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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我介绍 第一天的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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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各位新同学,我是你们的辅导员,以后在学校遇到什么问题都可以找我,下面我先说一下接下来几天的安排”
“……”
大家都带着憧憬的目光,听着辅导员讲话,对接下来的大学生活都很期待。
“下面,我们大家都彼此认识一下,先从第一排门口的女生开始,按照蛇形走位的顺序依次开始自我介绍,简单地说几句即可。”
自我介绍?当众发言?对我来说无异于上刑场,很少在大庭广众之下发言的我,紧张得浑身发抖,手脚不受控制。还好我坐在最后面,轮到我还要很久。
第一个上台的女生穿了一条格子裙,长度到膝盖的位置,上衣是一件黄色的衬衫,扎着一个小马尾。
“大家好,我叫苏清,来自黄冈市罗田县,平时没啥爱好,喜欢谈恋爱,爱漂亮。”
说完大家都笑了。苏清也不害羞,笑着下了讲台,她表现得落落大方,性格真好,真是令人羡慕。
“我叫姜艳艳……”
“孙超伟……”
“李言……”
“我叫刘壮壮,我是黄冈市红安县,跟苏清一个城市……平时喜欢打篮球,也喜欢追剧,现在正在看的电视剧是《武林外传》……”
刘壮壮跟我是一个寝室的,所以,对于他的自我介绍,我听得很仔细,毕竟这是了解室友的第一步。
“我叫欧晚晚,来自宜昌市远安县……”
“张静……”
“徐时光……”
“王冠洲……”
“李景然……”
“许燕……”
“林星……”
“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来自宜昌市远安县,我叫段北风,平时除了打打篮球、看看书,也没别的爱好。”
段北风?很少遇到姓段的,名字叫北风,这名字真好听,光听名字就知道是一个帅哥。他也是我们寝室的,个子有180CM,高高帅帅的,瘦瘦的,小脸小嘴单眼皮。普通话说得很标准,后来才知道他爸妈都是老师。
快到他了,快了。
“林泽……”
“周明……”
……
下一个就是他了。
“大家好,我叫沈新辞,家是黄石市阳新县,很高兴认识大家,很幸运能和大家成为同学。”
没了,就这两句自我介绍就没了。沈新辞,辞旧迎新吗?哈哈。为什么他们的名字都这么好听呢。
他站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我就可以光明正大地看他了,无须回避,毕竟别人在说话的时候,盯着对方是最起码得尊重。他还是穿着在寝室穿的白色T恤、一条浅蓝色发白的牛仔裤、一双白色的板鞋。白色,全身都是白色,难道白色是他喜欢的颜色吗?白色看起来也能让人眼前一亮,他的皮肤是正常的黄色偏一点点白,穿起白色的衣服显得他更干净,衬得他手臂的肌肉线条干净利落。之后才知道他从小就开始练武,小学初中都是在武术学校度过的,听到这些我满是心疼,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不知道他习武期间吃了多少苦。不过,从小练武竟然没有晒黑,皮肤还那么好,也是够奇怪的。
头发有点长,额前的碎发盖在眉毛上,也挡不住他的浓眉。眼睛不是很大,但是眼角微微向上翘起,似笑非笑,给人有一种疏离感。鼻梁高挺,说话时嘴角上翘,唇线分明,唇色偏淡粉色,牙齿很白,这一刻唇红齿白在他身上具象化了。边说话边浅笑,显得很稳重妥帖,听他说话有一种冬天晒太阳的感觉,又温暖又凛冽。
可能是从小练武的原因,他长得比较壮实,走起路来龙行虎步,步步生风。从他的手臂线条就能看出来他是有肌肉的,至于是否有腹肌,目前还不能确定,毕竟腹肌这种东西一般人是很难练出来的。但整体看来身材很好很匀称,目前来看班级里就数他身材好了,那几个经常打篮球的都不如他,要么瘦要么胖,跟他的棱角分明根本就没法比。
