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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明黎春 ...

  •   明黎春

      ——一部关于记忆、伤口与光的叙事

      献给所有没有被看见的孩子

      第一卷·童年

      第一章五岁那年的红裙子

      明黎春不记得自己五岁以前的事。

      她记得的,是一条红裙子。妈妈买的,领口有一圈小花边,穿上去像一朵移动的杜鹃花。她还记得那双白色的帆布鞋,鞋带是妈妈系的,系了两个蝴蝶结,很紧,跑不掉。

      她跑了。

      那个周末,爸爸妈妈说要带她去公园划船。她坐在后座的安全座椅里,怀里抱着布偶兔子,红裙子铺在腿上。爸爸开车,妈妈坐在副驾驶,阳光很好。

      然后红灯。然后爸爸看了后视镜,脸色变了。然后妈妈说:“念念乖,趴下。”

      她趴了下去。脸贴着座椅,抱着兔子,一动不动。

      后来的事情,她记不全了。记忆像碎掉的玻璃,每一片都很锋利,但拼不成一个完整的形状。

      她记得车在开,很快。记得妈妈在打电话,声音压得很低。记得爸爸说“带念念走”。记得妈妈把她从安全座椅里抱出来,抱得很紧,紧到她有点喘不过气。

      记得有人拽住了妈妈的头发。

      妈妈摔倒了。但在摔倒之前,她把小春甩了出去。小春摔在地上,膝盖破了皮,红裙子破了。她趴在地上,回头看到妈妈被两个人按着,胳膊被反拧在身后。

      “妈妈!”她喊。

      妈妈抬起头。那个眼神,小春记了一辈子——不是害怕,不是愤怒,是快跑。

      小春爬了起来。

      她跑了。光着脚。红裙子。膝盖在流血。她跑出了巷子,跑到了大街上,跑进了人群里。她没有回头。她不知道,那是她最后一次看到妈妈活着的样子。

      后来是老赵找到了她。老赵是爸爸的同事,黑脸,话不多,蹲下来的时候膝盖响了一下。

      “念念。”

      小春看着他。她不认识他。但她认识那件制服。爸爸也穿那样的制服。

      “赵叔叔带你回家。”

      老赵把她抱起来。她趴在他肩膀上,看到远处的巷口,有警车,有黄色的带子,有很多人。她没有问爸爸妈妈在哪。她已经知道了。不是知道他们死了。是知道他们不在她身边了。这个“不在”,比“死”更早进入她的生命。

      老赵没有带她回自己的家。他带她去了警队大院。一间不大的宿舍,一张行军床,一盏台灯。他把台灯打开,调成暖黄色,放在床头。

      “以后你就住这儿。”老赵说。

      小春坐在行军床上,抱着兔子,没有说话。

      “怕不怕?”

      小春摇了摇头。她不怕黑。她怕的是,爸爸妈妈不在的地方,她不知道该怎么活。

      老赵在床边站了一会儿,然后出去了。他关上门,但没有关紧,留了一条缝。走廊的灯光从门缝里漏进来,在地上画了一条细细的线。

      小春看着那条线,看了很久。

      她不知道,这条线会一直跟着她。从五岁到二十五岁,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案子到另一个案子。它有时候很细,细到看不见。但它从来没有断过。

      那天晚上,老赵在门外坐了一夜。他怕小春哭。小春没有哭。她只是睁着眼睛,躺在那张行军床上,抱着兔子,直到天亮。

      第二天早上,老赵推门进来的时候,小春已经坐起来了。她把被子叠好了,虽然叠得歪歪扭扭。她把兔子放在枕头上,摆正了。

      “赵叔。”她说。

      “嗯。”

      “我爸爸妈妈呢?”

      老赵张了张嘴。他想说“他们去了很远的地方”。但他看着小春的眼睛,把那句话咽了回去。

      “他们牺牲了。”老赵说。

      小春没有说话。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手上还有昨天摔倒时蹭破的皮,结了小小的痂。

      “赵叔。”

      “嗯。”

      “我能改名字吗?”

      老赵愣了一下。“改成什么?”

