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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波不亏 第一次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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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安——不对,现在该叫王居安了——是被阳光晃醒的。
睁开眼,还是那顶月白色的纱帐。她愣了三秒,确认自己没穿回去,认命地叹了口气。
行吧,看来是真穿越了。
刚坐起来,门就被推开了。昨天那个丫鬟端着水盆走进来,见她醒了,眼睛一亮:“小姐醒啦!奴婢服侍您梳洗。”
王居安看着她忙前忙后,忽然问:“你叫什么来着?”
丫鬟动作一顿,眼神黯了黯,但很快扬起笑脸:“奴婢雪樱。小姐不记得没关系,往后奴婢多说说,小姐就想起来了。”
“那另一个呢?”
“另一个叫素禾,昨儿夜里守了小姐一宿,刚被奴婢换下去歇息。”雪樱拧了帕子递过来,“小姐先擦把脸,夫人一会儿该过来了。”
王居安接过帕子,往脸上一敷——温的,还挺舒服。
等洗漱完毕,换了身衣裳,她坐在妆台前,看着镜子里那张陌生的脸。
真漂亮。
瓜子脸,柳叶眉,皮肤白得透光。关键是那双眼睛,明明长得很温婉,可大概是她这个现代灵魂住进去了,怎么看都有点不安分。
杨安你的影响真大。
“小姐真好看。”雪樱在旁边小声说,眼眶又有点红,“总算醒了,这些日子可把奴婢急坏了……”
王居安扭头看她:“我昏迷了多久?”
“一个多月。”
“这么久?”
“嗯。”雪樱低下头,“老爷夫人请了无数郎中,都说……都说小姐怕是醒不过来了。夫人天天哭,眼睛都快哭坏了。”
王居安沉默了。
她想起昨天那个女人抱着自己时那双红肿的眼睛。
“雪樱。”
“奴婢在。”
“我是怎么病的?”
雪樱的手抖了一下,梳子差点掉地上。
“就……就是染了风寒,拖久了……”
王居安看着镜子里那张明显心虚的脸,挑了挑眉:“说实话。”
雪樱咬着嘴唇,不说话。
“雪樱,”王居安转过身,认真地看着她,“我现在什么都忘了。你是谁,我是谁,这个家是怎么回事,我全都不记得。”
雪樱的眼眶又红了。
“小姐……”
“说吧。”王居安拍拍她的手,“不管什么事,我都受得住。”
沉默。
屋里静得能听见窗外鸟叫。
然后雪樱跪了下来。
“小姐!”她伏在地上,声音发颤,“是奴婢没用,是奴婢没照顾好小姐……小姐您可千万别再想不开了……”
王居安心头一跳。
想不开?
“起来说话。”她把雪樱拉起来,“慢慢说,到底怎么回事。”
雪樱抹着眼泪,断断续续讲了起来。
去年元宵灯会,她遇上一个进京赶考的书生,叫李清元。
“李公子生得好,学问也好,”雪樱小声说,“小姐和他……两情相悦。他说等考中之后,就来提亲。”
王居安听着,心想:这不挺好吗?穷书生配大小姐,标准的才子佳人剧本啊。
“然后呢?”
“然后……”雪樱的眼泪又下来了,“然后他中了探花。皇上赐婚,把他指给了欢宜公主。”
王居安愣住了。
“小姐知道消息那天,当场就晕过去了。醒来后……醒来后就一直病着,什么郎中都看不好。后来干脆昏了过去,一昏就是一个多月……”
雪樱哭着说:“夫人天天守着,说小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她也不活了……”
王居安坐在那里,半天没说话。
她扭头看向窗外。
阳光很好,院子里的花开得正盛。廊下有几个丫鬟走过,说说笑笑的,脚步轻快。
她又回过头,看着屋里那些陈设——紫檀木的家具,官窑的瓷器,多宝格上摆着的精巧玩意儿。
有钱。真他妈有钱。是现代的资产阶级。
可是这家的女儿,差点为个男人死了。
“雪樱,”她开口,“以前的王居安——就是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雪樱擦擦眼泪,努力想了想:“小姐……才貌双全,温良贤淑。京城都说,王御史家的嫡女,是数得上名号的美人坯子。老爷夫人把小姐当掌上明珠,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
……
挺好。白富美,上面只有一个哥哥,父母宠爱,无仇无怨。
唯一的问题,是为情所困,差点把自己作死。
她站起来,走到窗边,看着院子里的花。
那个叫李清元的男人长什么样,她不知道。他和真正的王居安有过什么样的约定,她也不知道。
她只知道,这个男人转身娶了公主,而这个家的女儿,躺在床上差点醒不过来。
凭什么?