自我介绍完,他就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玩起了手机,只有别人在自我介绍时说自己名字的时候,他才会抬起头看一眼,核对一下人和名字是否匹配,之后就低下头默默地玩手机。
“温锦绣……”
“杨仲秋……”
“王芳……”
……
马上就到我了,好紧张。看到别人都落落大方的,更加重了我的心理负担,手脚不听使唤。
“大家好,我叫贺宇浩,来自十堰市房县,那个,有点紧张,我平时喜欢自己待着,看看书什么的,不喜欢运动。还望以后大家多多帮助,谢谢。”
下了讲台,回到座位上,腿还是抖的厉害,刚在台上自我介绍,声音因紧张而颤抖,音调都变了,真是尴尬丢人。
“宋礼……”
“孙小舟……”
“李磊……”
“宋念思……”
“刘书瑶……”
大概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全班共41个同学都做了自我介绍。虽然不能记住所有人和名字,但是,记住几个还是没问题的。跟我同寝室的还有六个,分别是段北风、林泽、李景然、周明、王冠洲和刘壮壮。沈新辞所在的隔壁寝室也是我们班的,对我来说真是一个好消息。
接下来,就是选班长的时间,辅导员让有意竞选班长的同学上台发言,最后,隔壁寝室的徐时光当选班长,团支书是一名叫许燕的女生。
今天班会需要说的事情已经结束,辅导员让我们在教室自习,然后就离开了。
经过自我介绍的环节,大家也就慢慢地熟悉起来,互相聊天的人也越来越多,声音也就越来越大。和我坐在一起的同学叫马翔宁,他和沈新辞、班长徐时光是一个寝室。他没有主动和我说话,而我也不善与人交谈,我们就这样安静地坐着,各自扣着手机,时不时抬头听别人聊天。
沈新辞也是安静地坐着,并没有和旁边的人交谈,而是在看一本很厚的小说。和我同寝室的段北风和刘壮壮两人聊得热火朝天,因为自我介绍的时候,他们都喜欢打篮球。我心里还在感慨,有共同的爱好就是容易交到朋友,令人羡慕也令人向往。
叮铃铃,大学的第一节晚自习结束了,大家都收拾好东西离开教室,我还是和上高中一样,凡事都是自己一个人,随着人群走回寝室,其间并未与人交谈。
在路上远远地望着沈新辞的背影,他也是一个人,没和别人说话,我心里想着,他是不是也喜欢独来独往,不喜与人交往,倘若真是这样,我该如何交到他这个朋友呀。我必须得主动和他说话,在他还未和别的同学相熟之前先认识他。这是我当时最真实的想法,不掺杂任何别的东西,想和他成为好朋友。
回到寝室,大家就开始洗漱,十点半寝室准时熄灯,熄灯之后,大家又聊了一会。大家好像最关心的就是彼此的高考分数,遇到考得分数比自己高的就幸灾乐祸,无非觉得考得高又咋样,还不是跟自己一个学校一个专业。大家毕竟才是第一天认识,而且明天还要早起军训,没聊多久就都不说话了,都在被窝里扣手机,应该是跟自己高中时期交好的朋友聊天,问一下他们的大学生活。
躺在床上,跟高中同学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了会儿。心里还在想着沈新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他生出一定要做朋友的感觉。多年之后想到这里,我才终于想通为什么会这样。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不是一方去迁就另一方,不是一味地付出,而是相互的。是否能长久地相处下去,要看彼此之间是不是有缘,顺其自然最好,不能强求。如果他对人真的是拒人于千里之外,那就做一个普通的同学就行,并不去抱多大的希望。
操场上的灯还亮着,昏黄的灯光照在脸上,听着风扇格叽格叽的声音,带着对大学生活的憧憬,对一份友情的期待,朦朦胧胧地停止了思考,慢慢地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