      “小春。”她说,“春天的春。”

      老赵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改名字。但他没有问。他只是点了点头,说:“好。”

      很多年以后,他才知道,小春改名字是因为她不想让别人知道她是明远和方敏的女儿。她怕实验室的人找到她。她五岁。她已经学会了隐藏。

      第二章警队大院

      小春在警队大院里长大。

      大院里有很多孩子。有父母双全的,有单亲的,有跟爷爷奶奶住的。有被家暴的,有被霸凌的,有偷东西被抓住的。警队大院不只是一个住的地方——它是一个小型的、活生生的社会缩影。

      小春是那个社会里最安静的观察者。她不怎么说话,但什么都看在眼里。

      食堂的阿姨认识她,打饭的时候多给一勺红烧肉。值班室的王叔帮她辅导过作业,虽然她从来不问问题。训练场的教官教过她打拳,说“小姑娘要会保护自己”。

      她学会了打拳,但没有学会交朋友。

      不是不想。是不会。她不知道该怎么跟人说话,不知道该怎么笑,不知道该怎么在别人跟她分享零食的时候说“谢谢”。她只是站在那里,看着别人玩,像一个透明的、不会融化的冰雕。

      苏洛洛是第一个主动走过来的人。

      那是小春六岁的时候。警队大院的花坛边,小春蹲着看蚂蚁。苏洛洛跑过来,手里拿着一根冰棍,已经化了一半,滴在她手上。

      “你在看什么?”

      “蚂蚁。”

      “蚂蚁有什么好看的?”

      小春没有回答。

      苏洛洛蹲下来,跟她一起看。看了一会儿,她说:“它们搬家了。”

      “嗯。”

      “你怎么知道?”

      “它们在搬食物。”小春说,“要下雨了。”

      苏洛洛抬头看了看天。大太阳,没有云。

      “你骗人。”

      小春没有辩解。下午下了暴雨。苏洛洛被淋成了落汤鸡,但她没有生气。她跑到小春的宿舍门口,敲门,小春开了门。

      “你怎么知道要下雨?”

      “蚂蚁搬家。”

      “你教我。”

      小春看着她。苏洛洛的头发在滴水,衣服湿透了,但她笑得很好看。小春不知道为什么,点了点头。

      从那天起,苏洛洛成了小春唯一的朋友。不是“最好的朋友”,是唯一的。因为小春不需要很多朋友。她只需要一个人——一个不会因为她不说话就离开的人。

      苏洛洛就是那个人。

      第三章小盼

      小盼是小春的小学同学。同班,但不怎么说话。小盼太乖了,乖到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她不抢风头,不跟人吵架,不拖欠作业,不跟老师顶嘴。她像一杯白开水,放在那里,不凉不烫,谁都可以喝一口,谁都不会记住味道。

      小春注意到她,是因为她的铅笔盒。小盼的铅笔盒里永远有一块干净的抹布,每天放学都会把两个人的桌面擦一遍。小春和她坐过一学期同桌。

      “你不用帮我擦。”小春说。

      小盼笑了一下:“没事,我习惯了。”

      她习惯了很多事。习惯一个人回家,习惯一个人吃饭,习惯在妈妈忙的时候帮忙看店,习惯在爸爸出差的时候自己定闹钟起床。她从来没有抱怨过。

      所以后来,当小盼的爸爸在一场车祸中坠崖身亡的时候,所有人都说:“这孩子太可怜了。”

      没有人说:“这孩子是不是太累了。”

      小盼的爸爸叫潘国良。工程师,老实人,不抽烟不喝酒,唯一的爱好是周末带女儿去公园划船。他死在一个春天的晚上。盘山路,坠崖,交警说是疲劳驾驶。

      小盼没有哭。她只是变得更乖了。乖到不像一个刚失去父亲的孩子。老师在家长会上表扬她:“潘盼同学非常坚强,是全班同学的榜样。”

      小春坐在座位上,看着小盼。小盼在笑。那个笑容很好看。标准的、得体的、让人挑不出毛病的好看。但小春见过小盼真正的笑——那种因为同桌讲了一个不好笑的笑话、但她还是笑到趴在桌上的笑。那是在爸爸出事之前。

      现在坐在那里的,是一个换了壳子的小盼。

      小春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一个词。这个词她后来在实验室的档案里才看到,但那一刻,她已经在心里感受到了它的意思:空壳。

      一年后,小盼爸爸的案子被重新调查。不是意外。是被人约到那条路上,被灌了酒,然后被推下了悬崖。约他的人,是小盼的舅舅。理由?遗产。小盼的外公有一笔拆迁款,没有留给儿子,而是留给了女儿。舅舅一直怀恨在心。他以为姐夫死了,那笔钱就会落到他手里。

      他不知道的是,那笔钱早就被小盼妈妈拿去做生意亏掉了。

      他杀了一个人,为了一个不存在的理由。

      案子破了,舅舅被判了刑。小盼妈妈在法庭上哭得站不住。小盼扶着她,面无表情。出了法院,有记者想采访小盼。小春刚好路过——她是跟着老赵来送文件的。

      她看到小盼对着镜头,说了一句话:“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声音很稳。表情很平。像一个大人。

      记者走后,小盼蹲下来,系鞋带。系了很久。小春走过去,蹲在她旁边。

      小盼抬起头,眼眶是红的,但没掉眼泪。

      “小春,”她说,“我爸爸是不是很疼?”