她回过头,看着屋里那些陈设——那些真正的王居安用过的东西,看过的书,写过的字。
你那么美。那么好。爹娘那么爱你。京城那么多人倾慕你。
凭什么他要娶公主,你就要死?
她忽然有些鼻酸。
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那个素未谋面的人。
若她没有穿越过来——那真正的王居安,会不会就这样永远睡过去?
不会有人知道她曾经等过一个人,不会有人知道她许过什么愿。
只会有一个“英年早逝”的王家小姐,葬在京城某个地方,每年清明有人来烧纸。
王居安。
她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我不知道你爱他有多深。
但我会替你活下去。
替你,也替那个回不去的我。
“小姐?”雪樱小心翼翼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您怎么了?”
王居安转过身,笑了笑。
那笑容和之前不一样了。不是茫然,不是试探,是一种很轻、很淡、但很定当的笑。
“我问你,咱们家有钱吗?我爹是干什么的?官大不大?俸禄多不多?”
雪樱眨眨眼,一时不知道该从哪说起。
王居安拍拍她的肩:“不急,慢慢说。反正我什么都忘了,你从头给我讲。”
阳光从窗外照进来,落在她身上。
她想:高考没来得及享受,那就到这儿享受吧。
白富美,爹疼娘爱,还有丫鬟伺候——
这波不亏。
此时的辽东,边关。
李如松一刀砍翻冲到面前的敌兵,血溅在脸上,反手又是一刀,劈开侧面刺来的长枪。
脚下已经躺了七八具尸体。
战马嘶鸣,刀剑交击,混着濒死的惨叫,在秋日苍茫的天空下回荡。
“将军——!鞑子退了!”
有人在喊。
李如松抬起头。
远处,那面绣着狼头的旗帜正在后撤。溃兵像潮水一样往北涌去,丢盔弃甲,一片狼藉。
赢了。
他站在尸山血海中间,浑身浴血,玄色战袍被划开好几道口子,露出里面染血的里衣。肩膀上一道刀伤还在往外渗血,他低头看了一眼,没在意。
“追。”他说。
“将军!”副将冲上来,“您受伤了,让末将带人去——”
李如松已经翻身上马。
“三十里,”他勒住缰绳,声音冷得像刀子,“能杀多少杀多少。”
马蹄踏过遍地尸骸,身后三千铁骑如黑云压境。
追出三十里,砍了八百颗人头。
天黑下来的时候,李如松才带着人回营。他翻身下马,把刀递给亲兵,刀上的血还没干,顺着刀尖往下滴。
“清点伤亡。”
“是。”
“给阵亡的兄弟记名,抚恤从优。”
“是。”
他往中军帐走,亲兵快步跟上来,呈上一封信:“将军,京城来的加急文书。”
李如松拆开,就着篝火的光扫了一眼。
——陛下召见,即日进京面圣。
他眉头微动,把信纸折好,收进怀里。
“备马。”他说。
“现在?”亲兵愣住了,“将军,您刚打完仗,伤还没处理……”
李如松已经往战马方向走了。
“天亮前赶到下一个驿站换马,七日后便可进京。”
亲兵张了张嘴,把话咽了回去。
这就是他们的将军。战场上杀人不眨眼,对自己也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