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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变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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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街,阳春面摊
摊主心里五味杂陈,心说今晚来了个大主顾,包了整个面馆。虽说面馆也不大,但是可以早点收摊了。但是那位主顾一坐就快坐一整个晚上了,屁股都不带挪一下!
今晚天空没有星星和月光,是一个多云之夜。再不收摊,他明天也不用早起做生意了,只好悻悻走上前,上了一碗清汤素面,凄凄道:“大人,这街上都打烊了,我……”
摊主立展笑颜,将桌上的银锭摸了去。
百无聊赖间,远处走来一个人。那人身形高大,走近了才发现穿的是一身黑衣,看起来还有点跛脚。跛脚的男人坐在了大主顾那张桌子上。
摊主暗笑,那面容清秀的年轻人等了一晚上,等的居然是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好在人来了,他估摸聊完了他也可以收摊了,正想着,那边忽然传来一声惊声。
“十一!怎么了?”
姚以风难得有些惊恐,一把按住了十一的手腕,一探,脸色忽地沉了下去。
“小……小点声。”十一苦笑道:“巴不得把人都招出来……看我的惨相吗哈哈……咳咳。”
最后一声笑直接叫他咳出了一口鲜血,十一面色苍白得毫无人色,夜色漆黑,刚才才没叫摊主吓出魂来。姚以风抓住他的手就要走,十一按住,气若游丝道:“小十七……别让我使力了……坐下。坐下!”
姚以风像只提线木偶似的,目光呆滞地坐下。
“……怎么,吓傻了?”十一把黑袍掀开一半,银光闪闪,一把短剑没入胸口,只露出了剑柄。
“失……失手了。”十一紧紧地握住了姚以风微微颤抖的手,断断续续道:“五千两白银还是太难拿了,没想到有埋伏,解决完了……命也搭进去了……”
每说一句话,胸口的伤口就痛上几分,血从剑缝中流下,滴在姚以风的青衫上。姚以风紧紧回握十一的手,只觉得脑袋痛得要被人撕裂开来,一颗心仿佛被人高高地吊起又重重砸下来。
这样的感觉多么似曾相识啊,不过四年前,他抱着的,是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谁……”
姚以风几乎是从牙关里挤出这个字,十一笑了一下:“我才不告诉你是谁……你也别去打听,别……别给我报仇。我不亏的,十多个人都被我干掉了。不……还是亏了……不能领到一千……”
“别说了。我带你去看大夫……”
“让我说完……”十一喘了一口虚气,“虞绍我杀不了了……小十七,你再去找别的刀手吧!你千万不要……不要帮我报仇,我说过的,杀人者要接受被人杀的命运……这一天来了,我十一认了……”
他呼出一口长气,声音轻得好像从很远的地方飘来:“我们哥仨,只剩下你了……你手上别再沾血了……那个当家的,好好当下去……好好活下去……我去陪大哥……给他谢罪去了……”
说着,拿起了桌上的筷子,挑了一筷子面,刚碰到嘴,嘀咕了句“好烫”,“砰”一声,脑门就砸在了一只手上。
摊主闻声看过去,只见大主顾背起了那个黑衣人,跑过去送客时,又见大主顾的眼睛闪闪的,像是有月光的黑夜。
……
当晚,一蒙面人闯进芙蓉青楼,虞家的虞绍公子还在温软缠绵中,就被一刺银针贯穿入脑,当场毙命。
……
云香酒楼,雅阁
“当家的,姜姑娘又来求见了,您不去看看吗?”白髯师爷将饭菜送上来,看了一眼窗台前青飘飘的背影。
又是这样了。
自三年前姚以风住进这间冬凉夏暖的偏僻隔间后,除了出门办事,他便窝在房间里,像块石头似的杵在窗台前,也不知道在看什么。前些日子好些,还跟人姑娘家出去逛逛了,等到虞绍被杀的事情在第二日传出来后,他竟然更加变本加厉地、几乎一整天都呆在房间里,每日吃得也很少,真是有种要比自己饿死的趋势。
师爷叹了口气,转身离开时,身后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
“莫爷。”
师爷心中一动,多少年没有人叫过他这个名字了!他苦笑道:“大当家,还是不要这么称呼我了。”
姚以风没理会,接着道:“当年您和宁老一起打拼事业,才有了如今的云香酒楼和万金赌馆,还有大大小小的产业。可这几乎都被叫做宁家产业了,您却只是在这里给一个小子当手下,做一个小小的师爷。”他转过头,脸颊瘦得有些凹陷,更添了几分凌厉之气,又问:“您不恨吗?”