      小春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去,”小盼说,“他是不是很疼?”

      小春伸出手,握住了小盼的手。小盼低下头,看着她们交握的手。她的嘴唇在抖。

      “他都没有跟我告别。”

      那天下午,小盼哭了很久。小春没有说话,只是握着她的手,坐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等她把眼泪流完。

      那是小春第一次知道,有些眼泪不是流给别人看的。是流给那些再也回不来的人。

      第四章李桐

      小学六年级,小春经历了她刑警生涯前最接近“案件”的一件事。不是交通事故。不是遗产纠纷。是杀人。一个五年级的男生,杀了一个二年级的男生。就在学校后面的小树林里。

      凶手叫李桐。受害者叫许小宝。李桐十二岁。许小宝八岁。李桐用一把美工刀,在许小宝的脖子上划了三刀。现场没有目击者。李桐自己走回了教室,坐在座位上,把美工刀放在课桌上,然后举手:“老师,我杀人了。”所有人都以为他在开玩笑。直到警察来了。

      小春那天下午在操场上体育课。她看到警车开进学校,看到李桐被两个穿制服的人带上车,看到许小宝的妈妈在校门口哭得跪在地上。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有人死了。

      后来,消息像病毒一样传开。每个家长都在问同一个问题:为什么?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为什么要杀一个八岁的孩子?

      答案比任何人想象的都简单。

      李桐说:因为他烦。

      许小宝每天放学都跟在李桐后面,想跟他玩。李桐说了很多次“走开”,许小宝不听。那天下午,许小宝又跟来了。李桐让他走,他不走。李桐推了他一下,他摔倒了,哭了。李桐怕被老师发现,怕被叫家长,怕回家挨打。

      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让他闭嘴。

      刀在书包里。他带了很久了——不是用来杀人,是用来削树枝的。但那天,他拿出来了。三刀。然后许小宝安静了。

      这个案子让小春整夜没睡。不是害怕。是她在想一个问题:如果李桐第一次说“走开”的时候,有人听到了,有人停下来问他“你为什么不想跟他玩”,结果会不会不一样?如果许小宝的爸妈教过他,“不是所有人都想跟你做朋友,被拒绝的时候要走开”,结果会不会不一样?如果学校里有人告诉过李桐,“你害怕的事情可以跟老师说,老师不会让你挨打”,结果会不会不一样?

      没有如果。一个孩子死了。一个孩子成了杀人犯。都是十二岁以前的事。

      小春把这个案子的剪报收进了抽屉,放在小盼那封信的旁边。她不知道为什么要收。很多年后她才明白:她在收集答案。关于人为什么会伤害人,关于“恶”是从哪里长出来的,关于一个孩子是怎么一步一步走到那一步的。

      她以为等她收集够了,就能看懂这个世界。但她只学会了:这个世界不是用来被看懂的。是用来面对。

      第五章小慧

      小慧是小春的初中同学。同班,但不怎么说话。小慧比小春更安静。安静到有时候老师点名,她回答了,老师都没听到。

      小慧不叫小慧,她姓崔,叫崔慧。但大家都叫她小慧,因为她个子小,声音小,存在感小。小慧的妈妈是超市收银员,爸爸——没有人知道她爸爸是干什么的。因为小慧从来不提。

      小春注意到小慧,是因为一件事。体育课自由活动,女生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天。小慧一个人坐在操场边的台阶上,膝盖上放着一本书,但没有翻开。她只是坐着。看天。

      小春走过去,在她旁边坐下。小慧没有转头,也没有说话。她们就这样坐了十分钟。

      然后小慧开口了:“你不去跟她们玩?”

      “不想去。”

      “为什么?”

      “她们聊的话题我不感兴趣。”

      小慧终于转过头,看了小春一眼。那一眼里有好奇,有戒备,还有一点点——小春当时没看出来的东西。后来她知道了,那是羡慕。羡慕小春可以“不想去”。而小慧从来没有这个选项。

      小慧的妈妈叫崔敏。一个普通的、不起眼的名字,一个普通的、不起眼的女人。不起眼到,她杀了人之后,邻居说:“不可能,崔敏连鸡都不敢杀。”但她杀了。用的是厨房里的刀。捅了七刀。死者是她丈夫,小慧的父亲,一个小春从未听说过的男人。因为小慧从来不提他。现在小春知道为什么了。

      小慧的父亲叫丁志强。他不姓崔,因为小慧随母姓。丁志强在小慧三岁的时候因为吸毒被强制戒毒。出来之后复吸,再进去,再出来,再复吸。小慧的妈妈在他第一次进去的时候就提了离婚。丁志强不同意。他不同意的方式是——每隔一段时间出现一次,要钱,不给就打。打完就走。走了之后消失几个月,然后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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