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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去巴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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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一定要去一次巴黎。
从前,我对巴黎的兴趣不大,尽管被上世纪的华服迷花眼,丝绸裙摆席卷黄金时代的香气贴过皮肤,隔着一纸纤薄的电子屏幕。
但对这个众所周知的时尚之都依然兴致乏乏,许是我不喜欢法语,听上去像鼻子堵着气,也不耐喧嚣,直到看到茨威格笔下的巴黎。
一个浪漫自由,装满诗人和艺术家的上世纪幽魂。
我仿佛看到初至巴黎的茨威格兴奋让人指给他看魏尔伦的座位,忍住难喝喝下法国抒情诗人常喝的苦艾酒,绞尽脑汁找到住所,推开窗能看到皇家宫殿花园。
用他那双精准炙热到近乎贪婪的眼睛记录那个黄金时代。
那种炙热和《当人类群星闪耀时》是不同的,后者笔触冷静近乎裁决,只在三言两语中泄漏情绪,比毛姆更热,但决计不算多。
后来了解了写作背景,前者即《过去的世界》是茨威格死前所写,很难想象那个刚到巴黎意气风发、澎拜热情的青年会选择自杀。
战争摧毁了那个黄金时代,茨威格的心神也一并去了,如今二战的钟声已走远,可我也看到新的幽灵盘踞在人类上方。
乌克兰战火未歇,苏丹百万人流离失所,伊朗镇压抗议,新的乱世或许来临。
但不管怎样,我要去巴黎一趟,看看余晖前的巴黎。
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