话说到一半时,莫爷的脸色已经变了,他有些吃惊道:“当家的,这些事你怎么知道的?”
这个世界上又有多少个人知道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何况于他而言,这些事还是不被人知晓的好,以防有人从中挑拨。
姚以风笑笑:“我的事,莫爷都知道。莫爷的事,我多少也得查一查。这查下来,我对您也是佩服,您对宁老居然还这么忠心。说实在的,我这个当家的,也不过是个摆在前头的提线傀儡罢了,刀枪剑戟甩过来,头一个中招的……”
“当家的不要再说了!”莫爷神色不动道:“您已经做的很好了!宁老都是看在眼里的,您……”
“不用解释了。”姚以风摆摆手,道:“我只是想问,您当初为什么不争一争呢?”
莫爷没想到是这个问题,但还是答了:“人各有志,我兜里的钱够花便够了。宁老给了我想要的,就算是待我不薄了。我和他之间的情分,也不是金银可比的,这么一路下来,我也习惯了。只能说,我本就胸无大志吧!”
姚以风道:“人都说,情比金坚,到您这儿来,情分却不是金银可比的。”
莫爷笑道:“其实情分也好,金银也好,或是别的也好,人心总是有所偏重,自己心里偏重哪一个,行事做人多想着那一个,就好了。”
“是吗?万一想错了呢?”
莫爷道:“要有赢钱的命,也要有输钱的胆。这不是当家的自己说的吗?这是一个道理,既然选了心中想选的,那便定下了,不改了。之后如何,对或错,赢或输,要不要再改,都是以后的事。难过的是,心中没有偏重,哪哪都好,但其实,又哪哪都不好……不过……”
“不过怎样?”
“当家的是明明心中有所偏重,却装作不知,装着装着,真的也成假的了。”莫爷躬身道:“小的大胆揣测,当家的莫怪。”
姚以风重又背过身去,莫爷又道:“小的再大胆说一句,姜姑娘还在楼下等着,或许您应该见见她。”
姚以风摆摆手,莫爷便退下了。
若是能心随所动,那自然可以心中偏重什么,就做什么,可这世道非要为难人,非要跟人对着干。
这是姚以风想跟莫爷说的,可他没有说出口。
从窗台看下去,豆花摊子的旗招还在随风飘扬。他想起自己入门后接下的第一个任务。那是个芝麻大的小官,清廉正直得过了头,既不懂阿谀奉承,也不懂睁一只闭一只眼,直接向上头告了同僚侵吞公款的状,可惜官官相护,那个小官到死都不知道递上去的状书为什么没有回复,更不知道是谁雇了刀手拿了他全家的命,然后伪造成失火……
藏在袖子里的刀飞出去的那一刻,很多事情就挽回不来了。
那一天之后,他做了一个多月的噩梦,他很后悔在杀人之前还问了对方姓甚名谁,苏泯。苏泯是个好官,好人,然后被他杀了。
那不是他想做的。
可刀手要活下去。又是从那一次之后,他不问因果,不问过往,否则手段不够狠,心里想的东西太多,人也就混不下去。
他又杀了很多人,杀到眼睛里溅了血还来不及擦,就赶着去杀下一个。
杀多了,才有一身本事去给重要之人报仇。
那一晚,他杀红了眼,跪倒在血泥里,把要杀的人统统杀了。门里的人都认为他这是自讨苦吃,只会惹一身腥臊,连十一也这么想,可他活了下来。他的心里空空的,那些报完仇后的痛快、激动、释然统统没有,他只知道,他又杀人了。
可他的哥哥再也回不来了。
姚以风的唇角拉扯出一丝笑来,他想,自己真是倒霉到顶了!
他违心做的,不是他想做的,而他想做的,却总是叫他栽跟头。可事实是,不管违心还是顺心,他做的都是同一件事——
杀人。
十一说,杀人者必被人杀之。
宁则生说他不是一个听天由命的人。
于是时隔四年之后,他又杀人了。
银针从袖口里飞出,扎进虞绍的脑门时,他当时简直要狂笑出来了。
天总是不顺他的心,命总是不由他,那他就偏偏要和这至贱无敌的命运对着干!
……
他呼出了一口长长的气,把过往所有的一切统统丢在脑后。
就如莫爷所说,他总是装作看不清自己的心,可现在不同了。
现在跟着心走,他只会看到一个头戴一只朱钗的姑娘。
他应该可以为自己挣一份运气的。