摩挲粗糙纸面时,能感受到他用力书写留下的凹痕。

      我以为我们在靠近。他会在走廊擦肩时放慢脚步,会在体育课隔着半个操场与我目光相接,会在我发去“今天月亮好圆”的短信后,回复“嗯,看到你QQ头像亮着”。这些碎片被我精心收集,拼凑成他或许也喜欢我的证据。

      初二那年冬天,家里变成战场。父母在深夜摔碎瓷器,瓷片溅到我房门前的地板上,像某种惨白的星图。我蹲在一片狼藉里看着X的短信:“下雪了注意保暖。”七个字,一个句号。我盯着那个圆满的句号哭了,它那么完整,那么得体,那么冰冷地宣告着关怀的边界。

      直到某天,他在空间发了条动态:“难得可以同座,何以忌讳赤裸。”配图是陈奕迅的歌词截图。我盯着那句话看了整整一夜,认定“同座”指他们班那个总是和他讨论数学题的女生。嫉妒像硫酸般腐蚀理智,我开始疏远他,不再主动说话,经过他们班级时低头疾走。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那真的只是一句歌词。而他当时发那条动态,只是因为喜欢,仅此而已。

      你看,误会从来不是偶然。它是我这样的人赖以生存的养料——习惯于把朦胧当作清晰,把沉默当作拒绝,把任何微小的不确定都加工成确切的痛苦。因为痛苦至少是实在的,它让心跳变得可测量,让夜晚变得有形状。而幸福呢?幸福太轻了,轻得像他从未说出口的“可能”,像那些被我过度解读的瞬间,一松手就散在风里。

      你要走,就把我的心也带走。

      就是从那时起,我只能在幻觉中与他纠缠。

      梦境接踵而至:他要坐飞机再也不回来,却脱口挽留的话让我等他;还是几十年后,我要释怀了,可他跟我说他后悔了。这比现实更真实得让人难过,它们填充了我太多空虚的夜晚,以至于当现实中的X逐渐淡出我的生活时,我竟毫无察觉——我早已不需要真实的他,我只是需要一个投影,来寄托我无处安放的感情。

      高中我们去了不同学校。我依然在清晨六点五十到校,习惯性看向他曾经等我的侧门,虽然那里早就换了陌生的面孔。我留长发,因为他说过短发好看——这句话像咒语般束缚了我三年,直到某个燥热的下午,我冲进理发店剪短所有头发。剪刀擦过颈侧时,我以为自己在斩断什么。可新生的发茬刺挠着皮肤,每一阵微痒都在提醒:你看,你连改变发型都是为了他。

      真正的重逢发生在高中毕业后。我们都学会了成年人的得体,交换了近况,提到各自专业,笑声恰到好处。

      “其实……”他先开口,呼出的白气迅速消散,“初中有段时间,我每天都在等你找我说话。”

      街灯把他睫毛的影子拉得很长。我盯着他的眼睛,亦如初见那般。可为什么,我却只感到陌生,疼痛?

      那晚我们坐在24小时便利店的窗前,说了这六年都没说清楚的话。他说发问号是因为觉得那样很酷,说让我专心学习是希望我们能在高处相见,说那条动态真的只是歌词。他说话时一直摩挲着咖啡杯的杯壁,指节因为用力微微发白。

      “你放在我抽屉里的药,我一直留着。”他说,“高考前又看到了,那时候就想,一定要亲口说谢谢。”

      我该感到释然的。所有误会都澄清了,所有我以为的厌恶、冷漠、敷衍,都被重新翻译成笨拙的善意。可为什么,比起曾经的怨恨,这种迟来的真相更让我想哭?
      犹如一场命运刻意的凌迟。

      “如果那时候……”我开口,却不知道要接什么。

      “没有如果。”他打断我,声音很轻,“我们都不是当初的我们了。”

      他说得对。我已经不是那个会为一句“短发好看”留三年短发的女孩,他也不是那个用问号伪装酷炫的少年。时间在我们身上完成了它的工作——它让我们变得温和,变得善于理解,也变得再也无法为彼此剧烈地疼痛或欢喜。

      离开时,他忽然说:“你当年问我信不信有人能爱一个人六十年。我那时候没回答。”

      我站在原地,雪花落在睫毛上。

      “现在我觉得,”他笑了笑,那个笑容里有我从未见过的疲惫的温柔,“六十年太长了。能记住六年,已经很了不起了。”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他。

      那晚我盯着天花板,第一次认真思考:也许不是他丢下了我,是我们都被那个过于沉重的年纪压垮了。十二岁的心动怎么承担得起“一生一世”的重量?我们错在太早相遇,却太晚明白——有些感情之所以美好,恰恰因为它们来不及变得丑陋。

      上周我又梦见了他。在梦里我们终于并肩走在一条没有尽头的走廊上,像无数次想象过的那样。我问他:“如果我们现在才遇见,会不一样吗?”

      他停下脚步,窗外是永恒的夏日晴空。

      “不会的。”他说,“我们还是会在同样的地方怯懦,犯同样的错。不是时间的问题,是我们自己的问题。”

      梦里的我哭了,不是因为悲伤,而是因为终于听懂了。

      昨天整理电脑,发现一个加密文件夹。密码试了三次:我的生日、他的生日、我们相识的年份。都不对。最后鬼使神差地输入:20190913——我们第一次说话的日期。

      文件夹里存着这些年我写给他的、从未发送的信。最新一封的修改日期是上周,只有一行字:

      “亲爱的X,我终于学会不在每次下雨时想起你。这算是一种忘记吗?还是更深刻的记得?”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然后移动光标,把“X”改成了我的名字。

      是的,亲爱的X,你从来不是X。你是我用六年时间虚构的完美爱人,是我所有怯懦的投射,是我逃避现实的庇护所。而现在,我要把你归还给记忆的博物馆了——那里有我们共同的、被反复美化的过去,有你永远温柔的微笑,有我永不停歇的泪水。

      博物馆的展品会被珍藏,但不再被翻阅。这样很好。

      窗外天快亮了,雨不知何时停了。我关上电脑,屏幕暗下去的瞬间,看见自己模糊的倒影。那张脸上有黑眼圈,有疲惫,也有某种新生的、陌生的平静。

      为什么不幸很确切,幸福却模棱两可?

      也许因为不幸是我们亲手丈量的伤口,每一寸疼痛都真实可触。而幸福——幸福是放手让一切如其所是,包括那些来不及的、被误解的、终将消散的。它不提供答案,只给予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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